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化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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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化管理制度
企业标准化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标准化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标准化管理基本任务;
——落实标准化方针、目标;
——对标准化组织机构和职责进行了规定,并体现企业标准体系运行要求;
——对标准体系的建立进行规定;
——采用国际标准的内容、要求进行规定;
——对标准化管理、规划、信息资料、人员、培训均作出规定;
——强调对企业标准体系的评价与改进要求。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标准化的方针目标、标准化的组织机构、标准化组织的职责、标准体系的建立、企业标准制定和发布、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程序、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企业标准化信息资料的管理、企业标准化人员及其培训、标准化成果管理、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3016《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13017《企业标准体系编制指南》
GB/T15496《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GB/T15497《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15498《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GB/T19273《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
、职责3
3.1总工办负责企业标准体系的归口管理,是标准化管理的常设机构,并负责标准的制定、修改和实施监督。
3.2公司各部门负责按本标准的要求开展标准化工作。
3.3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标准化方针、目标的制定报总经理批准。
4、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
4.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4.2建立、实施标准体系并持续改进。
4.3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4.4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4.5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4.6参加国内、国际有关标准化活动。
5、标准化的方针、目标
5.1标准化的方针:
标准规范企业管理,争创行业一流水平
5.2标准化的目标:
(1)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标准、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2)完善产品标准、产品执行标准率100%。
6、标准化的组织机构
公司设立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公司标准化组织由三层次
委员会、公司标准化职能管理机构(总工办)、由各职能部门专兼组成,即公司标准化管理
职标准化人员组成的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组。
6.1标准化工作机构的最高领导者是公司总经理,由管理者代表统一负责,各部门领导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
6.2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和各部门负责人、重点项目工程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标准化有关专家组成,由总经理担任标准化委员会总监。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总工办,由总工办主任担任标准化委员会主任。
6.3公司总工办是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配备专职标准化技术人员,负责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公司及公司各部门标准化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
6.4标准体系工作组由公司各部门专兼职标准化人员组成,业务上受公司总工办指导,承担所在部门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7、标准化组织的职责
7.1标准化委员会的职责
7.1.1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标准。
7.1.2贯彻落实公司关于经营管理中涉及标准化工作的决议。
7.1.3组织研究和制定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审批公司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
7.1.4负责标准化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审议和决策。
审批公司标准化管理基础标准和标准化工作导则,负责审批公司有关企业生产经营、产品质量等方面共用性的重要标准。
7.1.5组织参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和重大标准化活动等的策划和实施。
7.1.6组织建立和评审企业标准体系,并对企业标准体系的有效运行负责。
7.1.7主任负责编审企业标准体系;标准化管理者代表审查企业标准,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发布。
7.1.8总经理负责批准,为企业标准化工作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鼓励、表彰,对不认真贯彻执行标准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者进行惩罚。
7.2标准化日常办事机构的职责
7.2.1确定并落实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标准中与企业相关的要求。
7.2.2组织编制并落实企业标准化工作任务的指标、规划、计划。
7.2.3建立和实施企业标准体系,编制企业标准体系表。
7.2.4组织实施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7.2.5对新产品、改进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提出标准化要求。
7.2.6对公司实施的标准情况组织监督检查,组织公司标准体系的自我评价,组织相关企业标准复审。
7.2.7负责制定企业标准化管理基础标准,负责制定涉及企业产品形象的图像标志标准。
7.2.8负责企业标准的编号、标准化审查和管理。
7.2.9组织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和确认工作。
7.2.10负责产品型号的统一管理及行业标准化管理部门的注册和备案。
7.2.11组织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并负责采标验收、确认工作。
7.2.12负责公司“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申报、考核及验收工作。
