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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浙江省融资租赁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目录
一、浙江省融资租赁的现状 5
(一)融资租赁机构的概念 5
1、融资租赁的概念 5
2、融资租赁机构的分类 6
(二)融资租赁机构的现状 6
1、浙江省融资租赁机构的发展 6
2、浙江省融资租赁机构的现状 8
二、浙江省融资租赁机构存在问题 8
(一)融资租赁机构缺乏资金 8
1、融资租赁机构自身融资渠道缺乏 8
2、业务领域集中、业务同质化、产品单一 9
(二)融资租赁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9
1、个别保险代理诚信低 9
2、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高 10
(三)社会大众对融资租赁机构接受认知低(宣传力度低) 10
三、对于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11
(一)内部原因:
风险意识不足 11
(二)外部原因:
投资环境缺位 11
1、法律制度层面缺失 11
2、政策层面制度缺失 12
四、解决方法及对策 12
(一)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客户熟知】 12
(二)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13
1、转变员工培训观念 13
2、建立科学培训体系 13
(三)增强自身创新能力 14
1、拓宽自身融资渠道 14
2、拓宽自身的业务模式 14
参考文献 16
浙江省融资租赁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增长,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增长中的主要推动力量。
但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一直制约着其健康的发展,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实力弱,信誉不高,担保机制不健全等一系列原因,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过窄;再加上银行对自身的风险和利润的考虑,使得中小企业的贷款条件异常苛刻。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小企业首当其冲受到了较大的影响,融资难、贷款难、资金短缺是中小企业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创新产品,为中小企业融资带来了新的发展出路。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采用融物的方式实现融资的目的的新型的融资方式,在发达国家不仅已经成为联结金融业、制造业和贸易行业的纽带,更被看成是一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有效渠道。
但是,融资租赁在我国却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到目前为止还存在着像监管混乱、法律法规不健全和会计制度不完善等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极大的制约了融资租赁业在我国的发展。
本文基于以上情况,详细介绍了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历程及其现状,同时指出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相关问题,最后就促进我国整个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给出了自己的一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融资租赁融物租赁行业
Abstract
Withthedevelopmentofournationaleconomy,SMEshaveformedanindispensablePartandanimportantdrivingforceinthedevelopmentofournationaleconomy.However,thecapitalraisingissuesoftheSMEshavealwaysbeenacriticalelementthatlimitstheirfurtherdevelopment,DuetotheSMEhasavarietyreasonsofdisadvantageonscale,guarantee,strengthandcredibility,lednarrowfinancingchannelsforSMEs.Whenfacingtheinternationalfinancialcrisis,SMEswillimpactfirst.AstheresultfinancingdifficultiesandshortageoffundsisthemainproblemfacedbySMEs.Pluswiththebank'sconsiderationownriskandprofitconsideration,whichleadSMESlendingconditionsveryharsh.Undersuchcondition,financialleasing,asafinancialinnovationproduct,hasProvidedmediumandSMEswithanovelidea.Asanewfinancingapproachcombiningfinancialfundsandassets,financialleasinghasbecomeabeltthatlinksfinance,tradeandmanufacturingindevelopedcountriesandisaneffectivemeasuretosolvethedifficultiesofmediumandSMEsincapitalraising.Howeverfinancialleasinghasnotbeengivensufficientattentionsinourcountry.ManyissuessuchAsimperfectlawsandregulationsanddisorderedsupervisionandcontrolstillexistsofar,whichhaveledtorestrictstothedevelopmentoffinancialleasingindustryinourcountry.ThisarticlesummarizestheexistingproblemsinthedevelopmentoffinancialLeasingandprovidescorrespondingsolutionstotheproblemsattheendofthisarticle.
