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讲稿Word格式.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5231216 上传时间:2023-05-0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制宣传教育讲稿Word格式.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法制宣传教育讲稿Word格式.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法制宣传教育讲稿Word格式.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法制宣传教育讲稿Word格式.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法制宣传教育讲稿Word格式.doc

《法制宣传教育讲稿Word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制宣传教育讲稿Word格式.doc(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法制宣传教育讲稿Word格式.doc

那法与道德、纪律有何不同呢?

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法律给人们行为提供了一个明确的界定。

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知法、懂法是非常必要的。

  法制宣传教育演讲稿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不违法。

那什么是违法呢?

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

法律明令禁止不可以做你却做了,这就是违法。

违法可分两种:

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

一般违法指的是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尚不构成犯罪的。

严重违法指的是触犯了刑律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就青少年学生而言,由于不懂法而违法的事时有发生。

因此认真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我们的健康成长是非常有益的。

  为什么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呢?

是因为一般违法的适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你认真学习、了解、领会了法律的内涵,就可使你的行为规范。

从而避免违法甚至犯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常常简称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法共六章,119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是处罚的种类和运用,第三章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第四章是处罚程序,第五章是执法监督,第六章附则。

涉及违法行为名称有151个。

  那么哪些行为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范围呢?

那就是: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法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与治安管理处罚。

  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一下有哪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三条第一项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部分内容,我所摘录的部分,我认为与同学们的成长关联密切。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

某中学学生张某,男,十五岁,在家中听说了某地发生了大规模的H1N1疫情,他道听途说之后,便在校园里见同学便说:

我县爆发了大规模的H1N1疫情,县城很多学校都放学了。

结果学生们人人自危,无心学习,以致很多学生不敢到校读书了。

  后经学校调查,方知谣言的源头是张某。

由于张某谎传疫情,制造混乱,扰乱了社会秩序,本应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考虑到张某不满十六周岁,免于拘留,由其监护人缴处200元罚款。

  案例二:

某职高高二学生金某某,男,17岁,不爱学习,却爱慕虚荣,喜在同学面前显摆,经常下馆子,穿名牌,玩手机等等,但由于金某某是个农村家庭子女,家庭贫寒,无法供他挥霍,他于是把目光瞄向了刚上职高的新生,以收保护费为名,屡次索要现金,并威胁不许告发。

后经举报,金某某被带往派出所审查:

经查明,金某某已年满十六周岁,没有法定的免除拘留的情形,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但考虑到金某某尚是学生,当以教育挽救为主,于是将其行政拘留十天。

  好了,同学们由于时间关系,我就不多举例子了,以上我向同学们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部分内容,因为时间紧,篇幅短,很多内容我可能没有介绍的十分透彻。

同学们可以专门上网或找这方面的书籍来看看。

开卷有益,希望同学们多多学习法律知识。

  同学们,你们恰同学少年,正是指江山意气风发之时。

未来是属于你们的。

由衷希望你们在成长的道理上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做一名合格的优秀公民。

最后祝老师们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

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