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最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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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最新版

安徽省桐城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二0一六年一月

安徽省桐城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咨项字[2016]013号

主编单位:

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证书:

 

总工程师:

孔祥应

负责人:

程龙生

主编:

孔祥应

编制:

项鹏程、韩祝青

校  核:

程龙生

项目名称:

安徽省桐城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桐城市司法局

项目负责人:

刘晓(市司法局局长)

项目总投资:

伍佰捌拾陆点肆万元人民币(¥586.40万元)

第一章  总  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安徽省桐城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1.1.2建设地点 

桐城市文昌街道办事处境内,文二路南侧、文昌大道西侧

1.1.3建设性质 

新建 

1.1.4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

桐城市司法局 

单位性质:

地方行政机关 

法人代表:

刘晓(市司法局局长)

1.1.5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安徽省桐城市司法局建设项目。

司法业务用房,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0]80号)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司法业务用房控制面积要求,二级司法业务用房应按以下指标控制:

编制人员数45人以上的人均业务用房不应超过35平方米/人。

桐城市司法局编制数为56人,业务用房建设标准为35平方米/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960平方米。

建设内容见表1-1

表1-1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

构成

建筑面积(m2)

建设内容

1960

 

1.  业务功能用房:

法律事务接待用房、法律援助业务用房、人民调解业务用房、社区矫正业务用房、安置帮教业务用房、律师业务用房、公证业务用房、普法依法治理业务用房、司法鉴定业务用房、法制及执法监督业务用房、“148”法律服务用房、信访业务用房、资料档案用房、教育培训用房、社会志愿者工作用房、网络信息和应急指挥中心;

2.  附属用房:

配电室、值班用房

3.  场地:

道路、停车场、绿化

4.  用房建筑设备:

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等

表1-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占地面积

m2

4230

0.423公顷

2

建筑面积

m2

1960

3

耐火等级

二级

4

安全等级

二级

5

建筑结构

框架

六层,总高度20m

6

设防烈度

6

7

使用年限

50

8

容积率

0.46

9

建筑密度

%

9.5

10

停车位

40

11

道路广场

m2

970

12

绿地率

%

35.0

1480m2

13

项目总投资

万元

586.4

13.1

中央预算内资金

万元

284.2

13.2

安徽省补助资金

万元

142.1

13.3

桐城市财政资金

万元

142.1

14

建设工期 

8

1.1.6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8个月,即2016年4月至2016年11月。

工程进度计划:

1、2015年11月-2016年1月,完成桐城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2016年2月-2016年3月,完成桐城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审图、招投标等施工前准备工作。

 

3、2016年4月-2016年11月,完成桐城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土建安装工作。

 

4、2016年11月,完成桐城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5、2016年12月,桐城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营阶段。

 

1.1.7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586.4万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

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84.2万元、安徽省配套资金142.1万元,桐城市地方财政投资142.1万元。

1.2项目编制依据及范围 

1.2.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

3、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抓紧开展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9]1015号); 

5、《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0]80号); 

7、《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

8、省发改委《关于编报“十三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议规划和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9、安庆市司法局《关于建设桐城市司法业务用房及信息化配套工程的报告》(2015年11月23日);

10、《桐城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二十二、二十三次); 

11、《关于桐城市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桐国土资预审[2015]32号);

12、《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

13、国家和地方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程; 

14、委托方提供的其他基础资料和数据。

 

1.2.2可研编制范围 

1、研究目的 

通过对项目目前现状及建设背景的调查研究和在对其发展前景预测和社会经济效益评价的基础上,对本项目的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及实施可能性提出综合性论证报告,供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并完成本项目的建设。

 

2、研究范围及内容 

我公司受桐城市司法局的委托,对桐城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交可研报告,其主要研究范围包括:

项目建设的背景与必要性、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方案、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组织机构管理、社会效益分析、风险分析、社会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1.3可行性研究概要 

1.3.1拟建项目的原因 

桐城市司法局基础设施陈旧,没有自己的独立的业务用房,不能快速有效的对接待人民群众的来访工作提供必要硬件设施,已达不到现代司法局办公的基本要求,极大的限制了司法局各项功能的充分发挥,严重制约了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无法满足广大群众的司法需求,影响了司法局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

