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本业务流程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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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论选择何种缴费方式,递交缴费资料及打印发票必须在每月1-15日期间完成
3、缴费资料:
(以下相关表格均可在我中心网站下载网址:
社保代理下业务表格下载栏目。
1、续费:
缴费月汇总表(交费用表附表二)、续费明细报表(交费用表附表六),及企业客户端DAT数据。
2、新参保:
缴费月汇总表(交费用表附表二)、新参保人员明细报表(交费用表附表三),养老、医疗新参保人员需另附《社会保险新参保申请》,
工伤保险需另附《西安市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花名册》。
3、转入:
缴费月汇总表(交费用表附表二)、转入人员明细报表(交费用表附表四),养老、医疗转入员需另附转移单或转移凭证。
4、中断续费:
缴费月汇总表(交费用表附表二)、续费明细报表(交费用表附表六),需在备注“停保后续费”字样,并注明原停保时间,医疗保险需补缴中断月份的费用。
5、停保:
缴费月汇总表(交费用表附表二)、停保明细报表(交费用表附表五),医疗保险需附病历本首页原件。
二、代理单位相关业务——代理单位社保销户流程
代理单位经办人出具社保销户申请(该申请有单位出具该单位公章),并附代理单位社保集体(转移、停保)明细表》办理销户转出手续。
三、代理单位相关业务——代理单位开具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流程
如有人员需要开具相关证明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代理单位经办人按照其所需格式及内容将证明开好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单
位社保缴费前台经办人出核对确认,并加盖我单位相关保险业务专用章。
四、代理单位相关业务——代理单位医疗保险慢性病报销办理流
程
慢性病报销的条件:
人员档案以及医疗保险均正常在我中心单位户下存放和缴纳,无欠费情况并且在中心户下参保时间无间断满半年。
1、单位经办人持业务联系卡,附报销人员资料【资料包括:
住院病例的复
印件(住院首页等);
2、门诊病历及抢救病历的复印件及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3、相关的检查及化验单的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两张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材料由单位经办人收齐并审核后递交至社保前台1号窗口办理(带报销人员本人)
3、业务专管认真审核报销材料,确认无误后许单位经办人或报销人员填写申请鉴定表。
新申报时间为每年1、4、7、10月份,请于申报月份的27日前办理资料递交手续,其他月份不受理申请业务。
材料经医保处审核后,概不退还,请每个季度末查询申报结果。
慢性病补助有效期为两年即被审批当年和次年,到期后请及时续报。
日常患者应到市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就诊或购药,患者保留当年相关发票处方检查化验等相关资料,年底交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在通知的时限内到社保前台1号窗口办理。
五、代理单位相关业务——代理单位医疗保险住院报销办理流程
住院报销的条件:
人员档案以及医疗保险均正常在我中心单位户下存放和缴纳,无欠费情况并且在中心户下参保时间无间断满半年。
一、本地住院报销
单位经办人告知参保职工,可持专用病历本在西安市医保定点医院的就医入院,并在医院的医保办直接办理挂账手续。
二、异地住院报销
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复印件);
费用分解单;
住院费发票;
医院等级证明;
诊断证明;
专用病历本;
异地就医的原因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2、材料由单位经办人收齐并审核后递交至社保前台1号窗口办理
3、业务专管认真审核报销材料,确认无误后许单位经办人登记签字,留联系方式。
4、业务专管交至后台经办人递交医保处,审核无误后,待5个月左右的办
理周期后,由社保前台通知经办人领取报销款。
六、代理单位相关业务——代理单位医疗保险IC卡办理流程
一、医疗卡的申办
1、代理单位为参保职工新参保缴费成功后,自缴费起始月份向后数第5-6
个月登陆“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查询参保人员的卡在名单内,已查到的单位经办人填报IC卡申办明细,并持代理单位社保业务办理介绍信和业务联系卡在社保前台3号窗口办理。
(转入人员不办理医疗卡)
2、业务专管认真核对领卡人员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和物理信息,确认无误后经1号窗口确认无欠费签字后,方可办理。
3、单位经办人核对卡号和卡片张数,确认无误后签字登记领取。
二、医疗卡的补办和解挂
补办、解挂条件:
