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宣讲材料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案例选辑与分析评点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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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宣讲材料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案例选辑与分析评点Word格式.docx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护,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旷课是孩子走下坡路的信号

案例3:

16岁的成成是体育学校学生,他对学习不是很感兴趣,经常和朋友出入网吧和游戏厅,逐渐发展到旷课逃学。

5月的一天,他们在一家游戏厅玩,由于没有钱买游戏币,决定去“抢点钱”。

这时,一个衣着光鲜的少年进入他们的视线,在讨要不成后对其拳脚相加,最后将其衣兜里的钱全部抢走。

案例4:

为筹吧资去打劫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

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

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

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

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

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旷课是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一种。

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统计,在查获的未成年犯中,一般在10到12岁即染有各种不良行为,13到14岁走上犯罪道路,14到17岁出现违法犯罪的高峰。

尽管学生旷课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一些学生养成不良习惯,形成严重不良行为,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往往都从旷课开始。

旷课是学生走下坡路的重要信号,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解决孩子旷课、逃学问题应当是家、校共同配合,可从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其次要跟学习好的学生“结对子”;

第三要加强家长与班主任的联系。

对于因受不良分子引诱、胁迫所致的旷课、逃学,家长则应及时与校方、治安机构联系,采取有效的措施。

■酗酒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促发因素

案例5:

暑假时,三名职业高中男生在一起玩耍,又找了一家小饭馆吃饭喝酒。

等吃完晚饭已经夜里11点多,没有公共汽车了,可他们身上的钱又不够打出租车的。

怎么办呢?

借着酒精的作用,有人提议:

“干脆截辆出租车回家,不给司机钱。

”其余两人随声附和,还提出可以跟司机“要点儿钱”。

于是三人打了一辆出租车到僻静处,抢了司机的400元钱。

但却被巡警发现,三人当场被抓。

案例6:

两少年酒后群殴伤人获刑

2007年2月22日,被告人张某(16岁)、张某某和另外10个儿时的伙伴在一块喝酒,酒后张某想起邻村的刘宁在上小学时曾经欺负过自己,就邀请一帮酒友同去报复刘宁。

在酒精的作用下,张某、张某某一行12人来找到刘平家,张某等人对刘宁及其家人进行殴打,造成刘宁轻微伤,另外两人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张某某无事生非,无故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

因系未成年人,及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公安人员讲,在未成年人犯罪中,近30%的群殴、抢劫、强奸都与酗酒有关,很多未成年人在犯罪之前还喝酒壮胆。

另外,近5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酒精直接诱发的。

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远离酗酒是全社会的责任,家长要转变对这种行为的宽容态度,把孩子的兴趣转移到健康的活动上。

同时,自己要以身作则,减少社会不良风气对学生的影响。

学校特别是高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远离酗酒的教育和管理力度。

■交友不良容易走邪路

案例7:

15岁的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

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

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

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

“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

”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案例8:

南宁市一年轻女子买衣服时,被摊主误以为是小偷,两人为此发生争执。

争执中,摊主的朋友打了该女子一巴掌。

得知此事后,该女子的男友纠集6个“兄弟”,把这名摊主的朋友砍成重伤。

帮忙的“兄弟”中,有4人未成年,有的还在学校读书。

案例9:

哥们儿义气害了他

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

当鲜艳的红领巾戴在他胸前的时候,慈祥的父母脸上也曾露出满意的笑容。

但他已偏离了人生轨迹,16岁就掉进了罪恶的深渊。

当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当高墙电网隔断了他和亲人的团聚,他方猛醒。

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

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

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且先后在班里担任了组长、班长、学习委员。

小学毕业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

曲哲沉浸在父母、同学和老师的赞扬声中。

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他变得狂妄自大起来。

思想开始滑坡,渐渐地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在家里他再也听不进父母的良言相劝,在学校更听不进老师的谆谆教诲。

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对曲哲抱着极大的希望。

为了使他与那些所谓的“朋友”断绝来往,妈妈把曲哲送到省会的一所医学院学医,希望他能够脱离原来的不良朋友,重新赶上去。

曲哲似乎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暗下决心,再不象以前那样。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告别了这一学期。

暑假开始了,一年未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聊起一年来的“新鲜事”。

陈风提起自己与女朋友方欣因种种原因发生了矛盾,关系不断恶化。

陈风越说越气,甚至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将方欣杀掉。

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

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内。

到了那里,方欣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拔腿要走。

陈风追上去将她摔倒在地,俩人便在地上扭打起来。

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

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

“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

一个无辜少女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

友谊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时期,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

和好的朋友在一起,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

若是和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

交朋友时可要擦亮眼睛啊。

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

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终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面对他人包括朋友的要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会铸成大错。

青少年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的预防犯罪能力,时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自由、快乐。

