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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概念: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真实、全面的反映建筑工程质量状况和建造过程,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文件;是建筑工程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和竣工核查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建筑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造的重要依据。

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及时的收集、填写、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要确实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系统性。

2、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X、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结合。

(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工程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

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

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3、实用表式填写及责任人签字的要求(解释19)

本规程实用表式从上向下以次分为表头(表式名称和表号)、说明栏、实用表式主体内容、责任栏四部分组成,表头、说明栏和主体内容是由资料管理人员或验收人员填写,其核心是资料的内容,并不要求是本人签字。

责任栏应是签名人本人签字。

本规程在责任栏签字盖章方面,除重要的技术资料明确要求加盖单位章外,一般并未要求加盖单位章,以突现签字人的责任。

这就要求签字责任人:

①必须具备规定的资格;②在本工程项目中担任相应岗位。

才能代表本单位在责任栏的相应位置上签字。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筑电气专业施工记录,编号为C2-26-XXX。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在分项工程排顺序号后,每一分项工程再排顺序号。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1)《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为:

“5.0.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X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观感质量验收评定(答疑27)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验收,往往是以目测法和简单量测方式进行检查,并由各个人的主观印象判断,检查结果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综合给出质量评价。

以填写“好”、“一般”、“差”来区别观感质量验收结果为宜。

观感质量验收的组织形式和参加人员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要求的验收参加人员应全部参加。

质量评价标准仍是规X的相应要求。

尤其是对影响使用功能和装饰装修外观质量应特别关注。

检查数量和抽样方法按规X规定执行,房屋周围,重要部位及有代表性的房间应尽量看到,能运行的设备和重要装置应尽量运行,每一检查项目以不少于10个点为宜。

以目测法检查为主,辅以简单量测,对检查的项目内容和结果进行记录,符合规X要求的(在允许偏差内)为好(划“√”)。

规X能接收的(超出允许偏差,但在规X可接收限度内)为一般(划“○”),不符合要求的为差(划“×”)检查后进行综合评定,凡有不合格点(划“×”)的项目应评为差,不合格的检查点应进行处理,处理后重新评定。

综合评定前先对每一检查项目进行统计,好点85%及以上的该项目应为“好”,好点满70%而不足85%的为“一般”,好点不足70%的为“差”。

然后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以监理人员为主,在听取各方面检查人员的意见后,根据各检查项目的重要程度和质量状况由总监理工程师为主导和监理工程师共同提出观感质量的好、一般、差。

经施工单位认可后作为观感质量的综合评定结论。

四、施工资料

资料类别:

工程管理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与功能检查(抽查)资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5种类别。

施工资料是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资料的管理要加强5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资料管理责任制;

2、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

3、及时的收集、填写、整理施工资料,要各负其责,不要集中在资料员一人身上;

4、总分包时要明确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在资料收集、填写、整理归档等各自的责任;

5、要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一)工程管理资料

工程管理资料共有8种资料:

工程开工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施工日志、预检工程记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工程竣工施工总结、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开工报审

1)工程满足开工条件后,施工承包单位报项目监理机构复核和批复开工时间。

2)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只填报一次,如工程项目中含有多个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单位工程都应填报一次。

3)工程名称:

指相应的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名称,应与施工图的工程名称一致。

4)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至八项):

施工承包单位应按表列内容逐一落实,自查符合要求后在该项“□”内划“√”,并需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及其要求的有关证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现场专职管理人员XX、上岗证;现场管理人员、机具、施工人员进场情况;工程主要材料落实情况等资料作为附件同时报送。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项目管理机构;施工方案选择;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劳动力、材料、构件、加工品、施工机械和机具等需用量计划;施工平面图;保证质量、安全、降低成本和雨季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等。

对于一般常见的建筑结构类型和规模不大的单位工程,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可适当简单一些。

2)施工方案的分类为:

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或技术复杂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施工方案等。

施工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

施工程序和顺序;施工起点流向;主要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机械选择;技术、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

