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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题库

公积金政策题库

  一、贷款部分  1、购买的商品房开发商说没有(不能)公积金贷款,该怎么处理?

  原则上,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就是说只要是正规规范的开发商和楼盘,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如果开发商不准客户公积金贷款,客户有权要求房地产企业与公积金配套,也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

  2、公积金缴存多少时间可以贷款?

  申请人或配偶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引进人才或新就业大学生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个月以上(再次公积金贷款的无此优惠);  低收入家庭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在有其他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人担保的情况下,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个月以上也可申请。

  3、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如何算?

  必须以在本市范围内缴存公积金的出面贷款,另一方出具在外地正常连续12个月以上缴存公积金和无公积金贷款的证明,贷款额度可以双方缴存公积金合并计算。

  4、原来在外地工作并缴存公积金,转到本市但未到足够缴存月份可以贷款吗?

  如提供外地缴存公积金的纪录和无公积金贷款的证明,并且在贷款申请前均为连续缴存,则可以贷款。

  5、购买商品房后,超出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还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在房屋总发票开出以前办理。

  6、申请公积金贷款,但购房资金不足的,该如何处理?

  借款人首先首付达到一定的比例,然后申请公积金和银行组合贷款。

  7、组合贷款的银行是指定的吗?

  原则上根据中心的资金安排和客户需求来确定,借款人可以先向开发公司和中心了解哪些银行可以组合,然后借款人到银行了解自身贷款情况。

最后借款人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公积金出具组合贷款联系函后到银行办理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必须同时设定抵押。

  8、我在农村建造住房的户名是我父亲的,我能出面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不能,因为自建房公积金贷款是具有自有产权比例的部分才能贷款。

  9、新农村建设拆迁自建房可以公积金贷款么?

  目前农房改建公积金个人贷款试点,在试点项目内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贷款。

  10、什么样的信用问题不可以公积金贷款?

  ⑴申请时有逾期贷款(含担保人代还)未还的;  ⑵近2年内贷款连续逾期还款1个月以上超过2次(含)或累计逾期还款1个月以上超过3次(含)的;  ⑶贷记卡逾期未还或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还的;  11、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房屋预告登记证从哪里取得?

  一般是开发公司办理,然后交给购房人。

  12、什么样的信用问题增设保证人后可以贷款?

  ⑴有未还清的贷款余额较大,且贷款的月还款额已占个人(或家庭)月收入的50%以上的;  ⑵贷款累计逾期记录在6次(含)以上的,或近2年内贷款逾期还款1个月以上达到1次的;  ⑶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且已归还的;  ⑷近1年内贷记卡逾期累计达到3期的;  13、对保证人的条件有什么要求?

  ①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②月缴存额高于800元以上;  ③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14、什么样的信用问题在借款申请人承诺按时足额还款后,可予贷款?

  借款申请人或配偶贷款累计逾期记录达到3次至5次的,或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全部是因未缴纳或未及时缴纳年费所致且无其他交易记录的,在借款申请人承诺按时足额还款后,可予贷款。

  15、如何认定贷款申请人家庭的住房套数?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公积金信息系统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为首套房标准认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申请人家庭名下的实际房产信息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中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为准,即认房认贷。

  16、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如何认定?

  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执行。

  缴存职工家庭有过公积金贷款记录,再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须提供以下资料:

⑴拟贷款住房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提供的住房查询单;⑵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拟贷款住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部门不同的,须同时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屋登记部门的住房查询单;⑶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具的征信报告。

  17、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家庭成员如何认定?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家庭成员原则上以户口本记载的成员为依据,一般仅指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18、哪些情况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不列入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范围?

  下列情况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不列入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范围:

  ⑴离婚前已使用公积金贷款且已还清的,离婚后满6个月无房屋产权方再次购房的,前次公积金贷款可不列入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标准;离婚后未满6个月的无房屋产权方,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仍执行二套房房贷政策。

  ⑵对已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因拆迁原因,需要再次购买住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书等有效凭证,前次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还清后,可不列入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标准。

  ⑶已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在未竣工交付使用前因房屋质量等问题确需换房的,凭有效的换房证明,前次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可不列入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标准。

  ⑷公积金贷款轮候期间办理的置换性贷款及(含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银行发放同一住房的按揭贷款还清后,可不列入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标准。

  19、商转公的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首先,低于申请贷款时商业贷款的余额。

如有轮候,需扣除轮候期间所支付的商业贷款本金。

再次,不超过公中心规定的贷款条件。

  20、商转公贷款如何申请?

  商转公需在未还清贷款前提出申请。

先向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待中心审批通过后,在公积金放款前将银行贷款还清,而后办理抵押证,直至发放贷款。

  21、公积金贷款已还清,当时组合部分能申请商转公吗?

