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部制管理暂行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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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部制管理暂行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

7.负责制定年度教学设备购置计划;

按学期统计各部实验(训)用耗材。

8.负责检查、统计实验(训)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

负责设备的年度清查及设备的维修、报废、报损审核工作。

9.在部成绩信息管理的基础上,综合管理全校的学生成绩,汇总并保存全校的成绩信息。

10.负责全校毕业生的毕业信息采集、审核等毕业、结业事宜。

11.负责全校学生学生证、等级考证、毕业证、结业证等的制证、发证和补证事宜。

12.负责处理全校学生的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重修等学籍变动。

第五条 专业部责权

1.按照学校的要求及时制定、修订并认真审核本部的专业教学计划。

2.自主分配并落实本部所开课程的教学任务(含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任务),提出本部所开课程的教学用书(含自编教材)的选用意见。

3.建立健全本部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规范。

4.制定本部新生的分班方案并报批。

5.自主制定本部学期课表,及时下达到本部学生和有关教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6.根据有关规定,自主决定并妥善安排本部的调停课事宜,做好调停课记录并备案待查。

7.负责本部教学设备与教学耗材管理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本部实验(训)室及其设备的数据统计;

制定本部教学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及实验(训)材料学期使用计划,严格控制实验(训)材料的使用,尽可能减少材料的消耗。

9.利用本部所支配的教学场所和师资,组织本部学生的考查和考试,及时完成阅卷、成绩登录、汇总和归档保存。

10.负责对本部学生的转部、转专业、休学、退学等学籍变动提出意见,报送学校审批。

11.采取有效措施,对分配给本部使用的教室、多媒体教室、实训室、机房等教学场所和设施进行妥善管理。

二、教学改革和科研管理

第六条 学校责权

1.对组织专业调查、完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构建新的专业课程体系、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教学改革提出原则意见和要求,并指导实施。

2.组织专业建设委员会或有关专家对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专业课设置等方面进行论证。

3.制定并组织实施学分制等学制改革方案。

4.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建设、专业委员会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教学建设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协调各部的教学建设工作。

5.组织全校性教学竞赛、师资培训和教研教改活动。

指导、协调、支持各部参加各级各类知识、技能和文体竞赛。

6.积极承办并参与校际之间教学改革、建设和管理的研讨、经验交流;

不断探索和研究教学改革、建设和管理的规律并创新本校特色。

7.制订校内教研机构的管理办法,并进行检查、监督、评奖。

8.负责组织各级科研成果的申报、审批、认定、鉴定和评奖工作。

9.负责教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服务工作和对外教科研合作交流工作。

10.负责学校校报(刊)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第七条 专业部责权

1.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组织社会调查和专业调研,调整和优化本部的专业设置。

2.积极组织广大教师改革课程体系,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努力构建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专业课程体系。

3.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本部教师的教学水平,改革并完善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实现对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养目标。

4.制定本部的专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建立、巩固、完善实训教学基地和专业指导委员会。

5.在学校的统一管理和支持下,以学生的技能培养为前提,结合实践教学,组织完善本部的产学研合作;

努力以各种有效的形式,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优势,开展校企合作,为学校和本部创收。

6.组织开展本部的教学竞赛、教师培训、知识、技能、文体竞赛和考证工作;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上述竞赛、培训和考证。

7.负责本部教师教科研业绩的初审,发动教师、整合力量申报各类各级教科研课题、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各类学术活动,撰写学术论文。

负责整理、提交学校需要归档的教科研档案。

8.负责本部教师教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密切与企业的联系,积极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提供技术服务,举办新知识新技术讲座和学术讲座。

三、教学质量管理

第八条 学校责权

1.建立健全全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

2.建立健全评教评学机制,不断完善教学评价的方式方法,确保各类教学评价的客观公正,实行合理的奖惩。

5.组织全校性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掌握全校教学运行和教学质量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总结,制定并监督实施整改措施。