2)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和内容

(1)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

①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规X、技术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工艺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X、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等相应规定。

同时,也应符合行业制定的有关规定、准则以及所在省(区)市地方性的具体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②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必须执行国家各项技术标准,包括计量单位和名称。

③技术交底还应符合与实现设计施工图中的各项技术要求,特别是当设计图纸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施工及验收规X的相应要求时,应作更为详细的交底和说明。

④应符合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各项要求,包括技术措施和施工进度等要求。

⑤技术交底应全面、明确。

并突出要点;应详细说明怎么做,执行什么标准,其技术要求如何,施工工艺与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应分项具体说明,不能含糊其词。

⑦在施工中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进行详细交底,并交待如何作样板间等具体事宜

(2).施工技术交底包括的内容主要介绍单位工程负责人或技术主管工程师向各作业班组长和各工种工人进行技术交底的内容,它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侧重交清每一个作业班组负责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技术要求和采用的施工工艺标准或企业内部工法;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标准;③质量通病预防办法及其注意事项;④施工安全交底及介绍以往同类工程的安全事故教训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对策。

4、施工日志:

(C1-4P33)

1)、施工日志是施工过程中由承包单位一级的有关人员对单位工程有关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活动、重大事项及其效果逐日做的连续完整的记录。

是在建筑工程整个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管理、施工技术等有关施工活动和现场情况变化的真实的综合性记录,也是处理施工问题的备忘录和总结施工管理经验的基本素材,是工程交竣工验收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2)施工日记的主要内容:

施工日志一般应按单位建立,由专人负责收集、填写记录、保管。

主要内容为:

日期、天气、气温、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施工内容、应用的主要工艺;人员、材料、机械到场及运行情况;材料消耗记录、施工进展情况记录;施工是否正常;外界环境、地质变化情况;有无意外停工;有无质量问题存在;施工安全情况;监理对工程认证和签字情况;有无上级或监理指令及整改情况等。

3)施工日志不得补记、不得隔页、扯页;

4)施工日志记录人员应及时填写并签字;主管领导要定期阅签。

5、预检工程记录(表C1-5)

“预检(亦称技术复核)是施工前对某些重要分项准备工作或前道工序进行的预先检查”。

是对有位置、断面尺寸、坡度等要求的项目,而施工测量及复测记录未包括的各类控制线进行复测的补充。

凡在施工前需要测量放线(样)或实施位置、断面尺寸、坡度控制,而未要求进行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的项目;对前工序有较高精度要求的预埋预留项目均应进行预检。

如:

基础轮廓控制线,门窗洞口控制线。

墙体、墙高控制线,皮数杆,模板控制线,设备定位控制线,管道标高和坡度、管道支架位置等。

而按规定使用“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表C2-2-1)、“基槽及各层放线及复测记录”(表C2-2-2)的项目则不再使用预检工程记录(表C1-5)。

6、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C1-6)的填写说明及实施要点一个施工单位一个施工现场,仅在开工前作一次检查即可。

(见讲稿第15页)

7、工程竣工施工总结

工程竣工施工总结的主要内容:

工程概况:

介绍工程概况和施工合同的承包X围,实际完成情况;施工技术资料:

介绍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核查情况(主要核查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归档质量要求的符合性);工程实体质量验收:

观感质量验收情况,主要建筑设备、系统调试情况,安全和功能监测、主要功能抽查情况;综合意见:

按承包合同完成设计文件的全部内容,达到了竣工条件,申请竣工验收。

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等的归档整理及有关要求(P35)

1)工程变更的归档整理及有关要求附录D建筑工程资料归档立卷分类表施工资料卷中,建筑与结构、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和智能建筑卷等均要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等,是否会有重复?