Keywords:
Financialleasing;Equipmentfinancing;Leasingindustry
一、浙江省融资租赁的现状
(一)融资租赁机构的概念
1、融资租赁的概念
目前,国内学者对融资租赁讨论颇多,但是众说纷纭中却对融资租赁的内涵和外延没有统一、严谨的定义。
《合同法》的第13章和第14章,从形式上分别定义了租赁和融资租赁。
将租赁合同定义为,“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将融资租赁合同定义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作为现行融资租赁适用规范中效力等级最高的法规,对金融租赁的界定却较为平实,和《合同法》的规定一致。
而《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在约定的时期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
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可见,《企业会计准则》是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规定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者构成了租赁的外延,且不以租赁物所有权最后是否转移为判断依据。
作为与银行信贷、直接(债务和股权)融资、信托、保险并列的五大金融形式之一的融资租赁,是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实物信用与银行信用相结合的一种新型金融业务,具有集金融、贸易、服务为一体的全新金融功能特点(高圣、钱晓晨,2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草案)》中所称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从供货人处取得租赁物,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融资租赁,是一种新型交易方式和融资新渠道。
通俗地讲,就是企业需大笔资金采购设备时,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替他们采购,再将设备租赁给对方企业使用,企业以付租金的形式给融资租赁公司。
说到底,就是企业将生产设备的“拥有权”变成了“使用权”。
笔者认为,在关于租赁的诸多分类中,将租赁分为租借和融资租赁是比较清晰的分类方式,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意思表示,购买设备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在租赁期间内,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并收取租金,至于租赁期末的所有权归属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是约定期末转移或以名义价格留购的融资方式。
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方式则为租借。
2、融资租赁机构的分类
目前,我国纳入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由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由商务部监管的外资租赁公司和由商务部篮管的内资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外资租赁公司、内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分别为1亿元、1000万美元、1.7亿元。
因管制相对宽松,2012年外资租赁扩张较快,一年内新设250家;而金融租赁公司因受监管控制较为严格,数量增长较慢,但业务总量却遥遥领先于其他两种类型的公司。
(二)融资租赁机构的现状
1、浙江省融资租赁机构的发展
融资租赁机构行业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四个时期:
(1)高速成长期(1981~1987年)。
在此时期,浙江地区经济的主体为各政府部门,由于有国家信用作为后盾,虽然浙江地区当时还没有信用评价系统,但国外投资者还是灵活的运用融资租赁来获得在华的贸易代理机会,同时为今后的商务合作奠定基础。
这一时期的担保大部分是由政府部门提供的,使得租赁的风险更低,收益更为稳妥。
在融资租赁高速成长的时期,国内主要是利用租赁业引进外资,发展工业,改进技术,同时为国内的银行扩大经营范围,带动本国商务及贸易的发展。
这一时期是融资租赁模式初步引入中国,由于对国内新生金融模式的探索与支持,国家给予了融资租赁公司很低的门滥,使得很多公司以较低的注册资本获得了牌照,这对该时期融资租赁业的成长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也导致了日后租金支付的隐患。
(2)行业整顿时期(1988~998年)。
八十年代后期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的磨合时期,这一时期的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原来的经济运行格局,上一时期的经济主体还是各政府部门,到这一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放开,企业成为了经济行为的主体。
融资租赁业的企业担负起了偿还租金的任务,但由于在行业高速成长时期的资格审批不够严格,使得很多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不充裕,不具备偿还这些债务的能力。
前一时期融资租赁公司的数目迅速增长,业务量也不短扩大,但是资金的不足带来了未来风险的隐患,刚成为经济行为主体的企业并不成熟,在发展过程中资金结构的不合理,对项目对接的不匹配,更凸显了企业资金的短缺,同时,由于1988年6月我国公布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一件(试行)通知》,规定了“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这就进一步使得企业缺乏了国家信用作为后盾,导致许多融资租赁企业拖欠资金。
行业发展期间的清理整顿是必要的,虽然使得浙江地区融资租赁行业在这一时期发展较慢,但“磨刀不误砍柴工”,在整理规范各企业后,为融资租赁行业的长足发展打下了基础。
(三)建设时期(1999~2003年)。
行业整顿后,随着国外技术援助项目的发展,浙江地区租赁业的信息不断充实,初步具备了发展租赁的法制环境。
从1999年后,我国在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会计准则和税收政策上也不断完善,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制度:
1999年3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单独列出了融资租赁的章节,并对其交易进行了规范;2001年1月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以及后期修改为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都规范了融资租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关于内资业务的试点范围。
在此期间,很多关于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融资租赁业,初步形成了该行业的法律框架。
(四)恢复活力期(2004年以后)。
2004年之后,浙江地区租赁业迎来了全面发展的契机。
