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哈尔滨科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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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哈尔滨科协

哈尔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和《黑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51号)精神,为实现到2020年哈尔滨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结合哈尔滨市国民经济整体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哈尔滨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设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以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为核心,创建科普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加快构建社会化科普格局为保障,创新工作载体,推动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和潜力,为推动哈尔滨创新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2%,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进步促进哈尔滨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求,突出工作主题,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普及高新技术、绿色发展、健康生活等知识和观念,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推动依靠创新驱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跨越提升。

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学习实践能力明显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意识和决策水平不断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生产和科学生活能力快速提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民科学素质差距以及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与发达城市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科技教育与培训体系基本完善,社区科普益民服务机制逐步完善,科普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科普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进展,科普产业加快发展,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公民提升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协调共建、社会动员、监测评估和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等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各方面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培养青少年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增强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科技教育水平大幅提升。

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学校科技教育和校外科普活动有效衔接。

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质量,为农村青少年提供更多接受科技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

1.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

基于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体系,更新中小学科技教育内容,实施新的科学课程标准。

加强对中小学科技教育的监督指导,提高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的横向配合。

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

2.推进高中阶段的科技教育。

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程,大力推进通用技术课程的开设,探索开展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的跨学科探究活动。

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推动科技教育进课堂、进教材、列入教学计划,系统提高学生科学意识和综合素养。

3.大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

广泛组织开展学校科普月、科技周、科普日等活动。

充分利用大学、大所、大中型科技企业开放的科技教育资源,开展科技教育活动。

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科技博物馆等各类科技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

4.均衡配置科技教育资源。

推进优质科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培养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

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活动。

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青少年开展科技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

加强青少年科普阵地建设,力争实现青少年科普活动站全市中小学全覆盖。

任务分工:

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人社局、环保局、林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气象局、市妇联、社科院、哈尔滨广播电视台等单位配合。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围绕绿色食品建设、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粮食安全等,贯彻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业服务现代化。

着力培养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科技、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

1.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

全方位、多层次培养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业综合服务站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等在农业科技培训中的作用,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星火科技培训等,面向农民开展科技教育,鼓励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技能学校等社会组织承接职业农民培训等科技服务。

2.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

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科普大集等各类科普活动,帮助农民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科学素质。

3.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建设。

将科普宣传栏等科普设施建设纳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等建设中,建好用好电子科普宣传栏,提升农村社区科普服务能力。

进一步发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示范作用,支持基层农技协、农村科普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培养与建设,为培养农村科普骨干发挥重要作用。

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等示范创建活动,推广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先进经验。

深入开展农村安居工程及安居宣传,提高农民防灾减灾意识。

针对农民编辑出版科普读物。

4.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

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增强农民使用电子设备和互联网的兴趣。

加大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

在乡镇所在地的社区布设新华科普联播屏,开展三农网络科普书屋建设,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

5.加强薄弱地区的科普精准帮扶。

加强贫困县、乡(镇)的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服务力度。

大力开展巾帼科技特派员、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

任务分工:

市农委、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人社局、环保局、林业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社科院等单位配合。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围绕加快建设制造强国、“中国制造2025”,推动生产方式转变。

以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进城务工人员及失业人员的培养培训为重点,基本实现有培训愿望的劳动者都有机会参加一次相应的职业培训。

推动职业技能、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等知识和观念的广泛普及,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生产和健康生活能力,促进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提升。

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以创新、创造、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十三五”期间依托在哈高校建立10个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每年培训1000名专业技术人才。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300人,引进外国专家项目200个、外国专家800人次。

2.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举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开展全市职工技能大赛和全市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培养一批青年岗位能手。

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到2020年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达到10个,全市建立企业博士后研究站10个。

3.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教育。

大力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活动,发挥企业、科普机构、科普场馆、科普学校的作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广泛组织开展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的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促进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助力实现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宜居性。

4.大力营造崇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

深入开展职工技能大赛、青年职业技能大赛、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讲理想、比贡献”“最美青工”、智慧蓝领、巾帼建功等活动,倡导敢为人先、勇于冒尖的创新精神,激发职工智慧和创造力,激活职工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地释放职工创新潜力,形成人人崇尚创新、人人渴望创新、人人皆可创新的社会氛围。

