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线施工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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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施工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2

二、工程概况2

三、施工应急预案2

(一)、组织机构2

(二)、责任分工3

(三)、联络报告程序6

四、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8

1、桥涵施工安全措施8

2、基坑支护安全措施8

3、路基施工安全措施9

4、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措施10

5、汛期施工安全措施12

6、行车线设备及地下管线防护措施13

7、临时用电及消防安全措施14

8、桩机防倾倒措施16

六、事故报告程序和事故的处理17

1、事故报告程序17

2、事故的处理17

临近既有线施工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1、《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2、《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3、《行车组织规则》;

4、《铁路工务规则》;

5、《铁路桥涵施工规范》;

6、《铁路施工安全守则》;

7、铁道部文件《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07】186号);

8、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铁工程公司内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二、工程概况

新建天津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工业区海河入口南侧滩涂浅海区,是通过围海造陆而形成的新兴工业区。

渤海湾滨海平原及滨海浅滩,地形平坦,地势开阔,场地内为填方。

三、施工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施工安全成立以项目经理金国童、书记王勤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李宝林、宋永林、郭江荣、黄磊为副组长,项目总工白成全为技术负责人,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其组织机构见下图:

(二)、责任分工

1、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生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上级部报告;必要时经上级部门批准,快速调集其他队伍或请求地方政府协助抢险救援;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2、抢险组组长:

救援组织机构总负责人,对事故进行整体规划部署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生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与抢险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3、抢险组副组长:

①施工现场直接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工作;

②配合、协调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4、抢险组技术负责人:

主要负责工程事故救援方案的提出和确立及审批工作。

提出抢险救援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指导抢险救援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5、综合协调组: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负责,其职责为:

负责通知相关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

落实上级和公司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落实事故区域周围能够提供救援的服务单位和机构;

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地方政府行政主管有关部门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6、抢险救援组:

由安质部负责,工程技术部、物设部、施工室参加。

实施抢险救援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组织调集相关工程抢险队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和被困人员及抢通铁路线路,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7、后勤保障组:

由办公室负责,财务部、物设部参加。

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安排好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8、事故调查组:

由安质部负责。

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善后处理组:

由项目书记负责协助。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10、医疗救护

项目部加强对有关医疗单位的联系,在事故发生后随时进行医疗

救护。

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对抢救出的伤员,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三)、联络报告程序

⑴、人员分工

险情发生后按程序上报,首先由当班班长、值班技术人员报告经理部(抢险组组长、副组长)及驻地监理,在由经理部(抢险组组长、副组长)通知抢险小组所有成员经简要分析后按预定程序上报,上报人员具体分工如下:

施工工区李宝林负责向经理部(抢险组组长金国童、王勤)及驻地监理报告。

金国童:

负责向北京铁路局天津大功率机车修造公司筹备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中铁电气化局天津大功率机修基地工程指挥部、西铁工程公司上报;

郭江荣:

负责向铁道部第三勘察设计研究院及相关单位报告;

黄磊:

负责向各管线产权单位、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张文化:

负责抢险物资及设备的配备与调运;

宋永林:

负责调动、安排、指挥抢险人员;

白成全:

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为现场抢险提供技术措施或为相关人员寻求技术支持。

⑵、抢险期间的组织程序

为确保抢险期间组织有续,紧急情况发生后按以下抢险组织流程进行,见下图

3、项目经理部、有关单位联系电话

消防火警

119

交通事故

122

天然气

96777

通信

112

盗警

110

急救

120

电力

95598

项目部电话

四、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1、桥涵施工安全措施

⑴现场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并防止脱落。

⑵预留洞口、深沟、坑槽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⑶挖基坑时根据规定的基坑边坡开挖,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机具、材料、弃土等堆放在基坑边坡周边以外的安全区域内,距边坡周边距离同坑深,同时在基坑周围设置围栏、障碍物和安全标志。