而家长也一定要关注孩子的交友情况,要了解自己的孩子喜欢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这些人的品行怎样、家教如何、有无不良嗜好等。

家庭、学校要根据青少年处于成长阶段,心理极不稳定,活泼、好动,希望被人关爱、理解的特点,给予他们足够的关爱和理解,使之不致到社会上去寻求关爱、理解而交友不慎。

对于青少年学生在社会上交友,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不良的苗头,就要及时制止,以免铸成大错。

■赌博是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案例10:

17岁的学生赵佳在假期结识了一些社会上的不良分子,并在他们的诱惑下多次参与赌博,还欠下500多元赌债。

为了偿还赌债,赵佳多次手持三棱刮刀,强行劫取9名小学生的财物,得赃款人民币400余元。

人民法院认定赵佳犯了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11:

“王宏春,男:

1987年出生,现年15岁,北疆县城人。

2001年12月18日,因犯抢劫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王宏春四年级时他迷上了录象片。

朦胧中的孩童幻想着自己成为英雄武士的壮举。

香港的黑老大,美国《教父》黑社会的枪战,影片“赌王”的风采,毒枭贩毒的惊险刺激,这一切一切对王宏春幼小的心灵形成强烈的冲击。

2001年的一天早上,王宏春帮家里去卖豆腐,卖了三百元钱。

路过游戏厅门前,香港“赌王”的风采立刻跳进王宏春的脑海。

老虎机,掷色子,大把大把的赌钱那将是何等的刺激!

王宏春把持不住自己,闯进了游戏厅,结果把叁佰元钱全部输光。

如何向家里人交待?

王宏春想不出说服父母的理由。

叁佰元对于小本经营的父母是个不小的数字,这要靠劳作许多天才能赚回来。

情急之下,他拿出来拉豆腐的刀子,架在游戏厅老板娘的脖子上,说:

给我点钱!

老板娘是个二十三岁的姑娘,她颤抖着指指抽屉说:

你去拿吧。

王宏春怕游戏厅老板娘事后报案,动起了杀人灭口的念头。

他凶狠地朝老板娘后背捅六刀,抢了300元钱就跑,老板娘挣扎着喊他的名子。

听到喊声,王宏春又返回游戏厅朝老板娘补上五刀,面对着睁着惊恐、惊诧不肯闭上眼睛的老板娘,王宏春说:

你要不认识我就好了。

一个二十三岁花际年华的人,就这样含恨离开了人世。

王宏春上午十一点作案,公安局很快就破了案。

十一刀,父母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儿子竟凶残到如此地步。

面对着惨不忍睹的被害人,王宏春的父母都哭了。

赌博是百害而无一利。

一方面大量占用学习和休息时间,影响学习成绩和身体健康。

另一方面也让未成年人产生贪欲。

同时,赌博一上瘾,一旦形成习惯就难以改正,所以赌博是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发因素。

未成年人由于争强好胜的心理比较强烈,在许多事情上喜欢占上风;

又由于社会经验少,情绪容易冲动,所以往往容易受到隐忧和怂恿而参加赌博,一旦学会方法尝到刺激就可能形成赌瘾,成为参加赌博活动的常客。

而父母远离赌博则是教育子女的最好方式。

■学坏常从抽烟开始

“阿姨,求您一件事,能不能给我一支烟抽。

”几乎每次提审少年犯,尚秀云法官都能听到这样的话。

据海淀法院的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绝大多数都是一些不良行为,其中吸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信号。

这是因为,吸烟不仅对未成年人身体产生危害,更重要的是能够“上瘾”。

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学校禁止吸烟,绝大多数家长也反对孩子吸烟。

为了满足烟瘾,他们就会通过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去弄钱。

未成年人吸烟还容易诱发不良交友,从而容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利用,违法犯罪。

二、网瘾、早恋、意气用事要不得

案例12:

案例13:

扎兰屯两名在校生为玩游戏盗窃他人网上银行账号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警方近日查破一起盗窃网上银行账号案,作案者竟是两名未成年的在校学生,他们为玩网上游戏,盗窃他人网上银行账号,转移支付购买游戏装备。

10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警方接一游戏点卡卖主李某报案称,其账上现金550元被转移支付。

民警通过侦查很快在一网吧将某校学生朱某和孙某抓获。

经查,2007年9月份,朱某和孙某曾到点卡卖主李某的小店为自己玩的游戏充值。

聪明的朱某发现李的网上银行账户和密码非常简单,便借李某为其充值时,有意在旁边观看其点击键盘的顺序,记住了密码的前半部分。

随后,朱某指使孙某以同样的方式记下了密码的后半部分,轻易地破解了李的网上银行系统。

其后,孙某登录李某网上银行,将其中的现金310元转移支付,购买了自己喜欢的跑跑卡丁车等的游戏装备。

另一孩子朱某以同样的手段盗取李某150余元。

网络改变人们生活,网络游戏提供全新体验。

但玩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学生一定要注意节制,不要沉迷成瘾。

因为不仅影响学习、生活,造成健康危害,还容易因游戏“缺钱”走向犯罪。

案例14:

自食早恋酿造的苦果

2003年,正在读高中一年级的吴海燕刚满16岁,高挑的身材,齐肩长发飘逸洒脱,眉清目秀气质高雅,是公认的校花。

吴海燕的同班同学沈刚更胜一筹,1米8的个头,白皙的脸庞,高挺的鼻梁,是很多少女心中的偶像派人物。

因为同班,沈刚与吴海燕二人接触很多。

俊男靓女两情相悦,渐渐两人陷入热恋之中。

沈刚与吴海燕交往一个学期后,两人便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开始同居。

按说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应该及时察觉自己的儿女早恋和越轨的行为,可是他们的父母因为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平时住校的孩子。

班主任老师也忙于学生的学习成绩没有及时与沈刚、吴海燕的家长沟通。

过了半年的“甜蜜”生活,沈刚与吴海燕两人已是乐不思蜀,开始旷课、逃学。

学习成绩更是一塌糊涂。

从父母手里接过的学费他们也开始不向学校交,留作两人的生活开支。

因为没有正当理由拖欠学费,沈刚与吴海燕就向家里撒谎。

一次、两次,谎言总有被拆穿的时候。

此时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已经拿两个孩子没有办法了。

只有实行经济封锁。

迫于多方面的压力,两人纷纷辍学。

这一来沈刚与吴海燕再也没法向父母要学费用以充当生活费了。

没有收入,他们就无法维持共同生活所需的费用,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两人决定实施绑架勒索。

2004年6月23日中午,公安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他13岁的儿子被人绑架,绑架者声称要25万元,而且不让报案,否则将杀人灭口。

接到报警后,警方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摸排,于当日晚7时便确认人质被绑匪藏匿的位置。

经缜密的布控,晚9时警方冲进藏匿人质的民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制服看守人质的一名年轻人,成功解救了人质。

经突击审讯得知此人是沈刚,还有一名主要绑匪吴海燕,系沈刚的女朋友,现已潜逃。

当晚11时许,部署在公路隘口的民警将准备外逃出省的吴海燕抓获。

面对锃亮的手铐,吴海燕和沈刚都落下了眼泪。

爱情之所以被称为人的终身大事,意味着她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

可是青少年由于涉世不深,阅历较浅,生活经验欠缺,对社会缺乏足够的了解,感情胜过理智。

最直接的影响是无心学业,学习成绩下降,浪费了青春的大好时光。

在心理上,要承受家长和社会上其他人的责备和议论,影响了与同学、家长的关系,思想上会产生负担,心理、性格都将发生改变。

最后,可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吃下早恋酿成的苦果。

案例15:

看人不顺眼施暴力,三名中学生被判刑

三名未成年人只因对一少女看不顺眼,便决定“教训”对方,对其进行殴打、辱骂。

日前,三名施暴者分别被判处不同刑期。

今年2月中旬的一天凌晨,中学生黄某、陶某和罗某一起来到网吧上网,看见同在网吧上网的同龄人小芳(化名)极“不顺眼”,三人便将其挟持到河滨公园内进行殴打、辱骂,并强行让小芳脱光衣服坐在啤酒瓶上,其间,罗某还抢走了小芳身上的70余元现金。

由于被公园管理人员发现,三人才扔下小芳仓皇而逃。

几天后,黄某等三人被南明警方抓获。

法院作对三人作出有罪的判决。

案例16:

口角纠纷引发杀人惨案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

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

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

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爱冲动是一种性格缺陷,青少年学生更是由于心理不稳定容易冲动,有时酿成大错。

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

青少年学生、学校、家庭都要重视加强道德、心理素质修养,不使性子,遇事冷静,才能更健康成长。

三、法制观念不强,好学生也会犯罪

案例17:

优等生为“孝”入户抢劫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

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

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

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

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

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

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

“抢劫,把钱拿出来!

”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案例18:

高三学生为“守信”持刀抢劫

17岁的小军(化名)因为把同学一辆高档自行车弄丢了,为了找钱赔给同学,他持刀抢劫了700多元现金,因而被彭州警方刑拘。

今年1月1日,正在彭州某中学读高三的他,丢失了同学一辆高档自行车。

“人家好心借给我的东西,总要还吧。

可是让父母拿钱来赔,他们肯定很难过。

”下午放学后,小军没回家,独自在街上走。

当他路过一家网吧时,突然产生了盗窃的想法。

当晚10时左右,小军混入网吧内躲起来,打算趁网吧打烊时,盗窃收银台内现金。

孰料刚一伸手,就被网管员谢某夫妻俩发现。

“快来人,抓贼哦!

