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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工程管理制度定稿

 

遗址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

 

2010年07月

 

遗址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管理办法

为誓保本项目安全、顺利进行,需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

为促使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施工单位建设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为保证施工过程中得到落实,经市钧窑遗址博物馆,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浙江省装饰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协商后,特制定本办法。

总则

1、《市钧窑遗址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管理办法》对本工程所有参建单位具有同等约束力;

2、本着工程管理,罚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的原则,提出本管理办法。

第一次违反只警告不做处罚,第二次违反将根据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将对违章单位专项负责人处以100元到200元的岗位处罚。

3、本工程管理办法生效后,由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市钧窑遗址博物馆工程项目监理部负责监督执行。

处罚所得款项,由市钧窑遗址博物馆设立专户管理,所有罚款用于奖励各类检查、评比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班组或个人。

一、现场管理制度

1、人员管理

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参建单位管理人员的素质,管理方式、责任心至关重要,关系到工程质量。

因此施工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可行的管理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每件事均有人管有人抓,确保环环相扣,每个环节不出错。

如发现有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按照要求进行指导施工或违章指挥,借机吃、拿、卡、要者,视情节轻重将对违章单位或个人处以50元至2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将按合同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称职的管理人员要进行岗位调换,如仍不称职将辞退出施工现场;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协调管理。

2、会议制度

每周五上午9:

00召开监理例会

参加单位及人员:

市钧窑遗址博物馆代表

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或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浙江省装饰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安装工程负责人、专业分包队伍负责人等,其余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需参加会议另行通知,监理例会由工程总监主持。

以上人员必须准时列席会议,有事提前向主持会议的总监请假。

开会迟到的,每迟到一分钟罚款10元,未请假或未经批准缺席者罚款100元,会议期间未请假或未经批准早退者罚款100元。

3、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员必须按照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特别是工程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准确、衔接,并且与工程进度同步。

、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应分类归档。

、有关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

、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工程档案资料定时或不定时检查中,如发现违反本档案管理制度,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元至100元经济处罚。

4、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特制定以下要求:

、每个宿舍必须选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清洁。

、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

不大声喧哗和嬉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电线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管理有关制度进行经济处罚。

、严禁任何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

二、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

1、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相关人员参加的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制作图标悬挂宣传;设置施工现场应急小组,编制应急方案。

2、每周四下午3点监理单位组织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员和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未请假或未被准假不按时参加者处以100元的经济罚款。

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否则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到1000元罚款;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及监理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没能彻底整改的每处罚款200元,拒不整改的将视实际情况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3、施工单位必须与每个分包单位及自有的每位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甲方及监理将检查责任书签订情况,每漏签订一人次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元到100元的罚款,漏签一个分包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4、所有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必须配有胸卡,上班期间必须配戴,如有违反将对违章单位处以每人次100元到200元的罚款。

5、制定门卫管理制度,外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如有违反将对违章单位处以每人次100元到200元的罚款。

6、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进行岗前培训才能上岗。

7、若施工人员在生产作业和工作岗位发生事故,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伤、死亡事故等,施工单位必须立即上报甲方及监理负责人,不得隐瞒,否则视情节轻重将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0元到20000元的罚款,并由总承包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8、严格执行冬、雨季施工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如因此造成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0—1000元罚款,且一切责任、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9、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发现任意拉线接电或者使用电器没有安全插头及开关者,将对违章单位或个人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

10、不准在施工现场喝酒,酒后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每发现一人次对违章单位或个人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

11、工地上严禁打架斗殴(包含工人宿舍)。

如发现打架者,无论原因先对违章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2、在施工现场不准打闹,不准赤背、赤脚(或者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

违反规定者,发现一次将对违章单位或个人处以100元罚款。

13、生活区及生产区严禁随意乱倒垃圾、乱泼脏水、乱抛杂物,发现一次对违章单位处以50元到100元罚款。

工地现场必须每天保证定时或不定时打扫卫生,保证现场清洁,场地未保持清洁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元到100元罚款。

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小便一处罚款100元,发现大便一处罚款300元。

14、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各种施工机具不得带病作业。

如发现带病作业施工机具,必须立即让其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

未经维修合格而继续使用,一经发现将清除出场,还将对施工单位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

15、为了降低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应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夜间施工的时间和次数。

16、特殊工种及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发现一次将对施工单位处以100元到200元的罚款。

17、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系安全带,严禁穿拖鞋,发现一人次违反规定,将对施工单位及个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外脚手架搭设及围护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四口、五临边”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防护。