⑷砌筑圬工基础时,搭脚手平台和运料走道,严禁从平台及边坡上往下抛滚石块。

⑸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

⑹施工模板、脚手架必须要经过受力验算,方案要经过审批后才能实施。

脚手架必须设置扫地杆和剪刀撑,施工通道必须满铺脚手板,不能设置飞翘板和探头板。

⑺在脚手架平台上运送砼时,其走道满铺脚手板。

2、基坑支护安全措施

依据天津地区的地质情况,基坑坑壁采用钢板桩防护。

⑴基坑上部边缘安装安全栏杆,栏杆上涂刷安全标设。

⑵基坑施工人员上下设置安全梯1~2座,梯双面设扶手栏杆。

⑶操作人员下坑施工必须带好安全帽,不允许把安全帽放在旁边操作。

⑷基坑上下运送材料及工具,不允许向下抛送,必须传运或机吊运输。

⑸机具电源电线经常检查,凡是脱皮、裂缝等电缆线必须修理完整,一防止漏电。

⑹机械挖基坑土方,挖至桩顶标高部位,留余100~200mm厚土方配合人工处理,挖土机不能冲击桩头和桩身。

3、路基施工安全措施

⑴施工现场悬挂安全标志,必要地段设临时交通指挥。

⑵工地的布置,要全面规划,妥善安排,遵守有利施工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的原则,符合防洪、防火、防暑等安全和卫生要求。

⑶采用机械施工时,要制订作业程序和运行路线并钉设标志牌,确保协调施工,安全生产;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的照明设备。

⑷当拆迁不及时,遇到高空架线未能按时拆迁时,路基填筑距电线净空6米时,要设标志,以便提醒操作人员及时落斗。

⑸机械填筑时,场地平整,并在填土边缘设置安全标杆。

⑹严禁上面砌石下面勾缝,片石整修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坡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

⑺取土过程中,因突然降雨而中途停工,复工前设专人到挖方体上详细检查,发现边坡上有裂缝或开裂,土方有塌落的可能时,立即进行处理后才能开工。

⑻新建路基基底处理前,组织挖深沟,掌握电缆、油路等管线埋置深度、走向和位置。

未探明管线位置和走向严禁使用机械开挖,并做到对已挖管线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⑼土方施工时大型施工机械作业,对操作人员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做到“一机一人”的防护,并在营业线限界外设置防护绳,在营业线10米内的运输车辆严禁掉头。

邻线来车时,大型施工机械停止施工作业。

⑽按营业线施工规定要求到施工作业涉及的车站登记,施工单位设驻站值班员,并与施工现场保持联系。

4、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⑴上下班时,施工领导人亲自或指定其他人员带领工人整队行走:

沿铁路行走时,只准在路肩上或路旁行走,禁止走轨道中心。

在路堑、曲线地段或气候恶劣,视线、听觉不良的时候,加强了望,注意前后来车,并及时躲避。

⑵施工前详细规划路料位置、道岔预铺位置和轨排预铺位置,防止路料和施工机械侵限。

⑶过营业线搬倒轨料时,按规定设驻站员和现场防护员,保持信息畅通,同时作业现场必须有正式职工负责施工现场带队指挥。

⑷横越轨道时,必须先向两侧了望,确认没有列车开来后,再垂直通过,不斜着通过轨道。

严禁在列车前面抢越轨道。

⑸翻轨用撬棍抽眼、翻动钢筋混凝土枕时,撬棍不可插得过深,两人叫号一致迅速抽出,以防撬棍打人。

⑹安装夹板时,使用扳手的一端或小撬棍导孔,禁止用手指对准螺栓孔。

⑺拨道时将撬棍放在轨底,撬棍与钢轨的角度不小于45°,插入深度不小于20cm。

以免滑撬摔倒。

⑻人工捣固作业时,工作人员不得相对站立,各组的间隔不得小于3根轨枕。

⑼起道时,起道机平稳地放在道碴上,不得歪斜俯仰,以免倾斜;放落时工作人员不得将手脚或工具放在钢轨上,以免压伤。

⑽上扣件时,禁止将手伸入承轨槽和钢轨底之间。

拨动扣件和钢筋混凝土枕时,用手推撬棍,防止手拉撬棍碰伤头。

⑾使用吊车等机械起吊轨料时,两端设人牵拉稳定索以控制平衡,并专人统一指挥。

在吊起的物件下面或移运的范围内禁止人员工作。

起吊轨料必须挂稳吊钩、对准中心后再起吊,对准位置后再下落,起吊时钢丝绳应垂直。

⑿安全负责人在施工前认真检查施工组织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得开始作业。

⒀施工中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按作业程序、标准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不得擅自改变对列车的限制速度。

⒁施工期间,邀请施工区域内现有设备所属维修单位派专人在现场配合施工。

在地下铺设有管线等隐蔽设备的地点,做明显的地面标志,注意保证其完好,未经维修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改动,保证既有设备的正常使用。

⒂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按规定堆放施工器材和材料,不得影响正常行车,施工期间严格按《技规》设施工防护、限速等标志,施工完毕及时撤除。