补卡人员档案以及医疗保险均正常在我中心单位户下存放和缴纳,无欠费情况。
单位经办人持业务联系卡并出具代理单位社保业务办理介绍信,在社保前台1号窗口换制式介绍信(给医保专用)后,转交补卡职工,去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8楼办理(地址:
高新区光华路与高新路什字工行大厦,电话:
85752122)
七、代理单位相关业务——代理单位医疗保险病历本办理流程
、病历本申办
代理单位为参保职工新参保缴费成功后,自缴费起始月份向后数第5个月,持业务联系卡和病历本申办明细在社保前台办理。
(转入中断未超过3个月的缴费成功即可申办病历,超过3个月的参照新参保办理办法)
、病历本补办
单位经办人持代理单位社保业务办理介绍信,注明补办原因,在社保前台
号窗口办理。
(补办人员必须是代理单位户下正常参保人员)
八、代理单位相关业务——代理单位社会保险信息更改办理流程
、单位更名:
1、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名称更名说明”和变更后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在人事代理部单位代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2、单位经办人持以上资料在社保前台3号窗口变更,并更换新的经办人联系卡。
二、经办人变更:
1、交还原经办人的“业务联系卡”,并开具单位单位更换经办人的情况说明,在社保前台3号窗口办理变更。
2、社保前台认真审核变更资料,确认无误后变更信息并发放新的“业务联系卡”和“代理社保业务联系申领登记表”。
3、“业务联系卡”由业务专管审核并交由后台复核过塑后,业务专管通知单位经办人来窗口领取。
三、个人信息变更:
1、单位户下参保人员,有身份证号、姓名有误或者身份证号变更的人员。
可在单位业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2、单位经办人持业务联系卡填报信息更正申报表,附更改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变更证明。
九、代理单位相关业务——代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流程
如有人员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转入:
1、单位经办人先对需转入人员按新参保缴费。
两个月后生成该人员的个人账号。
2、单位经办人至个人代理业务大厅14号窗口领取《住房公积金转入审批表》填写账号信息交至原转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3、单位经办人将转出手续办完后领取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交至个人业务代理大厅14号窗口按程序办理。
、转出:
1、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领取《住房公积金转出审批表》并由原转出单位加
盖公章,交个人业务代理大厅14号窗口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十、代理单位相关业务——代理单位医疗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如有人员需要办理医疗转移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一、转入
同机构转入(西安市市级医疗保险范围内):
1、由原转出单位提供《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并由西安市医保办加盖条形年限确认章。
2、由代理单位经办人交费时随转入明细报表一起交至单位社保缴费前台收费窗口。
跨机构转入(非西安市市级医疗保险范围内):
1、由需转入人员所在单位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加盖公章的缴费年限证明(原件存档,留存复印件)。
2、代理单位经办人将该转入人员按新参保办理(中断未超过3个月的转入人员,不得间断,必须连续缴纳)交费时随新参保明细报表一起交至单位社保缴费前台收费窗口(需附年限证明复印件及《社会保险新参保申请》并在表中的备注
栏目填写清楚原医保缴纳所属经办机构名称及缴费期限等相关情况)
二、转出
1、代理单位经办人在需转出人员停保一个月后(正常业务办理期间,基数
申报期间除外)填写《代理单位社保转出申请》(据实填写清楚缴费起始截止日期并由本人确认签字、缴费终止日期为缴费最后一个月格式为:
xxxx年xx月)
2、将上表交单位业务代理大厅单位业务1号窗口。
3、由单位社保前台经办人核查转出人员相关信息并出具《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
如转出至非我中心个人医疗保险户,需持《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到西安市医保办加盖条形年限确认章。
十一、代理单位相关业务——代理单位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凡与我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参保人员档案在我中心单位户下托管、并已经开立相关社会保险户的代理单位。
