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地形图测绘技术设计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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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地形图测绘技术设计书

***1:

200数字地形图测绘

技术设计书

1概述

1.1任务来源

为满足****施工建设的需要,受****(以下简称工程公司)的委托,对*****进行1:

200数字地形图测绘工作。

本项目因工期紧迫,且测区草木茂盛,荆棘丛生,通视条件极差,为此成图方法采用GPSRTK配合全站仪进行全野外数字采集成图。

1.2测区范围

测区位于******两个片区,以委托方指界为测区范围线,约***km2(以最终成图面积为准)。

2测区概况

*****位于****市***北面,属***辅助工程。

能够保证***正常运行,峰荷发电、灌溉、供水四种功能,主要作用是反季节调解水量,缓解***水库放水时对河道的冲刷。

测区道路较发达,交通尚属方便。

测区周边地形为高山,中间形成洼地,主要种植经济作物。

3已有资料

3.1控制点成果

测区周边有GPS控制、三等水准点,高程属1956国家高程,可作为平面和高程之起算。

3.2地形图资料

本测区有1:

500地形图可以作为工作用图。

4基本技术要求

4.1作业依据

(1)《1:

5001:

10001:

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14912-2005

(2)GB/T20257.1-2007《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图式》,以下简称《图式》

(3)CJJ73-97《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4)CJJ8-99《城市测量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5)GB12898-91《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7)CH/T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8)CH/T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9)GB/T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0)本《技术设计书》

4.2数学基础及等高距

(1)平面坐标系:

控制点提供***施工坐标系,成图基准采用***施工坐标系。

(2)高程系统:

1956国家高程基准。

(3)等高距:

测图比例尺为1:

200,基本等高距为0.5m。

4.3产品内容

(1)控制点成果表,包括***施工坐标系及图根控制点成果表。

(2)按照标准分幅(50cm×50cm)全要素1:

200数字线划图数据;

(3)根据验收合格的街坊图数据编制标准分幅(50cm×50cm)的全要素1:

200数字地形图数据;

4.4图幅分幅及编号

(1)采用50×50cm的正方形分幅。

(2)地形图采用正方形分幅,规格为50cm×50cm,图幅分幅编号采用1:

500地形图50cm×50cm的基本图幅的西南角坐标的X、Y为行列数作为基本编号,X坐标,Y坐标公里数在后,地形图取至0.01km(如10.40-27.75.)。

4.5成图精度

(1)图上地物点对最近野外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得大于下表所列中误差。

地物点点位中误差与间距中误差(图上mm)

地形类别

平面位置点位中误差(mm)

临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mm)

平地(丘陵地)

0.5

0.4

山地

0.75

0.6

注:

特殊困难地区的平面中误差可按上表规定放宽50%。

(1)基本等高距为0.5米,高程注记点注至0.01米

(2)平坦地区的高程注记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高程点中误差不得大于±0.15m。

(3)其它地区地形图高程精度以等高线插求点的高程中误差来衡量。

等高线插求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等高线插求点的高程中误差

地形类别

平地

丘陵地

山地

高山地

高程中误差(等高线)

≤0.33m

≤0.5m

≤0.66m

≤1m

注:

森林隐蔽等特殊困难地区,可按表中规定值放宽50%。

4.5.3接边精度

相邻图幅地物平面位置和等高线接边较差一般不得大于上述列表中误差的2倍,属性方面应保持一致。

4.6工作流程

 

甲方组织1:

200数字地形图验收

5首级控制测量

本项目首级控制测量以工程公司提供的****施工坐标系的控制点为起算数据。

其检核采用的控制点间的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5cm。

6图根控制测量

6.1图根控制测量的方法与基本要求

图根控制采用GPSRTK的形式布设,直接测定三维坐标。

图根点相对于图根起算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0.05m,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0.1m。

6.2图根控制点布设

图根导线布设在工程公司提供的控制点的基础上加密,布网密度要满《规范》第,并在控制测量阶段一次完成,确保地物点整体数学精度。

为了方便测图和检核,图根控制点必须满足两个点以上通视。

6.3图根点选点、埋石、编号

6.3.1图根点位于沙、土质地上的普通图根点,须打入木桩,木桩顶面规格不小于3×3cm,其中间钉入铁钉作为中心标志;木桩长度视实际情况而定,以保持稳固为原则。

位于水泥地、沥青地的普通图根点,在其中心标志位打入水泥钉,并以红漆绘出方框及点号,如下图所示:

