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档案收集利用和归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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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档案收集利用和归档

五级分类部分内容培训讲义

第一部分依据分类方法对各类贷款的划分

根据借款对象不同,贷款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贷款二大类,不同种类贷款使用不同的分类方法。

为便于采取相应的分类方法和分类表格,依据单户贷款余额或信贷产品可细分为以下类型:

1.110万元(含)以下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

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包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助学贷款。

自然人其他贷款10万元(含)以下的,比照自然人一般农户矩阵分类方法分类。

(皖农信联发[2006]342号)

1.2100万元以上自然人其他贷款

1.3微型企业贷款

特指1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以下自然人其他和贷款在任何时点上不超过100万元(含)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贷款

1.4100万元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贷款

1.5住房按揭和汽车按揭贷款

1.6银行卡透支

第二部分四大类贷款对象的档案收集、

信用等级评定、分类方法、分类程序的要求

以下分别对自然人农户、自然人其他、微型企业、企事业单位等贷款的档案收集、信用等级评定、分类方法、适用表格、分类底稿、分类程序。

1.10万元(含)以下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的档案收集、信用等级评定、分类方法、分类程序的要求。

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包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助学贷款。

自然人其他贷款10万元(含)以下的,比照自然人一般农户矩阵分类方法分类。

(皖农信联发[2006]342号)

1.1.档案收集

根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皖农信联发[2006]37号)第九条规定,农户经济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姓名、住址、婚姻状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等;

2、从事生产经营主要活动、收入状况、家庭资产状况等;

3、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往来情况;

4、信贷员调查意见;

5、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等。

1.2.信用等级评级

1.2.1信用等级评定依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皖农信联发[2006]337号)

1.2.2信用等级评定组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成立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小组。

小组成员以信用社主任、副主任、信贷员、信贷会计和社员代表为主,同时可吸收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参加。

1.2.3信用等级评定指标由各行社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参考指标包括:

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资产负债率、家庭净资产、与行社合作情况、个人品行、生产经营能力、生产经营前景、当地环境等指标。

1.2.4信用等级评定步骤

第一步:

农户需要贷款,向当地信用社提出信用等级评定申请;

第二步:

信贷人员根据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农户经济档案情况,编制信用等级评分表,提出信用等级评定意见;

第三步:

信用等级评定小组按照农户信用等级评定表,对申请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评级为“较好”、“优秀”的,必须由信用社评定小组集体评定,评定情况要有会议记录,并造册登记。

1.2.5信用等级评定划分可按分值多少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具体等级评定标准各行社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1.2.6信用等级评定频率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实行集中评定与随时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集中评定两年评定一次,在评定年度的一季度前完成,年初包片信贷员提出评定意见,对评级发生变化的列出调整理由;信用状况发生变化的农户,采取随时评定的方法。

1.3分类方法和标准

1.3.1分类标准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采取矩阵分类。

主要依据债务人的农户信用评定等级、担保因素和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时间,结合核心定义进行分类。

1、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优秀档次的,按照以下矩阵分类:

贷款档次

担保方式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信用

60天以内

61天--90天

91天--180天

181天以上

保证

60天以内

61天--90天

91天--270天

271天以上

抵押

90天以内

91天--180天

181天--270天

271天以上

质押

90天以内

91天--180天

181天--360天

361天以上

 2、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较好档次的,按照以下矩阵分类:

贷款档次

担保方式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信用

30天以内

31天--90天

91天--180天

181天以上

保证

30天以内

31天--90天

91天--180天

181天以上

抵押

60天以内

61天--90天

91天--180天

181天以上

质押

90天以内

91天--180天

181天--270天

271天以上

3、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一般档次的或未参加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按照以下矩阵分类:

贷款档次

担保方式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信用

未到期

90天以内

91天--180天

181天以上

保证

未到期

90天以内

91天--180天

181天以上

抵押

30天以内

31天--90天

91天--180天

181天以上

质押

60天以内

61天--90天

91天--270天

271天以上

 4、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具备“皖农信联发[2006]51号文件第七条第五项”所列损失类贷款标准情况之一的划为损失类。

★结合风险分类的特别规定需调整分类结果的几种情形:

