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郫县十二五时期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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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郫县十二五时期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郫县“十二五”时期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
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精神需求,促进全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和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以下统称文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加速我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依据有关文化建设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服从、服务于《郫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并以此指导“十二五”时期郫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
一、“十一五”时期我县文化事业发展回顾
(一)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实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新组建了郫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及其行政执法机构(郫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独设立电视台和兴网传媒郫县子公司,实现了管办分离;成立了郫县文化体育艺术中心,实现了我县文化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文化事业发展成绩突出,全县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县级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全面达标,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15分钟文化活动圈”初步建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实现了县、镇、村(社区)三级全覆盖。
承办了“第二届非遗节—郫县安靖‘绣天下’国际刺绣艺术节”,获国家文化部、省政府、“非遗节”组委会、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颁发的“太阳神鸟银奖”,参与创作的歌曲《蜀绣》获四川省“群星奖二等奖”,安靖镇蜀绣产业园发展良好。
农村图书流转工程成为全市图书流转典范。
获批民办博物馆3家,“郫县豆瓣传统制作技艺”列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望丛赛歌会、古城棕编、古城竹鸟笼制作技艺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特色)文化之乡—川西民歌之乡”。
(三)体育事业和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发展,全民健康素质逐步提高。
县财政投入188万元,对县体育场进行了维修改造。
截止2009年底,全县共有493个体育场地,体育场地总面积为874471.4㎡,人均公共体育设施面积为1.73㎡。
在全县实施“农民健身工程”52个,安装全民健身路径88条。
女子排球和跆拳道作为我县的特色和优势项目多次获得省、市体育比赛第一名。
全县参加体育竞赛和健身活动的人数为148万人次,体育人口达43.30%。
全县中小学校认真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面达100%,达标率达96%以上。
(四)广播影视发展势头强劲,新闻出版工作成效明显。
全县14个镇均完成了光纤有线通达建设,通达率100%;有线电视网络传输模拟电视节目42套,数字电视节目105套,数字广播节目13套;全县有9支农村电影放映队活跃在农村市场;全县14个镇均设置了广播电视站。
全县共有印刷单位73家,其中销售收入上千万的企业有10家;全县共建成139个农家书屋,实现了全覆盖。
二、“十二五”时期我县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发展规律,大力实施市委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
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深化体制改革,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为打造“一城两带三基地”、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田园城市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1.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相协调。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充分认识文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意义,把文化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管理,促进经济文化协调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
2.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同时,充分认识文化的经济属性,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高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3.改革创新和继承借鉴相衔接。
继承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合理开发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建设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广泛吸收和借鉴外来优秀文化成果。
4.坚持大众文化和特色文化兼具。
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消费者,研究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着力提高大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在发展大众文化的同时,有选择、有重点、有步骤地发展富有地方风情和历史内涵的特色文化,把发展特色文化与发展大众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为文化产业发展开拓更加广阔的空间。
5.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相促进。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两大既相互交叉渗透又相互独立的不同形态。
要根据其不同属性,采取分类指导和不同的政策措施,使之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6.坚持城乡文化发展相统筹。
在不断提高城市文化竞争力的同时,高度重视社区文化建设,努力改善社区文化环境。
7.坚持导向和强化服务相促进。
充分发挥文化主导作用,确保导向正确。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强化文化的服务功能,提高内容生产能力,在服务中做大做强做优。
8.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
按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同性质,明确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等职能,努力办好公益性文化事业。
