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公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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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公用

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公用配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7年4月

 

目录

目录2

第一章投标须知3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15

第三章合同条款30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1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40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78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79

第八章招标控制价80

第一章投标须知

1、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招标代理:

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2.2

工程名称

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公用配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福山村

4

2.2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公用配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含综合业务用房、科教中心、1#宿舍楼、2#宿舍楼以及相关附属建筑,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相关报批手续,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等。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2.2

招标范围

总建筑面积:

16228.0平方米,其中:

新建

(1)科教中心1幢,地上3层,建筑面积2328.1平方米;

(2)综合业务用房1幢,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6522.3平方米,其中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156.4平方米;(3)1#宿舍楼1幢,地上6层,建筑面积2660.45平方米,其中首层含康体娱乐室,面积271.56平方米;(4)2#宿舍楼1幢,地上6层,建筑面积4151.31平方米,其中首层含食堂和厨房,面积732.18平方米;(5)连廊与自动扶梯,用于连接科教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和电瓶车候车站,建筑面积493.9平方米。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

2.2

工期要求

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240日历天。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15天起计)。

9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

15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6

8

投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654321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4包。

18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年日时

截止时间:

年日时

19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方式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开标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

20

26

开标评标办法

方式一:

选取方法(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21

29.1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22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7167629.82元。

23

非竞争费用

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525005.97元,暂列金额为1658983.72元。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62973.24元。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4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5

计算两阶段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计算两阶段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6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家数在[3,12]中的)。

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12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家数大于12的)。

27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41035837.94元。

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

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如招标人不设定的,以招标控制价的80%设置为工程成本警戒价。

28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技术分权重为15%,经济分权重为80%;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为5%。

注:

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号)规定执行。

29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30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

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以施工-房建工程排名为准。

31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

1、将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

评标参考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分”。

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

Q低:

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最低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

Q高:

为(招标控制价*94%=4433.757203万元);

X:

为等分点值,从[0,100]整数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评标委员会按经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造价低的单位排序靠前。

32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3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4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注: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8.1-8.5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5答疑纪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现文: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654321)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条款号:

9.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给所有投标人,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

9.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现文: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

11.1~11.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1.2.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1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5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

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7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另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此表格单独递交,不需要装订和密封。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技术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2)企业营业执照(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上传件);

(3)企业资质证书(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上传件);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上传件);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上传件)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的打印页,及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上传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上传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8)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提交,须提交书面资料);

注:

1、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的一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上传件有效)。

以下几项信息不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书面资料):

①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的打印页。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④投标申请人声明。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

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6企业相关的业绩、信誉资料。

11.2.7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2.9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条款号:

11.3.2(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3.2(3)综合单价分析表。

现文:

11.3.2(3)综合单价分析表(递交投标文件时,各投标单位提供的经济标投标文件的正本中须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书面版,且须在递交的电子文件中按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分析表”的格式提供电子版,经济标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不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书面版。

本项目定标后,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另向招标人无偿提供经中标单位盖章确认的完整(含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经济标投标文件纸质文本4套,及内含经济标计价软件版、XML版和MicrosoftExcel软件版电子文件的光盘4套)。

条款号:

13.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现文: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精确到“分”。

条款号:

13.9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施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招标工程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铜材、沥青等)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并明确主要材料的名称、材料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条款号:

13.11-13.14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13.11如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高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对应的综合单价(详见招标控制价,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则按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作为进度计量、变更审核及结算的依据。

13.1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对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技术需求书和对工程本身的研究和了解进行报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担。

13.13投标人投标报价需要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和施工干扰(包括外部和内部)等影响因素、以及赶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

13.14因中标单位原因未能如期进场施工或者中途停工或超过一个月不能开工;或由于中标单位原因没有协调好与当地村委及村民的关系,而导致越级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发生,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13.15本项目技术、人文环境、自然环境复杂,投标人应对上述因素作充分调研和实地勘察,预计、分析一切可预见不利因素,确保施工顺利推进,按计划完成工程。

条款号:

17.2-17.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

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

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现文: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副本可以为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

副本可以为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封面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和骑缝章。

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

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条款号:

18.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8.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

现文:

18.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

条款号:

19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9.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接收

现文:

19.投标报名和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接收

条款号:

19.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9.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现文:

19.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条款号:

19.2.5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19.2.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条款号:

19.2.6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9.2.6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1款)前一小时(含开标开始时间),项目负责人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凭身份证签到。

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开标室的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现文:

19.2.6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1款)后一小时,项目负责人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凭身份证签到。

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开标室的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条款号:

19.2.7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19.2.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进行投标登记的。

条款号:

19.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9.4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经济标投标文件将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标室里,在经济标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取出。

现文:

19.4投标截止后,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将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标室里,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取出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

条款号:

20.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现文: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条款号:

20.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5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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