回答是明确的,不应重复。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要求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等)是分专业进行管理。

工程资料管理应符合规X要求。

工程变更是工程施工和竣工图编制工作的重要依据,其内容的准确性和修改施工图纸号的明确性直接影响工程施工管理和竣工图绘制的质量。

因此对工程变更要强调三点:

1分专业办理,一份工程变更单只应含一个专业;

2内容详实、明确,如有文字无法叙述清楚时应附图说明;

3应注明修改施工图纸的“图号”。

2)如何理解规程6.1.9条第2款中“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协商的工程变更”?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协商的工程变更”是指设计文件中明确“由甲方确定”的事项,甲方确定后与施工单位双方签署的“工程洽商”。

如:

饰面砖的型号规格、颜色,高级装饰门窗的选定等。

2、工程测量、放线及复测记录的实施要点(P35)

1)实用表式:

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C2-2-1):

施工单位对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据建筑工程总图和基准(基准控制线和高程基准点)进行定位测量和复测,监理核验。

以保证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高程正确,且引控制桩进行保护。

对基准控制线和高程基准点,建设、施工、监理的代表应进行现场交接并记录,三方签字存档。

基槽及各层放线测量及复测记录(C2-2-2):

施工单位对基槽及各层的位置、轴线、标高按施工图进行测量放线、复测,监理核验。

以保证建筑物的位置、轴线、标高的正确(准确、垂直)。

2)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中的“复测意见”和基槽及各层放线测量及复测记录中的“复测结果”均由施工单位的复测人填写。

复测符合要求,填写意见并签名后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

3)工程测量放线的复测与标注测量及复测记录,施工测量放线员按施工图设计尺寸放线并绘制简图,注明轴线号、尺寸、标高。

复测人按复测时实际测量的数据填写,复测数据有两种标注方法,一是用括号数据标注在设计尺寸、标高旁。

另一种是在原放线尺寸、标高右上角标注实际偏差值(无偏差时标注±0.000)。

3、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的实施要点(P36)

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

涉及实用表式13个,其中试验室实用表式11个,这些表式是由试验室出具,这里不做详细介绍,根据《规程》“3.1.4表格应统一采用本规程所附表样,特殊要求需增加的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并归档。

”“1.0.5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并使用统一制式表格,施工资料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为此,凡《规程》已制定表式的均应采用实用表式,未制定表式的可采用试验室现行表式,

有关各方在验收时对此应进行核查;1)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X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的要求:

(1)“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冀建质【2003】121号文件

(2)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X对材料质量文件和进场进行复试的要求主要在施工质量验收规X的基本规定和一般规定中明确,但有些取样要求是在检验批中明确。

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5.2.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

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1组。

“6.2.1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

每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小砌块至少应抽检一组。

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X》基本规定的3.0.6条(7-5)“3.0.6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材料进场后,应按本规X附录A、附录B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4.2.8条;“保温材料的堆积密度或表观密度、导热系数以及板材的强度、吸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10-4):

“3.2.5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X各章的规定。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

抹灰工程一般规定的4.1.3条: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饰面板工程一般规定的8.1.3条: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2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4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幕墙工程一般规定的9.1.3条: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石材的弯曲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X》(13-5)“3.2.4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X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3.2.11对开关、插座的电气和机械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

检测规定如下:

1)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小于3mm;2)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Ω;3)用自攻锁紧螺钉或自切螺钉安装的,螺钉与软塑固定件悬合长度不小于8mm,软塑固定件在经受10次拧紧退出试验后,无松动或掉渣,螺钉及螺纹无损坏现象;4)金属间相旋合的螺钉螺母,拧紧后完全退出,反复5次仍能正常使用。

4对开关、插座、接线盒及其面板等塑料绝缘材料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章号分项工程复验项目

6门窗节能工程1严寒、寒冷地区应对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2夏热冬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3夏热冬暖地区:

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7屋面节能工程1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8地面节能工程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9采暖节能工程1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2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10通风与空调节能1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工程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X》(GB50325-2001)规定了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及5类材料的控制。

如:

5.2节材料进场检验规定:

5.2.1民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X的规定。

5.2.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岩石材,当总面积大于200m2时应对不同产品分别进行放射性指标的复验。