因此,亟需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拟建该项目。

 

1.3.2拟建项目目标 

1、使桐城市司法局的基础设施得到良好改善,解决宣传、接待、调解、存放等业务用房严重不足的问题;  

2、使普法教育、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从而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识; 

3、有助于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最终提高司法局行政工作的综合效率。

 

1.3.3项目建设条件 

本项目拟建在桐城市文昌街道办事处境内,文二路南侧、文昌大道西侧,建设地址无重大地质灾害的历史记录,交通及周边环境条件良好,项目建设所需水、电供应和通信条件具备,符合工程建设要求,已取得国土、规划和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1.3.4工程设计方案 

本项目建设根据当地建设条件、自然灾害的设防要求和工程地质状况,结合使用功能、建设规模、层数等因素综合考虑。

并按照国家项目结构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方案设计。

1.3.5环境保护 

本项目属于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

主要污染因素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施工期噪声和扬尘,设计方案考虑了污染治理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认真落实“三同时”。

 

1.3.6项目节能 

本项目通过对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电能、水质消耗进行分析,采取相应措施,从而达到国家颁布的建筑节能设计和节能标准。

 

1.3.7组织管理 

为确保项目顺利建设,桐城市司法局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相关的建设和财务管理办法。

各建设子项均采用国内招标进行工程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监理。

 

1.4研究结论与建议 

1.4.1研究结论 

党的十八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战略高度,作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

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法律体制的不断完善,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职能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不断延伸,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法律援助、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职能相继增加,人民调解、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任务日趋繁重。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本项目的建设能缓解司法局业务用房紧缺、功能不满足现在司法工作的现状,促使司法局机构设置符合十八大提出的改革方案,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提出的司法改革方案,符合公检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建设规模符合实际,建设方案合理,配套措施到位,效益明显。

  

1.4.2建议 

1、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环保局相关的政策规定进行。

该项目的立项、审核、招标、建设、监测、评估、验收等工作,要严格按基建程序和规范办事,杜绝“四无”(无证设计、无照施工、无图施工、无验使用),坚持标准,把好“两关”(施工监督关和竣工验收关),保证质量。

 

2、严格执行重建标准,坚持“三个集中”(集中专家、集中评审、集中项目)和“五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风格),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严格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工程建设公示制、建筑质量终身负责制、督办制、通报制、问责制、评估制等10项制度,严把设计、施工和建筑材料质量关,杜绝豆腐渣和半拉子工程。

 

3、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自然环境,创造舒适环保型业务用房。

 

4、建议建设单位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5、项目的建设应分阶段实施,在建设过程中,要处理好项目施工与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关系,尽量避免干扰与影响。

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2.1项目建设地概况 

2.1.1桐城市概况 

桐城位于长江与淮河之间,自古就是中国南方与北方分界的军事战略要地。

大别山是江淮的分水岭,山脉高耸绵延,隔断了江淮地区西部的陆路联系,而桐城背倚之大别山余麓龙眠山,正是山脉与平原的交界处,沟通中原地区和长江中游及以南地区的陆路交通要道经过于此。

桐城背倚山脉,水路交通也十分发达,枞阳是由长江进入桐城境内的口岸,船舶沿水系进入嬉子湖、菜子湖、白兔湖一带,再沿孔城河、大沙河等支流进入桐城腹地,正所谓“抵天柱而枕龙眠,牵大江而引枞川”。

桐城交通便捷。

桐城市位于安徽省中部偏西南,大别山东麓,长江北岸,处于“吴头楚尾”的交界地带。

东邻庐江、枞阳县,西毗潜山县,北接舒城县,南抵怀宁县和安庆市宜秀区。

南北长64公里,东西宽42公里,总面积1571平方公里,有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2个镇和3个街道,总人口75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8.9万人),现为安庆市所辖。

桐城接江趋淮,河埠陆驿自古车水马龙,素有“七省通衢”之称。

市区北距省会合肥98公里,南邻安庆市68公里,三大交通动脉(206国道、合九铁路、沪渝高速)纵贯全境,水路可由菜子湖通达长江,航空距离合肥和安庆机场不超过1小时的车程,交通区位优势明显。