1、对于展期换据的,展期换据1次的,至少应分为关注类;展期换据超过1次的,原则上应划分为次级。

(皖农信联发[2006]153号文件)

★2、借新还旧。

或通过其他方式融资方式偿还的贷款应至少归为关注类。

(银监发[2007]54号)关于借新还旧贷款的规定:

《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银发[2000]303号)规定: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的,应列为正常贷款:

(1)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

(2)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3)贷款担保手续有效(4)属于周转性贷款。

基于对借款人清收利息、减息(表外部分)还本、保全资产等目的而实施的所谓“借新还旧”贷款,原则上至少应归为次级类。

★3、违规贷款,分类结果按照正常、关注、次级、可疑的顺序下调一级,已经划分为损失类的贷款不再调整。

(皖农信联发[2006]51号文件第21条)违规贷款主要包括:

对关系人发放的信用贷款,以优于同类债务人的条件向关系人发放的担保贷款,违规办理展期、借新还旧的贷款,违反利率规定的贷款,债务人不具备《贷款通则》和信用社规定的债务人资格及条件的贷款;超权限办理的授信业务;没有真实贸易、劳务背景的承兑汇票及贴现,滚动签开的银行承兑汇票。

★4、重组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

重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应至少归为可疑类。

重组贷款分类档次在至少6个月的观察期内不得调整,观察期后借款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可以完全满足还款要求,可以不再视为重组贷款。

(皖农信联发[2006]51号文件第16条)结合(银监发[2007]54号)

5、凡涉及同一借款人的贷款,又在其他行社贷款的借款人,在本社的分类级别不能高于其他行社的分类级别。

(皖农信联发[2006]236号)

6、改变贷款用途的贷款应至少归为关注类。

(银监发[2007]54号)

7、符合损失类贷款条件的划分为损失。

★以上特别情形同样适用于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的分类结果调整,不再重复。

1.3.2适用分类表格

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风险分类适用于《自然人一般农户信贷资产分类认定表》。

要求根据具体情形按季调整分类结果,

1.3.3分类底稿

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包括自然人其他贷款中余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风险分类可以不撰写分类底稿。

1.4分类程序

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分类程序为:

档案收集---初分及复审—-信贷讨论及分类认定---分类认定结果审批

第一步:

由信贷经办人员收集、整理信贷档案资料,为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做好准备。

第二步:

初分:

由分类人员分别逐笔填写《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分类认定表》,据此直接按照《安徽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皖农信联发[2006]51号)确定初分结果。

复审:

由非经办信贷员在初分的基础上进行复审,复审后,送交信用社风险管理小组讨论。

信贷员及复审人员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三步:

信贷讨论及分类认定。

信用社风险分类小组根据分类资料和信贷讨论意见,做出分类认定意见。

为使分类信息获取更广,确保分类分析的准确性,信用社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信贷讨论,修正信贷员的初分意见,确定为信用社初步分类结果。

★风险分类信贷讨论工作要求:

一、 成立组织信用社信贷讨论组织,由信用社主任、副主任和全体信贷员组成。

信用社主任直接组织并主持信贷讨论。

二、信贷讨论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目前经营状况,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抵押物的变现能力和价值,有无争议及合法性。

(二)贷款情况,还款及还利息的记录情况。

“一逾两呆”贷款占用形态。

(三)划分此笔贷款类别所适用的风险分类核心定义、基本标准。

(四)对还款来源的判断,确定第一或第二还款来源的依据。

(五)财务分析、现金流量、非财务分析、担保分析等“四大分析工具”分析情况。

(六)初分意见。

三、讨论要求

(一)信贷讨论必须依据风险分类的核心定义和基本标准。

(二)与会人员必须逐笔的讨论管户(包村)信贷员对风险分类提出的初步意见,拿出并确定与会人员的分类意见。

(三)分类意见不一致的,要说明争议的主要问题及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信贷讨论必须逐笔记录。