  同一套房产对于同一个家庭来说只能享受一次公积金,因此组合部分不能申请商转公。

  22、如被拆迁房和政府安置房置换,无差价。

我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由于没产生住房消费,所以不可以公积金贷款。

  23、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如何算?

  必须以在本市范围内缴存公积金的出面贷款,另一方出具在外地正常连续12个月以上缴存公积金和无公积金贷款的证明,贷款额度可以双方缴存公积金合并计算。

  24、放款后可以更改还贷银行吗?

还贷方式可以更改吗?

  不可以更改银行。

贷款还款方式一经确认,原则上不能更改。

借款可以采取公积金年冲或者用自有资金冲抵贷款,还贷时可选择缩短贷款年限或减少月还贷额两种方式。

  25、贷款的申请对象主要有哪些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市域内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房屋共有权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6、贴息的申请对象主要有哪些人?

  申请对象是指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家庭。

  27、申请贴息需具备什么条件?

  ⑴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为三口及以下家庭,中心城区街道低于60平方米、县区城镇低于70平方米;家庭成员为四口及以上,中心城区街道低于80平方米、县区城镇低于90平方米,贴息对象的独生子女可按两人计算,且该家庭在本市无其他自有产权的房屋。

  申请人家庭住房面积虽然超过以上标准,但遇申请人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家庭收入减相关自负费用后低于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2012年为15437元),造成还款确有困难的,其住房属普通住宅的可纳入贴息范围;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试点社区的借款人或配偶,其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申请人家庭住房面积可适度放宽,但须符合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要求。

  ⑵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未婚,申请贴息时已婚的,其配偶须提供相关资料,并与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共同签订《个人住房借款补充合同》;  ⑶申请人在申请前已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贷,未发生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归还贷款本息行为;  ⑷申请人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⑸申请人或配偶在申请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以上且目前处于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状态。

申请人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时,申请人或配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可缩短至1年,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可缩短至2年且目前处于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状态;  ⑹申请人在申请日前应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但申请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除外。

  ⑺申请人家庭成员不存在购有小轿车的情况。

  28、贴息申请资料?

  ⑴由申请人填写并经家庭有收入成员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湖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配偶或家庭成员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收入认定按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贴息申请时住房公积金系统内月缴存工资基数*12(个)月计算后的高值确定;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或无收入来源的,由所居住社区或街道审核盖章;  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⑷授权银行按月扣划贷款本息的卡折;  ⑸借款人或家庭成员在申请时未重新就业的,需提供《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已办理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  ⑹有法定抚养或赡养关系人的,应提供抚养(赡养)协议或有关法律文书;  ⑺享受过贴息政策的,需提供《湖州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登记证》;  ⑻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9、贴息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借款人申报、中心初审、审核小组审核、社会公示、统一发放。

  30、申请现房贷款需符合什么条件?

  借款人(含配偶)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申请前连续足额12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⑵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⑶个人信用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对个人信用的有关要求;  ⑷签订有效的购房合同,用自有资金已支付占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  ⑸同意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贷款担保;  ⑹借款人未办理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⑺以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须为借款人配偶或借款人直系血亲;  ⑻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1、申请现房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借款人向贷款委托人提出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⑴借款人及其房屋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  ⑵借款人及其房屋共有权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  ⑶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和已支付不低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付款凭证;  ⑷贷款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2、现房贷款的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自借款人办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至结清房款前,提出贷款申请。

  33、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⑴由贷款期限确定的借款人最终还贷时间,女性不得超出60周岁,男性不得超出65周岁;  ⑵不得超出规定的最长年限。

最长年限由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目前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  34、现房贷款的贷款额度怎样计算?

  不得高于按以下公式计算的可贷款额度:

  ⑴借款人和配偶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和×规定系数×贷款期月数。

  其中“规定系数”由公积金管委会确定并公布(目前规定系数为2)。

  ⑵不得高于购房总金额的规定比例(目前首次贷款为70%,再次贷款为40%);  ⑶不得高于单笔贷款规定的最高限额,最高限额由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目前双职工首次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单职工首次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35、现房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贷款利率(根据人民银行2012年07月06日公布利率)  ⑴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含5年)的,月利率为3.333‰  ⑵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月利率为3.75‰  贷款期间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从调整的下一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⑶以1万元为标准,按“等额本息”还贷公式计算的每月还贷本息参照表(元),再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1年851.502年434.253年295.244年225.795年184.16  6年158.747年139.008年124.239年112.7810年103.64  11年96.1912年90.0013年84.7914年80.3415年76.50  16年73.1617年70.2218年67.6319年65.3320年63.26  21年61.4122年59.7423年58.2224年56.8425年55.58  26年54.4327年53.3728年52.4029年51.5030年50.67  36、现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几种?

