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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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制定

1、单位:

富源县墨红镇东兴煤矿二号井

2、时间:

2016年1月10日

3、主持人:

卢海江

4、参加人:

东兴煤矿二号井各科室成员

1.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煤与瓦斯突出预测

由于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未出来,我矿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管理。

从初步设计资料显示,矿井煤层瓦斯含量高,瓦斯涌出量大,地质结构复杂,易造成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二)、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1、瓦斯喷出前的预兆

煤层煤质变软、煤体湿润、顶板来压、支架破坏、底鼓或CH4、CO2浓度忽大忽小,有时出现嘶嘶声等。

2、煤与瓦斯突出前的预兆

(1).无声预兆:

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碎片帮、顶板掉渣、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层层理紊乱、煤质暗淡无光泽;煤质变软;CH4、CO2浓度忽大忽小,气温异常,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煤、喷瓦斯等现象。

(2).有声预兆:

煤层在变形过程中发出霹雳声、闷雷声、机枪声、响煤炮声,声音由远到近,由小到大,长短不一,有短暂的、连续的、间隔的,煤壁发生震动和冲击,顶板来压、支架发出折裂声等。

(三)、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和地点

1.自然条件

由于我矿突出鉴定报告未出来,暂无准确数据,不能准确控制矿井突出区域,全矿井统一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

2.原因

煤与瓦斯突出是一个很复杂的动力现象,国内外普遍认为突出是地应力、瓦斯压力和含量、以及煤的结构性能等综合作用的结果。

突出发生条件与特征有如下一般规律

(1)突出发生在一定深度上,且随着深度的增加,突出危险性、突出次数、突出强度、突出煤层数以及突出危险区域增大。

(2)突出厚度和强度往往随着突出煤层厚度特别是软分层的厚度增加而增多。

(3)突出危险煤层的瓦斯含量都在10C3/t以上。

(4)突出煤层的特点是:

煤的力学强度低、变化大;透气性差(透气性系数小于10C2/Cpa.d);瓦斯放散速度高;湿度小、层理紊乱、遭地质构造力严重破坏的“构造煤”。

(5)突出次数有随着煤层倾角增大而增加的趋势。

(6)突出危险区呈带状分布。

(7)绝大多数突出发生在揭煤、落煤,尤其是爆破落煤时。

(8)大多数突出均有预兆。

(9)突出危险性随着硬而厚的围岩存在而增高。

(10)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最危险、危害最大。

平巷和上山比下山突出次数多。

3.地点

要重点预防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地点有:

(1)掘进工作面揭穿各煤层的地点。

(2)煤巷掘进工作面炮后瓦斯急骤升高的地点。

(3)各煤巷在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超标的地点

1.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由预案中设置的指挥中心全权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和调度。

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在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工作。

3.协调组织、保障供给。

相关单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保障救援必须的人、财、物的供给,必要时可请求省内其他兄弟单位救护队协助抢险救灾。

1.3组织机构及职责

1.3.1应急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富源县救护队、分局救护小队、矿应急指挥部组成。

1.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

李志田

副总指挥:

卢海江

成员:

各科成员及项目部管理人员

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矿调度室立即通知救护队和矿抢险救灾队组织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并通知各组人员赶到矿调度室研究救护方案协调救灾各项工作。

救灾工作分5个组

1.技术组

组长:

卢海江

成员:

卜大勇、秦旭、余波、于志春

职责任务:

(1)立即组织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危害程度等。

(2)组织区域内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抢险救灾组

组长:

张建川

成员:

庞洪军、季庆奖、沈建国

职责任务:

组织煤矿抢险队配合救护队进行事故抢险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侯明明

成员:

汤荣华、许小波

负责调集人员、车辆及救灾物资、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保证井上下运输畅通。

负责与外单位的协调工作。

4.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

汤荣华

职责任务:

(1)组织人员

(2)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急救。

5.事故调查组

组长:

张建川

成员:

于志春

职责任务:

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

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1.3.3预防与预警

1.3.3.2预防措施

1.突出预测预报程序如下:

 

突出预测预报程序流程图

2.矿长对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劳动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实施。

总工程师对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副总经理负责落实所分管的防突工作。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治突出工作负责。

区、队、班组长对管辖内的防治突出工作负直接责任。

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治突出工作负责。

3.矿的计划部门必须把年度、季度、月度防治突出措施计划列入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

财务、器材供应、劳资部门,都必须把年度、季度、月度防治突出措施计划所需的资金、设备、劳动力相应地纳入财务、器材供应、劳动力计划,然后报公司财务部门。

4.防治突出措施的施工区(队),在施工前负责向本区(队)干部、工人贯彻已批准的防治突出措施,贯彻后必须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5.采掘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防治突出措施的规定,并有准确的记录。