但对认定标准较简单的、与会人员无争议的,可简单的分类型批量集中记录。

(二)用纸格式要统一。

题目为“贷款风险分类信贷讨论记录”,抬头注明时间、地点、人员、主持人、内容等四项固定格式。

(三)内容记载的贷款分类顺序与“风险分类审批清单”一致,以便县级联社审批核对。

(四)记录要注明编号。

(五)参加信贷讨论人员在记录落款之处签字。

第四步:

分类认定结果分级审批。

★各行社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贷款风险分类认定的权限。

1、基层行社行长(主任)或联社经营部门负责人在本级贷款审批权限内,根据分类资料进行综合判断审批,并填写分类审批意见;

2、超出本级贷款审批权限的,填写本级分类审批意见后报总行(县联社)风险管理部(即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办公室)。

3、信贷资产类别由下级调至上级的,由经办信用社提出调整建议,上报县联社审批。

(因该类贷款余额不超过10万元,可通过书面授权信用社风险分类小组集中讨论认定,信用社主任签字确认。

4、基层行社的所有损失类贷款的认定必须上报县联社审批。

2.100万元以上自然人其他贷款的档案收集、信用等级评定、分类方法、分类程序的要求。

2.1档案收集

信贷资料信息库由信贷档案和综合经济信息两部分组成。

其中:

综合经济信息包括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行业信息。

100万元以上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档案信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皖农信联发[2006]51号第31条)(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信贷档案收集要求一样):

1、债务人基本情况及贷款相关文本。

包括:

债务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借款申请、批复文件、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借据等。

2、贷款使用基本情况信息。

包括:

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逾期情况、欠息情况。

3、债务人财务信息。

包括:

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经营收入、预计年经营收入、年净收益。

4、非财务因素信息。

包括:

经营是否正常、产品需求情况、债务人还款意愿、税费缴纳情况。

5、担保情况。

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文本、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

2.2信用等级评定

2.2.1信用等级评定依据目前,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1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其他贷款没有统一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各联社可以参考省联社《小企业贷款评级管理办法》(皖农信联发[2006]268号)或《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和微型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皖农信联发[2006]343号)自行制定。

2.2.2信用等级评定组织各行(社)审贷委员会负责开展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工作部署、检查指导等,审贷委员会下设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公室(以下简称:

评级办公室),评级办公室可设在有关业务部门,各基层行社设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小组。

2.2.3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各行社自行确定。

2.2.4信用等级评定步骤

第一步:

客户需要贷款或申请评级时,由基层社受理后,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初评,编制信用等级评分表,初评结果上报评级办公室;(为避免重复现场调查,基层社可不进行现场调查)

第二步:

评级办公室对基层社上报的客户评级资料,进行审核、认定,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根据授权进行等级认定,超过认定权限的上报审贷委员会认定;

第三步:

审贷委员会对评级办公室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并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对达到“较好”以上的信用等级的客户,由评级办公室提交审贷委员会审定批准。

2.2.5信用等级评定划分各行社自行确定。

2.2.6信用等级评定频度

信用等级有效期为1年,授信期内动态跟踪管理,在有效期内借款人资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低或取消信用等级。

2.3分类方法

2.3.1分类方法概述

100万元以上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方法是:

通过现场、非现场的查阅和分析手段,主要了解以借款人所经营实体的运营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和收入情况、担保情况、还款记录、付息情况和逾期时间等直观指标作为划分依据,根据企事业单位贷款的分类标准划分类别。

(皖农信联发[2006]51号第25条)

2.3.2适用分类表格

100万元以上自然人其他贷款适用《自然人其他信贷资产分类认定表》,要求根据具体情形按季调整分类结果,并说明调整理由。

2.3.3分类底稿

1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底稿格式参照《安徽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皖农信联发[2006]51号附件1)

主要内容包括:

1、客户基本情况;2、债务人背景材料,包括

(1)债务人背景材料、

(2)授信业务背景材料、(3)风险分类分析及防范措施和建议。

调整频率:

100万元以上自然人其他贷款无论结果是否发生变化,必须按季重新撰写分类底稿和认定表。

对于需要下调分类级别的项目或拟上调分类级别需要重新审批的项目,要按照核心定义重新分类,同时应列出上季分类理由及本季分类级别调整的主要原因。

(皖农信联发[2006]402号)