  还款方式分为:

月等额本息还款和月等额本金还款两种。

月等额本息还款就是每月还款本金和利息之和基本相等;月等额本金还款就是每月还款的本金是不变的,利息是当月贷款余额计算的,遇利率调整时,每月还款金额从下年起调整。

  等额本息还款法:

即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等额本息计算公式: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即:

每月偿还贷款本金=每月等额还贷额—本月支付的贷款利息  月支付的贷款利息=上月末贷款本金余额×月利率  等额本金还款法:

即贷款期内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计算公式: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即:

每月偿还贷款本金=贷款本金÷还款月数  月支付的贷款利息=上月末贷款本金余额×月利率  借款人与贷款委托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还款方式,一笔贷款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不得更改。

  37、办理现房贷款的程序是?

  ⑴贷款申请:

借款人及共有人持规定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⑵贷款受理:

中心审查贷款资料,与借款人面谈,并在15个工作日内确认贷款;  ⑶贷款确认:

借款人及共有权人到中心签订借款合同,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及《划款通知单》;  ⑷办理权证:

借款人持《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结清房款、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设定房屋抵押登记,将抵押权证取件单交中心,由中心到房管部门领取并收存(长兴他项权证由客户自己领取交中心);  ⑸贷款发放:

借款人在《划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心及银行办理贷款划款手续;  ⑹贷款偿还:

借款人自贷款发放次月起,每月20日前按时将贷款本息存入借款人在受托银行款开设的还款账户内。

  38、办理现房贷款需注意哪些事项?

  ⑴首次贷款优惠政策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在办理贷款优惠卡后,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时间缩短至6个月;贷款额度在现行可贷额度的基础上上浮30%(双职工最高至60万元,单职工最高至48万元);购买90平米及以下商品房首付款比例可降至20%(经济适用房为30%)。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收入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在可贷金额的基础上上浮30%,单职工最高至15万,双职工最高至30万。

  ⑵再次贷款相关政策  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与前笔公积金贷款还清时间间隔2年以上;暂停购建房提取个人缴存账户的存储余额;实行贷款额度累计控制(双职工累计70万元,单职工累计55万元);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还需提供贷款住房所在地及公积金缴存地家庭成员房屋登记信息查询单,公积金中心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网查询征信记录;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⑶其他相关政策  借款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况时,公积金中心即有权停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①在公积金贷款轮候期间因发生停止正常缴存公积金或发生结婚、离异等其他情况,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  ②在公积金贷款到账以前,本人用于设定抵押的住房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等强制性措施或遭遇其他经济纠纷需处置该抵押房产的;  ③在公积金贷款到账以前,本人原所购期房已准予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或超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由于本人未及时办妥房屋抵押登记取得房屋他项权证或开发商推迟交房等原因,造成公积金中心无法按现房(即公积金中心需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后放款)放贷;  ④在公积金贷款到账以前,本人所购房屋的开发商,由于财务经营情况出现变故或其他可能导致楼盘不能正常运作的;  ⑤超出公积金中心出具《划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未办理贷款划款手续的。

  39、现房贷款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市中心对外办理时间:

每月2号-29号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星期六上午正常办公)。

  吴兴区管理部对外办理时间:

每月2号-29号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星期六上午正常办公)。

  南浔区管理部对外办理时间:

每月2号-29号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星期六上午正常办公)。

  德清县分中心对外办理时间:

每月5号-25号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星期六上午预约办理)。

  长兴县分中心对外办理时间:

每月5号-28号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星期六上午正常办公)。

  安吉县分中心对外办理时间:

每月3号-28号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40、办理现房贷款的地点在哪里?

  市中心地址:

湖州市吴兴区府庙7号楼房地产大厦四楼。

咨询电话:

2034644  吴兴区管理部地址:

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718号。

咨询电话:

2372522  南浔区管理部地址:

湖州市南浔镇香山路158号(人瑞路浔园小区门口)。

咨询电话:

3918284  德清县分中心地址:

德清县武康镇群益街292号。

咨询电话:

8060405  长兴县分中心地址:

长兴县县前中街251号政府综合办公室二楼。

咨询电话:

6033515  安吉县分中心地址:

安吉县递铺镇昌硕东路252号。

咨询电话:

5025749  41、申请二手房贷款需符合什么条件?

