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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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1章总则.................................................................................................................................1
第2章工作程序.........................................................................................................................3
1.工作流程......................................................................................................................3
2.其他记录.....................................................................................................................20
资源:
直接或间接使用和消耗的地球自然资源,本程序指各种原材料、办公用品等。
节能降耗:
减少能源使用、降低物资材料消耗(本程序是指电力、自来水、煤炭、油蒸气、天燃气及煤气、施工用物资材料)。
“三废”:
指废水、废气、废油。
固体废物:
是指在项目施工、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
危险废物:
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一般废物:
是指在日常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其他废物。
第五条、职责
5.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环境保护方针、总目标,并审批。
5.2管理者代表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方针、目标、指标,组织对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实施的监督。
5.3公司技术部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负责组织对工程项目环境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监督检查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工作,并对识别出的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确认、登记、更新;负责节能减排数据统计、分析。
5.4公司计划部负责项目投标过程的环境保护策划,组织编制投标书中的环境保护方案。
5.5公司技术部负责对重要环境保护事项的技术性措施或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备案。
5.6公司建设部负责督促、指导分公司、项目部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措施。
组织和指导各单位进行能源、资源消耗定额管理,负责拟定公司年度节能降耗目标并监督实施。
5.7公司采购部负责机电设备和物资材料的管理,负责公司物耗、能耗的监测统计工作,负责机电设备节能减排和物资材料消耗的监督管理。
5.8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内所有活动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工作,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能源、资源的消耗管理、废弃物管理,监督、检查分公司、项目部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
5.9项目部负责项目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策划,编制和实施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负责实时监测。
负责工程项目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对识别出的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确认、登记及更新。
负责工程项目能源、资源的管理、废弃物管理。
第2章工作程序
第五条、工作流程
1、方针、目标、管理方案控制流程图
2、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工作流程图
3、方针、目标、指标的制定与审批
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并考虑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方的要求,制定公司的环境保护方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形成文件传达到所有为公司工作或代表公司工作的员工,并以适当的方式使相关方获取。
3.1环境保护方针制定的原则:
1)适合于公司的生产性质和规模;
2)对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作出承诺;
3)对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作出承诺;
4)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宗旨,为环境保护目标的制定提供框架;
5)与其它方针一致。
3.2环境保护方针的评审
在总经理主持的管理评审会上,根据内外部经营环境条件的变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变化,以及公司环境绩效,对环境保护方针的充分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更新。
3.3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的制定和审批
公司技术部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总目标,报总经理审批,形成文件传达到公司员工。
公司技术部组织制定年度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在每年初的职代会总经理工作报告中提出,或以文件形式下达。
公司工程建设部每年初在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明确公司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下达到项目部。
3.4项目部根据公司年度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年度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新项目开工前,应制定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3.5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的制定应考虑的因素:
1)环境保护方针要求;
(2)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相关方的要求;
(4)重要环境因素;
(5)对污染预防与持续改进的承诺;
(6)项目实施进度及可调整性要求,经济、技术要求;
(7)如可行,目标、指标应予以量化。
4、投标过程的环境保护策划
4.1市场开发部门负责项目投标过程的环境保护策划,组织编制投标书中的环境保护方案。
4.2项目投标环境保护策划的依据包括:
(1)招标文件要求;
(2)法律法规要求;
(3)当地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4)施工现场查勘资料;
(5)其他要求。
4.3投标书中环境保护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2)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5、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管理
5.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在当地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2项目部在选择分包单位、劳务、供方时,应审查其环保方面的资质、绩效,与其签定“环境保护协议”或在有关协议中明确环境保护的要求。
5.3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组织进行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确认施工活动中的环境因素及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和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5.4制定、实施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5.4.1项目部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同中环境保护承诺、重要环境因素、相关方的意见、可选技术方案、财务状况、运行和经营要求等组织制定工程项目环境目标和指标,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目标指标内容可包括:
(1)渣料利用、弃渣治理;
(2)“三废”治理;
(3)能源、资源消耗;
(4)尘、毒、噪音整改;
(5)危废物品处置;
(6)合同相关要求。
5.4.2目标、指标要具体明确,逐层分解,并尽可能量化,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作业层和岗位。
5.4.3制定、实施环境管理方案
5.4.3.1为实现工程项目环境目标和指标,项目部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环境管理方案,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公司技术部备案。