如果由于地质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执行所规定的防突措施时,施工区(队)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公司调度室,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然后由原措施编制单位提出修改或补充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改变已批准的防治突出措施;

6.矿长和总工程师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7.防治突出专门机构每月检查一次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安全大检查时,必须检查防治突出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落煤。

10.突出矿井地测部门在防治突出工作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矿井地测部门与防突专门机构和通风部门必须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图中应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的位置、突出强度、瓦斯基本参数和制定防治突出措施的依据;

(2)采掘工作面距保护区边缘50米以前,矿井地测部门必须向有关采掘区提交采掘工作面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并报告总工程师。

采掘区负责人接到通知单后必须签收,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在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测部门必须定期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误穿突出煤层。

22.开采突出煤层或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每个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

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员有权停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同时报告公司调度室。

12.安全监察员对威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作业场所,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13.突出矿井的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熟悉突出的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各工种和具体培训时间见附表。

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要求是:

(1)突出矿井的井下工人,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突出的规章制度,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突出预兆、防治突出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2)在突出煤层中工作的区(井)长、队长应由从事突出煤层采掘工作不少于3年的人员担任;

(3)对在突出矿井工作的区(井)长、队长、班组长、防突人员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突出的规章制度、突出发生的规律、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以及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方法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4)矿长、总工程师培训的主要内容为防治突出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突出发生的规律以及有关防治突出的规章制度等。

14.在突出威胁区内,根据煤层突出危险程度,采掘工作面每推进30—100米,应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连续进行不少于两次区域预测验证,其中任何一次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时,该区域应改划为突出危险区。

只有连续两次验证都为无突出危险时,该区域仍定为突出威胁区域。

15.在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之后,还要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采掘作业。

每执行一次防治突出措施作业循环(包括措施、措施效果检验、采掘作业)后,须再进行工作面预测,如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时,还必须再执行防治突出的措施,只有连续2次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时,该工作面可视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16.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突出危险性,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时,每预测循环应留有2米的预测超前距。

17.煤巷掘进工作面执行防治突出措施后,检验孔孔深应小于或等于措施孔,并应布置在两个措施孔之间。

如果测得的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认为措施无效。

当措施无效时,无论措施孔还留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措施施工。

防治突出专门机构必须按表填写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单,并报总工程师审批。

当检验孔孔深等于措施孔孔深(检验与措施孔孔深均采用钻孔向巷道掘进方向的投影孔深,简称投影孔深)时,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必须留有5C投影孔深的超前距。

当检验孔孔深小于措施孔孔深,且两孔投影孔深的差值不小于3米时,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可采用2米投影孔深的超前距。

18.在突出危险煤层中掘进平巷时,采用巷旁超前钻孔预抽结合工作面卸压钻孔的防治突出措施。

19.巷旁超前预抽钻孔或工作面卸压钻孔的控制范围,应控制到巷道断面轮廓线外2(包括巷道断面内的煤层);

20.超前钻孔施工前应加强工作面支护,打好迎面支架,背好工作面。

21.在地质构造破坏带或煤层赋丰条件急剧变化处不能按原措施要求实施时,必须打钻孔查明煤层赋存条件,然后采用直径为42~75mm的钻孔进行排放,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

22.在突出煤层中掘进上山时,应采取掩护挡板或其他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

23.突出煤层上山掘进工作面采用放炮作业时,应采用浅炮眼远距离全断面一次爆破。

24.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更换、维修或回收支架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垮落而引起突出的措施。

25.井巷揭穿突出煤层或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都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4预警行动

1.4.1矿井瓦斯煤尘突出事故预警的条件

1.井下作业地点风流中CH4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有明显突出预兆。

1.4.2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

1.网络监测监控系统报警。

2.通防检查人员检测气体异常情况下报警。

3.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预兆后电话报警。

1.5信息报告程序

调度室24小时值班。

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报警或出现事故后,现场立即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兆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发现或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立即按事故汇报程序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指挥部根据查明的现场情况确定预警级别,并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预防事故发生。

1、重大险情或特大事故发生后,基层现场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在5分钟内通知矿值班领导、矿有关领导、调度室主任、安全科和有关单位负责人。

3、4小时内调查清事故主要情况及大体原因上报碧华公司。

18小时内调查清事故全部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提出事故报告,并同时向安监局传真汇报。

4、24小时内填写“煤矿安全事故报告”将事故具体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经济类型、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发生事故矿井安全评价等级、持证情况、简要经过、事故现场总人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处理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以传真方式汇报运行理。

