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设备技术协议书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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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盘形制动器》JB8519-1997
《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和基本系列技术条件》GB/T13957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GB/T5226.1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GB755
《电机结构及安装型式(IM代号)》GB/T997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GB/T1032
2、使用环境条件
2.1安装场所:
井下一级副斜井绞车房
2.2海拔高度:
≤1000m
2.3环境温度:
上限+40℃,下限-10℃
2.4提升斜长:
710m
2.5最大坡度:
22°
3、技术参数
3.1型号名称:
JKB-2.5×
2.0P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
3.2数量:
1套(包含变频调速装置、电机、减速机、滚筒、盘形闸、液压站、润滑站、深度指示器、电缆、保护装置、连接固定配件、天轮等配套设施)
3.3基本技术参数:
卷筒个数:
1
卷筒直径:
2500mm
卷筒宽度:
2000mm
最大静张力:
90KN
速度:
2.5m/s
提升钢丝绳:
28-NAT-6×
19S+FC-1670-Z-524-289(甲方自备)
4、技术要求
4.1主轴装置
4.1.1主轴需采用优质45#中碳钢锻制,经过两次无损探伤检测、机械性能实验,符合国家标准,保证使用性能可靠。
4.1.2主轴装置轴承采用球面滚子调心轴承,干油润滑。
4.1.3卷筒采用16Mn低碳合金钢板焊接后正火处理,结构采用二剖分式。
4.1.4制动盘同卷筒采用双列高强度铰制孔螺栓联接,确保其二次装配满足要求。
4.1.5卷筒同支轮采用双列高强度铰制孔螺栓联接,主轴与支轮采用双列高强度铰制孔螺栓联接。
4.1.6主轴装置同减速机采用齿形联轴器联接,采用强力切向键传递扭矩。
4.1.7滚筒衬板采用塑衬。
4.2减速机
4.2.1类型:
行星减速机
采用硬齿面行星NBD900齿轮减速器,减速器行星轮、太阳轮及各大小齿轮均采用低碳合金钢,进行渗碳淬火,齿面磨削,齿面达到相关标准精度要求。
内齿圈采用中碳合金钢渗氮处理,齿面达到相关标准精度要求。
4.2.2减速器速比:
i=31.5
4.2.3减速机内部轴承采用标准配置,保证使用寿命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4.2.4减速机同电动机采用柱销联轴器联接。
4.3液压站
4.3.1液压站结构型式为单箱体、双电机、双油泵、双调压装置、单控制阀组,两套一套使用一套备用。
4.3.2液压站采用比例式调压,全部为板式集成块结构,控制阀组采用外装,方便安装与维修。
4.3.3液压站需满足工作制动、安全制动要求。
4.3.4液压站采用电气延时二级制动,延时时间在0~10s可调。
4.3.5具备相关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保护,如油温高、油压高保护等。
(液压站内安装PT100温度传感器,并配套压力传感器。
)
4.3.6各阀件采用进口阀件,比例阀采用阿托斯品牌。
4.3.7液压站电机电压等级:
660V/1140V
4.3.8液压站电机采用3kW-6P。
4.3.9乙方提供配套液压油。
4.4制动装置
4.4.1盘形闸采用油缸后置常闭式,蝶形弹簧制动,油压开闸。
4.4.2安全制动必须有并联冗余的回油通道。
4.4.3制动闸空动时间:
盘式制动装置不得超过0.3s。
4.4.4盘形闸的闸瓦与闸盘之间的间隙不得超过2mm。
4.4.5制动装置产生的制动力矩与实际提升最大载荷旋转力矩之比K值不得小于3。
4.4.6对质量模数较小的提升机,上提重载保险闸的制动减速度超过本规程规定值时,K值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得小于2。
4.4.7配套闸瓦磨损及弹簧疲劳保护装置。
4.4.8制动闸对数根据制动力矩不小于3倍静力矩要求配置。
4.4.9蝶形弹簧材料应符合60Si2Mn热轧扁形及螺旋弹簧钢的规定。
4.5润滑站
4.5.1润滑站配两套系统,包括电机、齿轮泵等,两套系统一套使用另一套备用。
4.5.2具备相关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保护,如油温高、油压高保护等。
4.5.3配备磁性过滤装置,以满足润滑油清洁度要求。
4.5.4润滑站电机电压等级:
4.5.5润滑站电机采用1.5kW-6P。
4.5.6乙方提供配套润滑油。
4.6电动机
4.6.1型号:
YBPT400L-10
4.6.2功率:
250KW
4.6.3转速:
595r/min
4.6.4电压:
4.6.5厂家: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4.6.6电机定子绕组和轴承预先埋设PT100温度传感器,并能接入电控系统。
4.7绞车保护
4.7.1过卷和过放保护:
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或者出车平台0.5m时,必须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
4.7.2超速保护:
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
4.7.3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
4.7.4限速保护:
提升速度超过3m/s的提升机应当装设限速保护,以保证提升容器或者平衡锤到达终端位置时的速度不超过2m/s。
当减速段速度超过设定值的10%时,必须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
4.7.5提升容器位置指示保护:
当位置指示失效时,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
4.7.6闸瓦间隙保护:
当闸瓦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报警并闭锁下次开车。
4.7.7松绳保护:
缠绕式提升机应当设置松绳保护装置并接入安全回路或者报警回路。
4.7.8减速功能保护:
当提升容器或者平衡锤到达设计减速点时,能示警并开始减速。
4.7.9错向运行保护:
当发生错向时,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
4.7.10过卷保护、超速保护、限速保护和减速功能保护应当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
4.8其它要求
4.8.1提升机必须装设可靠的提升容器位置指示器、减速声光示警装置,必须设置机械制动和电气制动装置。
4.8.2设有定车装置
4.8.3提升系统的安全制动减速度必须符合下表要求
减速度
θ≤30°
θ>30°
提升减速度/(m·
s-2)
≤Ac∗
≤5
下放减速度/(m·
≥0.75
≥1.5
注:
∗Ac=g(sinθ+fcosθ)
式中Ac———自然减速度,m/s2;
g———重力加速度,m/s2;
;
θ———井巷倾角,(°
);
f———绳端载荷的运行阻力系数,一般取0.010~0.015。
4.8.4采用牌坊式深度指示装置,配备《煤矿安全规程》中所要求的各种保护的功能,如减速点、过卷点、深度失效等。
4.8.5深度指示器与主轴的连接采用万向联轴节,便于安装。
4.8.6深度指示器顶端预留轴编码器接口。
4.8.7配备电机轴制动器装置,以减小行星减速机齿轮冲击。
4.8.8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配备提升机定车装置。
4.8.9外露旋转部份及卷筒需增设安全护罩。
4.8.10电动机需安装于电动机专用滑轨上,方便安装和维修。
4.9成套设备供货明细表
设备
名称
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
