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5420833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X 页数:38 大小:48.9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8页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8页
亲,该文档总共3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3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印度政治与经济.docx

印度政治与经济

印度政治与经济

1.印度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多样性。

(1)世界上最重要的国家之一,国土面积居世界第七位。

2013年人口约12.5亿,居世界第二。

经济快速增长且规模大,耕地面积居世界第二。

(2)历史悠久、灿烂而曲折。

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

(3)人类学博物馆,现在,有10个大民族和几十个小民族。

(4)众多的宗教:

印度教、伊斯兰教、基督教、锡克教、佛教、耆那教、祆教、原始宗教、巴哈依教等

(5)独特复杂的种姓制度:

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亚种姓、贾提、贱民。

等级制;内婚制;职业集团制;行为规范制

(6)世界上实行议会民主制的最大发展中国家,在经济水平较低的基础上实行议会民主制,被西方国家当做发展中国家实行议会民主制的“橱窗”.

(7)印度正在崛起为世界经济大国.

总结

印度是世界上最具多样化、最复杂的国家。

印度是世界上最主要的国家之一,是中国的最大邻国,正在成为世界政治经济大国,21世纪必将成为世界大国之一。

2.国会的组成情况及职责。

(1)联邦院:

由不多于250名议员组成,其中12名由总统任命.必须是30岁以上的印度公民。

设议长和副议长各一名。

人民院:

议员不超过547名,其中525名代表各邦人民,20名代表中央直辖区人民。

人民院议员必须是25岁以上的印度公民。

设议长、副议长各一名,议长一般由执政党议员担任。

议长的地位和作用非同小可,是国家尊严和自由的象征。

(2)国会的职责和权限主要有立法权、财政权和监督行政权。

立法方面,联邦的一切立法须经议会通过。

要修改宪法,须在国会任意一院中提出法案,并获得该院半数议员以及出席和投票议员的2/3多数通过。

财政权方面,政府和国家公用事业的财政预算和拨款、征收新税、免征旧税或变动税种,必须经过国会批准。

国会有权监督政府和行政部门的工作。

政府的重大政策、措施须经国会批准,国会有权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以迫使政府辞职。

国会还有权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弹劾总统、副总统,罢免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法官、首席选举委员、总检察长、检察长、审计长,有权选举警察总监。

在紧急状态时,国会有权代理邦立法机构行使职权

3.印度中央政府的组成情况及权限。

中央行政机构由总统、副总统以及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组成。

总统由总统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35岁的印度公民,都有权选举。

不得兼任议员或有收益职务,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既是联邦立法机关(议会)的组成部分,又是联邦中央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还享有部分司法权,并且是印度武装部队的最高统帅。

总统行政权的行使必须根据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做出的决定和建议。

印度联邦设副总统1人,协助总统行使职权。

副总统的任期;副总统的罢免:

两院议员多数投票赞成。

印度总理是印度政府首脑,由总统任命人民院多数党议会党团领袖充任,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总理是部长会议的领导人,组织和领导联邦政府,领导政府作出一切重大决策。

印度部长会议由总理和各部部长(或称内阁部长)、国务部长及副部长组成,其成员由总理指定、总统任命,通常为40-60人。

内阁部长是指属于内阁成员的部长,他们通常是总理的亲信或党内的重要领袖,掌握着政府中比较重要的部门,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和政府其他活动。

国务部长只主管本部工作,很多国务部长需要接受内阁部长的直接领导。

部长会议集体对人民院负责并接受人民院的监督。

内阁是由总理和内阁部长组成的决策机构,成员通常只有10-20人。

内阁的职权主要有:

对国家重大问题作出政策决定并提请议会讨论或提请总统直接颁布实施;执行议会通过的法律或总统颁布的法令;划分和协调联邦政府各部权限,督促和监督政府政策的执行情况。

政府的决策先经过内阁商定,然后在部长会议上例行通过并以部长会议的名义颁布。

4.印度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的组成情况及权限。

最高法院是印度最高的司法机关,享有初审管辖权、上诉管辖权、建议权以及其他重要职权。

主要职权包括:

a、指导和监督高等法院、县法院和其他从属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最高法院宣布的法律对印度境内的所有法院都具有约束力;b、对印度联邦政府与各邦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c、审查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颁布的法律、决议和命令,对其是否符合宪法进行裁决;d、被告对高等法院作出的民事、刑事和其他诉讼案件作出的判决提出的上诉,由最高法院进行终审判决;e、解释宪法和法律;f、作为总统的法律顾问,向总统提供法律咨询及有关法律事务的服务。

