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九寨沟县草地金矿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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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九寨沟县草地金矿项目

 

阿坝县天赐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阿坝县蔬菜种植和深加工研发项目(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本)

 

建设单位:

阿坝县天赐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平面布置图

3、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4、项目所在地规划图;

5、项目所在水系图。

附件:

1、项目备案通知书;

2、选址意见书;

3、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4、种植基地租赁协议书;

5、环评执行标准;

6、本底监测报告;

7、污染源调查监测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由来

从国内宏观背景看,“十二五”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

从发展经验来看,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往往是食品消费结构加快变化和加工食品需求迅速上升的阶段,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将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带来的消费升级新阶段。

四川省经信委关于印发《四川省201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深加工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就提出支持的重点领域是:

特色农产品加工优势企业的技改、质量提升、市场拓展、品牌打造;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对传统大宗农产品及地方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及其副产物综合利用效益;种(养)加一体化企业的加工生产线投资建设项目。

鼓励支持民族地区(含享受民族地区政策的县、市、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促进本地农产品资源就地转化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日益重视,大力开发天然色素作为食用色素已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为加快四川阿坝绿色生态食品产业发展,充分合理地利用四川阿坝及周边县市的自然资源,建立新的绿色食品支柱产业,根据四川阿坝国民经济发展“十二五”计划及二0二0年远景发展纲要,在四川阿坝投资软环境新形势下,阿坝县蔬菜种植和深加工研发项目符合四川阿坝实情,项目产品属绿色生态产品,具有极大的市场和发展前景。

阿坝县天赐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在阿坝县南岸征地85.22亩,建设阿坝县蔬菜种植和深加工研发项目,项目分一期、二期进行建设,本次评价范围为一期厂区建设内容,不包括种植基地建设内容,项目一期建设年产30吨天然水溶性色素的加工生产线2条及相关配套设施,一期总投资4000.0万元。

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4年1月4日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

51323111401040001),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当地发展规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要求,一切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形式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此,阿坝县天赐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正式委托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到位在接受委托后,派有关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按照环评技术导则规范和要求,编制了《阿坝县天赐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阿坝县蔬菜种植和深加工研发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下称报告书),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批。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8月15修订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05)39号文“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11)四川省政府川府发(1996)14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12)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2000]1015号文《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

1.2.2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T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国务院令第344号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

(8)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9)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部文件环发(2001)56号《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

(10)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

作的通知》;

(11)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5]152号文《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3)《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1990);

(14)《剧毒物品品名表》(GA58-1993);

(15)原四川省环保局文件川环发[2006]1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1.2.2本项目相关文件

(1)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

51323111401040001);

(2)项目选址意见书,(阿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阿县建住2014选字第11号);

(3)阿坝州环保局下达环评执行标准的批复;

(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测报告》;

(5)《阿坝县天赐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阿坝县蔬菜种植和深加工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阿坝县天赐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阿坝县蔬菜种植和深加工研发项目

生产废水处理工程项目》,山东正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建设项目有关的其它工程技术资料;

1.3评价目的

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

因此,本次评价将针对这些环

境影响问题,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坚持以下原则,达到以下目的:

(1)实现项目建设与当地自然、社会、经济、环境保护的持续协调发展,即

按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本项目的建设。

(2)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工程内容及选址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环评中坚持“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的原则,保证本项目建设实施后,不加重该区域的环境污染程度。

(4)从经济、技术角度论证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5)预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在此基础上提出附近区域的环境保护要求。

(6)针对项目特性进行环境风险分析,提出风险防范措施,明确项目环境风险影响的接受水平。

(7)从环保角度对项目的可行性提出明确、公正、可信的评价结论。

1.5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正)》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采用紫甘蓝生产天然水溶性色素,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一、农林业,32、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

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4年1月4日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

51323111401040001),同意本项目备案立项。

因此,本项目符合的国家产业政策。

2、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未选用《国务院关于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通知》(国

发【2005】40号)、《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第三批目录,以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

中列出的淘汰设备。

因此,本项目符合的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6规划符合性及外环境关系

1.6.1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选址于阿坝县南岸新区,阿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以阿县建住2014选字第11号颁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

1.6.2厂址外环境关系

项目选址于阿坝县南岸新区,占地85.22亩,目前占地范围内为待建空地,无居民搬迁。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北面紧邻阿坝县规划的市政道路,厂界北侧40m为阿曲河,阿曲河以南为阿坝县老城区;项目西侧为待建空地,西侧800m处为在建的阿坝县双语中学;项目南侧60-200m分布有散居居民20户;项目东侧紧邻在建的阿坝县粮库。