任务分工:

市人社局、总工会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气象局、安全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科协等单位配合。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的培训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更好地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

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有关部署,突出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科技知识的学习培训以及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

2.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

把树立科学精神、增强科学素质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

在干部选学和在职自学中,强化科学素质相关内容的学习。

在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加强科普方面新知识新技能等内容的编写和使用。

3.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

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

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在每年的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和有关科学纪念日期间带头参与科普活动。

任务分工: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科技局、环保局、林业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科协、社科院等单位配合。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构建科学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科学教师科学素质和科技教育水平。

完善科技教育课程教材,满足不同对象的科技教育和培训需求。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教学方法,不断提高科技教育与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

完善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的利用效率,保障科技教育与培训有效实施。

1.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训和研修。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科技教育等专业或相关课程,培养更多科技教育师资。

加强对幼儿园、农村和科学教育基础薄弱地区中小学中骨干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完善科技辅导员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科技辅导员评价、考核、激励机制。

2.改进科技教育教学方法。

加大科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力度。

加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提高学生探究性学习和动手操作能力。

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研究,研究建立符合我市青少年特点、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学素质提高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青少年科学素质测评体系。

3.强化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建设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

合理规划布局现有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不断提高使用效率。

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不断丰富网络教育内容,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社区学校等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

4.健全科教结合、共同推动科技教育的有效模式。

充分发掘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教育资源,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科学教师培训、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方法改革。

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

任务分工:

市教育局、人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民族宗教局、农委、林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科协、市社科院等单位配合。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促进社区居民全面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大力提升社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层社区科普服务设施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常住人口科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居民科学素质,助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

1.广泛开展社区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

深入开展科普日、科技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标准日以及科技、文化、卫生、安全、健康、环保进社区等活动。

面向城镇新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活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帮助新居民融入城市生产生活。

2.大力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

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深入推进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科普学校、科普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科普组织和人员建设。

充分发挥科普基础设施作用,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党员教育、体育健身、文化宣传、卫生健康、食品药品、防灾减灾等各类科普活动。

3.促进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新格局。

大力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推动科普示范社区蓬勃发展。

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科普的积极性,面向社区提供多样化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动员驻区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

充分发挥社区机构和科普志愿者组织作用,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科普活动,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助力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

任务分工:

市民政局、市妇联、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族宗教局、环保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社科院等单位配合。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以科普信息化为核心,推动实现科普的思想观念、内容形式、传播渠道、组织动员和运营管理等的全面创新。

提升科技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深度融合,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大幅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水平。

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的落地应用,实现新华科普联播屏社区全覆盖,提升科技传播精准服务水平,满足公众泛在化、个性化获取科普信息的需求。

1.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

实施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科普信息化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条件,继续打造科普哈尔滨品牌。

推动传统科普渠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大力推广科普内容一次创作、多次开发、全媒体呈现的融合模式,实现科普的跨媒体、跨终端传播。

2.推动原创性科普融合创作。

围绕公众关切的社会焦点热点问题,大力开展科普文章、科普视频、科普微电影、科普动漫等形式多样的科普作品创作。

开展优秀科普作品评奖和推介,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

3.强化科普传播协作。

推动市级和区县的各类新闻媒体加强科技宣传,鼓励广播电视台制作更多喜闻乐见的适合在电视、广播电台和网上同步传播的科普作品,增加播放时间和传播频次,鼓励报刊和网站增加科普内容或增设科普专栏,提升我市大众传媒协会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

4.完善科普信息化深度应用和精准服务模式。

鼓励新媒体、科研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运行有影响力的科普公众号,通过科普新媒体平台矩阵,强化移动端科普精准推送。

任务分工:

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哈尔滨广播电视台牵头,市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民政局、环保局、农委、林业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社科院等单位配合。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数量,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提升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推进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