6.3.2图根埋石点密度以基本图幅为单位,1:

200数字测图每幅应不少于1个,包含高等级级GPS点,小于二分之一的图幅可不埋石,应注意均匀分布,并保持两个以上方向通视。

6.3.3测区图根点号:

普通图根点号冠以英文字母“T”加流水号编之,如T01、T02……Tnn。

6.4图根控制GPSRTK测量

差分GPS(DGPS)是最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测量方法。

实时动态(RealTimeKinematic简称RTK)测量技术,也称载波相位差分技术,是以载波相位观测量为根据的实时差分GPS测量技术,它是GPS测量技术发展中的一个新突破,随着GPS全球定位系统技术的发展GPSRTK测量得到了广泛应用,非建成区可以采用GPSRTK的形式布设图根控制,直接测定三维坐标,GPSRTK高程经大地水准面精化作为最终成果直接用于测图。

但由于现行的测绘规范、规程未对GPSRTK应用作出相应规定,为了保证该测区GPSRTK图根控制点的测量精度,现就GPSRTK图根控制点的测量技术要求规定以下:

6.4.1基准站的安置应满足的条件

(1)基准站应有正确的坐标(含1980西安坐标和WGS-84坐标)。

(2)基准站应选在地势较高、交通方便,天空较为开阔,周围无高度角超过10°的障碍物,有利于卫星信号的接收和数据链发射的位置。

(3)为防止数据链丢失以及多路经效应的影响,周围无GPS信号反射物(大面积水域,大型建筑物等),无高压线、电视台、无线电发射站、微波站等干扰源。

6.4.2流动站距基准站的距离不得超过3km。

流动站应使用三脚架,在对中、整平、开机后30秒开始观测,获得固定解的时间不得超过30秒,观测两次,间隔不小于30秒,双观测值的点位坐标差≤±5.0cm,取中数作为最终成果。

6.4.3观测待定点之前设置机内精度。

机内精度指标预设为点位中误差±3.0cm,高程中误差±3.0cm,观测时注意点位几何图形强度因子PDOP应不大于6。

6.4.4对测区内已有高等级控制点、其它GPSRTK控制点应进行联测进行比对。

71:

200数字地形图测绘

7.11:

200外业数据采集基本要求

本区测图比例尺为1:

200,作业前各作业员应对相应的《规范》、《规程》、《图式》、及本《设计书》认真加以学习,细心领会,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成图质量。

,所有地物点、地形点均需实测坐标、高程。

,作业过程中,仪器应认真对中、整平。

每一测站工作,自始至终加强测站起算数据(核对测站坐标、高程、定向点坐标)的检查,并检核两点实测距离与计算距离是否一致。

采集方式采用有码操作或熟练的采集记录经验操作。

,边长以全站仪单程测定,水平角、垂直角测半测回。

最大视距不宜大于80m,无棱镜仪器最大视距不得大于50m。

,应保证与图式符号的定位点或定位线严格一致。

为了减少棱镜常数对细部点的误差影响,应根据棱镜规格不同在全站仪加常数设置中考虑加入棱镜改正常数。

当棱镜无法摆到点位(凹角)的情况下,要量测棱镜后侧至点位距离,此时,水平方向要严格照准点位(凹角线),距离改正数要记载在观测手簿中,并在草图上加上标记,以便图形编辑时予以纠正。

为保证精度应采用特制小棱镜或无棱镜仪器进行。

7.1.5测绘内容及取舍,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按《图式》规定执行。

7.21:

200外业数据采集内容及表示方法

7.2.1控制点

地形图上应表示所有基本控制点和图根点,各等级控制点在图上的表示,按《图式》符号执行。

7.2.2居民地和垣栅

(1)居民地是外业测绘的主要地物要素,要求准确反映实地各个房屋的外围轮廓和建筑特征,应逐个表示,一般不得综合。

(2)房屋测量以墙体角点为准,房屋角点是指房屋勒角以上墙体(或墩、柱)的角点,房屋、围墙等转角有突出墩(柱)的,墩(柱)的角点和房屋墙体应依实测绘(见图1);成排突出墙体的墩(柱),两端墩(柱)和墙体依实测绘,中间墩(柱)可略(见图2);有柱走廊两端的柱依实测绘,中间各柱宽度大于0.5米的依实测绘,小于0.5米的以柱外侧中点测定,并以“侧面的中点定位不依比例柱”符号表示(见图3)。

