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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历史上发式演变的三阶段:

披发阶段——远古时代,男女都蓄长发,任其自然生长,十分零乱,出于劳动和生活的方便,把长长的头发,用石头相对砸断、变短,保持自然垂落状态。

挽髻或者束发阶段——远古时代后期到明朝,将头发归拢在一起,于头顶、头侧或脑后盘绕成髻(髻:

盘在头顶或脑后的发结),即“束发为髻”。

一般在15岁以前,男子和女子都蓄发不剃,头发都是垂下来的,称为“垂髫”(陶潜《桃花源诗并记》:

“黄发垂鬓,并怡然自乐。

”古时儿童不束发,头发下垂,因以“垂髫”指儿童)。

到了15岁左右(男20岁,女15岁),举行成年礼时,就要把头发扎起来,用一个头饰包裹起来,束发于顶,加上冠、笄,男称之为弱冠,女称之为及笄,意思是成年的人,从此以后终身不再剪头发。

也有学者认为,在商周时期曾经一度采用或者流行过梳辫发式,战国以后,由于汉族男女改梳发髻,因而梳辫的越来越少。

不过,有些少数民族却一直保持了这一习俗。

蒙古人统一中国时,蒙古人采取“三搭辫”的辫发发式,他们是剃光头顶,前额留一小块头发,两鬓间各梳一辫。

在其统治之下,汉人大抵多为辫发,直到明太祖从蒙古人手中夺取天下后,才恢复汉族发式。

但到底汉人是被迫还是自愿改变发式,仍有待研究。

在儒家文化形成和渗透过程中,孔子提出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至也”孝道观念逐渐为汉族社会所信奉,头发与伦理观念牵涉在一起,遂使其变得更加敏感神圣,乃至产生缺少毛发就是身体不完整的观念。

在古代,自己剃光头,通常会被当作一种叛逆,另类对待,即是一种疯癫的表现。

削发为僧是不孝的表现。

夏商周到东汉时期,有一种刑罚叫“髡(kūn,音“昆”)刑”,是上古五刑之一,为将人头发全部或部分剃掉的刑罚,是一种耻辱刑。

髡刑是以人格侮辱的方式对犯者所实施的惩罚,古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也,孝之始也。

所以剃光了是对他的一种羞辱。

《三国演义》中有曹操“割发代首”的故事,曹操兵临南阳,因座马惊奔踏了禾苗,触犯了他自己规定的“践苗者斩”的禁令,便“割发权代首”,以儆效尤。

这既是把头发当成身体的替代物看待,又可算作“髡刑”的一种变通,虽是故事,却真实地反映出古代社会的发肤观念。

即使在今天,犯人剃光头仍然被认做一种惩戒和区别。

此外,与头发相关形成了许多礼俗,如一缕青丝可以寄托少女的思念情意,结发夫妻象征着夫妻和好,白头偕老,像前面所述的少年束发则代表着成年,发式因而成为区分成年与未成年的标志。

总之,发式具有伦理意义(道德规范),剃发是不孝的表现,是侮辱与惩罚的表现。

发式革命阶段——一般认为发式发展史上有两次发式革命,即明末清初的剃发蓄辫;

清末民初的断发剪辫。

(2)两次发式革命:

明末清初的剃发与清末民初的剪辫是中国近世发式演进的重要阶段。

在这两次发式变革中,发式均被塑造成新国民形象的外在表征,成为被改造的国民身体的替代物。

发式的改变与否,代表着国民身份的不同归属。

每次政治权力的交替,都要靠一系列政治运作来实现,近世发式与发式观正是在权力斗争中被利用和改造。

其一,明末清初的剃发蓄辫——

清王朝取代明朝之初,以武力强制汉人剃发留辫(前额剃光无发,而脑后梳着长辫),在一些地方闹得血流成河,“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成为当时一大社会问题。

江南人民喊出“头可断,发不可剃”,而清军此时已无军事上的隐忧,正有炫耀武力,昭示新皇权的需要,遂以“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暴力手段强推剃发令,在反抗最为剧烈的江南一带制造了“扬州十日”(屠杀共持续十日),“嘉定三屠”(同一年三次遭屠城)等惨案。