1.加强现有科技场馆建设。

鼓励和支持综合类博物馆和专题类博物馆展示、讲解藏品所蕴含的科学内容。

推动有条件的区县及企事业单位等,因地制宜建设和发展专业或产业科技博物馆。

2.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

新建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的基层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

加大面向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设施的扶持力度。

加强科技场馆及基地等和少年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对接,广泛开展科普资源和技术辐射服务。

3.加强科普基地建设。

督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林业、地震、气象等不同功能的行业类科普基地实现社会免费开放,不断完善运行机制。

大力加强科普基地的考核和动态管理,提升科普教育服务能力。

推动青少年宫、儿少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各类文化场所等增加科技教育内容。

引导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动植物园、旅游景区等公共设施增强科技教育功能。

组织动员科普基地积极主动地利用现有科普信息平台获取科普信息资源,加强线上科普信息资源的线下应用。

开展哈尔滨科普体验行活动。

4.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

推动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科技类设施,探索建立科普合作交流、科普设施共建、科普资源共享的有效机制。

积极组织动员高校师生、科技社团及科研院所有关机构开展科普活动,切实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优势。

鼓励哈尔滨科技创新城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车间)或展览馆等,推动建设专门科普场所,探索企业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模式。

任务分工:

市科协、科技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农委、林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配合。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促进科普产业创新发展,培育科普产业市场,激发社会公众科普创业热情,形成科普产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资源的转化。

1.培育发展科普产业。

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服务)的力度,推动科普展教品、科普图书出版、科普影视、科普动漫、科普玩具、科普游戏、科普旅游等科普产业发展。

2.推动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

不断加大科普资源创作力度,积极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主体作用,发展壮大科普资源整合运营联盟。

支持引导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科普场馆、科普企业从事科普产品研发与设计,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科普资源,不断丰富科普产品,切实提高科普产品品质。

3.加强科普产业市场的培育。

利用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普机构等的有利条件发挥集成效应,通过竞赛、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搭建科普创客空间,支持创客参与科普产品的创新、创造、创业。

积极培育公众科普消费习惯,引导与科普结合的教育、健身、旅游、休闲等公众服务性消费,带动科普产业和消费市场的成长与发展。

任务分工:

市科技局、科协牵头,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农委、林业局、卫生计生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院等单位配合。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培养高水平科普人才。

1.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

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建设好专职和兼职科普工作队伍。

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标准,提高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

制定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科普工作。

2.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

结合科技教育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义务制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

结合各类科普活动,建设校外科技辅导员队伍。

加强农村地区青少年科技辅导队伍建设。

结合青少年科普活动站全覆盖工作,发挥高校培训优势,对全市科技教师实现全面培训。

3.加强农村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依托基层各类组织队伍及大学生村官、科普志愿者、离退休人员等,积极发展农村科普辅导员队伍。

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

4.加强城镇社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结合社区科普大讲堂、社区科普大学、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各类社区科普活动站等,大力发展街道科协和社区科普协会等组织网络建设,明确社区科普专职干部,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工作者队伍和科普志愿者队伍。

鼓励学校、学会、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部队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的科普活动,发展壮大社区科普队伍。

5.加强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的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6.大力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

发挥哈尔滨高校科普志愿者协会联合会示范牵动作用,大力建设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

充分发挥科技类社会组织的科普人才资源优势,大力推动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组织带领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创作和传播。

通过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动员更多的大学生参与科普志愿服务。

吸引离退休科技人员尤其是老专家、老教授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

任务分工:

市科协、科技局、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环保局、农委、林业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院等单位参加。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

1.市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

各有关部门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和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相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市科协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我市各级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

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专项研究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本部门“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实施方案。

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加大投入,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全面推动辖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二)长效机制

1.建立完善共建机制。

通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重点行动、重点工程,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协同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完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各级政府建立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共建机制,推动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2.建立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的机制。

落实国家有关在科技计划中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与办法,将科普工作作为科技创新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使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占有一定比重。

鼓励承担国家和省市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高校和广大科技专家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新途径。

3.建立完善监测评估机制。

完善公民科学素质调查体系,定期开展全市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科学客观反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情况,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

4.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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