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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2

二、工程概况:

………………………………………………2

三、施工现场情况:

…………………………………………3

四、施工现场用电量的测算:

………………………………4

五、施工现场用电线路与设备布置…………………………6

六、防雷与接零保护…………………………………………7

七、配电柜、配电箱、开关箱与电缆线路要求……………8

八、其他要求…………………………………………………9

九、用电组织管理……………………………………………11

十、电工操作规程……………………………………………13

十一、急救措施……………………………………………14

十二、安全技术交底………………………………………16

十三、人员安排……………………………………………20

 

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02

1.3《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DB29-113-2004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大港生活区城市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项目办公楼

工程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石化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天津市瑞德赛恩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天津市海顺交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天津华北工程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河南天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施工现场情况

3.1现场勘察

甲方拟在施工现场东侧水厂提供一只变压器。

3.2基本思路

3.2.1本供电系统采用TN-S三箱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工作零、保护零分别使用。

首端漏电动作电流<120mA,二级箱漏电动作电流<50mA,三级漏电保护动作电流<30mA,漏电动作时间<0.1s。

3.2.2根据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布置情况,采用多元配电线路法,将一条电缆从配电室分布全现场。

3.2.3电缆分布、线路走向系统图、平面图。

3.2.4电缆线敷设:

埋设深度0.7m,穿PVC管,过路线采用金属管保护。

穿越楼栋基础的电缆保护管外用混凝土保护,保护层8cm以上。

3.3电工与用电人员要求

3.3.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3.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3.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3.3.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措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3.3.3.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与时报告解决。

3.3.3.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3.3.3.4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好妥善处理后进行。

3.4安全技术档案要求

3.4.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4.2修改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4.3安全技术交底

3.4.4检查验收表(电缆线路、配电、设备安装、接零、接地体、电气防护、照明线路)

3.4.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3.4.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3.4.7定期检(复)查表与定期检查记录

3.4.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3.4.9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

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

3.4.10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

四、施工现场用电量的测算: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单台功(KW)

总功率(KW)

备注

1

提升机(卷扬机)

1

10

10

2

钢筋切断机

GQ-40

1

5

5

3

钢筋调直机

GT-40

1

10

10

4

钢筋弯曲机

GW-40

1

3.0

3

5

钢筋对焊机

UN/100

1

40

40

6

电焊机

BX-500

2

24

48

7

切割机

J3G2

1

2.5

2.5

8

电锯

MT500

1

3.5

3.5

9

木工平刨

ML0342

2

2.2

4.4

10

蛙夯

HW-60

2

2.5

5

11

水泵

SOA-8X9

2

1.4

2.8

12

震捣器

HZ-50

4

1.5

6

13

空压机

W-0.8/10-B

1

3.0

3

14

现场照明、办公、生活用电

按设备用电总合5%计

7.2

15

16

总计

150.4

4.1根据用电设备在现场的布置情况与建设单位变压器的布置情况,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从总配电箱用穿管电缆直埋方式按平面布置图敷设。

在配电主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各埋设一组重复接地保护。

4.2根据施工组织安排,施工现场分为四个施工区,每个施工区包括1个单位工程。

其中,在办公楼工作区设卷扬机1台,在相应位置设置钢筋加工区一个,木工加工区一个。

拟采用单路电缆从东侧水厂变压器处接入,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与生活区用电均从总配电箱引入。

4.3配电导线截面计算

本工程线路敷设方式为穿管电缆直埋,在计算导线截面仅按导线允许电流来选择导线截面。

本工程共有三条线路,生活区用电量(分配电箱1)按照7.2kw计算、分配电箱2和分配电箱3用电量按照150kw计算,则三条线路平均用电量按照55kw计算。

该路工作电流为:

Ⅰ线=1000P/√3*U线*cosω

=1000*55/1.732*380*0.75

=111A

Ⅰ线—线路工作电流值(A)。

U线—线路工作电压值(V),三相五线制低压时为380V。

Cosω—电动机的平均功率因数,一般施工现场取0.75。

查《常用配电线路持续允许电流表》,应选用的导线截面面积为50㎜2的绝缘铜线。

考虑到施工用电安全,施工单位采用70㎜2的带铠绝缘铜线。

五、施工现场用电线路与设备布置:

5.1: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情况和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探的结果表明,施工现场范围内没有埋地管道与其它管线,临时用电设施使用期间除本工程外无其它土方工程进行,地下无影响临时设施安全的隐蔽物。

该工程采用TN—S三相五线供电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分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电流不大于7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开关箱(末级)全部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其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

5.2施工现场临时电缆铺设

施工现场内电缆均采用埋地方式铺设,埋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

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在埋地敷设的电缆沿线每隔20m设置明显的标志牌。

所有电缆线出入配电箱均设负荷用途标志牌。

二级箱电源电缆铺设在砖砌电缆槽内,电缆全部铺设后用细砂填满。

有重物压放和易砸地方用水泥盖板覆盖保护。

对于不固定的室外用电设备,采用临时固定或架空方式铺设,用后与时拆除。

架空弧垂直高度距地不低于2.5m。

对于较为固定的室内用电设备(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搅拌区、升降机等)均采用设开关箱就地固定控制。

办公、生活区固定场所均采用明配电箱,照明导线使用BV-2.5mm2塑铜线,穿PVC管铺设。

楼层干线电缆沿内壁敷设,一层~三每层设一个主配电箱,每层设标准接线盒,根据具体情况用铜芯橡皮绝缘电缆接至用电地点。

六、防雷与接零保护

6.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图1)。

6.2采用TN-S系统做好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图2)。

6.3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6.4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处,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6.5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姆。

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欧姆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姆。

6.6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6.7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不得采用螺纹钢。

七、配电柜、配电箱、开关箱与电缆线路要求

7.1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与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7.2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挺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7.3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

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7.4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

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7.5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与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7.6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7.7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用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7.8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7.9适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施加不应大于0.1S。

7.10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工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7.11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线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严禁带电作业。

八、其他要求

8.1室外电气线路宜采用电力电缆埋地敷设并做好标识。

室内电气线路均应架空敷设。

严禁电线拖地。

8.2施工现场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均应标明其用途和分路标记,设专人负责,箱内保持整洁,周围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操作。

8.3动力线路与生活区、办公区照明线路应分路敷设。

动力和照明电箱不得混用。

8.4施工操作面照明如需要电源50V以上的、应满足有关规定的使用条件,并作好电气线路安全保护。

手持照明灯具电源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非安全电压碘钨灯不宜作为移动式照明。

8.5夜间或暗处施工场所,必须配置应急照明。

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行人、车辆通行的必须安装醒目的红色信号灯。

8.6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控制2台与以上的用电设备。

8.7对砼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开关门上锁。

8.8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8.8.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8.8.2潮湿和易触与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8.8.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8.8.4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过的在建工程与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的应急自备电源。

九、用电组织管理

9.1用电管理规定

9.1.1本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只负责甲方供电开关以下的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施工用电系统,甲方供电开关以上的系统高压部分由供电局与甲方负责。

9.1.2项目电工只负责值班和正常运转的使用权,发现问题与时报甲方与供电局检修,项目电工不得动用第一条规定以内的一切电气设备和电气高压维修工具。

9.1.3本用电组织设计用电量不包括正式工程的设备试验用电。

9.1.4现场用电由安全工程师编制交底,项目经理黄建平负责管理,电工工长负责指导,现场电工班长负责使用。

9.1.5建立技术交底制度,本组织设计编写未尽事宜由现场工长作详细安全技术交底,电气工程师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中履行交底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9.1.6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送电开始,每月四次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

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等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9.1.7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的定期维修工作,与时发现和清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9.1.8建立电气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拆除工作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