型号
2P
序号
部件名称及型号
数量
备注
1
主轴装置
1套
卷筒采用二剖分
2
1台
NBD900
3
盘式制动器
4套
(含连接油管、阀门等配套设施)
4
液压站
5
润滑站
6
牌坊式深度指示器
7
电机轴制动器
8
联轴器
2套
CL16、CY-TS394各一套
9
电动机
YBPT400-10
10
电机滑轨
T112
11
绞车滚筒
12
绞车电缆
所有连接控制、保护、通讯电缆、动力电缆(开关连线、负荷线)
13
绞车保护
标准装配
14
游动天轮
TD1400/1350
15
其它
地脚螺栓等
5、变频调速装置技术要求
5.1电器部分的主要参数:
电机功率:
250KW–10P(佳木斯防爆电机)
电机转速:
电机额定电压:
AC660V
运行方式:
四象限
防爆等级:
EXDI
防护等级:
主体IP54接线盒IP54
工作制:
ST
环境温度:
00到100
5.2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2016年版)
《防爆规程》GB3836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94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GB/T13926–92
5.3对电控系统的技术要求:
5.3.1变频调速:
1)变频器输入电源:
A)额定输入电压:
三相AC660V
B)电压波动范围:
正负百分之十五
C)额定输入频率:
50HZ
2)变频器具有以下性能:
A)控制功率:
250KW
B)输出电压:
三相660V
C)输出频率:
50HZ
D)额定输出电流:
400A
E)过载系统:
50℃以下150﹪过载一分钟,40℃以下200﹪过载一分钟。
F)控制方式:
矢量控制。
G)调进方式:
SPWM调制(电压正旋脉宽调制)。
H)内置PID调节器,保证在0.3到4m的速度范围内调速精度不低于0.4﹪。
I)在低频运行时,有自动转距提升功能,能保证100﹪额定输出转距。
J)有较高的功率因数,大于95﹪
K)对电网的高次谐波污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L)变频器具有过压、欠压、过流、接地过载功率器件过热和电机缺相等保护。
5.3.2控制系统的主要参数:
1)提升机控制系统的核心部件选用三菱PLC,一套主控,一套从控。
两套PLC配置一样,互为检测,当PLC发生故障时,另一套PLC可延时进行故障处理。
主要功能:
A、完成提升机的过程控制,并且按照给定的曲线进行调查。
B、提供多路开关电源、操作台、信号及现场仪表。
C、触摸屏显示。
2)触摸屏显示内容
A、运行时间显示、打点信号显示、提升钩数、故障发生时间、解除时间等。
B、安全回路故障显示。
C、实现位置的显示。
5.3.3操作台
1)完成提升机的各种操作。
2)完成控制信号故障信号的隔离与转化。
3)组成硬安全回路并与安全回路相互冗余及闭锁。
4)完成液压站,工作闸安全闸的状态信号采集。
5.3.4传感器
1)轴编码器两个,在电机主轴上连接一个轴编码器,在深度指示器上安装一个轴编码器,两个编码器检测的信号分别进入变频器,主控PLC从PLC任意一个编码器发生故障,都可引起故障报警,并发出停机保护命令,每个轴编码器必须有两个检测点。
2)井筒开关、限位开关、提供提升机运行时参数。
3)井下用电器开关必须满足相关防爆要求。
5.4变频控制系统应支持RS485标准MODBUS-RTU通讯协议。
5.5提升机电控系统设备清单
单位
矿用本质安全型控制台
TH12(6)
套
矿用隔爆型直流电源箱
DXB220/310
台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可编程控制箱
KXJ-220
三菱
矿用隔爆型电控箱
KXB-10/660
矿用隔爆型变频调速装置
ZBT1-400/660K
四象限变频器
(ABB)
转速传感器
GSG900
只
(进口欧姆龙、8芯、配连接轴)
矿用屏蔽阻燃电缆
ZR-YJV22-0.6/1KV3×
120+1×
70mm2
米
20
屏蔽阻燃电缆
MKVVRP4×
0.75
300
系统软件
正版
司机座椅
把
6、技术资料的提交
6.1乙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6.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6.3乙方要在安装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订7天内提供设备外形和安装尺寸图、平面布置图。
6.4发货时随机配备产品说明书、编程操作手册、安装图、机械图、制动装置结构图和制动系统图、电气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原理接线图及其电缆规格等。
6.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技术要求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乙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6.6提供产品安标证、防爆证、合格证、检测检验报告、调试报告等,成套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部颁标准、行业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7、技术服务
7.1现场技术服务
7.1.1乙方要提供足够的现场技术服务人员,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规定时间内安全、正常投运。
乙方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能独立解决问题。
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现场服务人员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追加人数,且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1.2乙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
7.1.3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或井下设备安装的工作条件;
7.1.4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在安装和调试前,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乙方应对其所供设备提供安装和调试监督的重要工序表,乙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甲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3)乙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4)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甲方协商。
7.2培训及维修
7.2.1乙方免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及对甲方人员的现场培训,质保期内对整机实行免费维修,并终生实行只收成本费的维修。
7.3其它服务
7.3.1乙方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甲方完成井下二级副斜井JTPB-1.6×
1.2型矿用提升绞车移动及安装工程,并提供技术服务。
8、其它要求
8.1乙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协议书要求。
8.2乙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协议书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乙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8.3乙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8.4提供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给出具体清单。