  借款人(含配偶)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申请前连续足额12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⑵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⑶个人信用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对个人信用的有关要求;  ⑷签订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已办妥《契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⑸同意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贷款担保;  ⑹借款人未办理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⑺以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须为借款人配偶或借款人直系血亲;  ⑻买卖双方同意到公积金中心窗口签订《买卖双方付款约定书》;  ⑼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42、申请二手房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借款人向贷款委托人提出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⑴借款人(含配偶)及其房屋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卖方身份证明;  ⑵借款人(含配偶)及其房屋共有权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  ⑶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评估单(长兴没有评估单,去建设部门调原始结算发票)、《契税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付款约定书》;  ⑷贷款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3、二手房贷款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办妥房屋交易过户、交纳房屋契税(以房屋契税证立契日期为准)后的3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44、二手房贷款的额度怎样确定?

  ⑴借款人和配偶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和×规定系数×贷款期月数。

其中“规定系数”由公积金管委会确定并公布其中“规定系数”由公积金管委会确定并公布(目前规定系数为2)。

  ⑵根据房龄(指住房竣工至申请贷款日期的年限,下同)与土地来源性质的不同,不得高于应纳税额或合同价低值的一定比例,且不得高于中心确认的市场最高价格或评估价;其中土地来源性质为有偿出让和房龄在5年以内的,不得高于70%,土地来源性质为有偿出让和房龄在5年以上的,不得高于60%,土地来源性质为行政划拨的,不得高于50%;  ⑶不得高于单笔贷款规定的最高限额,最高限额由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目前双职工首次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单职工首次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

  ㈡贷款期限须符合以下规定:

  45、二手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是?

  ⑴由贷款期限确定的借款人最终还贷时间,女性不得超出60周岁,男性不得超出65周岁;  ⑵不得超出规定的最长年限。

最长年限由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目前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

  ⑶购买二手房,位于中心城区和县区首位城镇的,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出40年;位于其他城镇的,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出30年。

  46、二手房贷款的办理程序是?

  ⑴贷款申请:

借款人及共有人持规定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⑵贷款受理:

中心审查贷款资料,与借款人面谈,并在15个工作日内确认贷款;  ⑶贷款确认:

借款人及共有权人到中心签订借款合同,中心出具《划款通知单》;  ⑷办理权证:

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设定房屋抵押登记,将抵押权证取件单交中心,由中心到房管部门领取并收存(长兴由客户自己领取并交中心);  ⑸贷款发放:

借款人在《划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心及银行办理贷款划款手续;  ⑹贷款偿还:

借款人自贷款发放次月起,每月20日前按时将贷款本息存入借款人在受托银行款开设的还款账户内。

  47、申请建造、翻建、大修房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借款人向贷款委托人提出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⑴借款人及其房屋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  ⑵借款人及其房屋共有权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  ⑶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房屋评估单、《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⑷贷款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8、申请建造、翻建、大修房贷款需符合什么条件?

  借款人(含配偶)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申请前连续足额12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⑵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⑶个人信用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对个人信用的有关要求;  ⑷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建房证明,并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⑸同意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贷款担保;  ⑹借款人未办理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⑺以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须为借款人配偶或借款人直系血亲;  ⑻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49、申请建造、翻建、大修房贷款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房屋竣工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的3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50、建造、翻建、大修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怎样确定?

  ⑴由贷款期限确定的借款人最终还贷时间,女性不得超出60周岁,男性不得超出65周岁;  ⑵不得超出规定的最长年限。

最长年限由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目前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

  51、建造、翻建、大修房贷款贷款额度?

  不得高于按以下公式计算的可贷款额度:

  ⑴借款人和配偶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和×规定系数×贷款期月数。

其中“规定系数”由公积金管委会确定并公布(目前规定系数为2)。

  ⑵不得高于支付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实际费用及中心确认的市场最高价格的一定比例(目前首次贷款为50%,再次贷款为40%);  ⑶不得高于单笔贷款规定的最高限额,最高限额由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目前双职工首次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单职工首次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52、办理建造、翻建、大修房贷款的程序是?

  ⑴贷款申请:

借款人及共有人持规定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⑵贷款受理:

中心审查贷款资料,与借款人面谈,并在15个工作日内确认贷款;  ⑶贷款确认:

借款人及共有权人到中心签订借款合同,中心出具《划款通知单》;  ⑷办理权证:

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设定房屋抵押登记,并将抵押权证取件单交公积金中心;  ⑸贷款发放:

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在《划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心及银行办理贷款划款手续;  ⑹贷款偿还:

借款人自贷款发放次月起,每月20日前按时将贷款本息存入借款人在受托银行款开设的还款账户内。

  53、申请拆迁安置房贷款需具备哪些条件?

  借款人(含配偶)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申请前连续足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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