5.2.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X的规定。

5.2.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采用的某一种人造木板或饰面人造木板面积大于500m2时,应对不同产品分别进行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的复验。

5.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

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聚氨酯类)含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X的规定。

2)工程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及抄件的要求

工程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一般应有原件,应标明工程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并加盖质检专用章和检验员印戳;对于钢材,如无出厂合格证原件,有抄件和原件复印件亦可。

抄件须抄写原材质单的全部内容(含原材质单号),抄件和原件复印件上要注明原件存放单位、本抄件或复印件代表的数量,抄件人和抄件、复印件单位签名并盖公章。

工程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及抄件代表数量的标注问题:

如果质量证明文件不能证明其代表的数量(有质无量)就失去了其质量证明的含义,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标注所代表的数量。

对于质量证明文件所代表工程材料数量的标注有三种方式,一是用提货单(或发票)随同质量证明文件来标明材料的数量;其二是对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如钢材)在其右上角规定位置标注数量;其三是施工单位在质量证明书备注栏标注提货数量和日期。

3)表C2-3-1合格证、试验报告汇总表填写说明及实施要点

(1)《规程》6.2.3“合格证、试验报告汇总表是用于工程的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合格证、试验报告及品种、规格、数量等进行分类整理汇总用表”(P36)

(2)表C2-3-1:

A:

分类使用于合格证、试验报告之前,起到该类合格证、试验报告目录的作用;B:

同类合格证、试验报告的排列顺序应分部位按进场时间顺序。

(见P36~41,50~51:

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合格证、试验报告部分)

4)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记录一般规定及表式(表C2-3-28)(解释34)

(1)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记录是指未制定专用表式,根据规X要求在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时又必须记录所采用的实用表式。

(2)施工单位在材料、构配件进场自检合格,报项目监理机构进场验收时应按规X要求报送该表。

项目监理机构在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时应按规X要求对质量证明文件、观感质量、进场数量进行核查验收。

(3)表列子项①检查项目:

指施工质量验收规X对该材料(构配件)所规定的进场验收检查项目和要求。

②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同检验批“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的要求。

③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同检验批“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的要求。

5)主要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C2-14-3P54)

主要设备开箱检验记录是工程主要设备进场后,按购货合同规定进行检验的记录;参加单位应有购货合同签订双方(购、供货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加;

检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1)按照设备清单、施工图纸及设备技术资料,核对设备主体及附件、备件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产品合格证、技术文件资料、说明书是否齐全;

(2)设备包装、主体的外观检查应无损伤及变形,油漆完整无损;设备可见器件应齐全、无损伤、裂纹等缺陷。

对检验出所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由购货方督促供货方解决,并记录。

4、施工试验报告(C2-4)的实施要点(P41~47)

施工试验报告的有关内容在《规程》6.2.4(P40~45),实用表式为C2-4-1~19,其中试验室实用表式16个(专用表式15个,通用表式1个),16个实用表式中,除C2-4-11、C2-4-17、C2-4-18外,其余13个表式均为试验室出具。

《规程》6.2.4条第一款规定:

“1。

检验报告(通用)(C2-4-1):

1)检验报告是由实验单位出具的实验证明文件.

2)没有专用表格的施工过程检验均可用此表。

3)试验、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齐全并加盖试验单位公章。

”这些由试验室出具的资料,我们的工作主要是核对:

1)施工试验报告的表格是否采用本规程所附表样,2)施工试验报告内容的填写是否规X,与试验委托单的相应内容是否一致;3)实验报告的签字盖章是否齐全。

1)施工试验报告的种类、项目、数量应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X的要求:

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X对施工试验的要求主要在施工质量验收规X的基本规定(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X)、一般规定和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中明确,如: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的4.0.12条(3-5)10.0.5条“4.0.12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过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注:

(1)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

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2)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抽检数量: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应至少抽检一次。

检验方法:

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最后检查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单。

10.0.5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应不少于1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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