7.2.13组织标准化培训,负责向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在标准化管理方面的表彰、奖励和处罚意见。
7.2.14负责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秘书工作。
7.3技术部是技术标准管理职能部门
7.3.1组织实施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7.3.2对新产品、改进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提出标准化要求。
7.3.3负责制定企业标准化管理基础标准,负责制定涉及企业产品形象的图案标志标准。
组织或参加国家、行业委托的有关标准的制定和审定工作,参加国内、国际各类标准化活动。
7.3.4组织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备案确认工作。
7.3.5责产品型号的统一管理及行业标准化管理部门的注册和备案。
7.3.6组织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并负责采标验收、确认工作。
7.4各职能部门、车间标准化职责
7.4.1贯彻公司标准化工作方针,负责公司下达的标准化工作任务的展开和实施。
7.4.2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制定本部门年度标准化工作计划并报总工办,负责提高本部门标准化工作效果并进行检查总结。
7.4.3负责与本部门相关联的企业标准的制定工作,负责公司的各种企业标准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负责本部门标准文本的受控发放和回收。
7.4.4负责收集本部门技术和管理相关的必备标准及相关标准,建立本部门企业标准体系要求的相关标准,标准体系的建立。
编制本部门专用标准的目录,提供标准文档(包括技术、管理、工作方面的规程和规范的清单)交总工办,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7.4.5负责本部门内部流通技术文件资料的标准化审查。
7.5标准员的职责
7.5.1参与企业标准体系表的编制;负责确定工程项目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列标准强制性条文,并配置标准有效版本;参与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落实措施及管理制度。
7.5.2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参与施工图纸会审,确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7.5.3负责跟踪、验证施工过程标准执行情况,纠正执行标准中的偏差,重大问题提交企业标准化委员会。
7.5.4负责汇总标准执行确认资料、记录工程项目执行标准的情况,并进行评价;负责悼念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意见、建议,并提交企业标准化委员会。
7.5.5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信息管理。
8、标准体系的建立
8.1建立企业标准体系的要求
8.1.1标准体系是企业各项经营活动所涉及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科学的有机整体。
8.1.2公司按有关要求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加以实施,并持续评审与改进其有效性。
建立公司标准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a)企业标准体系应以技术标准体系为主体,以管理标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相配套。
b)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c)企业标准体系内的标准应能满足企业生产、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d)企业标准体系应在企业标准体系表的框架下制定。
e)企业标准体系内的标准之间相互协调。
f)管理标准体系、工作标准体系应能保证技术标准体系的实施。
g)企业标准体系、工作标准体系应能保证技术标准体系的实施。
8.1.3企业标准体系应满足企业各项管理需要,企业标准体系是企业其它各管理体系的基础,
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此类管理体系纳入标准体系中,形成有机的一体化管理,促进企业形成一套完整、协调配合、自我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8.1.4企业标准体系内的所有标准都要在本企业方针、目标和有关标准化法律的指导下形成,包括企业贯彻、采用的上级标准和本企业制定的标准。
9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9.1标准实施的原则,程序和监督检查办法按自我评价控制程序进行。
9.2标准化审查是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主要形式。
9.3工程建设标准是工程建设活动的技术依据和准则。
相关人员应依据工程建设标准从事建设活动。
9.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
9.5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当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且又没有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可依的情况,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按照行政许可决定的要求实施。
9.6在工程建设活动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标准设计图或施工图、计算机软件等,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9.7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宣贯培训。
使用工程建设标准的各单位应及时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新颁标准。
9.8负责标准的宣讲人员必须是参加标准的编制人员或是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
标准的宣讲人员应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确认同意。
9.9强制性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可以采取重点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
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9.9.1对执行强制性标准是否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9.9.2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的内容;
9.9.3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9.9.4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9.9.5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9.9.6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以及有关的指导性资料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9.9.7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记录是否完整等。
