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砌砖劳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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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砌砖劳务合同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砌砖劳务合同
甲方:
广东开平二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商职业学院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本着团结协作、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劳务班组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宿舍
1.2工程地点: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内
1.3结构形式:
框架
1.4承包范围:
1.4.1乙方必须要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严格要求按图施工。
1.4.2乙方负责将涉及到本工程一切材料的水平、垂直运输工作。
1.4.3乙方必须按照图纸或甲方要求预留孔洞。
1.4.4乙方必须要听从工地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指挥,指定分类堆放好材料,而且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样板验收,符合甲方、业主、监理要求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4.5凡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
严格限制在架口平台堆放材料,确保施工通道畅通。
1.4.6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持现场清洁,每日进行现场清理工作,及时清除障碍物,处理好自身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避免有毒有害气体的产生,做到工完场清。
1.5承包方式:
包工、包安全、包质量、包含砌砖配套的所有机械设备。
1.5.1沙砖按实际工程量12cm砖墙13元/m2,18cm砖墙20元/m2,;轻质砖按实际工程量12cm砖墙12元/m2,18cm砖墙18元/m2计算;此单价包含砌砖配套的所有机械设备、工完场清的文明费用,如果乙方没做到工完场清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按建筑投影面积2元/m2扣除文明生产费用。
1.5.2以上单价是从一层至七层全部完成砖砌体的综合单价,如施工班组在中间退场不做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款,按以下单价结算:
第一层沙砖按实际工程量12cm砖墙6元/m2,18cm砖墙10元/m2,;轻质砖按实际工程量12cm砖墙5元/m2,18cm砖墙9元/m2计算;
第二层沙砖按实际工程量12cm砖墙7元/m2,18cm砖墙11元/m2,;轻质砖按实际工程量12cm砖墙6元/m2,18cm砖墙10元/m2计算;
第三层沙砖按实际工程量12cm砖墙8元/m2,18cm砖墙12元/m2,;轻质砖按实际工程量12cm砖墙7元/m2,18cm砖墙11元/m2计算;
第四层沙砖按实际工程量12cm砖墙9元/m2,18cm砖墙13元/m2,;轻质砖按实际工程量12cm砖墙8元/m2,18cm砖墙12元/m2计算;
第五层沙砖按实际工程量12cm砖墙10元/m2,18cm砖墙14元/m2,;轻质砖按实际工程量12cm砖墙9元/m2,18cm砖墙13元/m2计算;
第六层沙砖按实际工程量12cm砖墙11元/m2,18cm砖墙15元/m2,;轻质砖按实际工程量12cm砖墙10元/m2,18cm砖墙14元/m2计算;
第七层沙砖按实际工程量12cm砖墙13元/m2,18cm砖墙20元/m2,;轻质砖按实际工程量12cm砖墙12元/m2,18cm砖墙18元/m2计算。
1.6付款方式:
1.6.1自乙方进场后按甲方要求完成至三层楼面后,于10天内结算报进度,审定工程量,按1.5.2条的楼层单价计算好工程款,甲方收取进度款后10天内付工程款;完成至楼层封顶按1.5.2条的楼层单价计算好工款,待甲方收取进度款后10天内付工程款。
1.6.3乙方完成一层至七层的砖墙砌体后,从第一层至第六层与综合单价的差额的工程款于工程内外墙身打点抹灰,所有砖砌体全部的手尾工作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
1.6.4单位人工费: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分项工程单价均已含工伤医疗费、荣保福利费在内,平安卡、社保费、暂住人员所有办证费用。
1.7工程期限:
按甲方指定的完成的时间完成,如果进度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而且所拖延的工期按每天罚款人民币1000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8保证金
1.8.1为确保双方利益,保证工程进度、质量、文明施工和乙方有稳定的工程量施工,乙方同意用二万元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1.8.2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完成工程任务,经甲方核实已达到退场条件的,在退场后一个月内分两次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如果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听从指挥,进度无法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本保证金不给予退还。
1.8.3施工期间如不是甲方的材料及其它原因,乙方半途离场,本保证金不给予退还,而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在无理退场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9质量标准:
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BG50300-2001)达到国家(或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规范、标准合格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第二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2.1甲方责任及义务
2.1.1甲方提供乙方宿舍,乙方设立统一饭堂,吃饭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2.1.2负责入场安全教育,提供一切有关安全法规、制度支持,制定与工程相应的管理文件,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甲方与乙方签订《文明安全施工协议书》。
指导、监督乙方实施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三合一体系,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1.3提供工程所需用的材料、机械和编制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环保、文明等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安全交底、技术交底)。
2.1.4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业主、监理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作;