9.1.9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各部位的操作责任、维修分片、分块、电箱分人、设备分机落实责任到人头,并辅助必要的奖惩。

9.1.10安全技术档案具备以下管理资料:

9.1.10.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9.1.10.2修改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9.1.10.3安全技术交底;

9.1.10.4检查验收表(电缆线路、配电、设备安装、接零、接地体、电气防护、照明线路);

9.1.10.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9.1.10.6接地电阻检查记录表;

9.1.10.7定期检(复)查表与定期检查记录;

9.1.10.8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9.1.10.9电工值班记录。

9.1.11配电房配备高低压维修工具一套,以备临时使用。

9.2电箱管理规定

9.2.1非电工人员,严禁乱用电气设备。

9.2.2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9.2.3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更不准强令电工违章作业。

9.2.4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有权向安全部门报告。

9.2.5电箱安装就位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3配电装置维修管理规定

9.3.1进行维修前必须将前一级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然后用验电笔检查确认被维修装置断电后,方可进行维修。

9.3.2维修时必须二人在场,一人维修,一人监护,不得随意改变原配电装置接线,不得随意拆除原电气。

9.3.3维修人员必须是熟悉配电装置的专业电工,使用绝缘工具,佩带劳保用品。

9.3.4更换电气必须与原规格一致,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代用品,如因条件限制,电气元件的更换必须经电工工长的同意。

9.3.5维修结束应脱离配电装置,然后由电源侧开始逐级合闸通电,用验电器确认电源接通后,再给下一级通电试验,然后摘除上一级电源开关上悬挂的停电标志牌。

十、电工操作规程

10.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10.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与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与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10.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10.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10.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与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与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10.6配置环氧树脂与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10.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筑时,下方不得有人。

10.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若来不与断电应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如二氧化碳、1211、干粉和四氯化碳灭火剂等或干砂灭火。

十一、急救措施

11.1触电者摆脱电流后,应就地立即进行急救,只有在触电的危险性继续威胁着触电者或救护人员时,或该处不便于救护的情况下(比如阴暗、下雨、场地狭窄等),才可将触电者转移到其他地点。

11.2触电的急救措施,根据触电者的情况确认。

11.3为了确定触电者的情况,必须使触电者仰面躺下,检查有没有呼吸和心脏是否跳动。

11.4是否有呼吸,可根据他呼吸时胸部的起伏来判断,不要仅仅为了发现微弱的或浅表的呼吸而做任何仔细的检查,因为这样做对救护没有任何的好处,往往导致延误救护时间,这是完全不允许的。

11.5正常呼吸特征是胸部起伏明显而有节奏,处于这种状态的触电者,不需要做人工呼吸;不正常的呼吸特征是吸气短促,吸气时胸部上升不明显或没有节奏,或胸部没有明显的呼吸动作,所有这些症状,都会导致肺内血液含氧不足,造成组织和器官缺氧,因此要给触电者做人工呼吸。

11.6心脏收缩,证明心脏在工作,也就是说机体内有血液循环,诊断的方法是:

把耳朵贴近触电者的胸部,倾听心音或检查脉搏。

11.7诊断触电者的身体状况时,应当检查大拇指附件的挠动脉的脉搏或颈部甲状软骨的凸出部——喉结左右两侧颈动脉的脉搏,通常证明体内血液循环运动终止,心脏停止工作;体内有无循环血液,也可由瞳孔状况判断,没有血液循环,瞳孔放大。

11.8检查触电者的状况,包括使他保持适当姿势,检查呼吸、脉搏、瞳孔状况等,应在15~20s内完成。

11.9如果触电者有知觉,但以前曾处于昏迷状态或长时间处于电流作用之下时,必须将他放置在干垫子上,盖一件衣服,立刻请医生。

医生到来之前,须使患者绝对安静,不断观察其呼吸与脉搏,不允许继续活动与工作,即使使其自我感觉良好。

比如,遭受电流作用的人,经过几分钟后,情况恶化,甚至心脏停止跳动,或出现其他危险症状。

因此,只有医生才能正确诊断其健康状况,如请不到医生,须迅速用担架等运输工具将其送往医院。

11.10如触电者失去知觉,但呼吸平稳,脉搏正常,应将其平放在垫子上,解开衣服和腰带,以利呼吸,同时应保证新鲜空气流通,采用诱发知觉措施,用凉水喷脸等,并不断观察他的身体状况,直到医生的到来。