未及时进行防护,每处每拖延一天对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18、施工单位必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现场所有防火器具是否完好,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且必须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甲方及监理部。

在施工现场和工人宿舍必须合理配置灭火器材,防止火灾发生。

如有违反将对施工单位处以100元到200元的罚款。

19、安全标志牌是警示和提示性专用标志牌,因此悬挂必须有针对性,严禁随意悬挂,如安全标志牌缺少或不到位,每发现一处将对施工单位处50元到100元罚款。

20、各种材料、物品、设备应分类存放,堆放整齐,界限分明,主要材料设置标志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产地。

板材等材料必须有防雨防潮措施;所有的现场材料未经复试和已复试合格的必须分开堆放。

如有违反将对施工单位处以100元到200元罚款。

21、施工用脚手架搭拆,应按要求编制脚手架搭拆方案,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定及监理单位批准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如遇特殊情况需作部分更改时,需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及监理单位签字同意,否则将对施工单位处以每次500元以上罚款。

22、现场施工用电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现场施工用电必须执行JGJ46—2005发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接零与接地保护分别自成体系,做到三级配电两极保护。

、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保护”配电箱安装位置应符合要求,周围无杂物,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电器线路严禁非电工人员私自拆改搭接,严禁私自安装用电开关和插座。

、现场所用各种电线做好绝缘处理,做到没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

、每天电工均要对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必须严格遵守各类相关安全用电操作规程的要求。

23、施工现场严格按照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进行现场管理,每次监理、建设单位的联合检查(每月检查均不少于四次)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直接追究到当事人,未追究到当事人的追究分管责任人的责任,无分管人员的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处100--500元的罚款。

24、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达标标准进行管理。

三、关于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办法

1、所有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提前向监理上报进场计划(包括:

拟进场机械的型号/数量/合格证等)经监理同意方可进场。

进场机械设备必需与监理批准进场的机械设备相符。

2、施工机械进场后必须报请监理验收,经监理验收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工程材料

1、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门措施控制工程材料的质量,并需指定专人,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认真检查进入工地的各种机械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原材料的质量(包括甲方采购的材料和专业分包队伍购进的材料),并将检查结果登记造册,接受甲方、监理和有关单位的检查,如因施工单位检查不到位,出现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的,每发现一次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到1000元的罚款,进入施工环节的(投入使用的),甲方及监理每发现一次将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到2000元的罚款。

2、工程材料订货前,由施工单位提取样品向监理部报送拟购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及使用的工程部位等。

并附有关材料性能试验报告及样品,征求监理工程师意见,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按样品订货、采购。

材料到达现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必须及时向监理单位进行原材料报验,附相关证明资料,监理工程师验收时如发现不合格材料、资料与材料不符或不是所定材料,将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元到2000元罚款,且要及时进行退货。

监理工程师在进场材料报验单上签字同意进场后,需做复试的材料施工单位取样员必须及时请监理单位见证员进行见证取样。

各类设备、材料未经见证取样复试合格或监理单位未同意使用之前不得使用,否则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如发现工程中使用了不合格材料,除必须拆除清理出工地外,还将对施工单位处以不少于2000元的罚款。

3、复试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的材料,监理下达监理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清除出现场,否则,将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五、工程质量

为把本工程建设成为精品工程质量目标,结合工程特点以及使用功能,作如下要求:

1、所有专业施工队伍、分包单位必须经过监理部审核,经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所有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如有违反将对施工单位处以每人次100元的罚款。

2、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周向监理部上报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核通过后,方可严格按方案施工。

如有违反将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3、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不得隐瞒,必须及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汇报,如知情不报将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到2000元罚款。

4、施工中,每道工序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向监理部报验验收,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有违反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违章作业工序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5、施工单位的作业班组负责人、施工员、专业质量检查员自查自验合格后报监理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监理验收时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时,第一次提出严肃批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时对施工员罚款100元,对技术人员和专业质量检查员罚款200元,对各主管安全、质量的项目分管经理罚款200元,对项目经理罚款300元,对项目部罚款1000元;第二次发现类似的安全、质量隐患,将施工员和专业质量检查员开除出工地,监理部发放书面整改记录,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0元,对安全、质量负责人罚款2000元,对项目经理罚款2000元,项目部罚款3000元。

整改后复验仍不合格,罚款加倍,建议更换技术、质量、安全负责人。

第三次发现类似问题对项目部罚款10万元,终止合同,清除出场。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效力自生效日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向甲方移交后止。

 

市文化和广播影视局(建设单位):

 

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浙江省装饰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2010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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