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知识竞赛问答题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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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知识竞赛问答题讲解

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知识竞赛问答题

1、基层单位在为职工办理互助保障计划时,对参保人数有什么要求?

答:

全部在职职工的60%,并且不低于50人,不足50人的单位必须100%参加。

2、职工个人通过工会的宣传了解到工会互助保障计划,想为其家属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答:

需要提供家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单位工会的统一组织下参加。

3、职工参加互助保障活动的条件是什么?

答:

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

5、基层单位在办理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时需要提供什么形式的名单?

答:

Excel表格格式。

6、《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互助费是多少?

答:

36元。

7、《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保障期限是多少?

答:

二年。

8、《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互助费是多少?

答:

30元。

9、《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保障期限是多少?

答:

一年。

10、参加意外伤害保障计划活动几个档次?

分别是多少金额?

答:

分为4档,分别是26元、50元、74元、100元。

11、高危行业参加《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互助费是多少?

答:

分为4档,分别是32元、62元、93元、124元。

12、高危行业职工能否参加26元、50元、74元、100元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答:

不能。

13、《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中所指的高危行业指哪些行业?

答:

井下采矿、隧道施工、高空作业、山地地质勘探考察、海上勘探考察、境外劳务输出等。

14、井下矿工参加《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时,选择缴纳100元档一年的互助费正确吗?

答:

不正确,应该是124元。

15、建筑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参加《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时,选择缴纳124元档一年的互助费是否正确?

答:

正确。

16、《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期限是多少年?

答:

一年。

18、办理保障计划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

参保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工会主席姓名、经办人员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单位地址。

19、会员信息表格中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号码应为哪种形式?

答:

18位第二代身份证号。

21、办理保障计划的正确流程是什么?

答:

发送名单→核对→确定保障计划费用→缴纳互助费→领取计划书。

22、《各项互助保障计划》每人最多可以参保几份?

答:

一份。

25、因为工作调动原因,一职工参加了两次《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当发生给付时,按几份赔付?

答:

一份。

27、新的业务软件正确填表流程是什么?

答:

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核对身份证号→填写保障计划金额→填写新会员金额→填写基本信息。

28、《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免责观察期是多少天?

答:

60天。

29、《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免责观察期是多少天?

答:

60天。

30、疾病类互助保障计划到期后,在多少天内续保无免责观察期?

答:

15天。

31、残疾人是否可以办理互助保障计划?

答:

可以,但应标注残疾情况。

38、互助保障期满后,如果会员没有享受领取互助金,其所交纳的互助费可以退还吗?

答:

不可以。

39、在同一份计划书内,是否要求职工所参加的保障计划份数相同?

答:

是的。

40、《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办理过程中,每人保障计划金额必须统一吗?

答:

是的。

43、《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所涵盖的一类重大疾病范围是哪些?

答:

(1)急性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搭桥术;(3)恶性肿瘤;(4)终末期肾病;(5)重要器官移植;(6)白血病;(7)良性脑肿瘤;(8)晚期肝硬化;(9)心脏瓣膜置换或修补术;(10)瘫痪。

44、《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所涵盖的二类重大疾病范围是哪些?

答:

(1)良性脑肿瘤放射治疗;

(2)严重烧烫伤;(3)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4)脑中风后遗症;(5)双目失明;(6)主动脉外科手术。

45、《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所涵盖的保障范围是哪些?

答:

1、原发性子宫颈癌;2、原发性输卵管恶性肿瘤;3、原发性子宫内膜癌;4、绒毛膜癌;5、原发性乳腺癌;6、原发性外阴癌、阴道癌;7、原发性子宫肉瘤;8、原发性卵巢癌。

46、参保单位破产,其原参保职工出险后还可以理赔吗?

手续复杂吗?

答:

可以理赔,其办理手续也简单,出险职工只需要提供就诊医院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所需材料由互助会代为办理。

47、退休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能否参加互助保障计划?

答:

已办理过退休手续、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工作单位的职工及职工家属暂不予参保。

因为,目前我市推行的只是在职职工的互助保障计划。

48、如何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

答: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采取团体会员制。

参加人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缴纳互助费,并由参加单位提供相应资料进行申报。

50、哪几种情况下,不属于意外保障计划的保障范围?