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着力培育文化产业主体,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十二五”时期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城乡文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重建轻管,重管轻用,重硬件轻软件的现象得到有效改变,文化活动站(室)的实效作用有效发挥,全县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以保障,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基本满足。
文化阵地进一步扩大,文化产品(服务)进一步丰富,文化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文化体制机制更具活力,文化市场健康活跃,文化人才相对集聚,文化产业投资和文化资源开发不断升温,逐步形成文化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同步发展的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1.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1)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东南部新城“郫县文化中心”建设。
建成新的县文化馆和县图书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建成县演艺中心,具备承办各类大型文化活动的条件。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建设“246”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即每个村(社区)有1个文化活动室、1支以上群众文化骨干队伍,“4”即每个镇有1个综合文化站、1个影剧院、1个文化广场、1个特色文化表演团体,“6”即县级有1个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综合性博物馆、1个多功能剧场、1个大型文化活动广场、1个民办艺术院团。
深入文化先进镇建设,建成一批基层文化示范单位,努力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县、示范性镇综合文化活动站和示范性文化社区,积极参与全市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与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公共文化设施日益增加相适应,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数量和质量,加强公共文化资源共享内容建设。
大力推动公共图书阅览室建设,继续做好数字图书馆和推进图书馆数字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图书馆智能化服务水平。
继续做好舞台文艺作品的创作,不断提升品质。
——开展文化活动。
以“人人有一项文化爱好”为目标,实施“幸福郫县·美好家园”文化乐民行动。
结合我县的望丛赛歌会、望丛二帝祭祀、蜀商恳亲会、古蜀文化节等节庆活动,策划打造“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和郫县文化四季风“民俗闹春、音乐消夏、欢歌庆秋、劲舞暖冬”系列群众文化品牌和文化赛事。
通过3-5年的培育,实现90%的城市居民、80%的农村群众有一项健康向上、经常参与的文化体育爱好,在全县形成“家庭人人有爱好、社区天天有活动、全县月月有节庆”的文化乐民的生动局面,实现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有效保障,多样化需求有效满足。
——实施农村文化工程。
继续实施基层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农村图书流转工程、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等社会文化工程,通过文化下乡、文化服务,把先进的文化交到群众的手中、融入群众的脑里,促进群众解放思想、增长知识、提高素质,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发展。
完成图书流转“一卡通”,实现全县农村地区图书“通借通还”和图书流转全覆盖。
(2)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文物保护。
一是加强对石佛寺、扬雄墓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力度。
每年投入15—2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馆藏文物的充实和保护,抢救修复一批石质、陶器、书画类等破损程度严重的文物。
同时,征集收购民间文物,充实县博物馆馆藏文物品种和数量,力争2015年藏品总量达到4000件,提升县博物馆藏品整体实力。
二是对“十一五”期间的文物考古成果进行全面梳理和研究,并集中向社会展示。
三是进一步理顺文物保护和基本建设的关系,与规划部门合作,结合城乡整体规划,统筹全县基本建设,开展地下文物勘探和考古发掘工作。
加大考古新发现工地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文物的意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一是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档制度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加强第一次普查资料的整理研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是县财政每年给予专项经费用于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对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行生产性保护,对濒危项目和年老体弱的代表性传承人实施抢救性保护。
三是充分利用“中国文化遗产日”,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系列宣传展示活动。
积极申办第三、四、五届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郫县分会场,充分展示郫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扩大郫县文化的对外影响力。
(3)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发展文博旅游产业。
对望丛祠进行保护性开发和提档升级,力争2012年将其创建为AAA级景区,2015年努力将其创建为AAAA级景区;以文庙、梁家大院、翰林院等文物保护性开发建设为契机,配合规划打造“天府古镇,记忆唐昌”项目;以扬雄墓文物保护遗址为核心,规划“扬雄园”文化片区项目;在郫筒镇望丛文化产业园文化用地区域打造1座国家二级博物馆,使之成为集中展示古蜀文化的载体;结合郫筒镇天府逸城和古城镇整体打造,将鹃城遗址公园建设成为市级遗址公园,力争将古城遗址建设成为国家级遗址公园。
——发展民间博物馆聚落。
着力推进民办博物馆发展,全面配合成都市争创全国民办博物馆示范城市,着力在唐昌、郫筒、新民场、友爱四镇打造4个博物馆发展片区,初步建成民间博物馆10家,体现博物馆的聚集式发展,并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与团结影视拍摄基地建设相结合,建设中国西部少数民族影视拍摄基地。
借鉴浙江横店和无锡影视城的经验,建设中国西部少数民族影视拍摄基地,展示中国西部的民族风情,开发民族风情表演旅游产业。
——发展高新技术创意产业。
充分利用我县高校资源,打造以文化为内涵的高新技术产业链,使高新技术产业中以文化产品制作、加工提供技术手段为目标的部分进入产业链条。
结合郫县文化发展实际,利用郫县的高校和科研资源,发展以网络游戏制作、动漫设计制作为核心的数字内容产业,囊括表演艺术、广告设计制作等。
——发展建设文化艺术品市场。
利用我县各社会文化团体资源,整合民俗文化资源,依托望丛文化产业园建设发展文化艺术品市场,使之成为弘扬民俗文化、旅游特色景点。
(4)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扩大对外文化交流。
搭建以展示、交易、信息为重点的文化交流平台,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战略,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广泛参与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文化交流活动,增强对外文化交流。
搞好经常性国内、涉外展出展演活动,定期举办郫县特色品牌文化活动,增强郫县文化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吸收外来文化精华和先进管理经验,让世界优秀文化走进郫县,让郫县文化走向世界。