6.对备课、授课、实践指导、作业、辅导、命题、监考、阅卷、毕业设计等教学工作各环节制定统一的质量要求和规范,对上述教学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并实施随机或有组织的检查。

7.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全校的课堂纪律、教学纪律,检查有关课堂纪律管理情况。

8.根据有关规定,对分配教学任务、选用教材、选课、制定学期执行计划,考务、成绩管理、学籍处理、毕业事宜等教学运行的各环节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核。

对部的教学进程和调度实行有效的检查、监督和控制机制。

9.根据有关规定对严重和重大教学事故进行查处。

10.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校级重点建设专业、重点建设课程等教学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

第九条 专业部责权

1.协助学校开展评教活动。

2.严把本部所开课程的任教关;

以保证教学质量为前提,向本部教师以及兼职、外聘教师合理分配教学任务,并使任课教师承担适当的教学工作量。

3.努力提高本部教师的全面质量意识和教学规范意识,对本部所开课程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承担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的质量责任,并接受学校的检查、监督和控制。

4.自行组织对本部任课教师的备课、课前准备、授课、实习指导、作业、辅导答疑等教学环节的检查,加强监督,及时纠正各种违反教学规范和质量要求的行为。

5.检查、监督本部所开课程的课堂纪律和教学纪律,落实任课教师管理课堂纪律的责任。

6.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本部所开课程的考试命题,承担试题保密责任;

严格检查和监督本部课程考查、考试及技能考核过程,严肃考风考纪,严控阅卷环节,认真执行试前试后的试卷交接规范。

7.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并规范本部毕业设计(实习)、课程实习、实训等环节的教学,加强对指导过程的检查和监督。

8.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本部发生的一般教学事故;

及时、如实上报本部发生的严重和重大教学事故。

第三章学生管理

第十条组织系统

1.学生科是学校在学生工作方面的行政主管部门,团委是学校在共青团工作方面的主管部门,二部门在学校党委和校长的领导下,共同负责指导和协调全校学生工作,研究和决定学生思想教育、奖惩管理、学生资助、团学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2.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自治组织。

3.各部成立由部党政领导和班主任、骨干教师组成的德育工作小组,带领全部广大师生,做好学生教育引导、管理服务、团学活动等方面工作。

4.部团总支是校团委的下级组织,接受校团委和部党组织双重领导。

部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在校学生会和部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党团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

1.学校责权

(1)宣传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组织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2)制定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执行。

(3)制定并实施全校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4)负责全校共青团组织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制度。

(5)负责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选拔、培养、使用和考核工作,校级学生社团管理。

(6)负责实施能力素质拓展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7)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学生不良行为习惯干预、矫正和心理咨询活动。

2.专业部责权

(1)负责班主任选聘、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2)制定实施部级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细则和工作计划。

(3)组织学生参加政治学习,开展诚信教育、文明养成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协同教学部门抓好学风建设,开展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4)负责部级学生组织的干部选拔、培养、使用和考核工作。

(5)负责部级团组织建设,负责新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团员年度注册、超龄团员离团及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6)领导部学生分会工作,负责本部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

(7)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创建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1)负责学生档案管理,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系统、资助系统和学生日常综合系统信息库。

(2)组织协调新生入学接待、入学教育及学生军训等组织工作。

(3)负责各类奖学金的组织评定工作;

负责校级学生组织的评优评先工作;

负责省、市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组织推荐和评定工作。

(4)按规定程序给予严重违纪学生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5)检查、评比各部学生在后勤服务区的教育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7)完善国家资助和助学体系建设,协调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1)负责对本部学生日常管理,并负责本部学生学籍、资助和日常管理综合信息库数据及时更新、上报工作。

(2)负责学生纪律检查工作;

开展考风考纪教育;

做好本部学生在后勤服务区的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欠费催缴工作。

(4)负责本部新生入学接待、入学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军训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本部学生各类评优、评先及表彰工作。

(6)负责做好本部违纪学生的处理教育和转化工作,视违纪情节可给予记过及以下处分。

(7)负责学生困难资助等申请资料收集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四章招生就业管理

第十三条招生工作

1.学校责权:

负责确定学校招生工作计划的编制、上报;

协调各部的招生工作;

负责全校招生宣传、录取等组织工作。

2.专业部责权:

根据学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安排,按时上报本部的年度招生计划;

积极参加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

协助学校的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十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

1.学校责权

(1)宣传和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制定的有关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

(2)制订和完善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与细则,协调和指导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3)审查全校毕业生生源,汇总上报毕业生信息,编制派遣计划。

(4)联系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中介机构,发布毕业生信息,构建就业基地,开拓需求岗位。

(5)对各部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

(6)组织全校性就业和创业指导、就业心理咨询,构建供需信息网络平台。

(7)落实学校就业工作目标,指导、检查和考核各部毕业生就业工作。

(8)汇总各部毕业生“召回”和跟踪调查情况,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研究。

(1)负责本部学生就业指导和毕业教育,努力提高毕业生的职业素质。

(2)指导毕业生填写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登记表,按时上报毕业生信息及有关统计资料。

(3)有针对性拓展需求岗位,举办小型人才交流会,组织毕业生应聘并参加各类招聘会;

督促班主任积极引导毕业生签约,提高初次就业率。

(4)按上级要求,负责在外顶岗实习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和追踪调查,建立毕业生信息库。

(6)负责毕业生专业技能强化与考证工作,接收本部被“召回”学生的再培训、再就业工作。

第五章社会培训及技能鉴定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责权

1.负责统一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站;

2.统一组织全校学生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及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考试工作;

3.组织对外开展各级各类社会化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4.组织和管理成人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专业部责权

1.学校设立专门职业培训部,具体指导各专业部制定培训、鉴定计划(含项目、人数、时间等),于每学期开学初交校实习培训科(职业技能鉴定站)和职业培训部。

2.根据专业设置情况选定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及技能等级鉴定项目。

3.按培训、鉴定计划在鉴定三周前,做好本部学生报名工作,并填写有关报名表,专人负责上报校实习培训科(职业技能鉴定站)和职业培训部。

4.负责本部学生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及技能等级鉴定考前培训与强化训练,组织本部学生职业资格考试,确保应届毕业生中级工取证不低于70%。

5.发挥培训场所、设备、师资等优势,在职业培训部的指导和协调下,积极做好各级各类社会化培训及鉴定工作。

第六章后勤服务管理

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责权

1.学校成立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校后勤管理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2.负责聘请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和保安队伍,落实全校物业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制定校园绿化(绿色学校)建设规划,突出重点,形成风格,提高校园的文化品位;

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绿化和养护。

4.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负责公共区域及食堂、超市等重点区域的保洁,保持雨污水系统管道畅通。

5.制定学生及教工宿舍管理制度,确保宿舍安全、文明、卫生。

第十八条专业部责权

1.负责各部所属教学、实训、后勤等场所的环境卫生。

2.加强宣传教育,在师生中形成自觉维护整洁、优美环境的文明习惯和良好风气。

二、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责权

1.根据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房地产产权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取得法律保护。

2.负责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办公生活用具、药品及医疗器械等的管理制度建设。

3.负责物资的采购、管理和发放;

4.负责公物损坏的认定和赔偿制度建设;

5.负责学校水电系统的常规管理,保证用水、用电安全;

建立水电系统巡视维修制度,注意节约,及时维修;

6.按有关部门规定定期对锅炉检修并配专职锅炉工;

浴室开放时间相对稳定,及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7.做好闲置房产的开发与管理,努力提高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

8.负责对全校网络、监控、一卡通、电话等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

9.负责管理学校食堂、超市(商店)、浴室、热水等服务项目,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