5、汛期施工安全措施

⑴认真贯彻《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提出的“全员防洪”的指导思想及铁道部、太原铁路局的各项防洪通知精神,确保施工期间防洪安全。

⑵雨季施工时,认真落实防洪责任制,成立防洪抢险组织,严格执行防洪值班制度,对重点防洪区段和防洪部位设专人进行负责,昼夜监护。

执行雨前、雨中、雨后检查巡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同时设置防护并报告有关部门。

⑶及时了解当地气象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建立必要的防雨、防洪设施,配备雨季施工的劳动保护用品。

⑷雨季施工前要对已完和未完工程项目做好防护,框构施工时必须在现场准备足够的防洪物资,同时要合理规划现场的排水流向,对易受雨水冲刷的部位要设置挡水坝或用塑料布进行覆盖,要严格保证缺口填土密实度。

⑸要对施工现场的排水沟及涵洞进行清理疏通,做到沟涵相通、沟不积水、涵不堵塞。

⑹合理安排汛期施工。

对有防护的工程的开挖及填方地段要一并做完,对于确实不能完工的要采取可靠的临时加固措施,并尽快完工。

⑺加强防汛值班,下雨期间必须派出巡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⑻落实防洪物资。

防洪物资必须落实到位,专人进行管理,不得擅自挪用。

⑼遇有雷雨或暴风雨天气不得进行室外施工作业。

雨天施工时,严禁在室外使用发电机、电钻等设备。

6、行车线设备及地下管线防护措施

⑴行车线设备防护

①项目分部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对即将施工的现场进行调查,确认作业范围内行车设备种类、数量与位置。

②施工中应对行车设备进行有效防护,并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派人看守,施工时,包括卸料不得损坏行车设备。

⑵地下管线防护

①在既有线施工开工前,项目分部应对地下管线进行调查,确认产权单位,并请设备产权单位进行交底,提供资料。

②项目部在开工前要与设备产权单位签订配合协议和监护协议,协议中应有确保电务和信息传输系统光电缆线路安全的内容。

③项目部在了解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电缆、管线资料后,应使用电缆探测仪进行探测和挖纵横沟等方法进行确认。

对地下光电缆要按走向地面插旗作标志。

外露电缆要用钢管,塑料管或木板槽加以防护,并做好防护标志。

④对可能影响到光电缆线路安全的施工,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都应在现场设安全责任人,确保光电缆线路的安全,施工单位在站内和区间标有电缆地段施工,不得使用机械进行开挖和碾压作业,在开挖施工和电缆加以防护的全过程,必须有维修部门指定施工监护人员现场监护。

⑤电缆沟挖设要够长、够深(根据施工范围确定),要满足施工需要。

探出的电光缆要作明显标志,施工时必须设专人防护,电光缆2m区域内不得使用机械施工。

⑥当施工中需要移设光电缆线路时,应先由设备单位对使用的线路和设备采取措施,然后再进行施工。

项目分部在施工中发现与设计文件不符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设备产权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⑧施工完毕后,建设、施工、监理和设备各单位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光电缆线路安全进行确认。

⑨项目分部与运营部门及监护单位要建立“事故处理网络”。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通知车站调度,并积极组织抢修。

7、临时用电及消防安全措施

⑴临时用电

①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a、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b、现场设置独立的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用电设备按照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置。

  c、现场应按照建设部规定配置标准的电器开关箱、配电箱,实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②电器专业人员

①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电工应持证上岗。

a、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b、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临时用电设计的全部资料;技术交底资料;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定期检(复)查表;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⑵消防管理

  ①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

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②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③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④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尽量使用易燃材料。

⑤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

库管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

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

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建筑物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⑥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防火措施。

建筑物内不准住人。

⑦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⑧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8、桩机防倾倒措施

1、施工前,将场地进行平整,并进行碾压密实,保证桩机能在表面移动。

2、加强对桩机操作员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使其能熟练地掌握有关技术。

3、指定专职人员现场指挥,禁止桩机随意选点施工及移机。

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4、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驾驶员须持证上岗,并对桩机定期进行检验、监定等。

六、事故报告程序和事故的处理

1、事故报告程序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申报程序如下:

(1)、发生事故后,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向公司调度和电气化局北京动车段指挥部报告;汇报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事故经过、初步原因、事态状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2)、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项目部指定负责人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事故的处理

⑴、发生事故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开展调查与安抚工作。

⑵、应急领导小组在事故发生3日内,召开有关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进行认定,提出书面处理建议,报公司安委会批准。

⑷、事故处理完毕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写出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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