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人员须知和监考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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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须知和监考流程.docx

监考人员职责

一、在考点主考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考场规则》的规定,做好本考场的监考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必须佩带监考标志,严格按监考人员工作程序进行操作,认真做好本考场试卷的领取、发放和回收工作,确保试卷题本、答题卡(纸)如数回收。

严禁任何人将题本、答题卡(纸)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三、 认真宣读《考场规则》,提醒应试人员不得将手机、资料、提包等规定以外物品带至座位。

四、 认真检查和核对本考场应试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和座位号,如有疑问应立即报告主考予以处理。

五、 严禁无佩戴监考、巡视、主考等考试工作牌证的人员进入考场。

六、 掌握本考场缺考情况,并按要求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

七、 不得宣读试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

八、 严格考场管理,在考场内来回巡视,发现应试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时,应当立即制止,并将违纪违规等情况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单》,由两位监考人员签字认定,并告知违纪违规人员。

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主考报告。

九、 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不得在考场内使用手机、吸烟、打瞌睡、阅读书报和聊天;不得暗示应试人员答题;不得抄题、答题或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拖延考试时间。

十、发现应试人员发病或其它情况不能坚持考试时,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十一、监考人员玩忽职守,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按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监考人员工作程序

序号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1

考前

1小时

报到、接受培训

首场考试,全体监考人员和考点工作人员到考务办公室(下称考办)报到,领取监考工作材料,参加考前培训。

2

考前

45

领卷、布置考场

1. 监考A:

带监考证,到指定领卷点排队有序领取试卷和《考生座次表》;检查试卷密封情况,核对数量、专业科目、《考生座次表》是否正确,如有问题及时报告。

2. 监考B:

启封考场,布置考生座位号;在黑板上写明本考场号、考试科目、考试起止时间,同时写明:

“警告:

手机等规定以外物品不得带至座位。

否则,按违纪处理。

3

考前

30

引导考生入场、核对证件

1. 监考A:

引导考生一律凭未作任何标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场,并仔细核对考生两证;要求考生对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在课桌右上角备查。

两证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场。

2. 监考B:

让入座考生在《考生座次表》上签到。

4

考前

20分钟

宣读《考场规则》

监考A:

宣读《考场规则》(每场考试均需宣读),要特别提醒(警告):

①手机、资料、提包等规定以外物品不得带至座位。

②交卷时须经监考人员收回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并在准考证上签字后方可离场,否则试卷、答题卡缺少责任由考生自负。

5

考前

10躬中

拆封、检查试卷

监考B:

请2名考生代表检验密封情况,并在试卷袋和答题卡袋封面的“验封记录”上签字,当众拆封试卷(拆封时需小心,不要撕坏袋口内的封舌),清点试卷、答题卡份数,如有误当即向主考报告。

同时保管好封条和《考场情况记录单》。

监考A配合。

6

考前

分发试卷

1. 监考A、B分头分发试卷。

①先发答题卡和草稿纸。

考生可涂写答题卡上有关基本信息。

②后发试卷题本。

答题卡严禁折叠!

2. L午“行政就业能力测验”考试,要提醒和监督考生把本人题本上的条形码粘贴到答题卡左上角的相应位置上,务必保证题本与粘有条形码的答题卡相对应。

严禁调换考生题本或答题卡。

不得使用计算器。

注意:

在同一教室内,安排2个及以上考场的,监考人员要管好本考场的考生和试卷,每个考场的试卷要单独管理,考场之间的试卷不得互相交叉发放和回收。

7

考试开始时间到

宣布开始答题

按统一铃声宣布。

若无统一铃声的则由监考人员准时宣布,不得提前或延迟。

8

开考后

继续核对考生证件、检查考生信息填涂

监考A、B分头进行如下操作:

1. 逐个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是否真实和符合要求,检查与《考生座次表》上的姓名、证号、照片、座位号是否相符,如有疑问报告主考。

2. 检查考生答题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科目代码是否准确填涂,试卷上是否写上姓名和准考证号,发现问题应予提醒纠正。

上午的考试还需检查考生是否将题本上的条形码粘贴到答题卡指定位置。

9

开考

30分钟后

统计缺考人数、填涂记录相关信息

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1. 监考A:

在考场内巡视。

清点统计本考场内实到人数。

收好缺考考生试卷和答题卡。

2. 监考B:

①将本考场缺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其试卷上,并将其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和缺考标识分别涂写在其答题卡上(上午考试答题卡还需粘贴条形码)。

②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试卷袋和答题卡袋封面基本信息,由2名监考人员签字。

请注意:

考场记录单由原来的无碳式复写纸变成题卡式,每袋试卷2张,请仔细阅读《考场情况记录单填写注意事项》。

10

若试结束前

15醐

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11

考试时间到

宣布考试结束、收卷

1. 即令考生停止答卷,翻放试卷和答题卡,同时关闭教室门,监考人员分头快速稳妥收卷。

收齐试卷和答题卡后方可让考生离场。

2. 监考人员要将试卷和答题卡收到手中后再在考生准考证相应栏内签字(不得在收卷前预先签字,否则试卷、答题卡缺少须由监考人员负全责)。

3. 严禁考生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2

收齐后

整理试卷、交回考办

1. 将试卷、答题卡分别按准考证号(包括缺考)从小到大排列。

试卷放回试卷袋内,答题卡与《考场情况记录单》一起放入答题卡袋内一并交考办工作人员验收,考生座次表上下午都需考生签到,中午请妥善保管,在下午考试结束后与试卷一并上交考办。

2. 《考场情况记录单》如有一式两份,第一联放入答题卡袋内,第二联单独交考办工作人员。

13

其他

事项

1. 考生如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用护照、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它证件一律不得使用(如市民卡、驾照等)。

2. 监考期间遇考生不服从管理和劝导的,可让其到考办处理;遇有疑问或突发情况应及时向主考报告。

3. 发现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应将其违纪违规情况如实详细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由两位监考人员签名认定,同时告知该考生。

有关证据要收缴到考办。

4. 对在宣读《考场规则》后,至开考后30分钟内到场的考生,要经验两证后允许入座给卷,同时要向其强调考场规则,特别提醒手机等规定以外物品不得带至座位。

随后检查考生基本信息的涂写。

5. 考试期间,考生不可交卷、退场。

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警告仍不改正或考后认定的,给予本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 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

(二) 在试卷、答题卡(纸)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

(三)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四) 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特殊标记的;

(五) 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六) 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 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警告仍不改正的;或将手机、资料、电子设备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至座位的,给予本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

(二) 违反规定夹带、翻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

(三) 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 抄袭、协助抄袭的;

(五)互相交换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的。

四、 有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五、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 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二) 使用手机等工具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

(三) 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四) 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六、 对本规定三、四、五条所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理的,考试机构可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七、 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威胁、辱骂、诬陷他人,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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