最高法院由一名首席法官和7名法官组成,均由总统任命。

按惯例,总统应该任命最高法院中资历最深的法官担任首席法官。

只有三种印度公民有资格被任命为最高法院法官:

1、在高等法院连续任职两届或任职5年以上的法官;2、在高等法院或同级法院连续任职两届或任职10年以上的检察官;3、总统认为杰出的法学家。

最高法院法官在就职前必须举行宣誓仪式。

宪法规定每邦应设高等法院,但一些小邦和中央直辖区共有一个法院。

高等法院在各自所管辖的区域内具有最高司法权威性。

高等法院由一名首席法官和若干名其他法官组成,法官人数由总统根据需要决定。

高等法院法官由总统在与有关人员协商后任命。

有两种印度公民可以被任命为高等法院法官:

在印度境内从事司法工作10年以上者;在高等法院或同级法院担任检察官10年以上或两届者。

高等法院依法有权向辖区内的任何个人、机关乃至政府发布各种指示、命令和令状。

有权监管辖区内所有法院和法庭的司法工作;

可以就宪法解释等重大问题对下属法院的处理作出指示乃至作出处理或裁决;

可以宣布邦议会通过的违反宪法或侵害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法律法规无效;

对有关藐视法庭的行为进行惩处。

5.印度三权之间的关系

国会有权监督政府和行政部门的工作。

政府的重大政策、措施须经国会批准,国会有权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以迫使政府辞职。

国会还有权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弹劾总统、副总统,罢免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法官、首席选举委员、总检察长、检察长、审计长,有权选举警察总监。

在紧急状态时,国会有权代理邦立法机构行使职权。

议案在两院通过后,将送交总统批准。

总统必须批准议会通过的财政法案,但有权拒绝批准非财政议案并将其送回两院重新考虑。

在行政权方面总统的主要职权包括:

依法处理联邦政府内政外交的一切行政事务;任命总理;任命部长会议成员、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法官、总检察长、审计长、各邦邦长、各中央直辖区行政专员、驻外使节以及其他重要的联邦官员和委员会成员,等等。

在立法权方面,联邦议会通过的一切法案必须经过总统的批准和颁布。

有权召集联邦议会会议,提出议会休会,必要时宣布解散人民院,向议会提出咨文,在议会休会期间以发布命令的方式制定和颁布法律。

在司法权方面,总统对一切死刑案件、一切由军事法庭判决的案件以及一切触犯联邦法律而被判刑的案件都有权做出赦免、减刑、缓刑或停止判决的决定。

总统行政权的行使必须根据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做出的决定和建议。

总统只能任命人民院中多数党议会党团领袖为总理,各部部长都是总理提名后由总统任命。

最高法院:

审查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颁布的法律、决议和命令,对其是否符合宪法进行裁决;解释宪法和法律;作为总统的法律顾问,向总统提供法律咨询及有关法律事务的服务。

6.印度行政官制度。

改革后的印度文官系统分为全印文官、中央文官和邦文官三类。

全印文官是指既可以在联邦任职又可以在各邦任职的文官

中央文官是指在联邦中央所属各部任职的文官,分为科技性中央文官和非科技性中央文官。

邦文官是指由各邦单独(或几个邦联合)招收、任用和管理的文官。

邦文官通常被分配到县下属的区从事税收和行政工作,也可以通过选拔提升为全印文官中的印度行政官

全印文官、中央文官和邦文官都被划分为四个等级,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

第一等(包括副秘书级和下秘书级)和第二等(包括股长级和助理官员级)为官员。

第三等为办事员。

第四等为勤杂人员。

三等以下的文官只不过是政府的雇员而已。

印度文官的任用的基本方法有三种。

第一种是考试,每年大约有55%的一等文官缺额通过这种方法任用,也有部分二等文官缺额通过这种方式任用。

第二种是提升任用,主要依据才能和年资。

第三种是选拔任用。

联邦公职委员会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公开考试,招收一等、二等全印文官和中央文官。

