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个村级光伏电站扶贫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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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李集乡7村(韩楼村、朱围孜村、五岔塘村、何楼村、杨畈村、卜店村、姜棚村),丰集镇4个村(凉水井村、高斛山村、油坊店村、石头岗村),合计11个村的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3
第三标段
苏仙石乡4村(曾岗村、关帝庙村、苏仙石村、邓楼村),伏山乡9个村(里罗城村、燕湾村、鲍冲村、南冲村、石洞村、渣滓河村、杨桥村、余子店村、七里山村),合计13个村的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4
第四标段
汪岗镇5村(古井村、陶行村、杨湾村、郑河村、洪畈村),鲇鱼山乡5个村(庙岗村、石牛村、杨楼村、龙潭村、下马河村),汤管处1个村(七里冲村),合计11个村的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5
第五标段
河凤桥乡5村(八里滩村、栏杆桥村、龙头桥村、田湾村、新桥村),双椿铺镇7个村(龙堂村、陈寨村、张畈村、古城村、红石桥村、吴冲村、闵楼村),合计12个村的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6
第六标段
鄢岗镇4村(蔡楼村、徐寨村、周寨村、崔楼村),汪桥镇8个村(鲍楼村、秦湾村、丁坳村、邱湾村、汪楼村、土庙村、双桥村、孔楼村),合计12个村的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7
第七标段
观庙镇7村(王寨村、张湾村、姜寨村、雷店村、柳大湾村、油坊村、邬庙村),余集镇6个村(花湾村、曹集村、皮冲村、迎水村、连塘村、杨棚村),合计13个村的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8
第八标段
吴河乡6村(清塘坳村、万安村、掌店村、吴河村、沈畈村、郭庙村),冯店乡6个村(九曲河村、三柳店村、石关口村、郭店村、新湾村、小店村),合计12个村的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9
第九标段
达权店镇6村(石船村、梅河村、香子岗村、头战坪村、英窝村、何畈村),长竹园5个村(两河口村、新建村、关门河村、王畈村、马堰村),黄柏山村1个村,合计12个村的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监理标段
本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具备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3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专业承包3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满足施工需要;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项目施工人员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作业类别:
高压)或具备维修电工证(中级);
2013年1月1日以来2个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经历(以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在公告期间);
3.2监理标段: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需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或总监完成过同类工程项目监理业绩2项(提供工程监理合同);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无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在公告期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施工标段投标人只可对上述各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09:
00至12:
00,13:
00时至17:
00(北京时间,下同),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施工每标段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监理每单位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施工标段: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及其无在建承诺书、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查询证明。
监理标段: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及高级职称证(职称证还须提供河南省职称网网页查询版,并且打印盖章。
查询地址:
4.3以上报名携带资料中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报名时可不提供原件(其余均需提供原件),但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信息彩色扫描件及相关证件的彩色扫描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扫描件必须清晰可扫描二维码,其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注:
以上资料均需留存清晰可见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上午9:
30分;
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大厅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共划分9个标段
1.2.1
资金来源
国电投援建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及质保期
达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保期三年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3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专业承包3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满足施工需要。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被冻结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在公告期间)。
4、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以来2个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经历(以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5、项目经理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工程(投标人自行承诺)。
6、其他要求:
参加开标的代表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单位需自行踏勘现场。
1、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投标人在自行踏勘现场中所取得的工程场地、周边环境情况及工程数据等信息,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投标人应综合考虑进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控制价、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若有疑问,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招标代理人,若招标代理人在收到问题函24小时内未作出响应,提交问题人应积极与其取得联系。
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招标代理人可不予受理。
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19日09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发出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发出后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捌万元整/单位。
2016年12月15日下午16:
30前递交到以下账户(从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递交,以投标人转账(汇款)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
41001551435052500070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关于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注意事项: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保证金收退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
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A、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B、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C、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年,2013、2014、2015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年,指2014年1月1日以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年,指2014、2015、2016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3
签章要求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
3.7.5
装订要求
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或换页
4.1.2
封套上写明
密封包装上应注明:
外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全称:
工程标段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内封套上写明:
工程投标文件
招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大厅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见招标文件开标程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共5人,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在开标前从相关部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数的2/3。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名
7.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足额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项目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2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格为6.8元/W(不含围墙)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0.3
无效标条款:
本工程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其投标视为无效: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密封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0.4
废标条款
本工程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问题,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文件作出取消投标资格(废标)的处理决定,其投标文件将不再予以评审:
1、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施工组织设计有5页相同者或相关图表雷同视为串标;
(2)投标人投报的工程量清单扣除暂定价后其余项目有30%综合单价相同者视为串标。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经有资格的造价工程师逐页加盖执业印章并签字的,委托咨询机构编制的未加盖造价资质专用章的
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7、建造师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中无施工组织设计;
9、改变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的;
10、投标人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有增项的;
1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1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14、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10.5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有关监督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10.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代表证明和有效的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他人参加的,须持有效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10.7
备注:
本项目所涉及相关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1.2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
(6)其他要求: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投标人在自行踏勘现场中所取得的工程场地、周边环境情况及工程数据等信息,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投标人应综合考虑进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6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取得的信息运用到投标文件编制中,若招标人发现其据此编制的内容出现重大理解错误,违背招标人意愿,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书或其清晰可辨的扫描件),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回执函文件或其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只接受投标报名时登记邮箱发来的邮件)通知招标代理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回执,或经招标代理人催促仍不回执,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自负。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回执函文件或其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只接受投标报名时登记邮箱发来的邮件)通知招标代理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回执,或经招标代理人催促仍不回执,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