2.4分类程序

100万元以上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程序:

档案收集---初分及复审—-信贷讨论及分类认定---分类认定结果审批

第一步:

由信贷经办人员收集、整理信贷档案资料,为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做好准备。

第二步:

初分由经办信贷员,对债务人财务、现金流量、担保、非财务等因素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后,撰写《分类工作底稿》,并填写《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认定表》中,确定初分结果。

经分管主任或非经办信贷员复审后,送交信用社风险分类小组讨论。

初分信贷员及复审人员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三步:

信贷讨论及分类认定。

信用社风险分类小组根据分类资料和信贷讨论意见,做出分类认定意见。

信贷讨论要求。

(前面已描述,不再重复)

第四步:

分类认定结果审批。

信用社主任在本级贷款审批权限内,根据分类资料进行综合判断审批,并填写分类审批意见;超出信用社主任贷款审批权限的,填写本级分类审批意见后报县联社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在授权权限内,进行认定,将分类结果批复给基层信用社。

超过授权权限的,县联社风险管理部出具认定意见后,提交县联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

联社风险管理委员会签署审批意见后,将分类结果批复给基层信用社。

各级联社要于每季末的月底前,将信贷资产分类结果批复下达到基层信用社。

★分级审批的几种具体情形:

1、基层信用社所有损失类贷款的认定必须上报县级联社审批。

(皖农信联发[2006]51号第34条)

2、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含)的自然人贷款,如计入损失类,县级联社填写本级分类审批意见后,上报省联社审批(皖农信联发[2006]51号第34条)

3、信贷资产类别由下级调至上级的,由经办信用社提出调整建议,上报至县联社审批。

(皖农信联发[2006]51号第51条)

4、对已经上级联社审批同意的正常类和损失类贷款,在按季更新客户信息后,如无余额变动或有利(不利)还款的重大情况变化的,可沿用上季分类结果半年报批一次;如有重大情况发生,仍应按季重新分类或报批。

(皖农信联发[2006]51号第38条)

3.1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以下自然人其他和微型企业(贷款总额在任何时点上不超过100万元)贷款的档案收集、信用等级评定、分类方法、分类程序要求。

3.1.档案收集

3.1.11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以下自然人其他贷款的信贷档案(与1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其他资料不一样,内容同上。

3.1.2.微型企业(贷款总额在任何时点上不超过100万元)贷款信贷档案资料(与企事业单位贷款信贷一致,下面描述。

3.2.信用等级评定

3.2.1信用等级评定依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和微型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皖农信联发[2006]343号)

3.2.2信用等级评定组织各行(社)审贷委员会负责开展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工作部署、检查指导等,审贷委员会下设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公室(以下简称:

评级办公室),评级办公室可设在有关业务部门,各基层行社设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小组。

3.2.3信用等级评定指标设置6大项11小项评定指标:

管理分析、信用分析、与行社合作状况、资产负债分析、收入状况分析、贷款方式分析。

3.2.4信用等级评定步骤

第一步:

客户需要贷款或申请评级时,由基层社(联社经营部门,下同)受理后,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初评,编制信用等级评分表,初评结果上报评级办公室;(为避免重复现场调查,基层社可不进行现场调查)

第二步:

评级办公室审核基层社上报的客户评级资料,进行审核、认定,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根据授权进行等级认定,或向审贷委员会提出信用等级评定初步意见;

第三步:

审贷委员会对评级办公室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并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对达到“较好”以上的信用等级的客户,由评级办公室提交审贷委员会审定批准。

3.2.5信用等级评定划分划分为三个档次:

优秀、较好、一般。

分值由各行社自行确定;60分以下,原则上不对其授信。

3.2.6信用等级评定频率信用等级有效期为1年,授信期内动态跟踪管理,在有效期内借款人资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低或取消信用等级。

3.3分类方法

3.3.1分类方法概述

1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以下自然人其他和微型企业(贷款总额在任何时点上不超过100万元)贷款的分类方法是:

根据逾期天数和信用等级按矩阵方式进行初分类后,再根据借款人的担保情况和特别情形进行调整。

(皖农信联发[2006]342号)

3.3.2开展信用等级的评定

略(本部分3.2已经描述)

