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与危险源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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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与危险源管理规定
受控性质:
发放编号:
环境因素与危险源
管理规定
(D3)
2006-03-16发布2006-04-01实施
深圳南瑞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因素与危险源管理规定
1.目的
识别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评价与确定重要环境因素,辨识
及评价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评价其风险程度,判定出重大危险源。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品的生产、活动及服务的全过程。
3.职责
3.1.质控部
3.1.1.根据公司行政、产品、活动、服务的范围策划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与评
价活动。
3.1.2.组织相关部门对环境因素、危险源进行识别
3.1.3.培训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及评审组成员
3.1.4.汇总各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的结果
3.1.5.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风险评价
3.1.6.初步确定公司总体重要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
3.2.各部门
3.2.1.对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危险源进行识别
3.2.2.评价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危险源
3.2.3.环境管理代表:
审查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
3.2.4.分管总经理:
批准重要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
4.名词定义
4.1.环境因素:
本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4.2.重要环境因素:
指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4.3.环境影响:
全部或是部分地由本公司环境因素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
益的变化。
4.4.危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
的根源或状态。
4.5.危险源辨识(识别):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4.6.风险:
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4.7.风险评价:
评价风险大小并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5.工作规定
5.1.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及评价周期
5.1.1.系统建立之初,质控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公司范围的环境因
素、危险源识别及评价。
5.1.2.体系认证后每次管理评审前两周,由质控部组织各部门对环境因素、危险
源进行全面再评审并更新,包括对本规定的评审修订的可能需要。
5.1.3.当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或外部条件发生变化而带来环境因素、危险源
变化时,即出现以下情况时应重新识别并更新环境因素、危险源。
1)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服务等引入;
2)现有生产工艺的重大改进;
3)动力系统及厂房设施的重大变动;
4)相关方要求,主要指相应的法律法规,外部信息等;
5)环境与安全方针变更。
5.2.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
5.2.1.识别环境因素、危险源时,应考虑过去、现在、将来各种时态,还需考虑正常、异常或紧急情况下的运作。
5.2.2.本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方法为活动的输入输出法,如下示意:
5.2.3.各部门均应利用输入输出法,围绕生产经营全方位全过程的投入和产出,
对公司生产、销售、服务、行政区域范围可以控制及可以施加影响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根据是否对环境产生影响来确定是否为环境因素。
5.2.4.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环境因素对下列环境项目的影响程度。
1)对大气的气体排放
2)对水体的排放
3)土壤污染
4)废弃物管理
5)区域性环境问题(如噪音、粉尘、振动、辐射等)
6)资源消耗
7)其它,如地球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相关方要求等。
5.2.5.危险源的识别以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看相关记录的方法进行,登记在
《危险源调查表》中,识别危险源时应考虑下列六种类型:
1)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3)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4)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
5)行为性危害因素;
6)其它。
5.3.公司的可控制的直接环境因素分为以下几类:
1)有毒有害危险品类(含固态和液态)
2)可回收再利用物类
3)一般废弃物类
4)水污染类(含工业与生活污水)
5)大气污染类
6)噪音污染及其它类(如粉尘、振动、辐射、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相关
方要求等)
7)资源消耗类
8)紧急状态类
5.4.环境因素的描述:
采用“动词+名词”的形式。
5.5.直接环境因素评估办法
5.5.1.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
公司所从事的活动、产品及服务过程中,如有违反已判明的与公司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的情况,可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5.5.2.废弃物、化学溶剂、废气、废水、噪音等环境因素评估:
评估依据下列项目进行量化评估:
1)产生的污染物数量或规模(如噪音强度等);
2)发生的频度或机率;
3)环境影响持续时间;
4)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
环境因素量化评估分值X=
数量系数A×发生机率系数B×持续时间系数C×后果严重程度系数D
5.5.3.资源利用的评估
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的各过程,确定资源的使用状况及使用量。
2)对资源的利用情况进行量化评估。
环境因素量化评估分值X=
用量系数E×资源的使用情况系数F
5.5.4.环境因素评估量化系数
表1:
污染物数量或规模系数A(以月产生量为基准)
评估对象
内容
系数
废弃物
化学溶剂
废水
1:
﹤10m3
2:
﹤100m3
3:
﹥100m3
溶剂
1:
﹤10公升
2:
﹤100公升
3:
﹥100公升
气态
1:
排气口处于无任何感觉
2:
排气口处有稍许感觉
3:
排气口处有强烈的感觉
噪音
1:
厂界处分辨不出
2:
厂界处分辨模糊
3:
厂界处分辨清晰
固态
1:
﹤100kg
2:
﹤1000kg
3:
﹥1000kg
表2:
发生机率系数、影响持续时间系数、后果严重性系数
分
数
发生
机率
B
影响持
续时间
C
后果的严重性D
从业人
员安全
D1
附近居
民健康
D2
地球环境
D3
其它
D4
100
严重而广泛的影响附近居民的健康
10
经常
发生
长期或
永久
对从业人员健康有严重危害
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健康
破坏及污染地球环境的情况很严重
8
每周
一次
一年
以上
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有较大危害
影响附近居民的健康
逐渐的破坏及污染地球环境
对邻近区域的生态环境有很大影响
5
每月
一次
一个月
以上
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有危害