1.6应急处置

1.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我矿事故分为较大事故(Ⅰ级)、一般事故(Ⅱ)、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及时上报。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1.6.2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到矿调度室集中。

2.矿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明确现场救援人员安排,选择合理的救灾路线,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式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他煤矿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医疗救护中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6.根据事故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适时向新闻媒体公布。

1.6.3处置程序

避灾时,遇险人员在班组长带领下按通风人员、救灾人员指引的避灾线路迅速地撤离危险区。

在避灾过程中,要守纪律、听从指挥。

撤离时,应两人以上结伴而行,要互相帮助互相照顾,撤退时要有秩序的进行不准乱跑。

撤退中要注意风流方向。

要尽快取捷径进入新风区域。

进入避难峒室后要不时地发出呼救信号,以便救灾人员跟踪寻找。

 

人员撤离按以下路线执行:

主运输石门、回风石门、轨道石门――主副井联络巷――主井筒――地面。

事故的处理

(1)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不得停风和反风,以防风流紊乱扩大灾情。

并制定恢复通风的措施,尽快恢复灾区通风。

并将高浓度瓦斯绕过火区和人员集中区,直接引入总回风巷道。

如果通风系统被破坏,应设风障、临时风门,必要时应安装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

 

(2)发生突出事故时,要慎重考虑灾区是否停电及停电范围。

切断灾区和受影响区域的电源。

但应采用远距离断电,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当瓦斯影响区域遍及全矿时,要慎重考虑停电会不会造成全矿被水淹的危险?

若不会被水淹,则应在灾区以外切断电源。

若有被水淹的危险,应加强通风,特别是加强电气设备处的通风,做到运行的设备不停电,停电的设备不送电,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3)派人到进、回风口及其50米范围内,检查瓦斯,设置警戒,熄灭警戒区的一切火源;

 (4)发生突出事故时,矿山救护队的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和对充满瓦斯的巷道进行通风。

 

救护队进入灾区侦察时,应查清遇难人员数量、地点、倒地方向和姿势,遇险遇难人员伤害类型,部位和程度,并进行现场绘图素描。

为救灾指挥部研究制定科学方案提供依据。

 

  采掘工作面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后,首先到达事故矿井的矿山救护队,应派一个小队从回风侧,另一个从进风侧进入事故地点救人,仅有一个小队时,如突出事故发生在采煤工作面,应从回风侧进入救人。

救护队进入灾区前,应携带足够数量的隔绝式自救器或全面罩氧气呼吸器,以供遇险人员佩带。

 

        侦察中发现遇险人员应及时抢救,为其佩带隔绝式自救器或全面罩氧气呼吸器,引导出灾区。

对于被突出煤岩堵在里面的人员,应利用压风管路、打钻等输送新鲜空气救人,并组织力量清除阻塞物。

如不易清除,可开掘绕巷,救出人员。

 

(5)瓦斯突出引起火灾时,要采用综合灭火或惰气灭火技术。

 

(6)要求灾区内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

不要扭动矿灯开关和灯盖,严密监视原有的火区,查清突出后是否有出现新的火源,防止引爆瓦斯。

 

(7)制定并实施预防再次突出的措施。

必要时撤出救灾人员。

 

(8)当突出后破坏范围很大、巷道恢复困难时,应在抢救人员之后,对灾区进行封闭。

 

6、遇险人员的撤退要点及避灾措施 

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要立即采取自救与互救措施,位于灾区的人员首先尽快撤离灾区。

波及区域人员在接通知后也要及时撤离。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理

1.安监科、通防科负责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实解决方案。

2.办公室,工会负责做好伤亡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受伤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

3.保卫科负责维护好事故后的社会治安、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7.2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供销科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后抢险救灾必须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供应。

2.抢险救灾队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物料、设备的井下运输。

3.调度室要搞好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保证正常使用;保障通讯系统的畅通,保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保证下井人员自救器、矿灯的完好,必须按规定对自救器、矿灯进行检查,发现自救器失效必须立即更换。

6.消防库材料明细表:

后附: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地点

1

扁担

30

材料库

2

麻袋

300

材料库

3

编织袋

300

材料库

4

雨衣

60

材料库

5

潜水泵

3

材料库

6

铁锨

60

材料库

7

水桶

10

材料库

8

30

材料库

9

橡套电缆

200

材料库

10

抬筐

10

材料库

22

电缆

200

材料库

12

水泵

2

材料库

13

矿灯

60

材料库

14

15

16

17

18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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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rfürdenpersönlichenfürStudien,Forschung,zukommerziellenZweckenverwendetwer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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