商务部外资公司负责人宣布从2004年12月起开始开放外商独资融资租赁企业,同时,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批准了9家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试点单位,至2010年,外商独资的融资租赁企业约为120家,内资融资租赁企业为45家;2007年,《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修订,新的管理办法允许了国内商业银行重新介入金融租赁,该办法颁布后陆续成立了建信金融租赁公司、工银金融租赁公司、交银金融租赁公司、民生金融租赁公司、招银金融租赁公司,银行系的租赁公司开始不断的发展壮大起来。
浙江地区逐步形成了金融租赁、独立第三方、外商租赁公司共同发展的形式,融资租赁行业逐步恢复活力并逐渐活跃起来,带动了经济的发展。
2、浙江省融资租赁机构的现状
浙江地区的融资租赁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企业的融资租赁的发展过程和西方国家具有很大的不同,由于国内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时间比较短,所以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发展成果,造成了国内企业的融资租赁的起点比西方国家的高,可以直接运用有关成熟的理论和经验;
(2)国内企业融资租赁有力的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
国内开放水平较高,经济发展规模巨大,市场有诱人的经济前景,国内融资租赁对于提高我国相关产业的技术水平,促进我国经济制度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它也为我国企业进行融资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方法。
通过不断地发展企业的融资租赁,可以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技术和设备,。
在现代世界潮流中,高科技产业成为了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支柱,新的科技成果的快速应用加快了设备的更新换代的速度。
随着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融资租赁还将继续为区域技术产业的发展和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二、浙江省融资租赁机构存在问题
(一)融资租赁机构缺乏资金
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比较发达和完善,融资租赁机构资金来源有银行贷款、团体机构投资、保险公司投资,还可以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基金融资。
浙江地区租赁业缺乏国内资金支持,通过融资租赁机构自身融资渠道筹集的资金往往不足以满足发展需求,融资租赁机构经常因资金问题而被迫放弃一些优质项目。
1、融资租赁机构自身融资渠道缺乏
受监管政策限制,目前浙江地区融资租赁机构的资金主要源于股东出资,或者高成本的同业拆借和商业信贷,无法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融资渠道单一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融资租赁机构短期资金来源与中长期资金需求的期限结构不匹配。
融资租赁项目通常期限较长,如果短期资金用于长期项目,一旦流动性紧张,公司经营将陷入困境。
二是单一融资渠道削弱了融资租赁机构在利率报价上的竞争优势。
由于风险管理优于银行贷款,理论上融资租赁利息率应低于信贷利率,而事实上因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租赁机构的资金成本高于银行,阻碍了其风险管理优势向融资成本优势的转化。
2、业务领域集中、业务同质化、产品单一
在发展初期,浙江地区融资租赁机构的业务领域聚集度较高,业务领域集中使得业务同质化,融资租赁机构的产品定位、客户群趋同,没有专业特点。
目前融资租赁业务多数为售后回租,能够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的制造商租赁业务和进出口租赁业务极度缺乏。
由于产品单一,可以相互替代,导致市场竞争剧烈。
发达国家成熟的融资租赁业,融资租赁机构通常发挥各自的专业化优势,通过区分业务领域来区分客户群,达到细分市场的目的。
(二)融资租赁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1、个别保险代理诚信低
保险代理具有委托代理的一般特征,是保险人与保险代理人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由保险人支付其代理手续费。
从代理合同来看,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平等的独立主体之间的关系,没有高低之分,但由于保险公司的经营具有风险性和社会性等特点,所以保险公司必须对保险代理人从事的保险代理活动进行严格管理。
因此,保险代理在实际运作中往往变成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这种既是代理关系又是隶属关系的双重身份,使得保险代理人的法律地位不明晰,也使得保险代理人过分依附于保险人,尤其是各大保险公司内部针对保险代理人管理的“基本法”,实际上已经剥夺了保险代理人法律意义上的代理人身份,使得保险代理人处于一种既不是独立代理人,又不是保险公司员工的“边缘人”的尴尬境地。
例如,“基本法”里一般都涵盖代理人的晋升、维持考核标准,佣金给付规定,以及福利规定、奖励计划等,涉及到代理人的薪酬等基本利益。
保险代理人象保险公司员工一样受到保险公司的严格管理与考核,但却不享受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保险代理人所有的收入完全依赖代理保费收入的提成,且代理人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保险公司下达的各项业务指标数额,否则将被公司除名,这使保险代理人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直接导致保险代理人的经济利益受损,职业忠诚度下降,保险代理业整体的服务水平和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2、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高
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融资租赁产业发达,这跟其行业内拥有大量具备金融、贸易、税务、会计、法律和项目评估等多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密不可分。
融资租赁业务的技能领域涉及诸多学科的知识,只有专业素质非常高的人员才可胜任此工作。
而我国从事融资租赁行业的人才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同国外相差较远。
我国融资租赁业对人才资源的重视不够,缺乏专业人才,是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随着融资租赁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和创新,缺乏高质量的融资租赁专业人员这一问题将会在我国显得更加突出,租赁业之间的竞争必将是这种复合型人才的竞争。
