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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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统计表
简介: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统计表:
含2008年到2012年间中央美术学院的录取情况
目录;
2012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情况----------------------------第1页
2011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情况----------------------------第3页
2010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情况----------------------------第6页
2009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情况----------------------------第10页
2008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情况----------------------------第15页
2012年中央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基本情况
一、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23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50名。
并列5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53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3名。
并列1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54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最低为55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09名。
并列209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42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9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25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38名。
并列1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511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338名。
并列3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95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
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28分。
②山东录取4人。
文化总分最低563分。
③其他省:
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63分。
理科:
①北京录取3人,文化总分最低474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43分。
③其他省:
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490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
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06名。
并列106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
分数录至:
总分473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37名。
并列37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
数录至:
总分486分。
③其他省:
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24名,并列24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
化分数录至:
总分525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63分。
2、山东省录取12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41分。
3、其他省录取59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38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5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39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198名,其文化课分录至508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
专业名次录至338名。
并列338名,其文化课分录至540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65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单科:
语
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78名,并列478名,其文化课分录至440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10分,单科:
语
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6名。
并列186名,文化分数录至454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9人。
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40名,并列540名,其文化课分录至47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46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40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38名,并列338名,化课分数录至420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
总分39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
2011年中央美院本科招生录取情况
一、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60名。
专业并列6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95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7名。
专业并列1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05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最低为577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02名。
专业并列20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18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4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84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3名。
专业并列1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536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94名。
专业并列29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46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
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33分。
②山东录取5人。
文化总分最低544分。
③其他省:
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53分。
理科:
①北京录取3人,文化总分最低563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09分。
③其他省:
录取18人,文化总分最低525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
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03名。
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103名。
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519分。
③其他省:
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29名,并列29名,文化分数录至479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08分。
2、山东省录取13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74分。
3、其他省录取59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44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8人。
①中国画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39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76名。
②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39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369名。
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11人,专业名次录至76名。
并列76名。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51人,专业名次录至406名。
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31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8人。
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82名,并列382名,其文化课分录至534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42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94名,并列29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3、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
总分39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
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29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
①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03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21分。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4名,文化课最低录至505分。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0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
并列406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53分。
3、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63名。
并列163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60分。
4、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0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38名。
并列138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509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2人。
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2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4名。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
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48分。
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2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
总分410
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03名。
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477分。
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造型艺术,总分38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298名。
②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637名。
③设计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219名。
④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482名。
⑤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482名。
2、从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 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32人,专业名次录至560名。
② 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219名。
并列219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③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503名。
并列503名,文化分数录至421分。
④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5名,专业名次录至184名。
并列184名,文化分数
录至510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专业名次录至103名。
十二、新疆定向培养计划(油画):
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0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专业名次录至3名。
并列3名,文化分数录至443分。
十三、港、澳、台、华侨: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
总分353分。
2010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
一、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44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72名。
专业并列7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47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4名。
专业并列1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41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8名,文化课最低为574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58名。
专业并列25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74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85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2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48名。
专业并列14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36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638名。
专业并列6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51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
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54分。
②山东录取4人。
文化总分最低542分。
③其他省:
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43分。
理科:
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32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03分。
③其他省:
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09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
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26名。
并列126名,文化分数录至521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78名。
并列78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
③其他省:
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33名,并列33名,文化分数录至483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4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91分。
2、山东省录取15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67分。
3、其他省录取61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33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6人。
①中国画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390分。
单科:
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12名。
②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2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390分。
单科:
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647名。
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91名。
并列91名,文化分数录至418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58人,专业名次录至526名。
并列526名,文化分数录至503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4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22名,并列322名,其文化课分录至462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6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242名,并列24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9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6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390分。
单科:
语文75
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24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75分。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22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74分。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45名。
并列345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97分。
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5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10
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71名。
并列271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50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2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8名。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26名。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22名。
并列322名,文化分数录至537分。
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
126名。
并列126名,文化分数录至526分。
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中国画,总分38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72名。
②设计专业文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58名。
并列58名,文化分数录至486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78名。
并列78名,文化分数录至437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48名。
并列48名,文化分数录至474分。
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8人,专业名次录至123名。
并列123名,文化分数录至479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30人,专业名次录至526名。
并列526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
③设计专业文科录取53人,专业名次录至413名。
并列413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④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638名。
并列638名,文化分数录至416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9名,专业名次录至166名。
⑥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专业名次录至78名。
十二、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
总分325分。
十三、新疆定向培养计划: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
总分350分。
十四、港、澳、台、华侨: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
总分360分。
中央美术学院2009年录取分数线
一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607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55名。
专业并列5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26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2名。
专业并列1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26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8名,文化课最低为560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84名。
专业并列28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32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81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31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78名。
专业并列17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67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330名。
专业并列33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62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
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06分。
②山东录取5人。
文化总分最低524分。
③其他省:
录取20人,文化总分最低545分,文化课成绩并列545分者,按其专业排名录取,专业排名录至170名。
理科:
①北京录取2人,文化总分最低444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10分。
③其他省:
录取23人,文化总分最低509分。
文化课成绩并列509分者,按其专业排名录取,专业排名录至36名。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
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3人。
②山东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121名。
并列121名,文化分数录至522分。
③其他省:
录取22人,专业名次录至36名,并列36名,文化分数录至507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06分。
2、山东省录取15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75分。
3、其他省录取60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26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0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390分。
单科:
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12名。
②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30名。
2、从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
线:
造型艺术、中国画总分395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总分415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53人,专业名次录至856名。
并列856名,文化分数录至502分。
②中国画专业录取5人,专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