第二十条专业部责权

1.负责本专业部所属教学、实训等区域房舍、基础设施、水电系统的维护。

2.负责本专业部所属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保管和维护。

3.对实验实习等专业耗材进行管理,负责本部的办公设备与耗材数据统计。

4.按照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负责落实本部学生损坏公物的赔偿。

5.常用物资由部向学校提出申领,学校登记发放,与部单独结算。

第七章人事管理

一、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校责权

1.负责各专业部负责人的选聘和考核。

2.协助专业部做好专业部内部管理人员的选聘和考核。

3.核定部管理岗位职数、教职工编制数。

4.负责进校教职工的招聘调动工作。

5.负责教职工离退手续的办理及离退人员的管理工作。

6.组织协调教职工年度考核及各类评先、评优工作。

7.负责与职称评定相关的各种考试、论文送审、申报材料的组织工作。

8.负责教职工各种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

第二十二条专业部责权

1.在学校核定的本部管理岗位职数范围内选聘科室管理人员并报学校批准。

2.拟定本部聘任人员并报学校。

3.提出新进教师计划,参与进校教师的招聘工作。

4.负责本部教师的培养工作,制定本部教师培养计划,选拔推荐进修学习的教师,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5.组织实施教职工年度考核及各类评先、评优工作。

部对聘用的人员经考核后,若认定工作不胜任的,可以作出待聘等相应处理,经学校认定工作不胜任的人员,部可以作出限制工作量、部内调离岗位、退学校人事部门待聘等相应处理。

如作待聘处理的,必须以书面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执行。

(待聘人员管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负责组成职称评议组对本部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进行评议推荐,负责本部新进人员见习期满的考核、转正、定级,并报学校审批。

二、人员编制

第二十三条部人员编制由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等三部分编制组成,由学校根据各部学生数结合班级数及部特点核定。

第二十四条学校人员编制核定与管理工作在校行政领导下,实行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归口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由党政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7月底对各部编制进行调整。

允许各部教师缺编运行,但缺编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20%。

第八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实行校、部二级管理后,学校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包干使用”的体制,采取“单一账户、统一收付、集中核算”的运行方式。

学校财务收支核算集中在财务科(财务结算中心),各部设结算员。

部所有收入(包括创收)必须全额上缴学校财务科(财务结算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部收费时须出具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的票据,创收分成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严禁设置部门小金库。

第二十六条专业部经费的构成

部经费由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等三部分组成。

1.人员经费:

主要指部临时聘用人员费用。

2.日常公用经费:

指部范围内发生的办公用品费(含电脑耗材)、差旅费、印刷费、邮电通讯费、业务招待费、资料讲义费及部教学、管理的其他开支,但不含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教师进修培训费、水电费、电讯费、物管费等。

3.专项经费:

经学校批准下拨的科研项目经费、示范校创建费、实习材料费等。

第二十七条经费标准及下拨办法

按学校核定的编制数缺额核定,具体标准每年由学校测定。

超过核定编制数而使用的临时聘用人员,费用原则上由专业部自行承担。

2.日常公用经费

按部在校学生数、核定教职工人员编制数标准及各部特点核定,具体标准另行测定。

按学校预算数下拨,其中实习材料费原则上包干使用,不得突破。

第二十八条专业部拥有下拨经费的管理权、使用权和审批权,预算管理

1.部经费的支出由部负责人审批,每周与校财务科(财务结算中心)结算一次。

各部经费单独结算、包干使用。

2.日常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应专款专用,特殊情况在事先征得学校财务科同意并经集体研究后可作少量调整,调整后的经费安排报学校财务科(财务结算中心)备案。

日常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不得用于人员分配。

3.各类津贴由各处室和专业部负责考核统计,汇总后由校长签发。

4.各项财务支出必须符合财务制度要求,严禁巧立名目发放各种款项。

对于不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原始凭证,财务科不予受理。

第九章工作绩效管理

实行工作绩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施行校部制二级管理的出发点和目的,是加快我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总体办学水平,也是衡量部各项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工作绩效管理办法

1.工作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科研工作等。

2.学期综合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3.每学期末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工作绩效进行学期综合考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暂行办法解释权属党政联席会议。

第三十一条与本暂行办法配套有关规定另行制定下发。

第三十二条本暂行办法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

铜陵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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