答:

会员患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会员的故意行为,挑衅而导致的打斗造成意外伤害;会员酒后驾车或无证驾驶,造成意外伤害;猝死。

51、全国总工会确立的重点发展的三大事业是什么?

答:

职工文体教育事业、职工疗休养旅游事业和职工互助保障事业。

55、职工互助保障资金共同筹措的办法是什么?

答:

行政出一点,工会经费出一点,职工自己出一点的方法共同筹措。

56、重大疾病类互助保障计划与商业保险相比,优势在哪里?

答:

(1)保障费用低

(2)保障范围广(3)参加手续简便(4)给付及时快捷。

57、《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最多可以为职工办理几份,领取最高互助金额是多少?

答:

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最多可以办理1份,最高互助金达8000元。

58、伽马刀等非开颅摘除手术属于《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给付范围吗?

答:

不属于。

59、烧、烫伤面积占30%以上(含本数);或者Ⅲ度以上烧、烫伤面积占10%以上的属于《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赔付范围吗?

答:

属于。

60、发生意外伤害时,给付互助金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到位?

答:

在申请材料齐全情况下,一般需二到五个工作日即可。

61、参加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有哪些好处?

答;

(1)缴费低

(2)赔付高(3)赔付手续简便(4)给付及时。

63、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哪年哪月在镇江市总工会设立派出机构?

答:

1995年10月,在镇江成立办事处。

64、参加26元档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中,会员出险后最多可以领取多少金额的伤残互助金?

答:

6000元。

65、参加26元档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中,会员出险后可以领取多少金额的生活补助互助金?

答:

每日15元,最多可领取180天。

66、参加26元档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中,会员出险后可以领取多少金额的住院补助互助金?

答:

每日15元,最多可领取180天。

67、参加50元档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中,会员出险后最多可以领取多少金额的伤残互助金?

答:

12000元。

68、参加50元档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中,会员出险后可以领取多少金额的生活补助互助金?

答:

每日30元,最多可领取180天。

69、参加50元档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中,会员出险后可以领取多少金额的住院补助互助金?

答:

每日30元,最多可领取180天。

70、参加74元档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中,会员出险后最多可以领取多少金额的伤残互助金?

答:

18000元。

71、参加74元档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中,会员出险后可以领取多少金额的生活补助互助金?

答:

每日45元,最多可领取180天。

72、参加74元档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中,会员出险后可以领取多少金额的住院补助互助金?

答:

每日45元,最多可领取180天。

73、参加100元档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中,会员出险后最多可以领取多少金额的伤残互助金?

答:

24000元。

74、参加100元档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中,会员出险后可以领取多少金额的生活补助互助金?

答:

每日60元,最多可领取180天。

75、参加100元档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中,会员出险后可以领取多少金额的住院补助互助金?

答:

每日60元,最多可领取180天。

79、在《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中,会员在60天免责观察期内出险的,可以领取多少金额的慰问金?

答:

一次性领取1000元慰问金。

80、在《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中,会员在60天免责观察期后出险,可以领取多少金额的治疗互助金?

答:

10000元。

81、在《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中,会员在60天免责观察期后出险,可以领取多少金额的休养康复金?

答:

2000元。

82、在《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中,会员在60天免责观察期后出险,可以领取多少金额的住院补助?

答:

一个月(满30天)800元,最多可领取6个月,不足月(不满30天)领取400元。

85、申请给付时手续如何办理?

答:

申请理赔时手续比较简便,个人材料送往单位,单位前往办事处办理即可。

88、意外类保障计划中伤残互助金和身故丧葬互助金是否可以兼领兼得?

答:

不可以。

89、参加《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发生给付后,互助金的受领人是谁?

答:

会员本人领取。

90、会员对保障计划中有关内容发生争议,由哪里来裁定?

答:

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专家委员会进行最终裁定。

92、会员在境外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是否可以申请给付?

答:

可以,只需要复印当地就诊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93、意外伤害的范畴是什么?

答:

非疾病原因,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地使身体受到伤害。

94、意外伤害申请给付时应提供哪些单证?

答:

保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和影像报告单复印件,住院缴费发票复印件等。

95、会员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后,应在几日内通知办事处?

