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资格考试备考《中级经济基础》精选重点题含答案解析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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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资格考试备考《中级经济基础》精选重点题含答案解析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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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不定项选择-1

郑女士看到某市《生活报》上刊登的去斑产品广告,广告声称丽美公司生产的该产品对于面部诸如雀斑、黄褐斑等各种斑点具有良好效果,无任何副作用,并且承诺用了该产品如果没有疗效,全额退款。

郑女士遂到广告中提供的丽美公司的销售点买了一套产品,用后导致皮肤溃烂,以下陈述正确的是()

A.郑女士有权要求丽美公司全额退款

B.郑女士有权要求丽美公司赔偿皮肤溃烂的损失

C.《生活报》应当对郑女士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郑女士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对《生活报》予以惩处

【答案】A,B,D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该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虚假宣传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本题中,郑女士因为看到丽美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而购买其产品,产品用后导致皮肤溃烂,因此有权要求丽美公司赔偿,所以B选项正确。

丽美公司承诺无效退款,郑女士用后无效,当然有权要求丽美公司全额退款。

根据该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惩处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经营者,所以D选项正确。

该条规定只有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才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符合这个条件,消费者就无权要求广告的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所以C选项不正确。

注意:

《广告法》对广告的经营者的民事责任的规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些差别。

《广告法》第38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根据该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对消费者的损害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主观要件是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如果广告的经营者不是明知或者应知的,就不承担连带责任。

Ø不定项选择-2

居住某市南区的唐某向本市电信局支付2000元初装费安装电话一部,2个月后,唐某发现话费单上出现自己从未打过的长途电话,话费150余元,遂找电信局交涉,经查系电信局设备技术故障所致,唐某多次要求电信局作进一步的解释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情,电信局未予确认。

不久,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唐某再次找电信局交涉,并要求电信局双倍返还多收的话费共计600余元。

电话局遂派人到唐某所在单位,要求其单位领导做唐某的工作,让唐某不要再去电信局纠缠。

此举引起唐某单位同事.邻居多人围观,议论纷纷,有人认为唐某意图趁机讹诈电信局。

唐某甚怒,遂又找到电信局。

电信局负责接待的人说:

"我们把多收的话费退给你,你不要,那你去法院告我们好了。

你不是想要钱吗?

开个价,10万.20万都可以。

"唐某觉得羞辱无比,决意起诉电信局,请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电信局多收电话费和与唐某交涉中的一系列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电信局已侵犯唐某的名誉权

B.电信局已侵权唐某作为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

C.电信局已侵犯唐某作为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D.电信局已侵犯唐某作为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尊重权

【答案】B,C,D

【解析】

暂无解析

Ø单选题-3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应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增加到()。

A.3%

B.4%

C.2%

D.5%

【答案】C

【解析】

[考核要点]一些重点数据。

[解题思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产业、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更趋合理,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和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分别提高3个和4个百分点。

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增加到2%,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Ø单选题-4

某国2002年现价计算GDP为9.8万亿元,2002年不变价计算的GDP为10.2万亿元,2001年不变价计算的GDP为9.6万亿元,2001年现价计算的GDP为9.7万亿元,则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平减指数为()。

A.102%

B.95%

C.96%

D.101%

【答案】C

【解析】

国内生产总值平减指数=报告期按现价计算的GDP÷报告期按不变价计算的

Ø单选题-5

一种商品的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如果生产该种商品的生产要素的价格上升,那么()。

A.均衡数量增加,均衡价格上升

B.均衡数量增加,均衡价格下降

C.均衡数量减少,均衡价格上升

D.均衡数量减少,均衡价格下降

【答案】C

【解析】

[解析]生产该种商品的生产要素的价格上升会导致供给曲线向左移动,进而均衡数量减少,均衡价格上升。

Ø单选题-6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因单位调整产业结构,职工无法适应原工作,经过单位组织的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新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A.告知单位工会,由工会决定

B.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C.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15天通知劳动者

D.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答案】D

【解析】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Ø单选题-7

《劳动合同法>规定,()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A.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D.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机构

【答案】B

【解析】

暂无解析

Ø单选题-8

李某(17岁)是甲公司招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李某为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入污物。

请判断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与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B.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C.李某与甲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D.在试用期内,公司不能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点为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法》第25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Ø单选题-9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行股份3000万股,每股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对另一公司合并的事项作出决议。

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形中,能使决议得以通过的是()。

A.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700万股,其中持有1600万股的股东同意

B.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400万股,其中持有1200万股的股东同意

C.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800万股,其中持有1300万股的股东同意

D.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500万股,其中持有800万股的股东同意

【答案】C

【解析】

[解析]合并决议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而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题中,只有C选项超过了2/3的比例,故应选C选项。

Ø单选题-10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承诺生效时间,原则上是采用的哪项原则()

A.到达生效

B.投邮生效

C.混合生效

D.没有具体规定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承诺生效原则,是到达主义。

见《公约》第18条第

(2)款的规定,对要约所作的承诺,就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要约人时生效。

Ø单选题-11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明确列示了()个会计要素。

A.五

B.六

C.八

D.十二

【答案】B

【解析】

[解析]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各项经济活动的业务事项在会计上的记录按性质进行归类,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