人员选拔委员会负责三等文官的招考和录用。

(世界最难文官考试,初试为综合考试,3月份;组试有九个科目,10月份;面试,次年。

印度政府十分重视文官的专业培训,培训分为四种。

印度中央以及各邦政府制定的文官法规对印度文官作出了严格的纪律规定:

文官必须始终保持绝对忠诚并忠于职守,不得参加党派政治活动和竞选活动,不得泄露政府机密,不得擅自向电台发表广播讲话或向报刊投稿(纯文学、艺术和科技型稿件例外),不允许其子女或其赡养人在与其公务往来的私人企业或任何其他企业工作,不得接受并不得允许其家属接受任何人的馈赠,不得从事商业或投机活动等。

文官违犯纪律将会受到惩处。

惩处办法分两类七种。

7.印度政党制度的蛀牙特点及发展趋势。

第一,政党的历史较长。

1885年12月国大党成立,1906年穆斯林联盟成立。

第二,政党尤其是地方性政党众多,难计其数。

1952年第一届大选有14个全国性政党,178个非全国性政党。

2004年大选有750多个政党参选。

政党众多的利与弊。

竞争人民院席位的政党1952年只有55个,1989年增加到117个,2009年达370个。

第三,政党频繁分化组合,构成不稳定。

印度的政党几乎都经历过多次分裂或重组。

原因。

第四,由一党支配到多党竞争,联合执政。

1989年前,基本上由国大党执政。

目前国大党、印度人民党、左翼阵线和地方政党是四大政党势力。

利与弊。

第五,地方政党发展壮大

1967年大选,地方性政党开始在有的邦执政,目前至少有10多个地方性政党在邦政治舞台上举足轻重。

地方政党1984年所获选票比例1984年只有11.2%,最近四届大选接近30%,1991年获得人民院席位55席,1996年获110席,1998年获168席,1999年获222席,2004年获159席。

第六,种姓政党兴起

北方邦,1984年成立大众社会党(达利特种姓),1992年成立社会党(亚达夫种姓);比哈尔邦有全国人民党(亚达夫种姓);等等。

8.印度主要政党的基本情况。

(1)国大党:

国大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委员会,国大党工作委员会是执行机关,地方组织包括邦委员会、县(市)委员会、区(市)委员会。

(领袖为索尼娅.甘地,其子拉胡尔.甘地)

1977年以前一直执政,1977年、1989年和1997年三次成为在野党,2004年以后又执政至2014年。

(2)印度人民党:

该党成立于1980年4月6日,主要成员是以阿·比·瓦杰帕伊为首的人民同盟成员、从人民党中退出的部分社会党人和国大党(组织派)成员。

1986年阿德瓦尼任党主席后,号召重建罗摩庙,(推到阿约迪亚)。

1989年第九届大选中成为第三大政党,1991年第十届大选成为第二大政党,1996年第十一届大选成为第一大政党,1999年10月在第十三届大选后组阁成功,执政至2004年4月。

印度人民党的政治纲领:

以民族主义、民主、积极的非教派主义和甘地的政治经济权利分散原则为基础的社会主义。

主张在经济领域实行甘地倡导的合作托管制,反对经济权利集中,更多发展小型企业和个体经济。

印度人民党的组织系统分为全国总委员会、邦总委员会、县委员会、区委员会和地区支部。

全国总委员会为最高执行机关,下设中央议会局指导党的议会工作。

(3)人民党:

该党最初由印度民众党、人民同盟、国大党组织派、社会党和国大党(少壮派)等5个反对党,为参加和赢得第六届大选于1977年1月临时拼凑成立,并赢得该次大选。

5月正式合并称人民党该党主要代表印度北部农村中上层利益,并主张维护低种姓和落后阶层的利益,追求社会公正。

该党的社会纲领是:

以甘地主义为指导思想,在印度建立民主的、世俗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1989年第九届大选中,人民党联合泰卢固之乡党等组成全国阵线,成为第二大党,在印度人民党和印度共产党(马)支持下组阁,执政到1991年5月。

1996年新人民党参加联合阵线执政。

(4)印度共产党:

该党1920年10月17日成立于乌兹别克斯坦首府塔什干。

1925年12月26日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党纲,成立了临时中央机构,决定加入共产国际。