满清政权通过强行剃发,对汉民的身体改造,把满洲的权力意识深深烙印于汉族的身体上与心灵中,表明自己是权力的主宰,借此来确立清王朝的统治地位。

从清王朝长远的治国安邦策略来看,强行剃发也是满洲统治者推行“满汉一体”政治策略之一,是同化汉人心灵的表现,它要努力铸造满汉一家且都是大清子民的观念,而剃发蓄辫就是新国民应有的形象。

前额剃光无发,而脑后梳着长辫,成为清朝中国男性子民的法定形象。

满汉发式的区别,一在剃发与留发,一在织辫与挽髻。

郑天挺在《探微集》中云:

“满族在明代称建州女真,剃发是女真人的一种风俗习惯。

满族的习俗是男子将头顶四周的头发剃去寸余,只留顶后中间长发,编成辫子,垂于肩背,除父母丧和国丧百日内不剃外,四周长发不得蓄长,要时时剃除,所以叫做剃发或剃头。

总之,发式具有政治意义。

发式变革作为明清易代的一个标志;

辫子成为异族俯首贴耳的象征,成为归顺、臣服清朝和清朝国民外在形象的标志(有人认为,剃发是身体的征服与归顺);

成为清朝绝对不能改变的祖制。

其二,清末民初的断发剪辫(断发:

是剪断头发之意)——

鸦片战争以后,“辫子”除了传统的象征意义外,还增加了一些新的象征意义。

一是满族统治或者清朝统治的标志。

这是传统的政治象征意义。

如太平天国反抗清政府剃发留辫的规定,一律蓄发,具有反清革命的色彩,满清统治者蔑称太平军为“长毛”;

甲午战争割让台湾时,台湾人民以拒绝剪辫的行动来表示不归顺日本统治;

辛亥革命以排满为口号,要求国民剪掉辫子,改留短发,出现士兵街头强行剪辫,具有反清革命的色彩;

民国成立后,张勋仍留着发辫的军队,表示仍然效忠于清廷,其军被称为辫子军,其本人被称为“辫帅”。

二是中国落后愚昧的象征。

发式具有时代精神的象征意义。

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提出断发易服的主张,康有为在1898年9月5日给光绪皇帝的《请断发易服改元折》中公开请求清政府“断发”:

“今物质修明,尤尚机器,辫发长垂,行动摇舞,误缠机器,可以立死,今为机器之世,多机器则强,少机器则弱,辫发与机器,不相容者也。

且兵争之世,执戈跨马,辫尤不便,其势不能不去之。

欧、美百数十年前,人皆辫发也,至近数十年,机器日新,兵事日精,乃尽剪之,今既举国皆兵,断发之俗,万国同风矣,且垂辫既易污衣,而旧发尤增多垢,衣污则观瞻不美,沐难则卫生非宜,梳刮则费时甚多,若在外国,为外人指笑,儿童牵弄,既缘国弱,尤遭戏侮,斥为豚尾,出入不便,去之无损,留之反劳……”

几位著名人物剪辫子情况:

孙中山:

1895年广州起义失败,孙中山走避日本,在横滨剪掉辫子,决心彻底投身革命;

鲁迅:

1903年留学日本,剪掉辫子。

黎元洪:

1911武昌起义后,被推为湖北军政府大都督,被起义士兵强制剪掉辫子,被迫走上革命道路;

袁世凯:

1912年2月11日,清帝逊位前一天,也就是即将成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前夕,剪掉辫子。

善于抓住新旧更替之最佳时机,表示革故鼎新的决心,让新旧人士无从置喙(huì

,音“会”,没有话可说,没有可插嘴的),说明袁世凯工于心计,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

溥仪:

溥仪的英国老师庄士敦经常同溥仪谈论中国人脑后的辫子,他告诉溥仪,中国人的辫子是非常难看的,是一种落后生活习俗的象征,宫外已经没有人留辫子了,西方人把中国人脑后的辫子讥讽为“猪尾巴”,民国十一年,1922年5月1日,17岁的溥仪痛下决心剪掉辫子。

5月2日《申报》刊登了一条只有6个字的新闻:

“溥仪昨剃辫子。

”在溥仪剪辫之前,宫中尚有一千五百多条辫子,溥仪剪了辫子以后,紫禁城内千余条辫子就在几天之内不见了,只有溥仪的三位中国师傅和内务府几个大臣还保留着。

尽管剪掉了辫子,但溥仪当时并没有变成真正的新式人物,后来做了伪满洲国的皇帝,剪掉了头上有形的辫子,保留了心中无形的辫子。

辛亥革命爆发后,出现了众多的理发店取代了众多的“剃头匠”。

民国的成立,更带来了短发的普及。

当时女子发式的变化没有男子那么大,只是将发髻的样式改变了一点,青年女学生把头发梳成短发或者束成马尾发。

两次“发式革命”的共同点:

目的都是塑造新国民外在形象和树立新政权的权威;

手段都是以暴力的方式实现着发式的变革;

发式都充当了政治的工具,被赋予了政治意义。

2、服饰演变:

服饰的变化,一般表现在式样的翻新、衣袖领肥瘦长短比例的变化、纽带位置的变更、衣裤鞋帽的协调、色调的搭配以及装饰物的选择等方面。

(1)清初服饰的特点:

①男服以满族服饰为主;

女服满汉分途,注重服饰美

清王朝以暴力手段推行剃发易服,以满族长期骑射生活形成的长袍、马褂、箭袖、深鞋和发垂辫来代替汉族自古以来的上衣下裳、宽袍大袖、蓄发髻的传统装束。

数年之后,从城市到乡村,从中原到边陲,从官吏到百姓,人们的服饰发生了重大变化,满族服饰很快在大部分地区占据了主导地位,但注意,这是就男子服饰而言。

对女子服饰来说,在清朝统治者“男从女不从”的默许之下,出现了满汉分途的局面。

可以说,满汉分途、各具特色,是有清一代女子服饰的主要特点之一。

清代官服、达官贵人的男服以满人的长袍(长过膝)、马褂(长至腰)为主,慢慢为社会效仿,后来无论是商人、官僚、文人还是平民百姓,只要稍有些“脸面”的人,长袍是必备的服饰之一,它既充当了礼服,又是日常生活中所不可或缺的服饰之一。

长袍有单袍、夹袍和棉袍之分。

单袍,身长过膝的中式单衣,又俗称“大褂”“大衫”“长衫”,如传统相声演员穿大褂,如医生穿白大褂,孔乙己的长衫(?

)。

马褂,满族人骑马时穿的服装。

长袍、马褂作为近代男子的通常服饰,20世纪上半叶仍然流行。

满族与汉族妇女的服装分属于衣裳连属制和上衣下裳制。

旗袍,原系满族妇女的主要服装。

清王朝灭亡后,旗袍逐渐为汉族妇女所接受。

民国初年汉族妇女着旗袍者尚为数不多。

20年代初,旗袍开始流行。

到了30年代,旗袍则极为盛行。

清末民初,以袍身宽大线条平直为特点的旗袍没有明显的变化。

到了20年代,则逐渐吸收了欧美服装讲求曲线适体的特点,有了明显的变化。

20年代中期的旗袍,长度缩短,腰身收紧,曲线明显,袖口也渐短渐宽。

20年代后期至30年代,旗袍在领、袖及身长等方面,不断地发生变化。

时而领高及耳,时而领低若无。

衣袖时而长过手腕,时而短至露肘。

袍长时而短仅至膝,时而长至扫地。

旗袍赢得了广大女子的普遍喜爱。

究其原因,一是经济便利。

前此一套服装需以袄、裙、裤搭配,而旗袍衣、裳连属,一件即可替代。

且旗袍结构简单,裁剪方便,省工省料。

二是美观大方,旗袍上下一体,采用适体的曲线腰身,容易衬托出人体体形的自然美,配上高跟皮鞋,更能显示女性秀美身姿。

三是利用率高、适应性很强,作为主装,旗袍很容易与西装上衣、毛线衣等配套,各种季节均可穿着,利用率很高。

旗袍的适应性亦很强,不加任何修饰,可使人显得朴实无华;