——塑造郫县文化形象。
将城区文化建设纳入建设总体规划,正确处理现代化建设与保护自然文化遗产的关系,结合郫县城区及各镇的功能定位,高起点统筹规划文化建设,规划主题街道,切实在文化设施、文化景点、文化街区、文化产品、文化活动等方面充实人文内涵,体现地方特色。
大力发展水系文化、农耕文化、生态文化、民俗文化、川菜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特色文化,积极倡导高雅文化,普及提高大众文化,着力提升郫县的文化形象。
2.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
(1)设施建设。
根据功能补缺、错位发展、共建共享的原则,合理布局三级体育设施。
在郫筒镇东南部新城建设“郫县体育中心”,在犀浦镇建设中心城区级体育中心;在郫筒镇天府逸城、德源新城新建片区级体育设施各一处,进一步提升石牛片区现有体育设施功能,在犀浦镇设置片区级体育设施3处;充分利用校地合作平台,建立完善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实现体育资源校地共享。
规划建成覆盖全县的绿道。
同时,加强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在行政村和社区修建体育健身广场,配置相应的体育健身设施,实现镇体育健身活动中心“镇镇有”,村体育健身场所“村村有”,力争在2015年前全县各镇、村(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
(2)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构建。
建立以镇文体中心为载体、村(社区)体育服务为基点的文体专干驻地的长效体育辅导和培训机构,做到组织、人员、活动三落实。
巩固发展各单项体育协会,充分发挥各协会作用。
鼓励社会力量办体育,鼓励和支持开展职工体育、农民体育、老年人体育等各类活动,推广和普及群众喜爱的非竞技项目,满足群众体育健身娱乐多样化需求。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每年培训60-1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争取到2015年全县发展体育协会10个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体育人口达60%以上。
(3)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
以县镇村全民健身体系为基础,带动广大城乡居民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每年举办大中型县级竞赛20次以上,镇全民健身活动2次以上,村(社区)全民健身活动2—3次以上,继续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逐步增强群众健身意识,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定期编制“运动成都”郫县全民健身活动计划,做到年年有主题,月月有活动,着力打造“幸福郫县.美好家园”百村拔河比赛、犀浦镇社区杯象棋比赛特色体育项目,使之成为影响全市的特色体育项目。
(4)大力发展竞技体育。
加强竞技体育队伍建设,通过举办中小学生排球、田径、足球、篮球等体育竞赛,组队参加全国、省、市级以上的各类体育竞赛,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
(5)发展体育产业。
认真搞好经营性体育项目的开发,依法管理体育健身、康复、娱乐市场,正确引导体育消费,规范和培养体育市场,做好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增强体育自身的发展活力,创建和引进一批体育产业和体育休闲体验项目,完善体育场馆管理机制,促进体育产业的长远发展。
3.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事业与产业发展
(1)全面建设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
进一步理顺局、台、网的关系,构建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管有力、协调配合,有利于发展广播影视事业和提升服务质量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进一步完善镇、村广播影视管理体制,建立和保障农村广播影视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和公共服务评价体系。
加快推进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电影“人人看”、镇广播电视“信息资源共享”四大民生工程建设,到2015年实现行政村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光纤通达率100%,有线电视入户率达90%;实现每个行政村和50户以上农民集中居住区均建有标准化广播室和广播系统;全县建设中型电影院3个以上,各村(社区)设立固定农村电影放映点,村级互动数字电视影院建设达100%,促进广播影视事业健康发展。
(2)确保广播影视安全播出。
构建县、镇、村互动,局、台、网联动的广播电视安播出监测、指挥、调度和预警平台,初步搭建广电监测系统、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提升监测监管和安全防范能力。
(3)加强广播影视内容生产。
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深化节(栏)目改革,实现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绿色化,大力提高节目质量和品位,扩大我县电视媒体知名度。
到2015年,争取形成1-2个在成都市有较大影响力的精品栏目,2-3个精品节目,1-2个展现我县历史、人文、自然和社会经济发展特色的优秀影视或动漫作品,人民群众对节目满意率达90%以上。
(4)广播影视数字传播体系建设。
按照传输快捷、覆盖广泛、技术先进、统筹协调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数字化、网络化传播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对我县电视台制、播设施、设备数字化、高清化建设,提升广播电视播出质量;二是通过强化对建筑工程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审查及工程验收检查,促使新建工程100%实现有线网络双向传播,已建有线网络完成双向改造100%,为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的建设奠定基础,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工作;三是促进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CMMB)在我县落户;四是完成电影数字化升级改造进程。
(5)应急广播电视能力建设。
构建县、镇、村三级联防广播电视应急指挥、应急抢险、应急处置的调度体系,有效运用县台、镇站、村(社区)室及公共媒体车载电视、大屏幕楼宇电视管理,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接受政府统一管理,及时发布政府权威信息,积极发挥广播电视宣传喉舌、应急指挥功能作用。
(6)全面建设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实施农家书屋管理工程,推行全县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开展创建示范农家书屋活动。
二是实施出版物服务网点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县城书店、乡镇销售网点等出版物二级服务网点建设,实现郫县全覆盖。
三是实施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工程,按照“政府倡导、市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坚持引导培育,持之以恒的工作方针,在全县范围持续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提升活动内涵,实现城乡居民阅读活动的广覆盖。
四是实施版权公共服务工程,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和科学管理的工作方针,做好全县版权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立版权投诉、调解中心,实现版权资源的优化配置。
(7)促进新闻出版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现代印务业,坚持集群、龙头带动的方针,以现代工业港为重点园区,形成印务产业规模优势,实现产业集聚化、规模化的现代印务产业。