此后被宣布为非法组织,1942年才恢复合法地位。

1957年,该当在喀拉拉邦议会选举中获胜,组建邦政府。

1971年,与国大党等组建喀拉拉邦联合政府。

印共历史上发生过两次大分裂。

以S·A·丹吉为首的一派继续称印度共产党,以孙达拉雅等为首的一派在1966年11月称印度共产党(马克思主义者)。

1980年4月,印共内部主张支持国大党的少数派另组全印共产党。

(5)印度共产党(马克思主义者):

1977年6月和1978年1月,印共(马)先后在西孟加拉邦和特里普拉邦执政。

1980年1月,印共(马)在喀拉拉邦再度执政。

该党主张将垄断企业收归国有,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公平、平等的收入、工资改革。

在对外关系上,主张反对帝国主义、对社会主义国家友好以及不结盟政策。

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主张各党坚持平等、独立和互不干涉原则,强调印中关系正常化。

印共(马)与中国共产党长期保持友好关系。

(6)民众党:

1979年,以查兰·辛格为首的原印度民众党退出人民党后,于当年9月建立民众党。

此外,民众党主要成员还包括一部分原社会党人和国大党人。

民众党的主要支持力量在北部印地语地区。

9.印度的基本政治制度。

资本主义制度,采用三权分立的总制度

10.尼赫鲁、英.甘地、拉.甘地、瓦杰帕伊、拉奥等印度政治家的基本情况。

贾瓦哈拉尔•尼赫鲁

是印度民族运动领导人,印度共和国首任总理,当代世界著名政治家和外交家。

他出生于印度一个婆罗门贵族家庭,1905年—1912年,尼赫鲁在英国留学,获得律师证。

在1916年国大党勒克瑙年会上,尼赫鲁与圣雄甘地首次会面,被甘地视为政治接班人。

1917年—1927年是尼赫鲁在政治上迅速成长的时期。

正是从这时起,他投身民族独立运动,成为一名职业政治家。

他先后九次入狱,前后在狱中度过了9年时光。

期间,他先后担任过国大党全国委员会委员、国大党总书记和主席等职务。

他曾周游了欧洲一些国家,参加了十月革命十周年纪念活动

印度独立后,尼赫鲁担任印度共和国总理达17年之久。

在他执政期间,他的内外政策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

议会民主、“社会主义”、非教派主义和不结盟,并为之奋斗了一生。

1964年5月27日,尼赫鲁因病去世,享年75岁。

印度独立后,尼赫鲁担任印度共和国总理达17年之久。

在他执政期间,他的内外政策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

议会民主、“社会主义”、非教派主义和不结盟,并为之奋斗了一生。

1964年5月27日,尼赫鲁因病去世,享年75岁。

英迪拉·甘地

印度政治家,先后担任总理16年。

英迪拉是尼赫鲁的独生女,婚前叫普里亚达希妮·英迪拉·尼赫鲁。

1939年2月—1941年在英国牛津大学主攻历史学、人类学、社会、行政学及管理学。

1942年3月,她与费罗兹·甘地结婚,成为英迪拉·甘地夫人,夫妇二人曾因反英而入狱,育有二子。

长子拉吉夫,次子桑贾伊。

从1955年起,英·甘地当选为国大党最高决策机构工作委员会委员。

1957年,当选国大党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参与挑选党的议员候选人这一重要工作。

1959年2月,当选国大党主席,正式成为举国公认的国大党领导人之一。

1960年,她辞去国大党主席职务。

在夏斯特里政府中,她担任新闻广播部长,在内阁中排名第四。

拉吉夫·拉特纳·甘地(LajivGandhi)1944年8月20日出生于印度孟买市,是尼赫鲁的外孙、英迪拉·甘地的长子。

少年时期,拉吉夫就读于印度的贵族学校。

1960年,他同弟弟桑贾伊一起前往英国求学,在伦敦帝国学院学习一年后转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学习机械工程,课余时间学习飞行。