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阿曲河,自西往东经过项目所在地。

经调查,阿曲河主要水体功能目前为泄洪、工农业用水等,项目下游20km范围内无生活用水取水点。

综上所述,厂区周围无风景旅游区和文物保护单位,本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讲,其选址合理。

1.7评价等级划分

1.7.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划分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4t/h燃煤锅炉废气、喷雾干燥尾气以及乙醇回收尾气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的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原则和方法,按如下模式计算出等标排放量。

Pi=Ci/Coi×100%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评价工作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若污染物数i大于1,取P值中最大者(Pmax),和其对应的D10%。

 

表1-1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根据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按照估算模式的计算各污染源烟粉尘的最

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值,计算结果见表1-2。

表1-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污染物

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mg/Nm3)

D10%

最大占标率Pi(100%)

《导则》判定标准

评价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SO2

0.5

0

2.992%

Pmax≥80%,且D10%≥5km

其他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三级

烟尘

0.9

0

0.462%

根据以上预测结果,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中的规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1.7.2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项目工艺特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18.0m3/d,生活污水为13.0m3/d,主要水污染因子为CODcr、氨氮等。

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排放标准排放,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阿曲河。

经调查,阿曲河自西往东经过项目所在地,主要水体功能目前为泄洪、工农业用水等,项目下游20km范围内无生活用水取水点。

本项目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HJ/T2.3-93)有关规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级别为三级评价。

1.7.3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本项目属于该导则中规定的第

类项目,本项目各建筑单元均能够做到防渗处理,管道全部密闭,定期进行检修,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以及事故应急池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将项目可能对地下水的影响减至最小,废水先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排放标准,经污水管网排入阿曲河,水质简单。

根据区域内资料类比,项目场地地下水为第四系全新统空隙潜水,分布于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碎石层之中,碎石透水性好,主要受可流及大气降水补给,区域内无地下水取水点。

表1-3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按其Ⅰ类特征划分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1.7.4声学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选址于阿坝县南岸新区,项目周边属于GB3096-2008规定的2类区域。

项目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后噪声级增加不大,受影响的人口数不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学环境(HJ2.4-2009)中的“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不含3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不变时,按三级评价”之规定。

因此确定本项目声学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1.7.5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物料、产品主要包括柠檬酸和乙醇。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规定判断,乙醇属于易燃液体,厂内乙醇储存量约10t。

其重大危险源识别见表1-4。

表1-4重大危险源辨识

类别

物质名称

临界量(t)

实际储存量(t)

备注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毒性物质

乙醇

500

10

储存

由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表明,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及环境敏感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4.2.3.1的规定,评价工作级别按表1-5划分,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且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因此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为二级。

表1-5评价工作级别(一、二级)判定标准

剧毒危险性物质

一般毒性危险物质

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性物质

重大危险源

非重大危险源

环境敏感地区

1.8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及评价重点

1.8.1环境影响识别

根据本项目的工艺特点及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拟建工程环境影响因子识别见表1-6。

表1-6环境影响识别矩阵

注:

□/○长期/短期影响;涂黑/白:

不利/有利影响;空白:

无相互作用。

1.8.2评价因子

根据对拟建项目生产工艺与排污特点以及对国内同类型生产线的调查分析,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和要求,经分析筛选确定的环境评价因子如下:

1、环境空气

根据废气排放情况及周围环境特征,现状评价因子确定为:

PM10、SO2、NO2等,共3项.

影响评价因子:

SO2、NOx、烟尘、工业粉尘。

2、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现状评价因子确定为水温、pH值、DO、BOD5、COD、TN、TP、NH3-N、动植物油、粪大肠菌数共10项。

预测评价因子:

CODCr、NH3-N。

3、噪声

以厂界昼间和夜间环境等效声级评价,即Leq(A):

dB(A)。

1.8.3评价重点

根据拟建工程特征与工程所在地的环境特征,以及工程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等

综合分析,确定评价重点:

在深入进行工程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基础上,重

点分析“三废”污染防治(废气、废水、噪声及工业固废的处理达标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重视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

防范措施。

强化项目清洁生产分析及总量控制的论证分析。

1.9评价范围、主要保护目标及污染控制目标

1.9.1评价范围

1、施工期

拟建厂址及其边界外200米以内的区域。

2、运营期

(1)环境空气

根据建设项目评价区域地形条件,按照环评导则,根据地形、风向特征,确定评价范围为以厂区为中心,边长为5km的正方形范围内。

(2)地表水

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入阿曲河,评价等级为三级,因此评价范围确定为:

项目阿曲河排污口上游500m至排口下游5km河段。

(3)地下水

根据导则,本次地下水评价范围为:

建设项目厂界外半径2km范围内区域。

(4)噪声

评价范围为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内的声环境。

(5)环境风险

项目周围3km范围的大气环境。

项目评价范围见下表,表1-7。

表1-7营运期评价范围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

地表水环境

阿曲河,项目污水处理站排口上游500m至下游5km的河段

环境空气

以项目厂界5×5km2范围。

声环境

厂界外200m范围内。

地下水

建设项目厂界外半径2km范围内区域

环境风险

项目周围3km范围的大气环境

1.9.2主要保护目标

通过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及监测、污染源调查及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研究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把污染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以保护周围大气环境、河道水质等,使本项目在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项目选址于阿坝县南岸新区,占地85.22亩,目前占地范围内为待建空地,无居民搬迁。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北面紧邻阿坝县规划的市政道路,厂界北侧40m为阿曲河,阿曲河以南为阿坝县老城区;项目西侧为待建空地,西侧800m处为在建的阿坝县双语中学;项目南侧60-200m分布有散居居民20户;项目东侧紧邻在建的阿坝县粮库。

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阿曲河,自西往东经过项目所在地。

经调查,阿曲河主要水体功能目前为泄洪、工农业用水等,项目下游20km范围内无生活用水取水点。

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珍稀动植物保护物种等环境敏感点。

(1)保护厂区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在本项目正常生产排放废气情况下,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2)保护厂区周围地表水环境质量,在本项目正常排污情况下,确保最终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

(3)保护厂区周围声环境质量,确保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该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8,外环境关系图见附图。

表1-8环境保护目标表

环境因素

目标名称

性质

方位、距离

保护级别

地表水

阿曲河

泄洪、工农业用水等

北面,4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地下水

厂址周边

地下水

/

厂址周围

2km范围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Ⅲ类水域标准

大气

阿坝镇

县城,约0.6万人

北面,100-5000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二级标准

阿坝县双语中学

学校,约0.2万人

西侧,800m

南侧居民

居住,约100人

南侧,60-200m

阿坝县粮库

仓储,约20人

东面,紧邻

声环境

南侧居民

居住,约100人

南侧,60-200m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类标准

阿坝县粮库

仓储,约20人

东面,紧邻

1.9.3污染控制目标

(1)不因项目建设导致项目拟选址区域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明显下降;

对项目导致的社会经济环境影响能妥善解决。

(2)确保项目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要求。

(3)杜绝项目生产事故性排放,保护周围水、空气及土壤环境。

1.9.4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

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种类,确定拟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为:

废气:

SO2、NOx、烟尘、工业粉尘、非甲烷总烃;

废水:

COD、NH3-N;

1.10评价标准

根据阿坝州环境局“阿坝县天赐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阿坝县蔬菜种植和深加工研发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请示”的批复,结合项目特点,评价采用如下标准:

1.10.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3)声学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1.10.2排放标准

(1)废气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的二级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3)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厂内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废厂内贮存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

上述标准限值详见表1-9和1-10。

 

表1-9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标准

类别

标准名称及代号

执行级别

标准值

环境

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二类

SO2:

日平均值≤0.15mg/Nm3

小时平均值≤0.50mg/Nm3

PM10:

日平均值≤0.15mg/Nm3

NO2:

日平均值≤0.12mg/Nm3

小时平均值≤0.24mg/Nm3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

pH:

6-9;CODCr:

≤20mg/L;

BOD5:

≤4mg/L;氨氮:

≤1.0mg/L;

TP:

≤0.2mg/L;TN:

≤1.0mg/L;

环境

噪声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

昼间:

60dB(A)夜间:

50dB(A)

表1-10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废气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新建锅炉

颗粒物≤50mg/m3

二氧化硫≤300mg/m3

氮氧化物≤300mg/m3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二级

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10.0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二级

最高允许排放浓1.5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4.9kg/h

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一级

COD:

100mg/L,BOD:

200mg/L

SS:

70mg/L,氨氮:

15mg/L

厂界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

昼间:

60dB(A)夜间:

50dB(A)

1.11评价程序

本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①现场踏勘、资料收集;②现状监测、资料收集整理及计算;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其主要技术路线详见图1-1。

 

 

第二章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2.1建设项目概况

2.1.1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和地点

1、建设项目名称:

阿坝县天赐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阿坝县蔬菜种植和深加工研发项目(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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