4.加强管理,建设健康繁荣的文化市场
(1)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贯彻落实文化市场管理政策和法规,实施“文化市场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加快推进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对市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市场从业人员法规宣传的力度,建立健全科技与人相结合、常态与专项相结合,连锁网吧建设管理工作长效体制和联动工作机制为一体的监管模式,提高文化市场监管能力。
进一步加大“扫黄打非”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坚决取缔、打击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活动,大力打击各类盗版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2)大力建设现代文化市场。
培育文化主体,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市场新格局。
优化市场结构,鼓励发展动漫、创意、文化中介服务等新兴文化业态,培育农业文化市场,鼓励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蜀绣、编织等民间工艺项目。
建立县音像行业协会、网吧协会、娱乐行业协会等,促进行业自律,实现自主发展。
鼓励和引导文化消费,重视文化消费的发展走势,拓展文化需求空间,提升群众文化需求品质和生活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文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提出明确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建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把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服务经费保障、服务实效业绩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逐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2.落实国家《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对县内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体系中缺失的文化项目,在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实行优先规划、优先供地。
(二)经费保障
1.根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文件规定,县镇两级财政要确保文化事业经费的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确保公益文化建设和运作资金的高效投入。
2.落实中央、省、市、县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对国营、民营等不同所有制的文化体育机构在规划许可、土地征用、活动审批、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税收等方面一视同仁,鼓励、支持、引导民营资本进入法律和政策许可的文化体育领域。
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支持公益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强化文化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各种文化收入用于文化建设。
3.按省文化厅和省财政厅的要求,将共享工程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送文化下乡的实际需要增加文化馆活动经费和图书馆图书流转运行经费。
以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文化站室运行经费为基础,各镇、村进行相应匹配,建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金。
随着我县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镇综合文化站日常运行经费,达到不低于8元/人/年的标准。
(三)人员保障
1.强化专业人才的培训。
“十二五”期间,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强化培训的方式,改善文化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的现状。
到2015年,县文化馆、图书馆专业人员的比例达到75%以上,县文化馆中高级专业人才比例达到40%以上。
2.加强文体队伍和特色队伍的建设。
依托省、市相关部门的专业力量,借助县域内高校资源,充分发挥各条战线文体骨干、文体能人、文体名人的带动作用,以培育、遴选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3.培养农村文化人才。
每年各镇、村(社区)文化站(室)文化管理员、文艺骨干队伍培训一次以上;每年培训60-1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到2015年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1500人以上,每个群众组织和每次群众体育活动都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组织和指导。
(四)法制保障
1.提高文化执法能力和水平。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许可实施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
完善文化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健全执法程序,逐步实现文化执法法制化、科学化、规划化。
着力开展“扫黄打非”和知识产权执法。
2.完善制度建立法治环境。
建立法律保障机制,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加大社会参与和监督力度,提高文化工作者用法能力,切实改善文化法制环境。
附:
重点项目五年行动计划
重点项目五年行动计划
(2011——2015)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责任主体
目标定位
重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县图书馆
中信集团
2011年动工,201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县博物馆
招商引资
2012年动工,201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县体育中心
中信集团
2012年启动,2015年体育馆及其配套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
天府逸城体育活动中心
中铁五局
2012年动工,2013年体育活动中心及其配套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
德源新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招商引资
2011年完成两个文化活动中心、一个小型图书馆建设,2013年完成四个文化活动中心以及文化馆、图书馆、演艺中心建设。
德源新城体育活动中心
招商引资
2012年动工,2013年体育活动中心及其配套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
犀浦镇中心城区级体育中心
招商引资
2012年动工,2015年投入使用
文化产业和文博旅游业重点项目
团结影视拍摄基地建设
影视学院
2015年建成川西民族影视拍摄基地
望丛祠保护性开发和提档升级工程
博物馆
2012年动工,2014年完成建设并免费开放。
“天府古镇、记忆唐昌”项目
文旅公司
2011年动工,2013年建成川西一流的古镇。
扬雄园文化片区打造工程
招商引资
2013年启动,2015年前完成。
鹃城遗址公园
城开办
2013年启动,2015年建成并对市民免费开放。
民办博物馆发展
文广局
2011年发展4个博物馆,2012—2015发展民间博物馆3家以上,体现博物馆的聚集式发展。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