1965年,拉·甘地结识意大利姑娘索尼亚·梅因诺。

同年,拉·甘地回印度,考入德里沙夫达尔琼飞行俱乐部接受正规训练。

1966年11月底,获得飞行资格证书。

1968年2月25日,拉·甘地和索尼亚举行婚礼。

婚后,拉·甘地在印度航空公司当飞行员,索尼亚学习印度的历史、文化和语言。

他们淡泊政治,与世无争,生活美满。

1970年,索尼亚生下儿子拉胡尔,1972年,生下女儿普里扬卡。

1980年6月23日他的弟弟桑贾伊坠机身亡后,他的母亲坚持让他从政接班。

拉·甘地十分踌躇,但最后还是遵从母命,脱下飞行服步入政坛。

1981年5月11日,拉·甘地正式加入国大党(英)。

6月14日,他参加北方邦阿梅提选区的人民院议员补缺选举成功。

1982年1月,他出任青年国大党(英)的全国委员会委员。

1983年2月,他担任国大党5名总书记之一。

这时,他实际已经成为印度政坛的第二号人物。

同年,索尼亚放弃意大利国籍,加入印度国籍。

1984年10月31日英·甘地被刺后数小时,国大党立即任命拉吉夫·甘地为党主席和议会党团领袖。

经总统同意,拉·甘地在他母亲被害后数小时宣誓就任总理。

拉奥简介

帕穆拉帕提·文卡塔·纳拉辛哈·拉奥(P.V.NarasimhaRao)(1921.6–2004.12)出生于安德拉邦,属婆罗门种姓。

曾就读于海得拉巴奥斯马尼亚等大学,获理学士和法学士学位。

通晓英、法、梵文等17种语言,擅长写作,曾用印地文、马拉提文写过许多小说。

1956年起历任安得拉邦国大党副主席、邦议会议员、邦政府首席部长等职。

此后先后任过国大党总书记、人民院预算委员会主席、外交部长、内政部长、国防部长、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等职。

1991~1996年任印度总理。

阿塔尔·比哈里·瓦杰帕伊1924年12月25日出生于印度中央邦瓜廖尔的一个教师家庭。

1939年,年仅15岁的瓦杰帕伊便开始投身印度民族独立运动并曾被捕,是人民同盟的最早党员之一。

从1948年起,他成为一名彻底的社会活动分子。

1957年入选人民院,1957年至1977年为人民同盟议会党团领袖。

1968年至1973年任人民同盟主席。

1975年至1977年,英·甘地实行紧急状态时被捕入狱。

1977年出狱后参与人民党的组建,在人民党内阁中任外交部长。

1980年4月,因反对人民党关于原人民同盟成员必须脱离国民志愿服务团的决议而脱离人民党,以人民同盟为主体组建了印度人民党,经过10多年的努力,结束了国大党数十年垄断印度政坛的历史。

瓦杰帕伊曾获坎普尔大学政治学文科硕士学位。

他幽默、富有智慧、口才颇好,是印度人民党的杰出领袖。

他是一位诗人(出版过诗集)、政治家,既有浪漫精神,又有进取心。

他是反国大党的勇士。

他一生未婚,只有一个养女。

瓦杰帕伊1980年和1997年两次出任新德里人民院议员。

1962年至1967年和1986年至1991年,他两次当选联邦院议员。

曾被授予最佳议员奖章。

印度人民党在1998年3月的第12届大选中成为第一大党后,瓦杰帕伊再次组阁并担任总理,开始了瓦杰帕伊时代。

11.尼赫鲁政府的社会改革措施。

一、独立初的主要政策措施

1、建立和完善国家机器。

即接管了英属印度的官僚机构;建立印度自己的军队。

1949年11月通过印度宪法,1950年1月26日印度宪法生效,宣布印度为独立自主的共和国。

2、解决了500多个土邦的问题,统一了全国。

3、安置大量难民;恢复经济,成立计划委员会,从1951年起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

二、建立议会民主制并把它推上运行轨道

●宪法规定实行议会民主制。

从1951年到1962年,印度共进行了三次大选,一直由国大党一党执政。

●1951.10-1952.2第一次大选,共有77个政党参选,国大党以45%的选票获得489个席位中的364个(占74.7%)。

在邦议会选举中,国大党在各邦均获得多数席位,组建邦政府。

●1957年和1962年,举行第二和第三次大选,国大党分别获得47.8%和44.7%的选票,获得75.1%和73.1%的席位(494席中的371席和361席),并在全国绝大多数邦组建政府。