可能会影响附近居民的健康
释放出破坏及污染地球环境的物质,并产生影响
对邻近区域的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
3
每年一次以上
一周
以上
可能造成从业人员健康上的问题
足以影响附近居民的健康的可能性很小
虽释放出破坏及污染地球环境的物质,但产生影响是轻微的
轻微影响附近生态环境,可能招至居民抱怨
1
很少
发生
短暂的
或许会影响从业者健康
放出可能破坏及污染地球环境的物质
影响景观,降低社会评价
注:
后果的严重性D=MAX{D1,D2,D3,D4}
表3:
资源利用的用量系数、利用情况系数
资源利用
用量
1:
极少使用或用量很少
3:
每月使用或用量较少
8:
每周使用或用量一般
10:
每天使用或用量很大
利用情况
1:
完全利用没有任何浪费
2:
绝大部分利用,有提高利用率的可能
4:
大部分利用,可继续提高利用率
8:
大部分利用,可大幅提高利用率
20:
有严重浪费或有价值应回收循环利用而未实施
5.6.间接环境因素识别评估及控制
间接环境因素是指与本公司的生产和服务有关的相关方的活动,根据其对环
境的可能产生的影响和本公司对该相关方的影响和控制程度,将相关方分为A、B、C三类,分别提出环境控制的要求,施加不同影响力。
对本公司的间接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估,将相关记录登记在《间接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中,并决定相应的控制类型及方法。
分类
相关方类型
基本影响力
A
与法律法规符合性相关:
1.环境污染物处理厂商
1.要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
2.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将本公司环境方针通知对方,要求配合开展环境管理业务
4.可行的情况下,到相关方现场核查环境关联事项
B
可能对环境产生显著影响之厂商:
1.提供化学药品之供货商
2.燃料运输供货商
3.工程等承包商
1.以合适的方式通知相关方本公司环境方针
2.要求其在恰当的时候开展环境管理业务
3.要求接受本公司相关培训及遵守有关管理要求
4.要求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
C
其它:
1.除A、B类外,一般业务性质厂商
1.根据条件的允许,尽可能地施加影响
5.7.危险源的风险评价
5.7.1.质控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危险源、风险进行评价。
5.7.2.在风险评价工作中,要确定出组织的风险级别,必须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
源所带来的风险。
5.7.3.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可采用如下方法:
D=L×E×C
D表示风险值
L表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表示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表示事故产生的后果
很明显风险值D越大,事件越严重。
其中L、E、C取值多少建议如下:
L(事故发生的可能)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
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暴露一次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规定连续出现在危险环境的情况分值为10,而非常罕见出现在危险环境的情况分值为0.5,其它情况对应表中取值。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分数值
后果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50
灾难,数人死亡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
严重,重伤
3
重大,致残
1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健康安全要求
因为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变化范围很大,所以取值范围也很大,为1-100。
D(危险等级划分):
D值
风险级别
危险程度
﹥320
1级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2级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70~160
3级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20~70
4级
一般危险,要注意
﹤20
5级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5.8.重要环境因素的判定
5.8.1.各部门根据其产品、活动或服务中所承担的职能,利用输入输出法对环境
因素进行全面识别,并根据评分准则进行评价,登记在《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中,并提交质控部。
5.8.2.质控部对各部门报送的《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按5.3条要求进行归纳
汇总。
5.8.3.如有违反已判明的与公司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的情况,可直接判定
为重要环境因素。
5.8.4.环境因素量化评估后,各环境因素的得分,如果超过下表所示的判定基准分数时,应纳入“重要环境因素”考虑范围;如果全部环境因素的评价结果都未超出下表之基准数,由质控部选择其中重要者为重要环境因素。
评估对象
评价分数
废水、废气、噪音、固体废弃物
150分以上
化学溶剂
100分以上
资源利用
40分以上
5.8.5.对于某些环境因素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其对环境影响的严重性,应判定为
重要环境因素。
如全球即将废止的,法规即将禁止的、正在或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
5.8.6.质控部召集相关人员开会讨论评价环境因素,依据环境因素评估结果和公
司的实际情况,以及过往环境检测记录,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初步判定。
5.8.7.将重要环境因素评价结果登记后报送环境管理代表审查,并由总经理批
准。
5.8.8.最终形成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即《重要环境因素登记表》。
5.9.重大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确定:
将风险级别为1、2、3级的危险源定为
重大危险源。
但对下列四种危险源存在的情况,可直接定为级别较高的风险即重大危险源。
1)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标准;
2)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的;
3)曾发生过事故,现场无合理控制措施的;
4)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5.10.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式
5.10.1.质控部针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要求相关部门制定管
理对策。
5.10.2.对重要环境因素至少应采取以下之一种管理方式,并展开相应管理活
动:
1)制定实施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
2)制定实施运行控制或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或作业指导书;
3)设立环境控制点,实施重点控制。
5.11.风险控制规划
5.11.1.目标和管理方案
1)对1级和2级风险,必须要制定目标和管理方案。
2)对3级风险,视情况制定目标和管理方案。
5.11.2.运行控制:
对1级-4级风险,如无文件规定可能导致偏离OHS方针或目
标的情况时,均应制定运行控制文件。
5.11.3.应急控制:
对紧急状态下的1级-4级风险情况,应制定应急准备和响应
控制文件。
5.11.4.危险源记录的形成:
质控部将经评价后危险源汇总形成《一般危险源清单》、《危险源汇总表》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并针对重要危险源制定相应目标和管理方案。
6.附录
《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
《间接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
《重要环境因素登记表》
《危险源调查表》
《危险源汇总表》
《一般危险源清单》
《重大危险源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