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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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0.11.03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

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如图2:

(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

(2)、(4)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4、地下建筑、架空层

  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图2坡屋顶下空间利用  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不应计算面积。

  图3地下室示意图  5、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回廊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回廊是指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6、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变形缝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部分的面积内。

(图4)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图4高低联跨的厂房示意图  7、室内楼梯、井道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并入建筑物面积内。

自然层是指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如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层计算面积;上下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计算面积。

(图5)

  8、建筑物顶部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不计算面积。

  9、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建筑物,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图5户室错层剖面示意图  10、外墙(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建筑物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图6)

如遇到向建筑物内倾斜的墙体,则应视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内空间有关条文计算面积。

  图6某楼层剖面二、房屋建筑的附属部分

  1、挑廊、走廊、檐廊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走廊是指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挑廊是指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檐廊是指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图7)

  图7檐廊示意图  2、架空走廊

  建筑物之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不计算面积。

架空走廊是指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3、门斗、橱窗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门斗是指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建筑过渡空间,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图8);落地橱窗是指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4、阳台、雨篷

  建筑物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敞开式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阳台是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雨篷,不论是无柱雨篷、有柱雨篷、独立柱雨篷,其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m者,应按其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宽度在2.1m及以内的不计算面积。

雨篷是指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5、室外楼梯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则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但上层楼梯可视作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即少算一层)。

  6、舞台灯光控制室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三、特殊的房屋建筑

  1、立体库房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2、场馆看台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场馆看台下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图9),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

如图9:

(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

(2)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注:

这里所谓“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足球场、篮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部分;“馆”应是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建筑物相关规定计算面积。

  3、站台、车(货)棚、加油站、收费站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在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有围护结构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另按相关条文计算面积。

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其他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除上述已提到的除外):

  1、建筑物通道,包括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建筑物通道是指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骑楼是指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过街楼是指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的平台。

  5、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6、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7、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8、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适应角色转变,扎实开展团的工作

———共青团铁东区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2011年是适应角色转变、思想进一步成熟的一年。

这一年,自己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的中心,立足本职岗位,较好地完成本线的工作任务。

自己政治觉悟、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工作作风等各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

总的来说,收获很大,感触颇深。

一、以德为先,进一步提升个人思想素质

过去的一年,我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以一个团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个人的道德修养、党性锻炼、思想素质上有了很大的进步。

一是道德修养进一步提高。

作为一个团干部,我的一言一行、我的自身形象将直接影响到团委各成员,甚至更广大的青少年。

因此,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每时每刻提醒自己,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问题,做到干净做人、公正做事,以平常心看待自己的工作,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诚实、守信、廉洁、自律,起好表率作用。

二是党性锻炼得到不断加强。

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我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来要求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牢记党的宗旨,在团的工作中,以广大青少年的权益为出发点,务求时效。

三是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

一年来,我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经常自发利用休息时间学习,积极参加团省委组织赴井冈山革命传统与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区委区政府组织赴清华大学县域经济培训班,通过“看、听、学、思”,进一步加深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进一步系统掌握了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共青团工作的要求。

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我通过学习原文、听专家讲课等,开拓了思想新境界,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新的飞跃。

二、以能为先,进一步加强组织工作能力

在上级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下,我本人也自加压力,抓住一切机会学习,注重与同事、与兄弟单位团委书记的交流,虚心请教,不耻下问,使各项工作都有序地开展。

一是工作的统筹安排能力不断加强。

我尽量做到工作提前一步,有计划、有安排、有预见性,保持思路清晰和决策的科学,力求操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是工作的协调能力不断加强。

在工作中,我注重与上级的及时衔接、汇报,同时也注重与基层的交流沟通,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从大局出发,对上做好配合,对下做好团结。

三是有创新地开展工作。

在工作中,我注重不断创新,使工作保持生机,使管理不断趋向人性化、合理化。

三、以勤为先,进一步提高团的业务水平

担任团委书记以来,认真了解情况、掌握知识,积极向团委领导、向前任书记学习、请教,了解团情、团史,努力掌握团的基本运作方式程序,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加强沟通了解,增加感情,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有关情况,以“活动”来强化自己的知识和水平。

一年来,我立足以活动来促使自己尽快适应角色,迎接挑战。

今年五四,团区委以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为依托,以“五四火炬传承九十二载生生不息,铁东青年投入人居环境立志强区”为引领,积极开展了“共青团路,红领巾街”,“铁东青年林”等一系列活动。

在活动中,增长了知识,深化了理解,使自己对团务工作有了全面的、系统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提高团的业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绩为先,进一步完善团的组织建设

把《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中去,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

依托党建,从政策层面来解决和落实基层团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基层团干部的待遇问题。

积极争取党组织在团干部配备上的重视和支持,基层团干“转业”得到了很好的安排(叶赫的荣威,住建局遇良,卫生局王国宴等);二是解决好基层团组织活动的经费问题。

积极争取专项,今年为每个乡镇街道从团省委争取经费三千元,共计三万六千元;三是团的基层组织格局创新工作。

按照“1+4+N”模式,通过换届调整选配了大批乡镇(街道)团干部,变原有的“团干部兼职”模式为现在的“兼职团干部”模式,提升了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此次工作得到了团市委的充分认可,2011年四平市组织部班工作会议在我区召开。

以服务青年需求为目的,从单一组织青年开展活动转到生产环节,开展就业培训、创业交流、贫富结对;以服务党政中心为目的,发挥团组织自身优势,引导青年树立市场意识和投资意识,强化科技意识和参与意识,投身知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文明创建、环境整治、植绿护绿、社会治安等活动,把党政思路实践好。

突出做好当前新兴的农村、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延长团的工作手臂,丰富团的组织形式。

先后与农联社、吉林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积极协调,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帮扶支持。

特别是吉林银行的“吉青时代”小额贷款项目更得到团省委的无偿贴息。

五、以廉为先,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明形象

作为新任职的年轻干部、党员干部,我既感受到了组织的信任与关怀,同时也感受到了责任重大。

我区在党委和政府的带领下,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取得了辉煌的成绩。

越是这种时候,就越需要我们这些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

深知,作为一级干部,应该努力做到“清正廉洁”。

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

要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要结合党的历史经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及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来刻苦磨炼自己。

勇于剖析自己,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净化自己的灵魂。

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在思想上、在行动上、生活中争作表率。

在团区委开展“争做勤廉表率,竭诚服务青年”主题教育活动,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全面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

按照学习贯彻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

我们根据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要求,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团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由我任组长。

按照“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明确了单位正职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每年约谈团干部一次,就有关廉洁从政个人“不准”和“禁止”行为适时对所管的团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在2012年即将到来之际,共青团区委迎来组织部考核组,对共青团区委一年来的工作进的实地测评,感谢组织的帮助与关怀,今后我们更要自觉地接受组织的监督与考核。

铁东区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今又开始了新的征途。

广大青年有幸成为亲历者,成为追随者,同时我们也是共享发展成果的受益者。

我们应该心怀感恩,心存畏惧,“做一个组织和群众信赖的人,做一个同事和朋友敬重的人,做一个亲属子女可以引以为荣的人,做一个回顾人生能够问心无愧的人”。

我们要牢记党的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方针路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弘扬“攻坚克难、求富图强”的四平精神,坚定不移的实施“五区”战略的发展规划,为建设富裕和谐新铁东的伟大目标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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