三、实行社会民主化改革

1、在1951年前后,印度政府改变了严厉镇压共产党的政策。

2、承认和保障工人的基本权利,颁布了一系列旨在改善工人劳动和生活条件的立法。

政府在制定“最低工资法修正案”的同时,建立了中央工资局,制定最低工资标准。

对工人的住房,政府也采取了某些措施。

3、尼赫鲁政府对根深蒂固的印度教成规陋习提出挑战,颁布了一系列社会改革立法。

四、确立“社会主义类型社会”的目标

1955年,国大党阿瓦迪年会通过了“建立社会主义类型社会的决议”。

在政治上实行议会民主制;在经济上由公营经济占居经济中的制高点,实行公私营并举的混合经济体制;在分配上,主张实现社会正义和平等,建立一个福利国家。

五、促进国家整合

●1、土邦归并,实行联邦制

●2、民族问题及实行按语言划邦

●早在19世纪,人民就强烈要求根据语言原则重划行政区。

1920年,国大党把按语言原则划省作为一个重要的斗争目标写在了自己的纲领中。

●1948年成立了以尼赫鲁为首的“语言省(达尔)委员会”,1949年4月,报告指出,该项工作至少要推迟10年。

这一决定激起了各民族地区人民的愤怒。

●1949年,马德拉斯泰卢固语地区的人民在老国大党人波提•斯利马穆卢的领导下开展了要求建立泰卢固语的安得拉邦的运动。

1952年,斯利马穆卢为抗议政府拒绝泰卢固人的要求,绝食58天而死。

这一事件引起了泰卢固语地区大规模的骚乱。

为平息骚乱,尼赫鲁在斯利马穆卢饿死的第四天被迫宣布建立泰卢固语的安得拉邦。

1953年1月,国大党全印委员会通过了“改组各邦的决议”,年底任命了3人“邦改组委员会”研究和制定语言邦划分方案。

1956年8月最后通过,把原邦改组委员会建议的16个邦和3个直辖区改为14个邦和7个中央直辖区。

这个法案虽然只在南印度贯彻了按语言划邦的原则,没有满足马拉地人和古吉拉特人建立语言邦的要求,在印度北部和中部也没有贯彻按语言划邦的原则,但基本消除了前土邦和土邦联盟的行政区域。

所以,1956年的邦改组法案在解决印度民族问题上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1956年后,印度按民族建邦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

●由于人民的顽强斗争,政府被迫在1960年决定建立马哈拉斯特拉邦和古吉拉特邦,将孟买市作为马哈拉斯特拉邦的首府。

●早在1950年,居住在阿萨姆与缅甸边境地区的那加族就开始了争取民族自决权的斗争,并在民族主义组织“那加民族会议”的领导下,于1954年开展了武装斗争。

印度政府最终只得在1960年7月决定建立那加兰邦。

●该地区另一个少数民族米佐人也起来为维护自己的民族权益开展了长期而艰苦的武装斗争,1972年印度政府被迫宣布米佐山区为中央直辖区,称为米佐兰。

●虽然印度政府对这个地区进行了重大的行政改组,建立5个邦代替原来的2个邦,但阿萨姆山地部族——卡息、加罗和米基尔等部族对强行使用阿萨姆语和孟加拉语十分不满。

因此,阿萨姆山区少数民族的问题仍然没有彻底解决,局势不稳,斗争还在继续。

●50年代末,在阿萨姆邦的语言问题上也出现了矛盾。

1960年,阿萨姆邦政府提出阿萨姆语为邦的官方语言,引起了孟加拉人的强烈不满,他们提出孟加拉语也应为邦的官方语言。

印度政府为了缓和局势提出了一个临时解决办法,即宣布阿萨姆语为邦的官方语言,孟加拉语为卡恰尔县的官方语言,对山区少数民族严格执行1956年的“关于保障少数民族利益的法令”,在国家贷款的分配和福利建设方面对少数民族作出了某些照顾。

但这种做法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斗争的任何一方都对这些措施深感不满。

●最后,印度旁遮普邦的民族矛盾日趋尖锐。

该邦西部各县使用旁遮普语,东部和南部地区则用印地语。

●1949年2月,印度政府在阿卡利党的压力下宣布印地语和旁遮普语同为该邦的官方语言。

1956年在邦改组时,旁遮普建立了两个地方委员会。

印度政府于1966年把旁遮普一分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