11.11如果触电者呼吸不正常,次数少而急促或呼吸恶化但还能摸到脉搏,此时必须做人工呼吸,当没有呼吸与脉搏时,疼痛性刺激也不会引起任何反应,眼睛瞳孔放大,对光无调节能力,此时必须设法使其复苏进行人工呼吸与心脏按摩。

11.12任何时候都不应放弃救护,不能因无呼吸脉搏而认为触电者死亡,只有当触电者致命损伤,如颅骨碎裂等,才可认为死亡,在其他情况下,只有医生才有权验证死亡。

11.13经验表明,当人处于诊断死亡状态时,若施行与时正确的急救,一般都能使假死者复苏;心脏停止跳动不超过4~5min情况下,实行复苏急救才能奏效,在医生到来之前,急救工作不能间断,有时要坚持数小时对触电者不间断施行人工呼吸与心脏按摩。

只有医生才有权诊断触电者是否死亡。

十二、安全技术交底

12.1施工现场用电人员应加强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电动建筑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以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对现场中一些固定机械设备的防护和操作人员应进行如下交底:

12.1.1开机前认真检查开关箱内的控制开关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漏电保护器是否可靠,发现问题与时向工长汇报,工长派电工解决处理。

12.1.2开机前仔细检查电气设备的接零保护线端头是否松动,严禁赤手触摸一切带电的绝缘导线。

12.1.3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凡一切属于电气维修安装的工作,必须由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

12.2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12.2.1电气操作员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工具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要停止使用。

12.2.2电工人员严禁带电作业,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线,要正确使用电工工具。

12.2.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或接零保护,在总箱、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极漏电保护。

12.2.4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容量相匹配。

12.2.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与截面必须符合设计。

12.2.6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绝缘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

12.2.7当发生电器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机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12.2.8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12.2.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12.3.4对于起重设备在每天工作前必须各种行程开关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12.4机械安全技术交底

12.4.1打夯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12.4.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两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负责整理电缆。

12.4.3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12.4.4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其电缆长度应小于50m。

12.5焊接机械安全技术交底

12.5.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通风良好的地方,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周围施焊。

12.5.2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3m,一二次防护安全。

12.5.3焊机机械二次线应选用YA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长度小于25米。

12.5.4手柄和电缆线的绝缘良好。

12.5.5电焊变压器的空载电压控制在24V以内。

12.5.6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焊人要有用火证和看护人,必须穿戴绝缘鞋和手套,使用护目镜。

12.6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技术交底

12.6.1手持电动工具依照安全防护的要求分为Ⅰ、Ⅱ、Ⅲ类。

12.6.1.1Ⅰ类手持电动工具的额定电压超过50V,属于非安全电压,所以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同时还必须接漏电保护器以保安全。

12.6.1.2Ⅱ类手持电动工具的额定电压超过50V,但它采用了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措施,双重绝缘是除了工作绝缘以外,还有一层独立的保护绝缘,当工作绝缘损坏时,操作人员仍与带电体隔离,所以不会触电。

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可以不必做接地或接零保护,Ⅱ类手持工具的铭牌上有一个“回”字。

12.6.1.3Ⅲ类手持电动工具是采用安全电压的工具,它需要一个隔离良好的双绕组变压器供电,变压器副边额定电压不超过50V,所以Ⅲ类手持电动工具是不需要保护接地或接零时,但一定要安装漏电保护器。

12.6.2Ⅱ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技术交底

12.6.2.1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12.6.2.2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应符合GB1169-74《通用橡皮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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