(3)房屋以及破坏房屋均也应认真调绘,不能随意合并。

(4)底层架空房屋以上层外围轮廓投影为准,四角及转角支柱依比例测绘,支柱虚线表示。

(5)房屋相邻有伸缩缝时,不论其相邻间距大小,都应如实表示。

(6)被悬空建筑物覆盖的地物除消防栓外一律不表示,因装饰而突出的建筑物不表示。

(7)底层已成形的建筑中房屋,要求准确测绘表示。

按建筑中房屋编码给定,加注“建”字;仅有基础的,按地基外围测绘其形状大小,按建筑中房屋给定编码,但其中加注“基”字。

若外形已确定,并能调注材料、层数者,则按建成房屋相应编码给定。

(8)临时性房屋、活动房屋及正在拆迁的房屋应表示。

已拆除或正在拆除的房屋,绘制地类界边线,注记“施工区”。

实地面积大于5m2的简易房、棚房(包括厕所及牲口房)应表示。

(9)机关、企事业单位内正规的停车棚实地面积大于6m²的,应用棚房符号表示。

(10)阳台、吊楼不予区分,统一以外虚线表示。

悬空阳台与围墙和房边线重叠或交叉时分别表示。

落地阳台两端的耳墙采用围墙符号表示,阳台线应绘制完整。

(11)阳台以下完全遮盖的简易房和棚房可舍去不表示;阳台与简易房和棚房交叉时分别表示;阳台与简易房和棚房重叠时,房屋边线可舍去不表示。

(12)多层住宅的单个悬空阳台可不表示。

(13)门廊以柱或围护结构外围为准,独立门廊以顶盖投影为准,柱石的位置应实测。

(14)柱廊以柱外围为准,图上表示四角和转折处位置。

依比例表示的门墩,其外形应如实表示,当转角缺角尺寸小于0.1m时可不表示出来。

(15)一层房屋的挑檐、雨罩宽度小于1.2米时可不表示,大于1.2米应予以表示。

(16)雨罩下有台阶的只表示台阶符号(台阶原则上表示图上3阶以上的或实地长度纵向在1.5米以上的)。

(17)室外楼梯、台阶及阶梯路应注意休息平台的表示。

悬空楼梯必须表示。

(18)宽度小于1米的门顶不表示。

(19)店面上方装饰性的门面、雨遮等不表示。

(20)所有围墙宽度均按依比例测绘,栏杆式围墙(如下图)无论底座高低均以围墙表示,根据底座宽度确定围墙宽度,有柱无底座的,根据柱的宽度确定围墙宽度。

(21)加固坎上建有栏杆,且无法按真实位置表示时,坎顶线与栏杆线可共线表示,即表示为栏杆坎。

栏杆符号上的短线可向里绘置。

数字化时分别在不同层表示。

同理,河岸、路边线与坎顶线也不能共线表示,必须在不同层上分别表示。

(22)平房、简房、棚房依围墙搭建的,围墙应绘制完整。

(23)居民地内实地面积大于25m²的水泥地应表示,并注记“水泥”;单位及院落不需要加注“水泥”或者“地砖”表示,以绿地自然分割;铺装地面应注记材质,水泥预制砖地面注记“地砖”,石或大理石地面注记“大理石”,地面上砖孔内植有草皮的孔砖注记为“植草砖”,其他“水泥”、“沥”“塑胶”等类同。

(24)有围墙正规的垃圾台应表示。

(25)建筑正规的粪池、肥气池应依比例尺表示。

(26)位于楼顶的高大发射接收天线及微波塔应视情况表示,并依实际位置配置相应的符号表示。

(27)房屋的材质应注意调注记表示,分别用钢、砼、混、砖、木、土、石、简等表示。

(28)建筑物层次应准确表示。

(29)原则上按结构不同,层数不同,主要房屋和附属建筑分割表示。

(30)有些楼房上部的前后部分层次不一致,当前面部分(或后面部分)的长度均大于3米时应分别注记层次,若其中有小于3米的,则可合并到主楼。

(31)企事业单位内的房屋应加括号注记房屋用途,如:

车间、仓库、礼堂、餐厅等。

但“办公楼”可不注记。

7.2.3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1)独立地物是定位的主要依据,依比例表示的要采集底部外轮廓,中间填绘符号,如:

水塔、假山、纪念碑、塑像、宝塔、微波传递塔、烟囱、喷水池、液体和气体贮存设备、旗杆、公用水龙头及公共垃圾箱等;不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应准确采集其定位点和定位线,地物中心点与符号定位点在图上必须一致。

简易的铁筒式的烟囱不采集。

(2)室外固定的工业生产设备和工业厂房基础上的露天设备,按实际位置采集,楼顶上的露天设备不采集。

(3)固定的宣传橱窗与大型宣传、广告牌用图式,注意此符号按真方向表示。

单位的大型名称标牌和柱式独立大型广告牌应实测表示,街道两侧长度小于2.5米的宣传、广告牌不表示。

(4)城区主要道路、广场、桥梁、企事业单位、小区内部道路的路灯应统一按图式符号表示;道路、广场、桥梁等突出的杆柱装饰性路灯要表示,其它地区如小区内部选择杆柱高于地面的1.5m以上的表示;高大建筑物及广场的亮化照射灯采用照射灯表示。

(5)永久性的公共汽车站、岗亭依比例表示,邮筒、果皮箱、无人值守的公用电话亭不表示。

(6)区级以上保护文物要注记文物名称,挂牌名木古树应表示。

(7)单位内或空地处长期堆放货物的应用地类界绘制边线,加性质说明注记:

如:

“煤场”、“沙场”、“堆土区”、“预制场”等;

(8)加油站的房屋应根据实际用棚房或用柱廊符号表示,并配置相应的符号和名称注记,同时应注意贮油库的表示。

(9)道路、街道两侧及单位内部和居民地内外等处的消防栓应逐个表示。

(10)道路两侧的水龙头及小区内部(含厂矿、机关、学校等内部)具有公共意义的水龙头连同基座和水池以地类界圈出范围,内绘水龙头符号。

各住户自行安装家庭用的水龙头不表示。

(11)正规体育场应表示,中间加注“体育场”,小型运动场在起范围内加注“运动场”,其他体育用地设施以及幼儿园内娱乐设施,用地类界表示,加注“体”、“娱”等。

(12)露天采掘场范围应实测表示。

(13)简易、临时、低矮的温室、菜窑、花房可不表示。

(14)当抽水机站的房屋小于符号时,房屋不绘,只绘符号,其他类推。

(15)公墓或大面积的墓地用地类界表示范围,中间配置符号,不注坟数。

独立坟、散坟应表示,有名称的墓地要加注名称。

7.2.4交通及附属设施

(1)测区道路等级应正确区分,按城市主干道、次干道、一般道路区分表示。

工矿、公园、机关、学校和居民小区等内部经过铺装的主要道路,按内部道路测绘表示。

(2)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边线采用各自的符号表示,等外公路一般以路面铺装、宽度,并根据路的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一般路面铺装良好的3~5m的按等外公路表示;2~3m的按大车路表示;1~2m的按乡村路表示。