2.1.5甲方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2.1.6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验收工作;
2.1.7甲方对乙方质量、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2.2乙方责任及义务:
2.2.1乙方不得聚众闹事,不得无理停工,不得串连搞工潮,否则,坚决清退及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乙方应按照劳务协议已作出规定的材料,达到协议国规定的质量、工艺标准。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劳务协议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实施,完成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过程中免于承受与下述事项有关的任何损失、责任、费用、索赔和诉颂。
要及时进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否则,后果自负。
乙方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在工地范围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在工地范围外所产生的一切事故并由事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任何人员的伤亡;
(2)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2.2组织机构及劳务、雇员安排
2.2.2.1乙方应自行安排从当地其它地方雇用所有管理人员、劳务人员,包括他们的报酬、保险、交通和各种证件的办理,并负责现场安全。
特别是应按照广州市有关外来人员管理的规定办理相关的暂住证、劳工证、市场进入许可证等一切所需证件,费用由乙方负责。
2.2.2.2乙方应配有常用药品、急救设备和适用的救护报务,并自始至终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的提供适当的预防药品保护其人员免受疫病流行的危害,以及防止现场、生活用不免受污染。
2.2.2.3甲、乙双方应协调处理其任何人员的病、死、并按照政府规定负责对在施工期间死亡的人员作出妥善安排。
2.2.3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上岗证
工程开工前将雇员名单及资质等报送及项目部备案,凡报送的管理人员,履行各自管理职责,施工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所报管理人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更换,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进行更换。
乙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程等按照建设部和政府相关文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乙方应在相应操作人员进场前将人员名单报送甲方审核,乙方应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所引起的任何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有权就现场工作发出指令,如乙方不按照指令执行,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执行。
为此发生的任何费用支出由甲方从乙方应行的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2.2.4事故处理
乙方在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时间,如因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劳务协议有关条款以及甲方依工程具体情况制订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交底等而导致的任何伤亡事故,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一旦发生任何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损失的扩大,并立即向甲方报告事故详情。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令,履行国家、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有关事故处理程序。
2.2.5、乙方的人员须尊重业主、监理及上级部门领导人员,任何时候不得无理及发任何理由顶撞。
2.2.6乙方不得拒收、拒签项目部所以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施工方案等各种资料,对施工方案、措施等有争议的,在收到报告48小时候内以书面回函形式解决,小型函件12小时内以回复协商解决,否则无权更改且视为认可。
2.2.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安全、质量等问题必须及时报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协商解决。
2.2.8生产协凋例会乙方按项目部指定人员参加,不得迟到和缺席。
2.2.9乙方负责本方职工的有关人身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福利等费用。
2.2.10乙方负责本方职工所用小型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2.2.11对甲方临时安排的紧急工作,必须积极认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不得拖延。
2.2.12乙方因违法违规及违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主方等有关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2.13在甲方按进度支付给乙方工资款后,乙方应按月发放员工工资,并提供发放工资的有关资料留底。
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拖欠工人工资,发现乙方工人因工资问题投拆经核实,一次罚乙方5万元人民币,由甲方在乙方工程劳务费用中扣除。
2.3质量责任及义务
2.3.1乙方应认真学习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质量方面的有关法令法规,并自觉执行。
2.3.2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甲方施工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按照交底内容进行施工,乙方若对交底异议必须与甲方相应部门及时沟通,对不执行交底内容,野蛮施工发现一次处100~500元罚款。
2.3.3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各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和督促,并且执行报验程序,凡需经业主监理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提前18小时申请报验,由甲方质检员进行质量验收,不合格项目及时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对不报验且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视情节轻重处100~2000元的罚款。
2.3.4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二~三次质量检查,根据国家标准、规范及广东省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