10企业标准化管理的标准要求
10.1公司应制定标准化管理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规定本企业标准化工作体制、组织机构、任务、职责范围、工作方法与要求。
b)规定本企业标准制定、修订、复审的工作原则、方法及要求。
c)规定实施标准及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原则、方法、要求、程序和分工。
d)规定标准及标准信息资料的搜集、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e)规定实施各级有关标准的程序和方法。
f)规定标准化、计划内容、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要求。
g)规定标准化培训的任务、目标、方法和程序。
h)规定标准化成果奖励工作程序和要求。
11企业标准化管理标准由总工办组织编制,各部门配合。
12、企业标准化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12.1企业应根据生产、技术、经营和管理对标准化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开展标准化活动。
12.2制定标准化规划和计划内容应包括:
制定和修订企业标准体系和企业标准的规划、计划;标准化科研的规划和计划;实施标准计划;标准化培训;标准检查计划。
13、企业标准化信息资料管理
13.1标准化信息资料的范围
13.1.1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3.1.2企业生产、经营、科研和贸易等方面所需要的有效标准文本。
13.1.3国内外有关标准化期刊、出版物等。
13.1.4有关的国际标准、技术法规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中外文本。
13.1.5其他与本企业有关的标准化信息资料。
13.2标准化信息资料的管理要求
13.2.1各项标准使用部门负责标准信息的收集和管理。
13.2.2与上级标准化部门建立广泛而稳定的收集渠道。
13.2.3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编目、及时更替,保持良好的标准时效性。
13.2.4各部门标准信息资料的归口管理部门及时正确掌握单位有关的标准发布、修订、更改、废止的信息和资料,并尽快递给相关使用部门。
13..5及时收回作废标准并按要求销毁。
14、企业的标准化人员及培训
14.1标准化人员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14.1.1企业标准化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标准化工作想适用的专业知识、标准化知识和工作技能,经过培训取得标准化管理的上岗资格。
14.1.2熟悉并能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4.1.3熟悉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经营和管理现状,具备一定的企业管理知识。
14.1.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应用及文字表达能力。
14.2企业标准化培训
14.2.1标准化培训教育的对象和目标:
a)各部门负责人熟悉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了解标准化基本知识,
熟悉、掌握管理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和工作标准。
b)专兼职标准化人员的业务培训应达到标准要求。
c)技术人员和一般职工熟悉并能熟练运用与本工作有关的各类技术标准及管理和工作标
准。
14.2.2标准化培训程序、方法和要求
a)各部门提出培训计划报公司总工办,总工办将标准化培训计划内容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标准化培训列入职工教育计划并实施。
b)采取多层次的开办形式,包括参加标准化会议、学习班,到外单位参观、学习。
c)标准化员在公司培训的基础上,还要参加上级标准化机构组织的标准化培训班学习,取得标准化资格证书方可从事标准化工作。
d)培训具体程序按公司标准化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
15、标准化成果管理
在标准化领域内,通过制、修订标准和标准化管理活动,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有显著作用的论文、著作、标准、管理方法等成果,由总工办负责组织、收集和评选,并递交标准化委员会主任审批,按企业科技管理成果奖励条例确定成果等级,予以奖励,对价值显著的成果,总工办向上级标准化主管部门推荐评选技术进步奖。
16、企业标准体系的评价与改进
16.1自我评价的要求
为确保公司企业标准化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者代表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自我评价,并结合平时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结果进行持续改进。
持续改进应按照PDCA管理模式和方法进行,按策划、实施、检查、处置、再策划的管理模式周而复始地顺序运作,从而实现对企业标准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
16.2自我评价的组织和人员要求
16.2.1由标准化管理者代表组成标准体系自我评价小组,并确定一名组长。
成员包括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公司标准化管理人员。
16.2.2评价小组人员应经过企业标准化培训,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系列标准,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和企业标准体系文件。
16.3自我评价的内容和要求
自我评价的内容和要求与标准化主管确认的评价机构确认的内容和要求相同。
a)标准化工作要求。
b)技术标准体系的编制要求。
c)管理标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编制要求。
d)技术、管理和工作标准的实施、监督与改进。
e)对评价确认结果的处置。
16.4评价机构确认
为取得外部资源的有效支持,接受社会确认的监督检查,达到国家标准化确认的适当水平,在完成公司自我评价并实行持续改进的基础上,经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审定,可以在适当时机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认可的评价机构申请,进行“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水平确认。
16.5标准化体系的持续改进
企业标准化是一个指定标准?
实施标准?
合格评定?
分析改进,以及在修订标准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是通过持续改进来实现的。
16.5.1日常改进
各级标准归口管理部门的日常改进应包括收集有关不合格信息,确定信息来源,分析不合格原因,指定纠正措施,对过程或管理机构进行调整,避免不合格在发生。
16.5.2评价后的改进
根据公司的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机构确认结果,公司各级标准归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人员组织对不合格项进行分析和改进,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并付诸实施。
标准体系评价员跟踪对改进过程的有效性进行跟踪评价。
青岛平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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