(3)高速公路周围的铁丝网、排水沟、路堤、栅栏、出入口、中间绿化岛应表示要注意采集,收费站实测范围线,加注记表示;中间的双向隔离带(含快慢车的分隔带)不表示。

(4)等级公路应绘出铺面线、路基线。

如路边有路沟、路堤等时,路基线一般不能省略。

铺面线与路边线间距≤0.5mm的,按0.5mm绘出,>0.5mm的按实际绘出。

(5)公路进入城区或通过街区式居民地,主要道路不宜中断,应按真实位置采集。

主要街道以人行道外边线绘出,其它次要的、边线不是太明确的街巷,其边线可以用房屋边线、围墙边线自然边线表示。

(6)城区道路应将车行道、过街天桥、过街地道出入口、环岛、街心花园、人行道及绿化带绘出,道路两侧和中间的分隔带不表示,只表示道路边线和中心线。

(7)公路平面相交时,铺面与路基线对应相接。

等级公路与大车路、双线乡村路相交时,等级公路铺面线不间断,相交接在等级公路的路基线上。

对于立体相交的道路、桥梁(如高架桥、立交桥、过街天桥、过街地道等)上面可见的绘实线,下面不可见的绘虚线。

对于两条平行道路中间存在的的陡坎或斜坡应表示。

(8)城市道路为立体交叉或高架道路时,应实测桥位、匝道与绿地及桥墩与立柱。

高架桥有名称的应调注,但不需要注记铺面材质。

(9)公路、大车路、乡村路通过依比例尺的大堤时,当堤顶图上宽度大于2mm时,堤边线与道路符号同时绘出,小于2mm、大于1mm时,堤上道路符号省略不绘。

(10)乡村道路的图上宽度大于1mm,用依比例尺双线表示。

构成路网的小路应表示,其他居民地内的小路一般不表示。

乡村道路宽度变化不大时,内业编辑时应尽量考虑双线路路边线互相平行,必要时可采用平行拷贝。

(11)内部路人行道应采用相应的符号表示,无需注记铺面材质。

(12)大型停车场用地类界表示,加注“停车场”。

(13)各等级公路应在图上每隔15~20cm注记铺面材质及路线编号,如:

(G205)(S326),不注记技术等级代码。

铺面材质分别为:

砼、水泥、沥青等。

内部道路不需要注记铺面材质。

(14)公路附属建筑物如:

桥梁、涵洞、路堤、路堑、里程碑、路标等应以相应的符号表示。

(15)公路桥应按规定表示,并注记桥名和建材名称如“钢”、“砼”、“石”等。

跨河桥梁实测桥头、桥身、桥墩和桥上的人行道。

(16)路堑、路堤按实地宽度绘出边界,并在坡顶、坡脚及起闭点上下测注高程。

(17)永久性的公交站应用棚房符号表示,临时性(只有一个杆位指示牌)的公交站,摄像头、红绿信号灯不表示。

(18)道路在图上每隔5cm~10cm左右选注一个高程点,一般应测注在道路中心、及道路交叉处。

等级公路的车行桥顶部应测注高程注记点。

7.2.5管线及附属设施

(1)永久性的电力线、主干电信线(指电话线、广播线、有线电视线、网络通信线等)均应准确表示,塔位和杆位应精确测绘,并测注电杆位置高程。

(2)各种线路的性质应准确区分按相应符号表示,凡额定电压在380伏以上(含380伏)为高压,电压在380伏以下为低压,其表示应做到线类分明、走向连贯。

低压电力线、通讯线进入居民地的支线测绘至最后一个杆位,并且按实际走向标示入户方向,但不标示入户回线方向。

(3)自然村中孤立的电线杆不表示;木头、竹竿等临时性电杆不表示;废弃的和无线像连的裸杆(电线塔除外)不表示;拉线杆不表示。

(4)电力线、通信线杆架符号绘完整,走向必须准确。

多种线路共杆时,只表示高级线路的符号。

通信线在空中相交、分岔应调绘在图上,注意邻近杆方向与相应的交叉线相接。

图幅接边处应按实际走向标示方向,尤其要注意图边无杆的架空线相接,不能丢漏。

(5)电线杆上的变压器、入地、变电室(所)按图式,通信线杆上的入地按图式7.2d表示,地下的不表示。

(6)各种线杆只表示箭头不连线,但应保留起骨架线。

(7)变电站(所)外围的电力线通至变电站围墙内终止,内部的电线杆及其它设施(如变压器等)可不表示。

杆上的变压器依图式符号表示,地面上的变压器用不依比例尺的变电室符号表示。

变电站(所)应调注名称。

(8)电缆标、光缆标应实测表示,走向有规律的需要连线,否则不需要连线。

过河线缆要表示,并加注记。

(9)地面上的管道用相应符号表示,架空管道的支柱或墩密集时,可以取舍,跨越建筑物或转折处的支柱必须准确表示。

多根管道并列时,只表示主要管道,不注记管数,注记主要管道的性质。

围墙上的管道可省略不绘。

(10)地下管线的检修井只表示城区主要道路上的上水、下水检修井和电信、电力检修井,不明用途的一般不表示。

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居住小区内的选择表示。

当检修井密度过大,在图面上出现符号互相压盖时,可有选择的表示。

(11)主要道路上成排的污水篦子一般应表示,零散、不规则的可舍去不表示。

7.2.6水系及附属设施

(1)河流、溪流、湖泊、水库、池塘等水涯线按测图时的水位测定,当岸边线与水涯线之间高差大于0.5米时,且水涯线与岸边线在图上的间隔大于1mm时,应加绘陡坎或斜坡。

