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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大学解读

全国重点大学

百科名片

“全国重点大学”的由来,要追溯到上世纪50—60年代,1959年当时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0所高校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60年,又增加了44所大学为重点大学;1978年国务院确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8所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

上世纪末,经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我国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为主的新体制,而“全国重点大学”的提法目前也不再使用。

上世纪末,中国政府集中央与地方各方面的力量,开始实施211工程,985工程,致力于建设若干所国际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中文名:

全国重点大学

创办时间:

20世纪50-60年代

类别:

中央部属高校、地方省属高校

1959年名录:

国务院初步确定20所全国重点大学

1960年名录:

国务院又增加44所全国重点大学

1978年名录:

国务院最终确定88所全国重点大学

目录

全国重点大学的历史沿革及名单

1.一、1954年确定最早的6所重点大学

2.二、1959年指定16所重点大学

3.三、1959年又增加4所重点大学

4.四、1960年确定64所重点大学(16+4+44)

5.五、1963年增加3所重点大学

6.六、1963年又增加1所重点大学

7.七、1978年确定88所全国重点大学

8.八、1990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

9.九、1999年特别改组成立的重点大学(1所)

全国重点大学的精品—985工程院校

全国重点大学的主体—211工程院校

中央部属高校(教育部)

其他中央部属高校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

中国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

特色重点大学

全面认识重点大学

全国重点大学的历史沿革及名单

1.一、1954年确定最早的6所重点大学

2.二、1959年指定16所重点大学

3.三、1959年又增加4所重点大学

4.四、1960年确定64所重点大学(16+4+44)

5.五、1963年增加3所重点大学

6.六、1963年又增加1所重点大学

7.七、1978年确定88所全国重点大学

8.八、1990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

9.九、1999年特别改组成立的重点大学(1所)

全国重点大学的精品—985工程院校

全国重点大学的主体—211工程院校

中央部属高校(教育部)

其他中央部属高校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

中国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

特色重点大学

∙全面认识重点大学

全国重点大学的历史沿革及名单

一、1954年确定最早的6所重点大学

  1954年12月,教育部在《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中,指定以下6所学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医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部)、

哈尔滨工业大学。

二、1959年指定16所重点大学

  1959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以下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科技大学、

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医学院(北京医科大学,现北京大学医学部)、

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第一医学院(上海医科大学,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

三、1959年又增加4所重点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即“哈军工”)

  西安军事电信工程学院(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现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现为北京协和医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四、1960年确定64所重点大学(16+4+44)

  1960年10月22日,中央决定在原来20所(16+4)重点大学的基础上,再增加44所重点大学:

  1、文理(苏式综合大学):

吉林大学; 

南开大学; 

南京大学; 

武汉大学; 

中山大学; 

四川大学; 

山东大学; 

山东海洋学院(现中国海洋大学); 

兰州大学。

 

  2、工科:

大连工学院(现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工学院(现东北大学); 

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 

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 

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 

重庆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3、专门性大学:

 北京石油学院(中国石油大学)、

北京地质学院(中国地质大学)、

北京邮电学院(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钢铁学院(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矿业学院(中国矿业大学)、

北京铁道学院(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化工学院(北京化工大学)、

唐山铁道学院(现西南交通大学)、

吉林工业大学(并入吉林大学)、

大连海运学院(大连海事大学)、

华东水利学院(河海大学)、

华东化工学院(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纺织工学院(东华大学)、

同济大学、

武汉水电学院(与武汉大学合并)、

中南矿冶学院(中南大学)、

北京农机化学院(与北京农业大学合并为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学院(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山医学院(中山医科大学,并入中山大学)、

北京外国语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对外贸易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北京体育学院(北京体育大学)、

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电子科技大学)

全国重点大学

五、1963年增加3所重点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上海外国语学院(现上海外国语大学)

六、1963年又增加1所重点大学

  南京农学院(现南京农业大学)

  至此,全国重点高校共68所。

七、1978年确定88所全国重点大学

  1978年,国务院确定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8所院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1978年,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重点大学名单

  重点综合大学(17所) 

  北京大学 

内蒙古大学 

新疆大学 

复旦大学 

武汉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吉林大学 

兰州大学 

中山大学 

山东大学 

湘潭大学 

南开大学 

西北大学 

云南大学 

四川大学 

南京大学

  重点理工院校(53所)

  

全国重点大学

清华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中南工业大学(中南工业大学、湖南医科大学、长沙铁道学院合并为中南大学) 

北方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成都理工学院(成都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郑州大学 

重庆建筑大学(与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大学合并组建成新重庆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东南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西北轻工业学院(前身北京轻工业学院与北京商学院成立北京工商大学,咸阳部分更名为陕西科技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大庆石油学院(现更名为东北石油大学)

天津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东北大学 

石油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华东) 

华东理工大学 

吉林工业大学(吉林工业大学于2000年6月12日与原吉林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成为新的吉林大学。