答:

应在三日内通知办事处。

96、《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所列疾病是几种?

答:

十六种。

97、《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所列疾病是几种?

答:

八种。

98、为什么参加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缴费低?

答:

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性质是互助互济、不以盈利为目的。

99、哪几种情况下,不属于《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计划》的保障范围?

答:

良性子宫肌瘤;乳腺增生等。

100、在《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中,重要器官移植具体指的是什么?

答:

指被保障人接受肾脏、心脏、肺、胰脏、肝脏或骨髓移植。

101、会员在申请给付时,须有指定或认可的哪种级别以上的医院证明?

答:

须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102、宫外孕是否属于意外伤害或疾病类给付范围?

答:

宫外孕既不属于意外伤害也不属于疾病类给付范围。

103、职工在参加互助保障计划时未填写受益人,当发生赔付时受影响吗?

答:

不会受影响,出险职工没有出现死亡,互助金给付参保职工,如果出险职工死亡,其给付互助金按其法定受益人顺序领取。

104、疾病类险种申请给付时,审批需要多长时间?

答:

在申请给付材料齐全情况下,一般需要五到十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除外,疾病类如遇到需要鉴定的要联系专家。

105、哪一种白血病不属于《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给付范围?

答:

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106、互助保障和商业保险相比较,在给付上有哪些优势?

答:

(1)出险后互助保障的申请给付材料都是复印件。

(2)出险后没有及时报案不用担心像商业保险无法申请给付,可以延伸至两年。

(3)手续简便,赔付金额高。

108、什么是职工互助保障?

答:

职工互助保障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

109、会员遭受意外伤害时,其伤害结果是软组织损伤是否可以申请给付?

答:

意外伤害类最低给付标准是骨折或骨裂,软组织损伤达不到给付条件。

110、女职工在患女性恶性肿瘤时,如同时参加有重大疾病保障计划,是否可以同时申请赔付?

答:

可以,因为重大疾病保障计划里面包含恶性肿瘤。

111、出险会员的申赔材料是否由会员本人送往互助会?

答:

不需要,当职工出险后,只需要把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相关的医院证明准备好,交给单位工会互助保障经办人员,由单位工会工作人员向互助会代办机构提出给付申请。

112、领取医保报销部分后还能否领取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互助金?

答:

可以,职工互助保障的互助金和医保报销不冲突,职工在办理医保报销时提供的是相关证明的原件,而在职工互助会申请的赔付只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13、丹徒区职工互助保障的办理机构在哪里,具体办理步骤是怎么样的?

答:

办理机构设在路号区总工会,业务咨询电话是: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采取团体会员制,参加人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缴纳互助费,并由参加单位提供相应资料进行申报。

114、会员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180天,治疗仍未结束的,是否按照180天的治疗状况领取伤残互助金?

答:

是,180天治疗仍未结束时,按照180天时间治疗状况领取互助金。

115、住院时间按照什么标准来核定?

答:

住院时间按照医疗机构提供的完整的入院、出院记录和住院病案核定。

116、会员在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驾驶无效行驶证的交通工具发生意外时,能否获得给付?

答:

根据互助保障有关规定,不属于给付范围。

117、会员故意隐瞒、伪造或篡改病史、病历以及其他各种欺骗行为能否获取给付?

答:

以上行为,互助会拒绝给付申请。

118、会员自发生事故之日起最多多长时间内可以向办事处申请给付?

答:

自事故之日起2年内可向互助会申请领取互助金。

119、会员因发生工伤和日常意外事故导致身故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

应提交户籍管理机关的户口注销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发生车祸时须有交警部门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火化证明。

121、保单未注明受益人,当发生给付时,互助金如何分配?

答:

按照法定继承人领取。

123、女职工特殊疾病申请给付时,领取治疗费用互助金和一次性康复休养金需要哪些材料?

答:

病历可领取治疗费用互助金,住院病案首页可领取康复休养金。

124、女工特殊疾病案例:

某女职工参加一份《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保障计划期限内患乳腺癌,累计住院治疗70天,这名女职工可以领取哪些互助保障金?