加上绣文、绦子花边、缀上珠宝,又可显出高雅华贵的气派。

因而这种服装受到各阶层女性的普遍青睐。

在世界女子服装舞台上,旗袍也以其结构简单、造型舒展优美、最易表现人体曲线等而独具特色,成为中华民族对世界服饰文化的重大贡献。

旗袍流行是推陈出新的结果,是中西文化互相交流、融合的产物。

男人拖着大辫子、穿着宽大的褂袍,女人裹着小脚,这是清代中国人的基本装束。

②存在官民、男女、等级(身份)的差别

有人认为,等级制度(身份)的差别是中国服饰的最大特点,清朝也不例外。

不同的等级享用不同的颜色、款式、纹样、质地,任何人不得僭越。

清朝官员服饰,如朝服上有一块方形图案称为补子,补子又分为文、武两种,文官:

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鸿漱,八品鹌鹑,九品练雀。

武官:

一品麒麟,二品狮,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六品彪,七品、八品是犀牛,九品海马。

另外,御史与谏官均为獬豸。

一般百姓粗布大衫等。

(2)近代服饰的特点:

①中式与西式、新式与旧式并行,服饰流行趋向多元化

大衫、旗袍,洋帽、西装、洋式衬衣、西式连衣裙、绒衣、针织衫、西裤、纱袜、胶鞋、皮鞋、等;

中山装、学生装等。

中山装则是近代中西服饰合璧的最典型标志。

②服饰变化节奏加快

传统的官服,是君主专制制度的产物,从皇后服饰到品官夫人的补服一经定制,几十年,上百年,甚至一个朝代,没有什么变化。

民间服饰虽是动态的,但变化也不很大。

进入近代,随着中外交往交流的扩大,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节奏明显加快,服饰变化节奏也加快,尤其是到了20年代后,服饰年年有变,甚或一年数变,当然有大变亦有小变,总之近代服饰文化显示出更大的流动性。

③服饰发展变化的总趋向是适体、方便、美观和平等

从注重服饰美到注重人体美,盛行紧身合身的款式,如西式连衣裙,束腰凸胸,追求人体曲线之美和曲线适体。

衣着由体现等级差别向社会平等发展,差别更多体现的是职业分工和年龄界限,到民国时期,从大总统到平民百姓,日常穿戴的样式没有太大的差别,而对材料、色彩、款式的自由选择,彻底否定了服饰的等级意义。

④服饰文化上的地区差别加大

城市与乡村,沿海与内地的差异相对较大,

近代服饰演变的原因:

①政治变更

如资产阶级政治运动的高涨,辛亥革命带来了一场服饰上的变革,其主要内容之一,便是取消了服饰上的等级差别,出现中山装等。

孙中山综合了西式服装与中式服装的特点,设计出的一种直翻领有袋盖的四贴袋服装。

很多著名人物如蒋中正、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都常穿着中山装。

今天中国和朝鲜的领导人在一些重要场合也会穿中山装。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60周年华诞胡锦涛主席等国家领导人身着中山装面向世人、面向世界。

孙中山阐述该服装的思想和政治含义:

衣服外的四个口袋代表“国之四维”(即礼、义、廉、耻),前襟的五粒纽扣和五个口袋(一个在内侧)分别表示孙中山的五权宪法学说(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还有监察权在领口(纽扣)和内侧(口袋),以彰显监察权的人民监督作用);

左右袖口的三个纽扣则分别表示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和共和的理念(平等、自由、博爱),衣领为翻领封闭式,表示严谨的治国理念;

衣袋上面弧形中间突出的袋盖,笔山形代表重视知识分子,背部不缝缝,表示国家和平统一之大义。

②经济发展

如洋务民用工业、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外国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

③社会观念与价值取向的更新

如妇女解放运动,男女平等,女尚男装,女扮男装,一批妇女解放的追求者,为一扫女性柔弱之气,纷纷着男装,出现在各种公共场合;

消费观念(洋货消费)、审美观念等的变化,个性解放,如束腰凸胸、女子放足、发式革命等。

④近代西方科学知识、西方服饰、生产技术等的传入

如《新女界杂志》介绍说:

“选择衣服要从种种方面着眼。

比方气候、年龄、身份、职业、用途都不可不注意的”。

“冬天最好用绀黑及各种浓色的东西,因为他能吸收日光,格外暖和,夏天最好用白地、白茶、浅黄各淡色的东西,因为他能反射日光。

如洋帽、洋装,女的西式连衣裙妆扮,男式西装、男式大衣和礼帽,西式皮鞋,洋伞、文明棍、手提包,西式花边,西式钮扣。

如机器纺织品的大量出现。

3、废止缠足:

19世纪中后期,辫子、小脚、长袍、马褂是中国落后的象征。

辫子、长袍、马褂是满人的民族特色,所以辛亥革命前后,“断发易服”具有反清革命的色彩。

而废止缠足不具有反清革命的色彩,有反封建礼教的色彩。

缠足是汉族长期以来摧残妇女身心健康的陋习。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

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有说始于五代,有始于北宋说。

在缠足时代,绝大多数妇女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

也有终身缠裹,直到老死之日。

“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

究其原因,大致有:

其一有利于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对她们的社会活动、生产活动范围加以严格的限制,以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

其二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使然

(1)清初废止缠足的失败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

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

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

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

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

旗人女子也纷纷仿效缠足,到了乾隆时,多次降旨严责,不许旗人女子缠足,于是在旗女中此风稍敛,但汉人却越来越为小脚癫狂。

(2)在华外国传教士倡导不缠足

最早公开宣扬“戒缠足”的,是美国传教士林乐知主编的《万国公报》。

仅从1875年到1878年,该报就发表了多篇文章,力劝女性不要缠足,并以近代生理学、骨科学知识讲解缠足对人身体的危害。

其中有文章特别指出缠足对下层劳动妇女尤其有害,因为富家女“无奔走劳瘁之忧”,而贫家妇女则要担负繁重的家务、生产劳动。

这些文章,在社会上开始产生一些影响。

1877年,厦门一教会牧师在教民中创立“戒缠足会”,这是中国第一个公开倡导不缠足的组织。

但由于是外国人组织,并只限于教民,所以其社会影响有限。

(3)太平天囯禁止缠足

旧时客家妇女不缠足。

清代有一位在梅州的传教士曾感慨而说:

“西人束腰,华人缠足,唯(梅)州人无此弊,于世界女人最无憾矣。

”张卫东先生在《客家文化》中曾说:

“客家妇女不缠足,原因大约有二。

其一,在南唐缠足之风兴起之时,客家先民在从事第二次大迁徙,已经脱离江淮中心地区,因而未受影响;

而后他们大部分定居于闽、粤、赣交界的地区,‘山高皇帝远’,陋俗流风波及不到。

其二,即客家先民驻足安居之后,马上投入生产自救、建设家园的头等大事之中,男女同时上阵,手足并用,不允许妇女缠足蜗居,恪守于闺阁之中”。

以后,客家男子大量谋生外流,“半边天”一身兼任男、女工二职,耕田、采樵、养殖无不为之。

由于这些原因,特别是女子是重要的农业劳动力,所以形成客家女子不缠足的习俗。

《清稗类钞》中也说:

“客家妇女向不缠足,身体硕健,而运动自如,且无施脂粉及插花朵者。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客家妇女与男子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太平天国革命作为客家人的革命(革命最早的领袖洪秀全是客家人;

革命酝酿之地与揭竿之地是客属地),要求妇女参加劳动而提出禁止缠足,但它更是太平天国改革社会陋习恶俗的既定政策,这项政策的推行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和社会地位的提高。

(4)维新派发起不缠足活动

到了清朝末期,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征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柔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成立许多天足会。

从反对传统道德,争取妇女解放的角度看,不缠足运动带有反封建的政治意义,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

1882年,北上赶考的康有为路过上海购买大量“西学”书报,《万国公报》中有关缠足的文章使他深受启发,回乡后即开始戒缠足活动,1883年在广东南海县成立不缠足会,1896年又在广州成立不缠足会。

康有为还写了一篇《戒缠足会檄》,在女儿到了缠足的年龄后拒绝为其缠足,遭到了家乡人的强烈反对,但他仍坚持不给女儿缠足,成为近代反缠足运动中的一段佳话。

1896年,维新运动正在兴起,国人开始对“新学”产生浓厚兴趣,成立了大量研习新学的社团,其中有人冲破巨大障碍,在广东、四川个别地方成立戒缠足会。

虽然人数很少,但表明了中国人在妇女解放问题上的觉醒。

1897年春,梁启超、谭嗣同等维新人士发起成立上海不缠足会,宣布以上海为全国的总会,号召各地成立分会;