8.5凡属设备装置范围内自成系统的附件和材料由乙方负责。
8.6在安装、调试期间使用油脂材料由乙方提供,保证安装、调试后绞车正常运行。
四、监造、检验/试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乙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协议书规定的要求。
1.2乙方要向甲方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符合本协议书的规定。
2.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2.1甲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乙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
甲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2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甲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2.3甲方有对货物运到甲方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甲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
甲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甲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2.4乙方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10天,通知甲方进行日程安排。
根据这个日程安排,甲方要确定对合同设备的哪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接到乙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5天内通知乙方,甲方有权增加试验项目。
然后甲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乙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
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甲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乙方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2.5若甲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不派员到乙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甲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2.6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
2.7甲方如要求在设备出厂前参加出厂验收,甲方代表有权通过乙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复印,乙方应提乙方便。
五、质量保证
1.乙方确保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协议书的要求。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满足生产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所提供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试验、装箱、发运、现场调试等过程全面负责。
3.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4.系统安装调试完正常运行后12个月(一年)为质保期,其中关键元器件保修期应不低于10年。
一年内若非人为操作故障或不可预计灾难等因素,乙方免费处理。
设备运行一年后,对于现场出现的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故障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处理,乙方可以收取配件成本费用。
5.本规范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乙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乙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
如需更换,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
6.由于甲方未按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乙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甲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乙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7.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规范规定时,如属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六、售后服务及承诺
1.质量保证期为设备投入安全稳定运行24小时后12个月。
在设备使用中,如发生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服务,工具设备自带,甲方派人配合,维修完成后要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2.乙方长期优惠供应配件,并实行终身跟踪技术服务。
3.乙方至少每半年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1次现场设备检查和维护技术服务回访。
4.对于控制系统软件、硬件升级等信息,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反馈甲方。
如控制系统软件存在问题,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则乙方应无偿对软件进行升级服务。
5.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实行三包:
包修,包换,包退。
七、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2、本技术协议书与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与合同书相冲突的部分以合同书为准。
3、本技术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章生效)。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全部设备最迟到货日期:
2017年10月15日运至*******煤矿。
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
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签订时间: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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