答:

(1)10000元治疗互助金;

(2)2000元休养康复金;(3)2000元住院补助;(住院70天足月领取康复金1600元,不足月领取400元)。

共计14000元。

125、意外伤害案例:

某职工参加一份《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缴纳互助费50元,不幸发生车祸,造成该职工颅脑外伤,重度昏迷,经医院治疗180天仍造成死亡,可以领取哪些互助金?

答:

领取互助金:

(1)领取身故和丧葬互助金30000元;

(2)领取生活补助互助金5400元;(3)领取住院补助互助金5400元;共计领取互助金40800元,保障计划责任终止。

126、意外伤害案例:

某职工参加一份《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缴纳互助费74元,发生车祸当场死亡,可以领取哪些互助金?

答:

领取互助金:

领取身故和丧葬互助金45000元。

保障计划责任终止。

130、建筑工地的农民工或小餐饮店的服务人员,可以参加工会的互助保障活动吗?

答:

可以。

131、疾病类赔付,治疗互助金和康复休养金是否属于一次性领取?

答:

治疗费用互助金和康复休养金属于一次性领取。

132、轻微意外伤害互助金根据受伤程度赔付最高不超过10%,会员享受生活补助和住院补助最多多少天?

答:

最多不超过45天。

139、现场收取现金应有几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

答:

两名或两名以上。

140、有条件的基层单位,在办理完互助保障计划手续后,应通过什么方式告知本单位会员?

答:

单位布告栏、内部信息、网站、广播等媒介将有关信息公布。

141、交现金时,应由几人共同前往办理手续?

答:

两人。

142、出险职工在领取大额互助金时需要提供个人银行卡号吗?

答:

需要,因为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大额互助金应通过银行账户直接划入被保障人的卡(折)中。

143、为什么要定期检查基层单位给付情况?

答:

确保出险职工的权益不受侵犯。

145、被保障人领取互助金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答:

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名称,手机号等。

146、互助金超过2000元时必须通过什么方式领取?

答:

银行转账。

147、职工互助互济会是什么样的组织?

答:

是不以盈利为目的,是职工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社会互助互济合作保障组织,是工会实施“送温暖工程”的有效载体,通过工会组织职工依靠自己和集体的力量,用互助合作的办法,解决职工生活中的困难问题,作为国家基本保障的补充。

152、工会经费是否可以用于缴纳职工助保障计划会费?

答: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2007]17号文件精神要求,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可以在工会经费中给予全额补助,工会经费独立管理的,从工会账户中列支,工会经费由单位行政方面代管的,从代管科目中列支。

15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质改革意见》中对工会开展互助保障活动的意见是什么?

答:

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

154、区总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党政领导、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对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三清楚”是什么?

答:

对互助互济的意义作用清楚;对保障计划的种类清楚;对职工受益程度清楚。

155、互助保障工作是否和区总的目标考核有联系?

答:

有联系,不仅和目标考核相挂钩,还同评先评优及评选劳模、创建职工之家、优秀工会组织等相挂钩。

156、职工互助会与商业保险公司有什么区别?

答:

职工互助会同商业保险公司一样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是,它不是一个金融机构,而是由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互助互济性的保障组织。

它与商业保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参加互助保障计划的职工不是客户而是主人,既是管理者,又是受益者,互助会是为会员服务的,是最大限度地维护会员的基本经济利益的组织。

157、会员在互助金赔付过程中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与互助会电脑系统中的不相符,影响给付吗?

答:

有一定影响,需要会员所在单位工会出具会员身份证明。

158、日常生活中意外摔倒,造成会员门牙缺失,是否属于意外赔付的范畴?

答:

属于,门牙的缺失、冠折都在赔付范围。

160、会员在参加保障计划后没多久就退休,还能享受保障责任吗?

答:

可以享受,按规定可以享受到保障计划到期日。

161、外地、市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案可以作为申请给付资料吗?

答:

可以,要求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164、职工每年缴纳26元,办理《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可以领取到最高互助金多少元?

是其缴纳费用的多少倍?

答:

最多可以领取互助金20400元,是其交纳费用的786倍。

165、职工每年缴纳100元,办理《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可以领取到最高互助金多少元?

是其缴纳费用的多少倍?