岸边是加固坎时,水涯线可不绘。

(2)河流、湖泊、水库应测注水位点高程。

水库要测注坝顶高程并注记建筑材料。

(3)必须合理采集水闸、滚水坝、拦水坝、防洪堤、防洪墙、输水槽、倒虹吸等水利设施。

(4)沟渠水涯线沿沟渠内侧上边缘绘出,图上宽大于1mm时用双线表示,小于1mm用单线表示,均加绘流向,测注渠边和渠底高程。

(5)池塘只注“塘”。

养殖塘面注记养殖品种,例如:

“鱼”、“虾”等,水库、湖泊有名称的注记名称,无名称的不需注记,其它类推。

(6)湖泊、池塘中有水生经济作物的,应绘符号及注记名称;当符号与名称不能同时注下时,只绘相应的符号,不注名称。

池塘内已绘水生作物符号的,则“塘”字不注。

(7)河流与湖泊及其中包含的桥、闸、码头等,除准确表示其实际位置外,当有名称时应调注。

调绘主要河流大型水闸时,要注建材性质,不注闸门孔数。

(8)河流两侧具有防洪作用的大堤要准确表示,并每隔2.5cm左右测注一处高程注记点。

(9)城区内外的正规公用水井,图上应表示,并适当测注井台高程和量测水面至井台的高度。

7.2.7地貌和土质

(1)地貌以等高线配合地貌符号表示,街区、居民地内不绘等高线。

平坦地区的地貌及人工修建的地貌用高程注记点表示,有明显起伏的旱地、土垅等应测绘等高线,计曲线的数字注记字头需指向高处,示坡线指向低处。

图面上除地物点高程外,不允许有点线矛盾。

(2)高程点是本次地形图的重要内容之一,外业应详细测绘,居民地内部应有足够的高程注记点,重要建筑物至少应测定一个有效高程。

(3)丘陵、山地一般应准确测注地形特征点,如:

山顶、鞍部、山脊、谷底、沟口、池塘、海岸线、水涯线、道路交叉口、地类界之转折点以及其他地面倾斜变换点,所有微型地貌均应详尽测绘,并绘制相应外业草图,外业采集过程中仪器高、觇标高输入一定要保证准确。

(4)各测区数据采集完成后,作业组应根据软件功能生成样条三角网,并进行自检高程点采集的正确性,发现异常应进行外业检查该部分地形的高程,不允许室内随意修改。

因地物测绘需要采集的无效高程点,在地物绘制完整后应删除。

(5)为保证图面清晰,图上高程点的注记间隔为2.5cm左右,均匀分布,保证每方格的高程注记点的密度为15~20个,居民地密集区为图上每方格5~10个。

应首选独立地物、地形、地物特征点,较大的厂房、车间及其他重要建筑物至少应测注一个台面高程。

(6)垃圾场、采沙(石)场、乱掘地、施工区等用地类界绘制范围线,内注相关性质名称,不绘等高线。

(7)路堤、路堑、陡坎、斜坡、陡岸和梯田坎等,当图上长度大于10mm或比高大于一倍等高距时必须表示。

(8)斜坡、陡坎应区分未加固和加固两种,陡坎是形成70度以上陡峻地段。

70度以下用斜坡表示,斜坡符号长线一般绘至坡脚,斜坡在图上投影宽度小于2mm时,以陡坎符号表示。

(9)土堆、坑穴、陡坎、斜坡、梯田坎等起闭点和转折处均应测绘(坡)坎上下高程,坎(坡)的其他部分图上间隔1.5cm也应测绘坎(坡)上下的高程,不采用注记比高的方式表示相对高差。

(10)准确采集菜地、水稻田、旱地之间的田埂,无田埂的用地类界绘出范围。

田埂在图上宽度大于1mm时以双线表示,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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