桐城是一座正在崛起的新兴城市。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桐城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已连续五年县级综合经济实力居全省前列。

工业经济的主体地位日益突出,印刷包装、机械加工、羽绒制品等行业优势逐步形成;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青草香”大米、“桐城小花”茶、桐城水芹等一批名特优农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科技、文化、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均步入全国先进行列。

先后荣获“全国乡镇企业百强县”、“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市”、“全国文化先进市”、“全国基础教育先进市”、公共心目中“中国和谐之城”、中国最具有投资价值文化旅游名城等称号。

作为安庆市唯一县级市(安徽省五个县级市之一)的桐城,是皖西南的交通枢纽和承东启西的通衢之地,更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前沿阵地。

作为合肥经济圈核心城市之一,桐城又是合肥经济圈的产业配套承接基地、文化旅游基地、农特产品加工供应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实验基地、产学研合作基地,是合肥经济圈联动沿江、辐射皖西南的门户。

为把桐城建设成为历史文化名城、工贸综合型的山水园林城市,主要发展包装印刷、机械制造、建材化工以及文化旅游业等。

改革开放以来,桐城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荣获“全国乡镇企业百强市”、“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市”、“全国体育工作先进市”、“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市”、“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市”、“全国绿化模范市”、“安徽省教育强市”、“安徽省卫生城市”、“徽商最具投资潜力城市”、“温商最具投资潜力地区”、“首届安徽省文明城市”等称号。

2014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7.5亿元,增长9.5%;财政收入22.66亿元,增长0.5%;规模工业增加值124亿元,增长13.1%;固定资产投资221.4亿元,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7.1亿元,增长1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53元,增长10.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13元,增长13.1%。

桐城市城-城关镇,位于桐城市境中部稍偏西北,东经116°57′,北纬31°03′。

龙眠山雄峙西北,龙眠河穿城而过。

北距省会合肥98公里,南距安庆市68公里,古有“七省通衢”之称,今有206国道纵贯城区,素为军事、交通重镇。

桐城市文昌街道位于桐城市主城区,位处桐城市区西南部。

2006年9月由原文昌街道和碧峰街道合并而成,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也是桐城的政治、文化、教育中心。

东北以龙眠河为界与龙眠街道毗邻,西接黄甲镇,南邻范岗镇。

面积面积55.08平方公里,辖6个村、5个社区、2个居委会,总人口63399人,其中农业人口24283人。

是桐城的经济和文化旅游产业重镇。

2.1.2 桐城市司法局概况 

桐城市司法局是桐城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工作。

内设政工科,办公室、法制宣传科、人民调解指导科、法律服务监管大队、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法律援助中心等7个职能科室及15个基层司法所。

负责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调委会调解中心、市调解委员会联合会、社区矫正志愿者、法律服务所的行政管理工作。

该局核定的编制人数56人。

 2.2项目建设的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司法局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党的十八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作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

依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意见》,各级司法机关务必站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刻理解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司法局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

 

桐城市司法局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为了改善目前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现状,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布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安徽省发改委《关于编报“十三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议规划和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决定拟建桐城市司法局机关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从而完善司法局开展工作必备的硬件条件,促进司法局全面履行各项职能,顺利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服务社会及民众,满足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安置帮教、社会矫正人民调解、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战略高度,作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

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法律体制的不断完善,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职能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不断延伸,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法律援助、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职能相继增加,人民调解、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任务日趋繁重。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发展仍存在很大困难和问题。

突出表现在:

一是业务用房严重紧缺。

司法局都靠挤占有限的办公用房开展业务,没有独立的、能满足实际需要的业务用房;二是工作开展严重受限。

新智能、新任务对司法行政各项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目前司法业务用房建设严重滞后,日益成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了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2.2.1桐城市司法局存在的问题 

1、业务用房紧缺 

桐城市司法局原有一座老政法大楼办公,2008年为积极响应桐城市委市政府拆迁改造龙眠河的号召被拆除,至今仍在外租房办公。

只能靠挤占有限的办公用房开展业务,没有独立的、能满足实际需要的业务用房。

业务用房无接待场所、无办案室、无当事人个别谈话室,接待、咨询和办案等混为一室。

其他如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业务连一间房屋都没有,都是与司法局内设科室合在一起办公,一方面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也干扰了司法行政日常政务的办理。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司法体制的改革,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越来越强,内部机构也越来越细化,工作业务量也越来越大。

