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5463715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22.0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5页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5页
亲,该文档总共2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docx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录取分数线录取专业名次统计表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统计表

简介:

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情况统计表:

含2008年到2012年间中央美术学院的录取情况

目录;

2012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情况----------------------------第1页

2011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情况----------------------------第3页

2010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情况----------------------------第6页

2009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情况----------------------------第10页

2008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情况----------------------------第15页

2012年中央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基本情况

一、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23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50名。

并列5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53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3名。

并列1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54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最低为55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09名。

并列209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42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9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25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38名。

并列1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511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338名。

并列3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95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

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28分。

②山东录取4人。

文化总分最低563分。

③其他省:

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63分。

理科:

①北京录取3人,文化总分最低474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43分。

③其他省:

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490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

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06名。

并列106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

                                                        分数录至:

总分473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37名。

并列37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

                                                          数录至:

总分486分。

③其他省:

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24名,并列24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

                                                       化分数录至:

总分525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63分。

2、山东省录取12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41分。

3、其他省录取59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38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5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39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198名,其文化课分录至508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

                               专业名次录至338名。

并列338名,其文化课分录至540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65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单科:

              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78名,并列478名,其文化课分录至440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10分,单科:

                 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6名。

并列186名,文化分数录至454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9人。

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40名,并列540名,其文化课分录至47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46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40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38名,并列338名,化课分数录至420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

总分39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

2011年中央美院本科招生录取情况

一、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60名。

专业并列6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95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7名。

专业并列1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05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最低为577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02名。

专业并列20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18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4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84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3名。

专业并列1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536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94名。

专业并列29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46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

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33分。

②山东录取5人。

文化总分最低544分。

③其他省:

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53分。

理科:

①北京录取3人,文化总分最低563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09分。

③其他省:

录取18人,文化总分最低525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

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03名。

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103名。

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519分。

③其他省:

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29名,并列29名,文化分数录至479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08分。

2、山东省录取13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74分。

3、其他省录取59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44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8人。

①中国画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39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76名。

②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39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369名。

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11人,专业名次录至76名。

并列76名。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51人,专业名次录至406名。

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31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8人。

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82名,并列382名,其文化课分录至534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42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94名,并列29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3、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

总分39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

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29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

①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03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21分。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4名,文化课最低录至505分。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0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

并列406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53分。

3、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63名。

并列163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60分。

4、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0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38名。

并列138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509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2人。

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2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4名。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

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48分。

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2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

总分410

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03名。

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477分。

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造型艺术,总分38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298名。

②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637名。

③设计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219名。

④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482名。

⑤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482名。

2、从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   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32人,专业名次录至560名。

②   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219名。

并列219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③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503名。

并列503名,文化分数录至421分。

④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5名,专业名次录至184名。

并列184名,文化分数

录至510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专业名次录至103名。

 

十二、新疆定向培养计划(油画):

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0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专业名次录至3名。

并列3名,文化分数录至443分。

 

十三、港、澳、台、华侨: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

总分353分。

2010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

一、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44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72名。

专业并列7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47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4名。

专业并列1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41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8名,文化课最低为574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58名。

专业并列25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74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85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2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48名。

专业并列14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36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638名。

专业并列6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51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

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54分。

②山东录取4人。

文化总分最低542分。

③其他省:

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43分。

理科:

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32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03分。

③其他省:

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09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

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26名。

并列126名,文化分数录至521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78名。

并列78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

③其他省:

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33名,并列33名,文化分数录至483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4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91分。

2、山东省录取15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67分。

3、其他省录取61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33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6人。

①中国画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390分。

单科:

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12名。

②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2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390分。

单科:

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647名。

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91名。

并列91名,文化分数录至418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58人,专业名次录至526名。

并列526名,文化分数录至503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4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22名,并列322名,其文化课分录至462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6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242名,并列24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9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6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390分。

单科:

语文75

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24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75分。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22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74分。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45名。

并列345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97分。

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5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10

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71名。

并列271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50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2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8名。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05分。

单科:

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26名。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22名。

                                        并列322名,文化分数录至537分。

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

126名。

并列126名,文化分数录至526分。

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中国画,总分38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72名。

②设计专业文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58名。

并列58名,文化分数录至486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78名。

并列78名,文化分数录至437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48名。

并列48名,文化分数录至474分。

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8人,专业名次录至123名。

并列123名,文化分数录至479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30人,专业名次录至526名。

并列526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

③设计专业文科录取53人,专业名次录至413名。

并列413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④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638名。

并列638名,文化分数录至416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9名,专业名次录至166名。

⑥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专业名次录至78名。

十二、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

总分325分。

十三、新疆定向培养计划: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

总分350分。

十四、港、澳、台、华侨: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

总分360分。

中央美术学院2009年录取分数线

一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607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55名。

专业并列5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26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2名。

专业并列1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26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8名,文化课最低为560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0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84名。

专业并列28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32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81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31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78名。

专业并列17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67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330名。

专业并列33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62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

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06分。

②山东录取5人。

文化总分最低524分。

③其他省:

录取20人,文化总分最低545分,文化课成绩并列545分者,按其专业排名录取,专业排名录至170名。

理科:

①北京录取2人,文化总分最低444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10分。

③其他省:

录取23人,文化总分最低509分。

文化课成绩并列509分者,按其专业排名录取,专业排名录至36名。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

文化课分数线为:

总分:

420分。

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3人。

②山东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121名。

并列121名,文化分数录至522分。

③其他省:

录取22人,专业名次录至36名,并列36名,文化分数录至507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06分。

2、山东省录取15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75分。

3、其他省录取60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526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0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390分。

单科:

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12名。

②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

总分410分。

单科:

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30名。

2、从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

线:

造型艺术、中国画总分395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总分415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53人,专业名次录至856名。

并列856名,文化分数录至502分。

②中国画专业录取5人,专业名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