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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基础知识

税务基础知识

税制介绍

目前我国现行税种共有23个,

(一)纳税人(课税主体)

  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法律术语称为课税主体。

纳税人是税收制度构成的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任何税种都有纳税人。

从法律角度划分,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两种。

   

(二)课税对象(课税客体)

  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法律术语称为课税客体。

  课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

每一种税都必须明确规定对什么征税,体现着税收范围的广度。

一般来说,不同的税种有着不同的课税对象,不同的课税对象决定着税种所应有的不同性质。

   (三)税目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设置税目的目的一是为了体现公平原则根据不同项目的利润水平和国家经济政策,通过设置不同的税率进行税收调控;二是为了体现“简便”原则,对性质相同、利润水平相同且国家经济政策调控方向也相同的项目进行分类,以便按照项目类别设置税率。

有些税种不分课税对象的性质,一律按照课税对象的应税数额采用同一税率计征税款,因此没有必要设置税目,如企业所得税。

有些税种具体课税对象复杂,需要规定税目,如消费税、营业税,一般都规定有不同的税目。

   (四)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它体现征税的深度。

税率的设计,直接反映着国家的有关经济政策,直接关系着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税收负担的高低,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我国现行税率大致可分为3种:

  1.比例税率。

实行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

  2.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

它不是按照课税对象规定征收比例,而是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所以又称为固定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3.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指的是这样一种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

累进税率因计算方法和依据的不同,又分以下几种:

全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五)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商品在过程中缴纳税款的环节。

任何税种都要确定纳税环节,有的比较明确、固定,有的则需要在许多流转环节中选择确定。

确定纳税环节,是流转课税的一个重要问题。

它关系到税制结构和税种的布局,关系到税款能否及时足额入库,关系到地区间税收收入的分配,同时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核算和是否便利纳税人缴纳税款等问题。

   (六)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限制。

它是税收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

确定纳税期限,要根据课税对象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来决定。

如流转课税,当纳税人取得货款后就应将税款缴入国库,但为了简化手续,便于纳税人经营管理和缴纳税款(降低税收征收成本和纳税成本),可以根据情况将纳税期限确定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或1个月。

   (七)减税、免税

  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措施。

减税免税的类型有:

一次性减税免税、一定期限的减税免税、困难照顾型减税免税、扶持发展型减税免税等。

   (八)违章处理

  违章处理是对有违反税法行为的纳税人采取的惩罚措施,包括加收滞纳金、处理罚款、送交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等。

违章处理是税收强制性在税收制度中的体现,纳税人必须按期足额的缴纳税款,凡有拖欠税款、逾期不缴税、偷税逃税等违反税法行为的,都应受到制裁(包括法律制裁和行政处罚制裁等)。

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实行增值税的优点:

第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

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

1、货物;2、应税劳务;3、进口货物。

三、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

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

四、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

成计税价格。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六、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纳税地点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

以1个月为一个纳

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

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年审,是国家税务征收机关(以下简称国税机关)

按年度实施的对一般纳税人资格审验、确认的一项制度。

年审的目的是为了严格一般纳税人认

定制度,加强一般纳税人纳税管理,维护增值税纳税秩序。

一、年审时间

年审时间包括年审工作开展时间和一般纳税人年审报送资料的所属时间。

(一)年审工作开展时间年审工作自每年1月份开始至5月底结束,1至3月份为税务机

关组织年审宣传,动员培训和通告年审以及一般纳税人年审申请准备时间;4月份为一般纳

税人办理申请年审时间,5月份为税务机关进行年审审验,作出年审结论的时间。

(二)一般纳税人年审报送的资料所属时间一般纳税人年审报送的资料所属时间为申请年

审当年的上一年度,比如企业1999年申请年审,就应该报送1998年度的资料。

二、年审对象

(一)上一年度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二)上一年度临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即暂认定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三、年审程序

年审程序包括宣传动员、申请年审、中介公正、税务审核、税务结论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年审当年的1至3月份,税务机关组织年审宣传,培训。

  

(二)申请年审年审当年的4月份,一般纳税人向其主管国税征收机关申请年审,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表》一式三份,并附列如下证件、资料,送中介机构公正。

1.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2.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3.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4.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5.财务人员会计证复印件;6.专用发票管理员合格证书复印件;7.企业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8.当地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中介公正中介机构收到一般纳税人年审资料后,应及时做出公正报告,4月底前将公正报告,连同一般税人年审资料送达一般纳税人主管国税征收机关。