如有人员需要办理养老转移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一、转入:
1、档案在我中心单位户下托管
2、单位经办人持《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交至单位社保代理2号窗口签字同意转入。
3、至个人代理业务大厅13号窗口加盖养老保险业务专用章。
4、单位经办人将盖好章的《申请表》交至原转出单位所在社保机构并打印相关转移凭证。
5、单位经办人将《转移人员清单》及《个人缴费记录单》交费时随转入明细报表一起交至单位社保缴费前台收费窗口。
凡西安市市本级养老保险经办处转移均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及《个人缴费记录单》,其他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均为《个人缴费记录单》
二、转出:
单位下个人转出:
1、单位经办人持《代理单位社保转出申请》(据实填写清楚缴费起始截止日期并由本人确认签字、缴费终止日期为缴费最后一个月格式为:
xxxx年xx月)交至单位业务代理大厅单位业务窗口,由单位社保前台经办人核查转出人员个人账户信息并签字确认。
2、单位经办人将签章材料及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交至个人业务代理大厅13号窗口办理。
单位集体转出:
1、单位经办人持《代理单位社保转出申请》及《代理单位社保集体(转移、停保)明细表》(据实填写清楚缴费起始截止日期并由本人确认签字、缴费终止日期为缴费最后一个月格式为:
xxxx年xx月),并附带明细表Excel电子版。
交至单位业务大厅社保2号窗口,由单位社保前台经办人核查转出人员个人账户信息并签字确认。
单位集体转移必须将各险种统一转出。
十二、代理单位相关业务——代理单位年社保新立户办理流程
一、新立户条件:
单位首先在人事代理部单位代理科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协议,并存放单位职工档案以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存档电话:
85226129、85225502)
二、申报流程:
1、单位社保立户办理时间为每月的20日—30日
2、单位经办人登陆“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或带U盘在社保前台拷取新立户相关资料(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社保代理→表格下载)(新立户资料包括:
单位人事代理协议、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
3、单位经办人按表格备注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资料。
确认填写无误后携带资料,在单位社保前台2号窗口办理立户手续,在3号窗口申领经办人业务联系卡。
4、社保前台认真审核立户资料,核对个人存档信息并在V2.0系统做新立户操作,确认无误后返还立户资料给单位经办人一份,并导出单位新立户缴费人员信息,及新版客户端。
5、单位经办人将拷回的参保数据再次核对,以确保各项信息无误,按照立户申报时填写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对应个人信息输入缴费基数及缴费起始和截止时间,客户端生成数据,确认金额无误后存盘,并在次月按缴费流程填报《缴纳月报表》和相关《缴费明细表》于每月1—15日前,至单位社保前台办理缴费手续。
十三、代理单位相关业务——代理单位年社保基数申报流程
一、申报条件:
单位档案集体托管在我中心,与参保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于上年度年末在我社保代理部正常缴纳的单位(医疗、工伤按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申报当年按时预缴)
单位经办人持*业务联系卡(代办持单位介绍信)及U盘在单位代理大厅社保收费前台经办人(以下简称“社保前台”)处拷取申报数据和相关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包括:
*单位人事代理协议、*基数汇总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最新版客户端、人数更正表、信息更正表)
以上*标示为必带资料,未标示的根据单位数据核对情况填报。
1、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已成功拷取并领取申报资料。
2、单位经办人将拷回的申报数据导入客户端,核对信息、人数无误后按照文件要求更改为新一年的缴费基数,并存盘。
填报基数汇总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
(如人数或职工个人信息错误,请填报人数更正表或信息更正表。
)
3、单位经办人持确认无误的申报资料和核对无误的报盘数据、经办人联系卡(代办持单位介绍信),在社保前台处办理申报。
4、社保前台经办人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核对并导入申报数据,数据成功导
入后,返单位经办人申报资料、申报数据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