融资租赁行业不同于其他的行业,它不仅仅是银行信贷业务和传统业务的组合,它更是一个融财务,法律,营销,管理,贸易知识于一身的交叉学科,因此对从业及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较高,但目前在我国真正懂得融资租赁业务的经营人才十分匮乏,目前好多融资租赁公司管理人员都是有银行工作背景的,因此在融资租赁业务模式的操作上自然的会向银行贷款模式靠拢,甚至还有融资租赁公司把融资租赁做成了设备贷款。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市场化的不断推进。
融资租赁业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和销售方式必将在我国获得巨大的发展潜力。
这就对我国融资租赁业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们需要培养一大批既懂财务,法律,营销,管理,贸易等知识,又懂设备技术和行业预测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而目前我国关于融资租赁经营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显得尤为匮乏,各高校也没有建立起融资租赁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学科体系,因此人才培养的问题尤其突出。
(三)社会大众对融资租赁机构接受认知低(宣传力度低)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银行、信托、证券、保险和融资租赁是构成整个金融体系的五大基石,融资租赁是除银行贷款以外的占有量第二大的企业融资渠道。
但在我国,整个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时间不长,再加上其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一系列的跌宕,导致了融资租赁在整个金融行业的落后。
在浙江地区,做企业一直有一种租不如买的观念,对于新设备的购置,大多数企业家的首选都是直接向厂家购买设备,即使是一次性花费较大数量金额的现金,也在所不惜,如果企业的资金量不够,则首选银行贷款或分期付款的方式。
设备的购买,主要是通过其运行来产生产品获得销售来达到利润的,因此,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在设备这个问题上,所关注的重点应该是设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融资租赁这种以融物的方式来达到融资的目的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总体上来说,就是重所有权而忽视了使用权。
同时,我国融资租赁的行业宣传也是不够的,新闻业对融资租赁业的报道不够广泛,也没有形成一个权威性的融资租赁网站。
很明显的一点就是在一些不够发达的地方,企业根本就没有听说过融资租赁这个概念,甚至是一些在银行有较大授信额度的企业,也没有听说过融资租赁这种融资方式,甚至有的企业管理人员将融资租赁读成“租凭”。
即使是一些对融资租赁有一定了解的企业,一般也仅仅关注到了融资租赁的融资功能,只将其定位于银行信贷的一种延伸,并没有看到融资租赁还有促进设备销售和和改善企业财务结构的功能。
三、对于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内部原因:
风险意识不足
2006年我国融资租赁再度复兴后,呈现持续快速增长。
但国家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体制仍不健全,监管态度也不统一。
国家统计制度中尚无融资租赁统计,直至2012年才有第一部《融资租赁年鉴》。
许多租赁企业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有的企业规模较小,但业务推动较快,资本充足率不足1%;有的综合性租赁企业在所开展的业务中,金额大、租期长、风险大的售后回租占比过大。
若上述问题不尽早解决,部分租赁企业甚至中国融资租赁行业。
仍有可能陷入诸如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危机。
(二)外部原因:
投资环境缺位
1、法律制度层面缺失
投资环境需要进一步完善截至目前,我国仍没有一部统一的行业法规。
2003年《中国融资租赁法》就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2004年3月开始正式工作,2005年4月《中国融资租赁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2007年8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向全国人大报送的《融资租赁法(草案)》未被列入立法审议日程。
2012年,虽然银监会、商务部致力于对金融和外资两个已有的管理办法进行修正,天津、上海、北京等地也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但这些法规内容主要以促进发展为主,行业规范为辅,远未构成法规体系。
实践证明,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亟需有效的司法保障。
2、政策层面制度缺失
虽然,“营改增”解决了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问题;但是,因为流转环节增值税发票中的税款和采购净价在付款单位上没有分离,而买受人和使用人是分离,税款付款入和购货款付款人分离,税款付款人和发票抬头人分离,这就带来税改后的系列问题。
随着税制改革范围的扩大,不同地区呈现出不同的政策解释,实际税负的计算、即征即退的时间、租赁物发票的开具等方面也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加上有些地区对融资租赁业定位尚不明确,按照当前“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的政策,测算的实际税负有所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租赁企业的业务拓展。
四、解决方法及对策
(一)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客户熟知】
在发达国家,融资租赁业发展的之所以如此之好与国家的政策支持是分不开的,下面本文将从税收政策、保险政策、融资贷款政策三方面阐述政府该如何支持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首先,税收支持是国家给以租赁行业的一个重要的也是十分必要的优惠政策,国家应该加大税法创新意识,在租赁业务进展中,融资公司在购买设备时,可以以相对较低的税率征收税款。
其次,融资贷款的支持对融资租赁公司来说是迫在眉睫的,也目前政府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只有有了足够的资金,融资公司才能够有实力接下相对较大的项目,发挥租赁拉动投资的功能,也可以更好的宣传租赁公司的形象。
为此可以适当放宽融资公司募集资金的条件,允许他们发行债券来获得资金,中国人民银行更应该发挥自身优势,更好的为融资租赁公司服务,比如对于租赁公司所承接的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大型项目,在融资政策方面要给予倾斜,如下浮贷款利率、简化办理手续、降低担保抵押的条件等等,鼓励一些政策性银行为融资租赁公司贷款,同时,在还款方式上要适当的灵活,解决租赁公司的后顾之忧。
(二)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1、转变员工培训观念
由于目前在融资租赁公司工作的人员大部分都是有一定银行工作背景,因此往往会将融资租赁和信贷进行等同,用做信贷的思维来从事融资租赁的工作,虽然融资租赁和信贷有一点的相似点,但是它实质上是属于比信贷更为复杂的一个交叉性的学科,在主体和概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