答:

最多可以领取互助金81600元,是其交纳费用的816倍。

166、工会互助保障活动的特点是什么?

答:

有四个特点。

1、补充性。

工会开展的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工出险后要求提交的单证是复印件,不影响职工用原件进行医保报销,是对国家基本保险的补充。

2、时效性。

工会开展的互助保障计划在对职工出险后,因为部分原因造成没有及时报案的给予了长达二年的索赔期,体现了工会互助保障计划宽松的时效性。

3、包容性。

工会开展的互助保障计划把职工发生的骨折、骨裂、门牙缺失、肌腱离断等轻微类意外伤害也包含在赔付范围内,体现了工会互助保障计划小伤害也有赔付的包容性。

4、简便性。

参加工会开展的互助保障计划,在出险后提交时,不需要职工自己办理,只要把所需材料交给单位工会负责互助保障活动经办人员,由单位经办人员向互助会提出申请,办理手续,职工在家等着领取互助金就可以。

体现了工会互助保障计划不用职工费时费力自己办的简便性。

167、什么情况下,伤者烧、烫伤面积虽然不足30%,但可以达到《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给付范围?

答:

烧烫伤面积虽然不足30%,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能够达到给付条件:

(1)全身病情较重或已有休克者

(2)有复合伤、合并伤或者化学中毒者(3)重度吸入性损伤。

168、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第一次正式被提出是什么时间?

答:

1925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提出要开展“社会互助”。

169、新中国成立初期,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发展状况怎样?

答:

为解决旧社会遗留的失业问题,国家大力提倡互助互济,全国总工会发起救济失业工人捐款活动,并发布《互助储金会条例》,推动各地基层工会建立“互助储金会”,入会者缴存储金,给有困难的职工以应付急需的借贷。

170、改革开放后,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有什么进展?

答:

工会组织在总结职工社会互助初级形式——互助储金会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具有不同保障功能的职工社会互助保障组织,如互助基金、互助会等。

当入会职工遇到生、老、病、死、伤残、灾害等风险困难时,均可得到物质帮助。

171、“社会互助”什么时候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

答:

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社会互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职工“社会互助”得到了蓬勃发展。

173、参保职工参加互助保障计划后办理了退休手续,在保障期间内出险,还能理赔吗?

需要出具退休证明吗?

答:

可以理赔,并且理赔手续和在职职工相同,不用出具其他证明材料。

176、疾病类互助保障计划申请给付时,审批需要多长时间?

答:

在申请赔付材料齐全情况下,一般需要五到十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除外,疾病类如遇到需要鉴定的要联系专家。

177、职工在申请疾病类互助保障计划给付过程中,产生的专家组鉴定费用,需要职工自己出钱吗?

答:

不用,互助会对会诊、鉴定产生的费用负责,并会及时将会诊、鉴定结果告知出险职工。

178、基层单位因保管不善将已经生效的互助保障计划保单遗失,需要到互助会重新出具吗?

答:

不需要重新出具,如果有职工出险,只需单位出具证明材料,互助会负责复印其保单存档。

179、已经参加了社会上各种保险计划的职工能否参加我市开展的互助保障计划?

答:

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对顺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

我们鼓励职工提高自我保障意识,已经参加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的职工,还可以参加保障计划,假如在保障期内不幸患上保障计划责任中的任何一种疾病,除领取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的赔付金外,又可获得保障计划的赔付,实现多重保障。

180、哪些情况下不能享受互助保障待遇?

答:

(1)生育,职业病和有责任方负担的医疗费用;

(2)医院误诊及医疗事故导致;(3)酗酒、吸毒、艾滋病、滥用药物、故意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4)所在单位故意隐瞒、伪造或篡改病史、病历以及其他各种欺骗行为;(5)原子能或核能装置的污染或辐射造成的伤害或疾病;(6)故意行为,挑衅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181、参加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答:

职工是企业发展的主体,关爱职工身体健康是企业应尽之责。

职工互助保障不仅为职工买了一个安心,也为企业免去了不少后顾之忧。

对于有条件的企业来说,还可以把出资为职工参加互助保障作为一项福利送给职工,让职工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企业关爱,共同为企业发展努力。

184、《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最高赔付达到多少?

赔付倍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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