且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做好记录。
检查中屡次发现质量较差,且得不到及时改善的施工人员清除出场。
不合格施工项目的工作量按常规的三分之一计算。
2.3.5质量事故及时向甲方报告,并作出事故分析调查及善后处理等事宜。
2.3.6主体施工中避免混凝土楼板裂缝,严格控制楼面临时荷载的重量及混凝土楼板上荷时间,具体由项目部进行监督。
2.4安全生产及文明责任及义务
2.4.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2.4.2现场一切要按照甲方的标准进行部署,各地段现场文明明确责任人。
2.4.3施工人员必须衣服整洁、不留长发、严禁不穿上衣,短裤在室外行走。
2.4.4讲究卫生,保护施工现场良好环境,严禁随地大小便,违反者每次罚款500元。
2.4.5施工现场周转材料应分规格、大小、长短整齐堆放,对易造成扬尘的应进行遮盖。
2.4.6严禁使用电炉、电磁炉、煤气瓶等设施违反者每次罚款200元。
2.4.7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行为。
2.4.8施工用电严禁私拉乱接,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
2.4.9严禁穿拖鞋、高跟鞋、不穿上衣上班,职工家属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项目部同意。
2.4.10严禁挪用施工现场一切安全设施、设备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2.4.11攀登和悬空作业必须配带安全带。
2.4.12高空作业严禁乱抛材料、工具。
2.4.13脚手架上、下料平台上严禁超载、超高、超长等。
2.4.14严禁强令工人冒险违规作业。
2.4.15乙方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环境因素(污水、垃圾)的辩识、评论、控制,危险源(机械的拆装、物体打击、施工防火)辩识、评论、控制,应急与响应的控制,现场、楼层人翻开场整洁。
2.4.16禁止在施工中对每道工序不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4.17禁止接到上级发出的事故隐患通知不整改。
2.4.18禁止职工宿舍通风不畅、违规用电、生火、存在火灾隐患。
2.4.19不得擅自无理改变安全技术措施,未经甲方认可不得进行修改。
2.4.20严禁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安全技术方案。
2.4.21甲方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指令),必须无条件立即执行。
2.4.22如因文明施工达不到工完场清,甲方有权扣总建筑面积1元/m2作文明施工费用。
2.5乙方材料使用责任及义务
2.5.1任何材料必须按规定堆放整齐,不进入库房的任何材料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挪动或挪用,一经发现处材料相应价格的两倍罚款。
2.5.2现场所有材料不论是废品还是成品,乙方任何人不得出售,若发生处相应材料价格十倍的罚款。
2.5.3现场材料按规定进行标识,堆放时不得影响市容和交通。
2.5.4乙方所有出入材料、个人用品等必须有甲方的出门证。
2.5.5工程完工乙方退场时,必须整理、退还甲方的机具,甲方关人员确定,才能办理退场手续。
2.6工程进度事项
2.6.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周计划、月计划组织施工。
若乙方未完成甲方周计划,必须重新制定进度措施,确保甲方月计划的实现,若三次完成不了甲方周计划,扣当月完成总工程量的10%,如下月能赶上甲方编制的计划则10%如数归还,否则作为罚金。
2.6.2如乙方因员工数量影响甲方工程进度,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并处与乙方工程总额20%的罚款。
2.6.3甲方有权因应工程的进度安排乙方加班时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2.7乙方小型机械使用责任及义务
2.7.1使用小型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有使用相应电器及机械的能力,使用前必须进行操作规程交底。
2.7.2乙方使用的小型号电器及小型机器设备等按规定进行保养及维修,如因保养不当或使用不当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对其造成工期影响由乙方承担。
2.7.3乙方使用小型机械必须做到符合规范规定一机一箱一漏电一断路开关装置。
第三条违约
3.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
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3.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若发现乙方不能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有严重质量问题,工期不能保证,工人素质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及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而且从书面要求其改正之日起十五日内仍无实质性改进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协议,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提款补偿,并扣除工程款的10%作为违约金。
3.3如果乙方的员工有多次违反《违章情况处罚条款》,处罚金额累计达到5000元或10人次者,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的一切责任。
第四条协议纠纷的解决
4.1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劳动协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拆。
4.2如果乙方因为人员数量、资质等原因不能满足本程业主的要求,甲方在如数支付乙方工程劳务费后可以解除合同。
4.3本合同附有《违章情况处罚条款》一份,作为本合同一部分,具有同等作用。
4.4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6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条款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违章情况处罚条款
序号
违章情况描述
处罚标准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50元/人
2
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者进入施工现场
50元/次
3
高空作业人员无证、不系安全带
100元/次
4
酒后上班操作
500元/次
5
设备清理、保养没有切断电源等违章作业
200元/次
6
高空施工现场工作嬉戏、打闹
100元/次
7
吊篮乘坐人员、人货梯超载
100元/次
8
施工现场、仓库吸烟
100元/次
9
电、气焊违章操作
100元/次
10
未严格使用“安全四保”(安全帽、带、网、漏电保护等)
50元/次
11
安排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等病人上岗责任管理人
100元/次
12
随意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员、处罚款外,须顾的承担安全事故责任
500元/次
13
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500-1000元/次
14
高空抛物到地
500元/次
15
随地大小便
500元/次
16
宿舍内乱拉电线,非法用电
200元/次
17
宿舍用火,燃点蜡烛、等易燃物品
200元/次
18
宿舍内煮食
2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