”谢某大叫着冲过去,被吓懵的小军本能地从网吧厨房内拿了把菜刀,一番恐吓后,抢走了收银台仅有的700多元现金。

第二天,小军用其中200多元赔给同学后,不安地回到学校上课。

没等上完第一堂课,彭州警方便将他带走。

“小军一贯表现好,而且即将参加高考!

”经过学校多方努力后,彭州检察院同意小军取保候审,汶川地震发生后第三天,他主动深入灾区搬运救灾物资,还独自照料20余名伤者。

每天早上6点起床,忙到凌晨才休息,直到学校复课才回到学校。

参加高考,他考了553分,但民警和检察官相继找到他,要他作好因犯罪被起诉的准备,小军每天以泪洗面,后悔莫及。

最后,检察院考虑小军在主动投入地震救援的立功表现,决定免予起诉,小军表示,要好好学习,努力回报社会。

是啊,学习好、表现好、有孝心、讲诚信的人,未必就能与犯罪绝缘,如果不注意学法,做到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也可能一时“糊涂”走上犯罪着道路。

所以,应该加强对每一个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包括“好学生”也不可掉以轻心。

四、维权不依法,警惕“有理”变“犯罪”

案例19:

受辱杀人,不懂法的维护“自尊”悲剧

2002年,XX乡一所中学的一个文弱的女学生,无情地将同班的一个男同学杀死。

手段竟是那样的残忍,杀人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女学生孙平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因从小不慎落下了残疾后,除了自卑以外,她特别忌讳别人拿她的残疾取乐。

初中二年级,同班的男生杨立却经常拿孙平的残疾取乐,还给孙平起了一个外号,孙平非常气恼。

一天中午放学后,孙平背着书包准备回家,刚出校门,突然被一群小学生团团围住。

他们拍着手,跳着脚,有节奏的喊着杨立给孙平起的外号。

受到侮辱的孙平气得直掉眼泪。

她知道又是杨立搞的鬼。

从此,孙平对杨立怀恨在心,开始伺机寻找报复杨立的机会。

这天中午,孙平约杨立到村里的小树林里玩,杨立爽快地答应了。

他们一起来到小树林的深处,刚才还有说有笑的孙平,脸突然往下一沉指着杨说:

“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到这里来吗?

”杨立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早有准备的孙平抱住。

随后,孙平突然又从腰间抽出一把水果刀,朝杨立腹部狠狠刺去。

杨立在惨叫中跪倒在地,鲜血不断从伤口涌出,杨立用颤抖的声音指着孙平问:

“你为什么要杀我,……你竟敢杀人,你要杀死我……”孙平咬牙切齿的说:

“我今天就是要来教训你的,让你再给我起外号……”。

说着更用力的朝杨立的身上刺下去。

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杨立流尽了最后一滴血。

结束了他短短的一生。

孙平拿一把铁锹,挖了一个坑,一边挖还一边说:

“让你给我起外号,让你给我起外号!

……”坑挖好了,孙平抬脚狠狠将杨立踢进坑里。

将杨立掩埋后,孙平拍拍身上的土,骑着自行车子回家了。

16岁的少女孙平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点评:

这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然而它却真实地发生了。

身体的残疾本已不幸,更不幸的是心灵的残疾:

不懂法不依法维权酿造两个家庭的悲剧!

青少年应当学法、守法,在法律的规则内处理相互的关系,懂得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还要时时处处遵守文明规则,做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公民。

案例20:

盗窃原为工资被拖欠,无知少年险些被起诉

在粥铺干活工资被拖欠,索性伙同他人盗窃。

日前,犯罪嫌疑人于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山东莒县检察院依法作出了建议公安机关对其撤回移送起诉的决定。

于昊,1990年1月4日出生,山东省临沭县青云镇人,2006年因在莒县某粥铺打工时工资被拖欠,他多次去向粥铺的老板催要,老板都以没钱为由不发,一气之下产生了盗窃之念。

2006年11月18日上午8时许,于昊伙同本店的两个打工者王虎(在逃)、何明(在逃)用借来的脚蹬三轮车和租用的电动三轮车,窜至莒县“梁记粥铺”盗窃了该粥铺内的彩色电视机3台、功放机5台、“爱立佳”VCD5台、音箱5组,共计价值2225元。

并将所盗物品以700元的价格卖到莒县东关大街的一个旧货市场。

案发后,失主找到于昊家要求以10000元私了,于昊的三叔主动报了案。

因于昊作案时未成年,系初犯,归案后又能如实交代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所盗物品也已全部退赔,犯罪情节明显轻微,根据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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