风行一时的维新派报纸《时务报》也刊登一些戒缠足的文章。

从此,不缠足运动迅速向南方各省扩展,短短时间各地成立了几十个戒缠足的团体。

当时之所以要“结为团体”,是因为从总体上说无论南北,不缠足都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压力,而少数人结成团体可以抵抗住强大的社会压力。

更重要的是,这些不缠足会的章程大都规定不娶缠足妇,以保证自家不缠足的女儿嫁得出去———当时“大脚婆”是很难嫁出去的。

而有的团体甚至还规定成员子女应互相婚嫁。

“百日维新”期间,一直宣传不缠足、早在家乡创办了不缠足会并令女儿不缠足的康有为给光绪皇帝上了许多关于国计民生、军国大事的奏折,其中之一就是《请禁妇女裹足折》。

光绪皇帝同意此议,令各督抚等推行。

可惜此项政策尚未来得及施行,慈禧就发动了“戊戌政变”,包括禁缠足在内的新法尽废,包括不缠足会在内的所有社团统统取缔,正在兴起的不缠足运动面临夭折的危险。

但是,由于“天足会”(由英商立德之夫人发起,于1895年上海)是外国人所办,慈禧不敢取缔,对其种种活动也无可奈何,所以天足会总会和各地分会一直坚持活动,其影响越来越大,使不缠足运动得以延续。

天足对女性解放的作用——以康同璧为例:

《女中豪杰康同璧康有为子女中最杰出》(原载《太原晚报》2010年3月11日第29版)——

康同璧是康有为的十二个子女中最为杰出的一个,是天足,行走起来如同男儿。

她从小聪明伶俐,十岁熟读经史,通英语、算学,性格倔强,胆识过人。

康同璧出生之初,正是康有为立志向西方学习,并逐步形成自己的维新思想之时。

康有为是广东南海人,在离开了教授宋明理学的朱次琦老师后,于22岁那年开始自己读经世致用之书,如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等,同年游香港,又读了《海国图志》、《瀛环志略》等书。

这一年是康有为从中学转为西学的重要开端。

他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比中国的封建制度先进,他立志要向西方学习,挽救危亡中的祖国。

1898年,康有为、梁启超等人推行的维新运动仅百日即宣告失败。

康有为从此开始了长达16年的海外流亡生涯,流亡期间,他仍在各地为中国的君主宪政和社会改革事业奔波。

康同璧的姐姐康同薇陪伴在父亲身旁,年幼的康同璧则被送往香港投靠亲戚,之后又到了日本和加拿大。

康同璧除了通晓宫中的北京官话和家乡的广东话外,还学习了英语、法语、意大利语和印度语。

1902年,康同璧在一家日文报纸上看到父亲逗留印度,于是决定到印度寻父。

她不顾家人劝阻,不畏路途艰险,于1902年春,在慈禧的严控下,女扮男装,逃出京城,走居庸,出潼关,沿丝绸之路,入新疆,翻葱岭,再转而南下。

一路过关隘,涉沙漠,越险峰,躲官家,终于到达印度,当康有为看到寻父启事,竟是女儿到来,喜出望外、老泪纵横,时年她只有18岁。

在印度,她陪父登上灵鹫山,即唐玄奘到达的“西天”,参拜佛教胜迹,聆听佛门释经,成为我国第一个到达“西天”的女性。

梁启超在《饮冰室诗话中》写道:

“(康同璧)以19岁之妙龄弱质,凌数千里之莽涛瘴雾,亦可谓虎父无犬子。

”康同璧也在印度大吉岭写下过“我是支那第一人”的名句。

1903年,康同璧抵达美国,既为读书也为父亲的维新党争取海外支持。

她在华盛顿州塔克马市创立了保皇会妇女分会。

之后前往旧金山、芝加哥等地,最后抵达纽约市。

巴纳德学院的资料记载:

“年轻的她能在众多华人与非华人聚集场所用广东话或英文从容演说。

在1903年10月20日的一场公共集会上,康同璧组织的保皇会纽约妇女分会宣告成立。

当时《纽约论坛报》这样写道:

“她诚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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