3.3.3采取矩阵方法进行初分类(不考虑担保因素)

自然人其他和微型企业贷款根据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天数按照下列矩阵进行初分类:

贷款档次

信用等级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优秀

60天以内

61-90天

91-270天

271天以上

较好

30天以内

31-90天

91-180天

181天以上

一般或未评级

未到期

90天以内

91-120天

121天以上

★自然人其他和微型企业贷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划入损失类:

1、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50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

2、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90%。

3.3.4通过担保评估调整初分类结果

在对自然人其他贷款和微型企业贷款分类时,要及时对保证人的信誉和经营情况,抵(质)押物的现实市场价值和变现率进行分析、评估,并根据保证人的保障能力划分担保档次,进行分类调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进行分类调整:

1、以国债、金融债券、本行社定期存单、100%保证金作为质物的质押贷款,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未超过90天,且质物归属不存在任何争议、质押手续完备、质押率低于90%时,可直接调整为正常类。

2、当自然人其他贷款和微型企业贷款的初分类结果为次级或次级以下档次的,如不符合上述第1项要求,但担保为较好档次的,可上调最高至关注档次;如担保为一般档次的,可上调一级。

★担保的较好和一般档次按以下标准划分:

(1)抵(质)押担保合同有效,担保范围至少包括主债权及利息,且手续完备,抵(质)押物归属不存在任何争议,市场公允价值或可变现价值超过所担保价值的贷款担保为较好档次。

(2)担保合同有效,担保的范围至少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具备以下标准之一的贷款担保,为一般档次:

①保证人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和足够的代偿能力,足以承担保证责任,信誉良好,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②保证人资金实力发生问题可能影响其承担保证责任,但履行保证责任的意愿较强,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③抵(质)押物的市场公允价值略低于贷款价值,但借款人或担保人愿意以提供新的担保等形式弥补。

(3)其他担保档次一律不得作为调整初分类结果的因素。

3.3.5结合风险分类的特别规定需调整分类结果的几种情形:

在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分类方法已描述,不再重申。

3.3.6适用分类表格

适用于《微型企业贷款分类认定表》,要求按季根据具体情形按季调整分类结果,并说明调整理由。

3.3.7分类底稿

分类底稿是否按季撰写由各行社根据管理需要自行确定。

分类底稿格式参照《安徽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皖农信联发[2006]51号附件1)

主要内容包括:

客户基本情况、债务人背景材料(债务人背景材料、授信业务背景材料、风险分类分析及防范措施和建议)

对于需要下调分类级别的项目或拟上调分类级别需要重新审批的项目,要按照核心定义重新分类,同时应列出上季分类理由及本季分类级别调整的主要原因。

(皖农信联发[2006]402号)

3.4分类程序

1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以下自然人其他和微型企业(贷款总额在任何时点上不超过100万元)贷款分类程序:

档案收集---初分及复审—-信贷讨论及分类认定---分类认定结果审批

第一步:

由信贷经办人员收集、整理信贷档案资料,为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做好准备。

第二步:

初分由经办信贷员,对债务人财务、现金流量、担保、非财务等因素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后,撰写《分类工作底稿》,并填写《微型企业贷款分类认定表》中,确定初分结果。

经分管主任或非经办信贷员复审后,送交信用社风险管理小组讨论。

初分信贷员及复审人员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三步:

信贷讨论及分类认定。

信用社风险管理小组根据分类资料和信贷讨论意见,做出分类认定意见。

信贷讨论要求有会议记录,明确记载每个参会人员的分类理由和结果,并有本人签名。

第四步:

分类认定结果审批。

信用社主任在本级贷款审批权限内,根据分类资料进行综合判断审批,并填写分类审批意见;超出信用社主任贷款审批权限的,填写本级分类审批意见后报县联社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在授权权限内,进行认定,将分类结果批复给基层信用社。

超过授权权限的,县联社风险管理部出具认定意见后,提交县联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

联社风险管理委员会签署审批意见后,将分类结果批复给基层信用社。

各级联社要于每季末的月底前,将信贷资产分类结果批复下达到基层信用社。

分级审批的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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