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应急救援预案1Word格式.docx
《食品应急救援预案1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食品应急救援预案1Word格式.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
1.3.3较大食品平安事故〔Ⅲ级〕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平安事故:
〔1〕事故影响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平安带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平安事故。
1.3.4一般食品平安事故〔Ⅳ级〕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平安事故:
〔1〕事故影响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给群众饮食平安带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至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平安事故。
1.4适用围
在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安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平安事件时适用本预案。
1.5工作原那么
按照全县统一领导,各乡镇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联合行动的食品平安工作原那么,根据食品平安事故的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实行分级管理;
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编制部门应急预案。
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
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采取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XX决策,依法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对重大食品平安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格控制事故开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察工作。
2、组织体系
2.1成立重大食品平安事件应急指挥部
2.1.1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发生后,县政府根据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处理需要,成立县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县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由县政府领导任总指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食品平安委员会办公室。
2.1.2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县食安办、宣传部、财政局、公安局、监察局、农委、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教育局、商务局、环保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盐业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2县应急指挥部职责
贯彻上级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县食品平安事件情况;
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总结上报事故处理结果。
2.3成员单位职责
县食安办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
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
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宣传部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案及对外宣传口径;
组织、协调食品平安事件的信息发布以及有害信息的应对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重大食品平安事故涉及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展监视,对执法过程中的违纪XX行为进展调查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平安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
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县农委负责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的调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初级禽畜产品生产环节因禽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造成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生产环节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等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给。
负责酒类流通环节的平安事故追踪溯源。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负责餐饮业、学校食堂等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负责组织对保健食品平安监管环节的处理调查。
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食品平安事件的XX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对污染环境的XX行为进展处理。
县教育局负责协助食品平安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饮用水等造成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原因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等工作。
县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平安事故的应急救治、现场卫生处理工作,并组织对食品平安事故相关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向同级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门提交流行病学报告。
盐业局负责对盐产品导致食品平安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和救援。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事故处置中的通讯保障工作。
各成员单位按照上述职责制定本部门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2.4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县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立即启动。
办公室主任由县食安办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卫计委、县农委、县林业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办公场地、办公设备要落实到位,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催促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承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5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县食品平安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组成相应工作小组立即开展工作,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处理组。
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以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视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意见。
依法实施行政监视、行政处分,监视召回有毒有害食品,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2〕医疗救治组。
由县卫计委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3〕专家咨询组。
由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卫计委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4〕现场检测组。
由检测单位组成。
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组调查处理食品平安事故。
〔5〕综合组。
由县食品平安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组成。
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
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以及对外宣传;
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6〕戒备保卫组。
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
组织事故现场的平安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
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
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
2.6日常管理机构
县食安委负责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
负责全县重大食品平安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
组织编制和修订县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确认上报的食品平安事故的性质、发生环节、级别。
3.运行体系
3.1预警
各成员单位和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平安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平安日常监管。
按照食品平安事件的发生、开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对公众安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开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报告
3.2.1报告程序与时限
〔1〕食品平安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事发当地乡〔镇〕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告,并陆续作出阶段性报告;
〔2〕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品平安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县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报告,初次报告应在1小时,并陆续作出阶段性报告。
〔3〕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如有可能,应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4〕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展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开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5〕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平安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展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和处置建议。
3.2.2报告对象
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食品检验机构以及与食品平安有关的单位;
食品平安事件发生〔发现〕单位;
接诊的医疗单位;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任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平安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2.3报告围
构成食品平安事件的食品平安事件;
对公众安康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危害的食品平安事件。
3.2.4举报
任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平安事件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平安事件监管职责的行为。
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项进展调查处理。
3.2.5通报式
〔1〕有关乡镇和部门接到食品平安事件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向县食安委通报;
〔2〕县食安委接到食品平安事件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向事故相关乡镇和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边相关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3〕对食品平安事件,县食安委在上报县政府的同时,要及时向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按照食品平安事件等级分级实施应急响应,Ⅳ级食品平安事件由县人民政府响应。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品平安事件报告后,在1小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根本情况、事态开展和救援进展等。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进展调查确认,对事故进展评估;
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县食品平安事件应急预案,成员单位1小时到应急指挥部指挥中心。
〔3〕县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立即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相关单位、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开展动态。
〔5〕随时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救援。
4.1.2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1〕响应的升级:
当食品平安事件随时间开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平安事件危害特别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响级别;
〔2〕响应的降级:
对事故危害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响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2指挥协调
4.2.1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容
决定启动县食品平安事件应急预案;
提出应急行动原那么要求;
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4.2.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容
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
派出有关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
指导对受威胁的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4.3紧急处置
4.3.1食品平安事件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4.3.2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面意见的根底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响应的终结
食品平安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食品平安事件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进展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完毕。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平安事件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展监视,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置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食品平安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灾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食品平安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平安事件的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予以赔偿。
5.2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平安事件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食安委负责对整改和蔼后处理工作进展监视。
5.3总结报告
食品平安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完毕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总结分析应急经历教训,提出改良食品平安工作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县政府。
县政府根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良食品平安工作措施。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县食安委建立食品平安事件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并负责承当食品平安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
食品平安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平安事件信息。
对媒体发布的信息,要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那么进展,必须经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可发布。
6.2医疗保障
食品平安事件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县食品平安监管责任人,会同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6.4技术保障
食品平安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当。
当发生食品平安事件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委托相关机构,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施检测,为食品平安事件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物资保障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按标准购置食品平安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及药品、医疗器械储藏,财政部门负责提供给急救援资金。
7、演习演练与宣教培训
7.1县食安委和县食品平安监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那么,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食品平安事件应急处置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响应能力。
7.2县食安委会同相关部门指导食品平安事件的应急处置演习演练工作,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展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7.3各相关部门应当强化对广阔消费者的食品平安知识教育,提高消费者的平安意识和识别能力。
7.4食品平安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那么,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名词术语
8.1食品平安:
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安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平安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安康的隐患。
食品平安的围:
包括食品数量平安、食品质量平安、食品卫生平安。
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平安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平安。
8.2食源性疾患:
亦称食源性疾病。
但凡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8.3高风险食品:
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9、附那么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县食安委适时进展修订和完善,并报县政府批准。
9.2预案的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食安委负责解释。
9.3预案的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