现有租赁场所已远远不能满足现在实际工作需要。

因此,修建业务用房十分必要。

 

2、工作开展严重受限 

近几年来,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职能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不断延伸,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职能相继增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任务日趋繁重。

新职能、新任务对包括业务用房在内的司法行政各项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而目前严重滞后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日益成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瓶颈”,制约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开展。

由于没有相应的接待、收案、调处场所,给指导、协调和有效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往往延误调解时机,影响调解效果。

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矛盾纠纷愈加复杂和多元化,迫切需要建立长效培训机制,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

而目前,桐城市司法局没有固定的培训场所,无条件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综上所述,桐城市司法局基础设施状况已远不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业务用房紧缺这一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3.1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快和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方针,我国即将进入实施“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期,对法制建设和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进一步加强司法局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国家政权安全,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至关重要。

桐城市司法局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和推进该项目建设。

该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深入开展面向大众的法制宣传活动;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工作;完善司法考试工作,使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成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自觉实现者。

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加快和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

 

2.3.2项目建设是贯彻司法部创建规范化司法机关的需要 

桐城市司法局业务技术基础设施条件差,已不能够适应现代司法机关日常工作环境和日新月异的科技形势和司法管理工作的需要。

“规范化、科技化、信息化”是司法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市场经济迅猛发展条件下的必然选择,是密切群众、服务群众、维护党和政府以及现代化司法机关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对桐城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2.3.3项目建设是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和办事效率的需要 

桐城市司法局现有的业务技术基础设施十分落后,受办公用房的限制,很多业务科室无单独业务用房,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司法工作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发展。

通过本项目建设可充分改善和完善桐城市司法局业务基础设施,以及快速处置紧急事件和各种事故,提升业务水平,提高了整体办事效率。

 

2.3.4本项目的建设是提供司法局业务用房的需要 

1、桐城市司法局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民生的窗口,每天需要接待和办理大量的司法行政事务。

如此多的业务量,需要一个统一的平台,接待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告知业务办理程序、受理、分流业务。

 

2、普法依法治理是司法行政机关一项重要职能,桐城市司法局承担着具体而繁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每年需要组织协调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利用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开设普法网站等都需要相应的业务用房。

 

3、桐城市司法局负责调处重大影响、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参与群体性案件处置和涉法涉诉案件处理,并设有“三位一体”(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调解中心,每年调处大量的矛盾纠纷。

司法局调处的矛盾具有群体性特点,矛盾双方人数往往较多,参与调处纠纷的调解员也很多。

 

4、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刑法执行的一项重要职能,重点对在社区服刑的假释、监(所)外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等罪犯进行针对性的教育改造,负有惩罚、教育、塑造、感化、矫治、控制等六项职能。

帮教工作主要是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思想帮教、职业培训、引导和扶持他们就业和解决生活出路等问题,并落实重新违法犯罪等预防措施。

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是司法局维护社会稳定的两项重要业务职责。

因此,在业务用房需求方面,应根据业务职责,综合考虑矫治、帮教对象和参与帮教的志愿者人数。

 

5、律师、公证是司法局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队伍。

律师公证从业人员履行政府职责,相互补台,主动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减、免费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6、法律援助是国家保障社会的贫、弱、残等弱势群体平等地实现其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律制度,其主旨在于使经济困难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无偿获得法律帮助,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维护他们的利益。

 

7、教育培训工作是开展普法教育的需要,是业务培训的需要,是矫治对象的需要,定期对矫治对象开展集中法治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8、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个人信息、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案件资料都是国家规定需要立卷归档的资料,应放置在专门场所进行分类存放、保管、查阅。

 

8、“148”法律服务专线是司法行政部门开设和运用电话网络,将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能结合在一起,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一种形式。

“148”以其便民、利民、助民的实用性,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因此,应设置专门的业务用房,保障“148”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

 

9、网络信息用房主要是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用来提升业务工作效率,为业务开展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和保障

2.3.5项目建设是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 

司法机关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使命。

其承担的各项职能,从本质上讲,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密切相关,为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在实现社会和谐的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司法机关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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