  (四)税务审核税务审核时间为年审当年的5月份,包括主管国税征收机关初审和县(市)级国家税务局复审两个部份

  1.主管国税征收机关初审主管国税征收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年审资料、中介机构公正报告进行初审,逐户提出《初审报告书》,并将《初审报告书》、一般纳税人年审资料、中介机构公正报告报县(市)国家税务局复审。

初审报告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的实现情况;

  

(2)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入库税额、欠交税额、累计欠交税额和日常稽核情况;

  (3)会计核算(会计制度,帐簿结构,有无内部控制机制,核算方法和会计人员配备状况以及盘点制度等)是否健全,能否准确计算增值税进、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4)是否有偷税行为、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和其他税务违章行为;

  (5)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保管是否安全,使用是否正确;

  (6)不构成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违章行为整改情况;

(7)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应出具的其他情况。

  2.县(市)国家税务局复审县(市)国家税务局根据一般纳税人申报的年审资料、中介机构公正报告、主管国税征收机关初审报告书进行复审,并作出年审结论。

  (五)税务结论税务结论也称年审结论,由县(市)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税务结论或年审结论包括年审合格、取消一纳税人资格和限期整改三种。

  1.年审合格年审合格,由县(市)级国家税务局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上加盖"××市(县)国家税务局一般纳税人年审合格专用章"戳记并在发票购领薄上加贴一般纳税人年审合格标识,表示一般纳税人年审合格。

  2.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1)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在下列限额以下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改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

1从事商业经营(包括兼营),180万元以下;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不包括在内。

2从事工业生产的,30万元以下;

  

(2)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以上(即从事商业经营(包括兼营)超过180万元,从事工业生产超过30万元),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亦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

  1有偷税行为或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

  2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年审不合格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由县(市)国家税务局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的首页右上方加盖"已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专用章,并收缴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专用发票领购簿。

  3.限期整改

  一般纳税人年审上一年度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以上(即从事商业经营(包括兼营)达到180万元,从事工业生产达30万元),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暂缓通过年检,由县(市)国家税务局责令纳税人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求,再补办年审手续。

如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在整改期间,停止供应专用发票,取消进项税额抵扣权:

(1)在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帐簿设置和会计核算方法等三方面中,任何一方面不符合国家税务局要求的;

(2)不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严重后果的;(3)经税务机关日常稽查连续3个月被列入《未申报纳税人清单》或连续6个月被列入《申报异常纳税人清单》的;

  四、罚则

(一)对一般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年审手续的,由国税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其他事项

(一)上一年度认定的临时一般纳税人其年销售额,应按其实际经营月份销售额换算确定是否达到标准或限额;

(二)一般纳税人资格一经取消,在两年内不得再审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含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一些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1993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开征消费税。

消费税的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3、征收方法具有选择性;4、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5、税负具有转嫁性。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

税的纳税义务人。

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

人;委托加工、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十一种商品。

三、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

目。

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

共有14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45%。

四、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

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

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五、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

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

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l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六、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

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

2、进口环节。

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

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七、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

(一)申请

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

纳税人首先领取并填写《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表》,连同如下资料呈交受理窗口:

1、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

2、中国人民银行准予从事金银首饰经营业务的批件或《经营金银制品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金银首饰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科目设置说明;

4、《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申请表》;

5、经营金银首饰购销存台帐式样。

(二)税务机关审核、认定

税务受理资料后,进行审核。

对不符合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资格的,连同纳税人所报送的资料退回纳税人。

对具备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资格的,制作《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证》,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到受理窗口领取《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证》。

八、消费税的优惠

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兔税办

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27日财政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

营业税的特点:

1、征收范围广,税源普遍;2、税收负担轻、税负均衡,较好地体现了公平税负的原则;3、政策明了,适用性强;4、计算简单,操作方便,纳税人容易理解。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

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二、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营业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者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统称为营业额。

它是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在价款之外取得的一切费用,如手续费、服务费、基金等等。

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

征收范围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二、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歌厅、舞厅、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七、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5%

九、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

四、营业税的计算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条例》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六、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七、营业税的纳税申报

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分别采取由扣缴义务人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方法。

八、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纳税人以一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期限,比照此项规定执行。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主要是1993年12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1994年2月4日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征税对象是所得额;2、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比较复杂;3、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4、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税办法。

一、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

二、企业所得税税率

有法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

法定税率是33%;优惠税率是指对应纳税所得额在一定数额之下的企业给予低税率照顾,分为18%和27%两种。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减按18%的税率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征收。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公式中“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一)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二)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举办的第三产业企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具体规定如下:

  1、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

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气象站,以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种类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得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2、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3、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4、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5、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6、对新办的三产企业经营餐业的,按其经营主业(以其实际营业数计算)来确定减免税政策。

  (三)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四)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五)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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