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平时作业2020秋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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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平时作业

一、简答题(每题10分,总计40分)

1.纵观中外经济法发展的历史,经济法的发展具有哪些特点?

答:

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从“非常态法”到“常态法”;从“战时法”到“平时法”;

从“边缘法”到“基干法”;从“一元体系”到“二元体系”;从“一元体系”到“二元体系”。

2.简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

答: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

经济法与行政法相互依存和配合

经济法诸多制度源于行政法。

区别:

适用主体,调整对象,权力性质,立法宗旨,保护法益,构成要素不同。

3.简述市场决定性原则的基本内涵。

答: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能够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市场配置资源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能动地实现的。

市场机制是指市场各主要因素,即市场供求、价格、竞争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机理。

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决定作用,主要是指决定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流动、交易、组合和配置,这种配置是最具效率,追求效益的。

4.简述我国反垄断法中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及认定。

答:

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分析,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过程中,会遵循着相应的界定标准。

基于这一问题,西方国家层对此提出了三中界定方案,其一为市场结构标准。

其二为市场结果标准。

其三为市场行为标准。

其中的市场结构标准,就是结合经营者在市场中所占据的市场份额,而后评估它是否能够在市场中占有支配地位,参照市场结构标准,相关的企业在市场中如果占据着诸多的市场份额,那么则可初步判定此企在市场中占据着一定的支配地位。

(1)市场支配地位:

亦称市场优势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或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2)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2.1)综合性标准,是指认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该综合考虑包括市场份额、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经营者控制市场的能力等在内的多种因素。

(3)市场份额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3.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

(3.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

(3.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

(3.4)有前述第2)项、第3)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4)被推定经营者的举证责任: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下列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4.1)其他经营者进入该相关市场比较容易的;

(4.2)相关市场的竞争比较充分的;

(4.3)经营者不具有在相关市场内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能力。

二、论述题(每题15分,总计30分)

1.请结合教材内容,论述混淆行为的认定。

答:

混淆行为的认定:

(1.1)具有一定影响的标识的认定

(1.2)参照知名商品的认定:

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需要结合该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综合认定。

(1.3)参照“一定影响的商标”来认定:

应当考量标识是否有一定的持续使用时间、区域、销售量或者广告宣传。

(1.4)司法实践:

“一定影响”的认定因素涉及“标识使用时间”、“使用地域范围”、“获奖荣誉情况”、“商业推广宣传情况”、“是否具有区分商品/服务来源的功能”。

(1.5)混淆的手段是擅自使用:

(1.6)擅自:

未经权利人同意;(1.7)使用 :

相同使用,近似使用:

是指因模仿他人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主要部分,加以不妨碍整体形象的增删或变动,使购买者产生混淆的情形。

(1.8)混淆产生了引人误认的效果;(1.9)误认的类型:

误认的事实、误认的危险;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对特定联系的误认;

(1.10)误认的主体:

一般购买者(相关领域的购买者)或者普通公众施以普通注意力会发生误认等因素进行综合认定。

2.请简述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调控职能?

答:

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1)中国人民银行隶属于国务院,是中央政府下属职能部门。

(2)中国人民银行是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国务院职能部门。

(3)中国人民银行要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监督。

中国人民银行具有双重法律性质或角色.既是国家机关,又是从事法定金融业务的特殊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行使三大职能:

一是宏观调控职能;二是服务职能;三是监管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金融宏观调控职能的主要承担者,它通过(货币政策)来调控并保持货币供求总量和结构的平衡,进而促进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均衡。

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控职能:

(1)发行的银行;

(a)所谓发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垄断通货的发行权,是国家唯一的通货发行机构。

(b)各国都规定央行发行货币要以一定的国债、特别提款权、外汇及部分黄金储备作保证。

(2)政府的银行:

所谓政府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与本国政府有密切关系,服务于政府,代表政府处理有关的金融事务。

(a)受托经理国库,担任国库出纳;

(b)以法律允许的条件、额度和方式对政府提供信用;

(c)代理政府公债的发行和还本付息事宜;

(d)代表政府参与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e)代理政府买卖黄金、外汇,管理国家黄金、外汇储备;

(f)担任政府的金融事务顾问。

(3)银行的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a)依法集中保管金融机构交存的存款准备金。

(b)对全国金融机构承担最后贷款人责任。

(c)主持全国金融机构之间的票据清算事宜。

(4)金融调控、监管的银行

(a)中央银行的金融调控职能,是通过制定和执行货币信用政策,影响商业银行创造货币能力,实现货币供应总量的调节,并引导资金的流向,促进产业和产品结构的合理化。

(b)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能,它通过依法制定金融业务规章,审批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检查和稽核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查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来保证金融机构的合法、稳健经营。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5分,总计30分)

甲在某商场花4000元购买了一台某品牌60英寸的4K超清智能液晶电视,使用一个月左右,彩电突然发生爆炸,甲的脸部被严重炸伤,虽经治疗,但已毁容,给甲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创伤。

正巧,邻居乙也在场,被炸伤右眼导致失明,甲、乙的治疗费、康复费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等总计20万元。

另外,因爆炸毁坏了甲新居的装修,损失大约2万元。

后经权威机构检验,该品牌电视电压器存在质量问题,使用时间超过2小时以后导致温度过高后容易发生爆炸危险。

(1)该案中,乙是否属于消费者?

为什么?

答:

乙不属于消费者。

消费者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商品或服务的人,乙不是购买和使用商品的人,只是恰巧出现在使用过程中。

(2)该案中,甲和乙的何种权利遭受了侵犯?

答:

安全保障权。

(3)该电视机属于缺陷产品还是瑕疵产品?

为什么?

答:

缺陷产品,该品牌电视机存在质量问题。

产品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即属于缺陷产品,电视机爆炸已经危机甲的人身安全。

(4)甲和乙向某商场就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提出索赔,某商场能否拒绝?

为什么?

答:

不能。

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5)受害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金额(不计精神损害)最高多少?

答:

44万。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6)假设事故发生后,电视生产商对发生爆炸的液晶电视及同批次电视交由国内五家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均没有发现缺陷的存在,此时生产商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

答:

要。

生产者承担缺陷责任的条件:

产品有缺陷;有损害事实存在;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该事故已经是发生了,而且事情发生后检验的爆炸产品时存在缺陷

的,并且已经危害到甲乙双方的人身安全,损害甲方财产,两者存在因果关系。

生产商重新检测产品无质量问题,并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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