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职称评审推荐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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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职称评审推荐方案
**小学关于做好2018年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方案
(讨论稿)
为做好2018年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办发〔2013〕6号)及**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上半年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实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人函〔201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我校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本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改进评审办法,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加强民主监督;继续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教学业绩和教学能力,更加注重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向农村倾斜,进一步强调教育教学工作的主导地位,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工作中,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投入到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专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机制。
二、严格程序,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按照省、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我校实行先个人申报、再民主评议(10分)、课堂展示(20分)、显优要素打分,层层选优的办法进行申报(总分出现并列时年龄大的优先,再并列时班主任优先,再并列时教研组长优先)。
学校成立孙校长任组长的领
导小组,其他领导班子为小组成员,制订学校评审推荐方案,同时学校成立7人推荐委员,由李平任组长,张婷、王艳、郭秀荣、
岳青、杨青、孙丽组成。
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价,要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通过组织讲课等形式对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推荐委员会推荐时要准确把握职务条件,严格履行工作程序,不能简单地以评代推,及时将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委员会推荐意见表》推荐上报。
公示内容要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应着重体现教育教学成绩,积极鼓励教师在教书育人岗位上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并将教书育人成绩做为评审工作的重要依据。
对个别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符合《**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2005〕15号)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但要严格按照破格申报条件要求审查、审核把关。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要符合《**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推荐时要特别注意审查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
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达到申报要求。
年龄在50以上者(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不再有计算机证书要求,但须提交按规定办理的相应审批表。
(四)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五)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包括学校大队辅导员、学校社团辅导教师)等工作5年以上。
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经历。
(六)申报一级教师职称,须承担班主任或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七)申报二级教师职称,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八)申报三级教师职称,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四、几个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
切实执行申报公示和异议期公示。
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学校将推荐人选的申报一览表、推荐人员情况公示表等材料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评审结束后,对评审结果要公示通过人员情况,接受社会的全面监督,公示期为10工作日。
(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其所从事的专业性质和所在岗位申报相应系列的职称。
按国家、省文件规定,只有在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研机构、电教馆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专职教研员,才能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申报。
(三)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均需提交近五年(2009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的备课本;申报一级教师职务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均须提交近三年(2011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的备课本。
学期教案一般为手写,集体备课(或电子备课)的可以提交本人使用的打印稿,在备课本扉页注明“集体备课(电子备课)”字样。
学期教案封面注明县市区及工作单位、姓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学校校长对申报人提交的教案真实性负全
中小学一线教师申报职称评审,要组织申报人员讲授课堂教学展示课。
学校推荐委员会参加听课并做出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择优推荐的重要依据之一。
申报人员讲授课堂教学展示课的章节内容按教学计划进行,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申报人员讲授课堂教学展示课后,由推荐委员会填写《评价意见表》并签名。
学校须于当天将申报人员的展示课教案、《评价意见表》在校园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①课堂教学展示课是否按正常教学计划进行的授课章节。
②
展示课教案水平与学校推荐委员会评价意见是否相符。
③课堂教学展示课是否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示结束后,展示课教案、《评价意见表》由校长审查签字、学校盖章,同其它材料一并上报。
所有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均须提交展示课视频资料,视频资料要有课堂全景,师生互动、听课专家等镜头不少于三分之一。
(四)教师职务的高、中级评委会将不再把论文获奖等作为评审依据,高、中级评委会办事机构也不再受理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论文获奖证书。
申报人员提交的课题立项、奖励证书等,只能提交区级及以上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乡镇及以下和各级各类社会团体、民间机构颁发的证书不予审收。
论文应提交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非法刊物、境外刊物等发表的不予审收。
(五)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须提交近五年师德师风考核表;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须提交近四年师德师风考核表。
师德师风考核表均需区教育部门审核盖章。
(六)申报人员填写内容、个人信息要准确规范。
特别注意:
一是中小学教师任教学科的填写一定要规范、准确,如高中语文必须完整填写“高中语文”,初中英语必须完整填写“初中英语”,小学数学必须完整填写“小学数学”,幼儿园教师则统一填写为“幼儿教育”;二是申报人员的单位填写一定要使用法定全称,与学校的公章一致。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有“有偿家教”行为经查实的;强行推销、搭售教辅材料经查实的;近年来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被省、市查实的。
(八)申报人选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问题,要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人职〔1994〕9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人事部令第3号)严肃查处。
五、有关要求
(二)严格评价推荐工作标准。
评价标准要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执行评审推荐工作的程序,全面推行公示制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有序进行。
**市**中心小学
2018年10月20日
附:
2018年**市**中心小学职称评审推荐赋分标准
2018年**市**中心小学职称评审推荐赋分标准
一、量化赋分项目(共计198分)
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5分);
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
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赋分(最高计18分);
4、专业工作奖励赋分(最高计35分);
5、荣誉称号赋分(最高计30分);
6、教改实验和科研成果赋分、论文、著(译)作(最高计15分);
7、其他教育活动获奖赋分(最高计25分);&专项加分(最高计15分)。
9、校优师、校能手计6分(不累计算),其他校级荣誉每项计1分(有等次的只记一等级,可累计计分,只记近三年),学校奖励从2018.9算。
二、分项赋分标准
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5分.2、学历赋分
类另
博士研究
硕士研究生
与双学士
本科
大专
中专
所学专业
与从事专业一致
第一学历
35
25
20
15
10
后取学历
30
20
15
10
5
所学专业与
从事专业相近
第一学历
33
23
18
13
8
后取学历
28
18
13
103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
(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
按前学历计分;
(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
(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按最近5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
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8分
4、专业工作奖励赋分
级别
奖励、、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教学能手
35
25
20
优质课一等奖学科基本功一等奖
35
25
20
10
公开课、示范课
25
20
10
5
注:
①优质课二、三等奖、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计分。
2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3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
4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5课件制作奖及教具奖,按公开课、示范课对应相应级别降一级别计分,二、三等奖再依次降2分计分。
6电教优质课(于优质课、基本功属同类)按相应级别降一级别计分,二、三等
奖再依次降2分计分。
⑦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5分
5、荣誉称号赋分
级别
值
奖励
■国家级
部级(行业)和省政府级
厅级(行业)和市政府级
市直部门(行业)
和县市区政府级
县市区部门(行业)和乡镇政
府级
劳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党委政府表彰(指党委政府及人社教育部门联合批准的综合奖励)
30
25
20
15
10
党委政府表彰的其他荣誉
(指党委政府及人社教育部门联合批准的单项奖励)
20
15
10
5
2
部门表彰的其他荣誉
10
5
3
1
1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2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
3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4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0分。
6、教改实验和科研成果赋分、著(译)作、论文赋分(最高计15分)
(1)教改实验和科研成果赋分
次
级另卜\
主持人
主要参与者
国家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10
8
省部
一等
9
7
二等
8
6
三等
7
5
厅(局)级
一等
6
4
二等
5
3
三等
4
2
县区级
一等
4
3
二等
3
2
三等
2
1
注:
①赋分时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
奖只按最高奖计分;
2实验课题和科研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纪录和结题报告,正在进行中的不记分。
3没获奖的实验课题和科研课题按相应级别三等奖计分,可累计赋分。
4主要参与者是指该课题的前五位完成人。
(2)著(译)作赋分
公开出版(ISBN)
内部出版(准印证号)
级别、
第
第
第
第
类另
^\^分值
、
位
位
位
位
著
20万字以上
10
8
6
4
(译)
10万字以上
8
6
4
3
3万字以上
6
4
3
2
作
3万字以下
4
2
1
0
(3)论文赋分
级另寸
类另H
国家级
省
级
市(地)级
第
位
第
位
第
位
第
位
第
位
第
位
公开发表
4
3
3
2
1
内部发行
2
1
①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汉字)及专(译)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
如重复发
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2论文、著(译)作应与本专业对口,且只计算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译)作。
属多人合著(编)的,其主编、副主编可分别视作第一、第二作者,并按表中所对应的字数、出版类型、位次折半计算;同时提交“中国知网”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询页面。
3刊物级别的确定:
国家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科院、各民主党派和
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统一刊号为“CN或“ISSN;省级期刊是指省级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
属国务院部委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国家级期刊,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省级期刊;
4评奖论文不计分。
5各类期刊增刊上发表的文章和非各级教科研部门、各级教育学会结集出版的书籍中收录的文章一律不予计分。
未经市以上教研、教科研部门同意出版的习题集、论文集、模拟考试等教辅书籍一律不算专著,不计分。
6同一内容,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奖。
注:
教改实验和科研成果、著(译)作、论文
(1)
(2)(3)合在一起,只取
三件,最高计15分。
7、其他教育活动获奖赋分
奖励
f■国家级
部级(行业)和省政府级
厅级(行业)和市政府级
市直部门
(行业)和县市区政府级
县市区部门(行业)和乡镇政府级
校级
获(个人)教育活动者
8
6
5
4
3
2
1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2二、三等奖的,依次降1分计分。
3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
4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10分。
&专项加分
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专项加分,累计计算,最高计15分:
1连续3年以上或累计5年以上担任教研组长的加3分。
2连续3年以上或累计5年以上担任班主任的加5分。
3省特级教师、齐**名师、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加10分,市杏坛名师加8分、市特级教师加7分,市骨干教师加5分;区运河名师加4分,区学科带头人加3分。
4持有国家专利的首位人员加3分,国家新型专利首位人员加2分,外观设计专利的首位人员加1分。
发明专利项目须与本职教育教学工作有关,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使用,并产生良好社会效益,予以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