企业会计核算中将核算对象分为六类,即六项会计要素,分别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Ø单选题-12

依次填入划横线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组是()。

(1)××市人民政府______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2)期满,合同自行______。

(3)谁也不能以任何理由______赡养父母的义务。

A.制定中止推托

B.制定终止推脱

C.制订终止推托

D.制订中止推脱

【答案】B

【解析】

[解析]先看第二空,“中止”是中途停止之意,而“终止”则是结束之意,题中说的是合同期满,是结束的意思,应选“终止”,故排除A、D。

再看第三空。

“推托”的对象是指别人请求的事;“推脱”的对象是指与已有关的事,多为责任、错误等。

题中赡养父母的义务当然是与已有关的事,故应选“推脱”,排除C。

“制定”是指经过一定程序定出法律、规程、计划等。

“制订”是指创制拟定。

根据句意,第一个空应填“制定”。

因此本题选B。

Ø单选题-13

王某是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东,由于所占公司股份比例较小,且公司较大,公司事务都由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掌握。

王某为了更好的发挥自己在公司中的作用,向律师咨询,如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时,王某作为公司的股东享有何种权利。

律师的下列回答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王某如果联合其他股东,达到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要求,就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王某如果联合其他股东,达到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要求,就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关于对违法人员提起诉讼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则提出请求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C

【解析】

[解析]本题的考点在于小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特别是关于提起诉讼的问题,难点在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和直接诉讼的区别。

本题中,王某向律师咨询的就是这两个制度所赋予小股东的权利的行使办法和安排。

《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A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B涉及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主体要求,是正确的。

选项D则是在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关于对违法人员提起诉讼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即不履行其监督职能的情况下,对股东权利的再一次救济,有权提出诉讼书面请求的股东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选项B、选项D符合法律规定。

而在C选项中,把书面请求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时股东行使诉权的要求和必经程序,是错误的。

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违法行为,视侵害的利益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制度救济。

如果侵害的是公司利益,股东要经过书面请求程序间接行使权利,遭拒或紧急情形的才可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它与股东直接诉权的不同在于其诉因并非个人权利受损害,所以是代表诉讼制度;而股东个人利益受损,股东享有直接诉权。

所以本题的答案就是C。

Ø单选题-14

2011年5月10日,乙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同年7月10日,乙发现甲公司有欺诈行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劳动合同。

乙如果在()前没有行使撤销权,其撤销权消灭。

A.2011年11月10日

B.2012年1月10日

C.2012年5月10日

D.2012年7月10日

【答案】D

【解析】

[解析]撤销权是权利人以其单方的意思表示变更或撤销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的权利。

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故依撤销权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无须相对人同意。

具有撤销权事由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Ø多选题-15

财政政策的优势有()。

A.直接刺激消费和投资

B.见效快,时滞短

C.调节国民收入和财富的分配

D.弥补市场缺陷

E.对调节物价总水平作用突出

【答案】A,C,D

【解析】

财政政策的优势有;

Ø多选题-16

严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家国营化工厂工作,因为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很快成为技术骨干。

工作两年后,某中外合资企业招聘,严某去应聘,受到该企业的欣赏,于是严某以工资待遇低、污染严重、有害健康为由,要求化工厂解除劳动合同。

化工厂不同意,竭力挽留。

一周后,严某与某中外合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再到化工厂上班,致使化工厂遭受重大损失,双方发生纠纷。

化工厂对本案如依法提起诉讼,则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化工厂以严某为被告起诉,列某中外合资企业为第三人

B.化工厂以某中外合资企业为被告起诉,列严某为第三人

C.化工厂以严某与某中外合资企业共同侵权为由起诉,将严某与某中外合资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D.化工厂只能选择以其中一方为被告起诉

【答案】A,B,C

【解析】

根据《劳动法》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Ø多选题-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经营者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经营者不得以店堂告示的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的规定

B.除确有需要,经营者不得搜查消费者携带的物品

C.商品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D.租赁他人柜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

E.消费者索要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答案】A,C,D,E

【解析】

此题所涉及的内容,新教材中已删除。

Ø多选题-18

下列关于承诺的论述,正确的是()。

A.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B.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表明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不容许有任何改变,否则视为新要约

C.如果受要约人对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作出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

D.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答案】A,C,D

【解析】

暂无解析

Ø简答题-19

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我国在自主创新方面的情况。

 

【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Ø简答题-20

案情:

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天运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运达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

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

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

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06年3月,天运达公司依法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

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

2006年5月,天运达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6年5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拟订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

增资方案提交到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7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2家股东不赞成增资,2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

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06年7月,天运达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上海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约被诉至法院,对方以天运达公司是上海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天运达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1.天运达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有何不合法之处说明理山。

 

【答案】天运达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不合法。

《公司法》第44条规定: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而天运达公司讨论表决时,同意的股东的出资额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未达到2/3的比例。

因此,增资决议不能通过。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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