吉林工业大学的相关学科并入吉林大学的相关学院,原校址现称吉林大学南岭校区)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2000年8月2日,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成组建新的武汉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燕山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河海大学 

同济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浙江大学 

东华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徐州) 

青岛海洋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气象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武汉) 

江苏理工大学(江苏理工大学已于2001年与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学院合并为现在的江苏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华中理工大学(2000年5月26日合并同济医科大学、原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和科技部干部管理学院成立华中科技大学)

重庆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原西安冶金建筑学院) 

西南交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长春科技大学(长春科技大学于2000年6月12日与原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成为新的吉林大学。

长春科技大学的相关学科并入吉林大学的相关学院,原校址现称吉林大学朝阳校区)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矿业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 

武汉工业大学(2000年5月27日,武汉工业大学与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武汉理工大学。

国家建材局管理干部学院(武汉工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并入北京工业大学) 

武汉测绘科技大学(2000年8月2日,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成组建新的武汉大学。

) 

湖南大学

  重点农业院校(9所)

  中国农业大学 

山西农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江西农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西南农业大学(2005年7月与西南师范大学合并组建西南大学)

  重点医药院校(6所)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 

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 

北京中医药大学 

上海医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中山医科大学(2001年10月26日,中山大学与中山医科大学合并,组成新的中山大学)

华西医科大学(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

  重点林业院校(1所) 北京林业大学

  重点财经院校(1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重点艺术院校(1所) 中央音乐学院

  重点体育院校(1所) 北京体育大学

  重点民族院校(1所) 中央民族大学

  重点外语院校(2所)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重点政法院校(2所) 国际关系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

  重点师范院校(2所)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黑体为现在已经不存在的学校。

后附其所并入的大学。

改名的院校,在括号里以注明。

八、1990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复旦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北京医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九、1999年特别改组成立的重点大学(1所)

  1999年9月,经国务院特别批准,同处杨凌的原西北农业大学、西北林学院、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水利部西北水利科学研究所、陕西省农业科学院、陕西省林业科学院、陕西省中国科学院西北植物研究所等七所科教单位合并组建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注:

全国重点大学中有13所,

湘潭大学、

燕山大学、

山西农业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江苏大学、

江西农业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东北石油大学,

由于地理和自身发展水平受限等原因没有纳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计划,仅存重点大学之名。

全国重点大学的精品—985工程院校

  这些大学全部为中央直属大学,全部具有若干院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教授任职资格审批权、研究生院,其中34所学校具有研究生招生自主划线权。

  

  

全国重点大学

北京市(8所):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上海市(4所):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天津市(2所):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江苏省(2所):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浙江省(1所):

浙江大学

  安徽省(1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黑龙江(1所):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吉林省(1所):

吉林大学

  辽宁省(2所):

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山东省(2所):

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湖北省(2所):

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

  

厦门大学

湖南省(3所):

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省(1所):

厦门大学

  广东省(2所):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四川省(2所):

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市(1所):

重庆大学

  陕西省(3所):

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甘肃省(1所):

兰州大学

  1998年5月4日,原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向全世界宣告:

“为了实现现代化,中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

”由此,中国教育部决定在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重点支持国内部分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简称“985工程”。

  39所“985工程”大学分布在18个省,其中大部分属于副部级大学,不属于副部级的大学有6所:

东北大学湖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为副大军区级,对应地方行政级别介于正部级与副部级之间。

全国重点大学的主体—211工程院校

  “211工程[1]”是中国政府为了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面向21世纪,要集中中央和地方各方面的力

  

21世纪重点建设百所大学

量,分期分批地重点建设百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到2000年左右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及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教育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力争在21世纪初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大学的水平的建设工程。

“211工程”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投入资金最多的重点建设工程,是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工程,也是高等教育事业的系统改革工程。

  一、“211工程”建设的目的

  实施“211工程”,是中国政府推进高等教育发展,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一项重要措施。

这一工程的实施旨在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对提高国家高等教育水平,加快国家经济建设,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基本立足于国内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建设目标及任务 

  面向21世纪,在“九五”期间,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并在此基础上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使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以及一批重点学科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高等教育改革特别是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成为立足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基地。

其中,一部分重点高等学校和一部分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学校和学科的先进水平,大部分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上取得较大成绩,适应地区和行业发展,总体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

  

  

中国科技大学

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211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整体条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大部分。

  1、学校整体条件建设:

造就一大批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特别应加速青年学术带头人的培养,保持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确保教育质量有较大地提高;加强教学、科研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为培养及吸引优秀人才创造必需的生活、工作条件;提高办学规模效益;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努力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快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步伐;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增强高等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中国高等教育在国际上的影响。

  2、重点学科建设:

主要是增强科技前沿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能力。

在部分有条件的学校中选择一些对国家的经济建设、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等领域产生重大影响,能够解决本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并有望取得突破性成果的重点研究基地,加强培养人才的实验条件,拓宽学科面,形成一批学科基础相关、内在联系紧密、资源共享、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学科群、学科基地,以持续培养本领域高水平的骨干人才。

要努力形成覆盖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主要行业和领域、带动学科和科技发展、分工合理、相互配套的重点学科体系。

  3、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图书文献保障系统、现代化仪器设备共享系统等建设内容。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将连接全国主要高等学校,并与国际网络联网,为中国教育、科技和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

图书文献保障系统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为依托,设立全国综合文献中心和一批学科文献中心,与国内外文献系统广泛联网,建立文献信息子网。

根据地区优势,在全国高等学校比较集中的中心城市,结合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建设,设立现代化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中心,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建设成果:

  

  

暨南大学

通过十余年建设,中国211工程在国际高等教育界也产生了影响,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高校和研究机构纷纷与“211工程”学校建立联合科研机构,加强学术和技术合作,提升了合作、交流的深度和层次,使“211工程”学校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主要渠道。

中国“211工程”是国际高等教育界认可的中国高等教育优质品牌,对极大地提高中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产生了重要作用。

目前,已有英国、法国等24个国家与中国签定了相互承认学历和学位的政府间协议。

“211工程”的建设思路和成功经验已引起了国际高等教育界的普遍关注,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纷纷推出了与“211工程”类似的建设高水平大学的专项计划。

  十年来,“211工程”学校累计培养了本科生242万人、硕士生50万人、博士生12万人、留学生11万人,为加快培养创新型人才作出了应有贡献。

中国现有普通高等学校1700多所,“211工程”学校仅占其中的6%,却承担了全国4/5的博士生、2/3的硕士生、1/2的留学生和1/3的本科生的培养任务,拥有85%的国家重点学科和96%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占有70%科研经费。

  “211”工程实施10年来,中国高校学科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少数学科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211工程”注重创新学科建设模式,以项目建设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支持了一批新兴交叉学科,调整优化了学科布局结构,初步形成了适应国家发展需要的重点学科体系。

通过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学科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一批重点学科实力明显增强,成为解决国家重大科技问题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基地。

按国际可比指标SCI论文发表

  数统计,有40多个学科已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其中2005年,清华大学材料科学学科SCI论文发表数排在世界大学第2位,SCI论文被引用次数列世界大学第14位;北京大学化学学科SCI论文发表数及论文被引用次数也进入了世界前列。

 

  三、工程建设资金

  “211工程”所需建设资金,采取国家、部门、地方和高等学校共同筹集的方式解决。

按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建设资金主要由学校所属的部门和地方政府筹措安排,中央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对工程建设起推动、指导和调控作用。

  “1995年到2005年期间,“211工程”建设资金总量约为368亿元。

其中,用于重点学科建设资金45%,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配套设施建设资金55%。

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专项资金,要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适当安排有关高等学校上水平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

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补助少数高等学校整体水平提高所需基础设施的建设。

  四、建设程序与组织管理

  “211工程”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从1995年起实施。

  

  

全国重点大学

1、国务院成立了“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协调决定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

协调小组由国务院、国家计委、国家教委和财政部的主管领导组成。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211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

办公室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的有关同志组成,地点设在国家教委。

  2、“211工程”按国家基建程序进行审批和管理。

中央行业主管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商国家教委对申请进入“211工程”的备选院校和学科点进行预审。

预审通过后,有关主管部门需向国家教委报送预备立项备案材料。

根据“211工程”总体进度要求和国家财力可能,由国家教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向国家计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计委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目标和标准,部门、地方和院校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以及中央专项资金的安排,进行综合平衡和审核,条件成熟一所,批准一所。

经审定批准进入“211工程”的项目,由国家计委商财政部和国家教委在年度计划中滚动安排中央补助投资并付诸实施。

对符合“211工程”建设要求、与国民经济发展重点密切相关、自筹资金落实不需要中央专项支持的高等学校,也可列入重点建设计

  划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3、“211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

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进展要求,具体负责本部门和本地区“211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所属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

  五、“211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直接关心指导下,在国家计委、教育部和财政部的协调领导下,“211工程”建设进展平稳顺利。

  “九五”期间,在“211工程”学校中共安排了602个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其中人文社会62个,占10%;经济政法57个,占10%;基础科学89个,占15%;环境资源42个,占7%;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255个,占42%;医药卫生66个,占11%;农业31个,占5%。

  “211工程”建设实施以来,推动了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推动了部门与地方的共建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同时也带动了学校办学思想的变化。

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全国高等教育数字化信息平台初步建立,公共教学设施建设初见成效。

“211工程”学校确立了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和学科建设在学校发展中的核心地位,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进一步提高,科研装备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明显增强了其开展科学前沿领域研究和解决经济建设重大问题的能力,师资队伍建设得到重视,为稳定和吸引人才创造了一定的工作条件。

“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产生了一批标志性的成果。

  “211工程”[2]的实施,为中国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世界一流学科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和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

十几年来,通过这些重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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