5.4.3.2工程项目环境管理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层次的目标和指标;
(2)为实现目标和指标,各层次应承担的责任;
(3)具体的实施计划,包括方案完成的时间,采取什么方法完成等。
5.4.3.3环境管理方案应随情况变化及时作相应修订,以确保环境管理与工程项目施工(时段)的变化相适应。
5.4.4现场环境管理运行控制
5.4.4.1作业指导书编制与交底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在编制作业指导书时,要针对重要环境保护项目和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环境保护措施,组织向作业层交底,并保存交底记录。
5.4.4.2环境保护措施交底内容
(1)施工(作业、工艺)流程;
(2)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方法;
(3)关键(重要)过程控制措施;
(4)检查、验收方法;
(5)其它要求。
5.4.4.3运行控制与监督检查
(1)项目部每月组织环境保护综合检查,填写“环境保护检查表”。
(2)环境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并跟踪验证。
(3)业主、监理或地方环保部门对工程项目环境进行监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部应及时制定和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并按时提交整改资料,配合业主、监理与地方环保部门的验证工作。
(4)项目部按月填写“环境保护月报表”,报公司技术部。
6工程完工阶段的环境保护
6.1完工后的场地清理
在工程完工后的规定期限内,拆除全部临时房屋和施工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废弃物,并完成环境恢复。
6.2提交的完(竣)工报告中应包括环境保护内容。
6.3工程完工后,向监理、政府环保部门提出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并配合环境保护验收。
6.4针对重要环境因素或潜在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执行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程序》。
7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
7.1环境因素识别的依据和范围
(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相关方的要求;
(3)公司、项目部工程(产品)、活动和服务对环境的影响;
(4)公司、项目部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7.2环境因素识别的原则
(1)要尽可能细致、全面,防止遗漏;
(2)应具体到最小活动或过程单元;
(3)范围不仅包括公司、项目部自身的所有活动,还应包括相关方的工程、产品、活动和服务;
(4)内容不仅包括施工活动排放的各类废弃物,还应包括能源资源使用及生态环境影响。
7.3为全面识别出环境因素,避免遗漏,应考虑以下方面:
(1)三种状态:
正常、异常、紧急
*“正常”是指正常生产/施工或设备正常运转的状态;
*“异常”是指设备开机、关机、检修等非正常状态;
*“紧急”是指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重大自然灾害时的情况。
(2)三种时态:
过去、现在、将来
*“过去”是指过去曾发生过,其遗留的环境影响仍然存在;
*“现在”是指现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影响的因素;
*“将来”是指将来可能会产生环境影响及造成潜在环境问题的因素。
(3)八种情况:
向水体排放、向大气排放、向土壤排放、原材料与自然资源使用、能源使用、能量释放、废物和副产品、其他环境问题。
7.4各单位在进行环境因素识别时,应收集下列信息或相关资料:
(1)原、辅材料的使用和管理;
(2)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
(3)废弃物的产生、处置;
(4)能源资源的使用;
(5)相关方的意见;
(6)施工工艺流程图;
(7)现有的管理措施、方法、设备,现有的管理文件等。
7.5各单位识别出环境因素后,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工作由各单位环保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参与,各相关部门识别的环境因素经部门领导确认后公司报技术部审核。
必要情况下,可聘请有关专家对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内容进行评审。
7.6新项目成立后,项目部参考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以往类似施工项目的环境因素资料及施工现场调查的结果,通过现场观察、交谈、查阅资料或记录等方法,识别生产组织、作业活动和服务中存在的环境因素,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
7.7环境因素评价方法
7.7.1直接判断法
(1)资源、能源消耗类
a.使用中超过定额的、或浪费现象较普遍的为重要环境因素;
b.使用的材料是危险化学品的为重要环境因素;
c.其余情况为一般环境因素。
(2)废水、废气、噪声类
a.污染物排(释)放到项目周边区域且超过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污染物排(释)放标准的为重要环境因素;
b.施工区域内排(释)放污染物造成较严重的有害环境影响或导致边界排(释)放可能超标的为重要环境因素;
c.其余情况为一般环境因素。
(3)废弃物类
a.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为重要环境因素;
b.弃置会造成比较严重的有害环境影响或能回收利用但未回收利用的为重要环境因素;
c.其余情况(如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渣、水土保持不良影响等)为一般环境因素。
(4)D其他类
a.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要求(禁止使用、限制使用、生态平衡不良影响等)的为重要环境因素;
b.相关方(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顾客等)有特殊要求的为重要环境因素;
c.发生较普遍环境问题(如泄漏、遗洒、挥发等)的为重要环境因素;
d.紧急情况一旦发生将造成较大损失或其有害影响不易消除的为重要环境因素;
e.管理职能对预防污染、节能降耗有重要不良影响的为重要环境因素;
f.其余情况为一般环境因素。
7.8公司各项目部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填写“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经项目经理确认后,报公司技术部汇总备案。
7.9环境因素的更新与评价
7.9.1环境因素的更新与再评价的时机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或补充识别和评价,并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1)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
(2)活动、产品或服务发生较大变化;
(3)新产品或新项目的开发和“四新”技术的应用;
(4)发现重要环境因素遗漏;
(5)发生环境事故、相关方抱怨;
(6)当新开工项目(含新、改、扩建项目)及项目施工期间内外部条件(如生产工艺、气候条件、作业空间、施工工期、污染物排放量、员工数量等)发生明显变化时;
(7)管理评审要求。
7.9.2公司、项目部相关部门按期确认是否需要更新重要环境因素,如需要应按上述步骤重新进行识别、评价和更新。
8重要环境因素控制
8.1控制原则
对于重要环境因素应考虑制订控制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或采取执行有关程序文件、编制作业指导书等方式控制,并进行必要的监测。
8.2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并将控制方法及措施报公司技术部确认。
8.3公司技术部负责组织对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能源资源管理
9.1项目部根据公司年度能源、资源节能降耗目标、工程预算定额、节能降耗的重要环境因素、物资消耗定额以及本单位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上年度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制定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定额目标和指标。
9.2能源、资源、节能降耗指标包括:
(1)能源、资源的节能降耗计划目标;
(2)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指标,包括:
电力、水、燃料、主要材料(水泥、钢材、木材等)等消耗定额指标。
9.3能源采购、验收、保管与质量控制。
9.4资源配置
9.4.1配置原则:
设备配置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详细计算后确定,严禁过度配置,减少资金投入及能源消耗。
9.4.2设备采购:
执行公司设备采购程序。
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新购设备时优先采用节能减排环保设备,以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资金投入。
9.4.3设备租赁:
执行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同等条件下,租赁设备时尽量少租或不租高能耗设备(粗老笨壮设备),做好设备进场验收工作,减少技术状态严重劣化的设备进场。
9.4.4设备使用:
优先选用技术成熟、质量可靠、工效高、能耗低、对环境污染小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及时维护,确保设备技术状态良好。
9.4.5施工过程中能源、资源的控制
9.4.5.1施工过程中的用电控制
(1)由项目部制定用电管理办法,做好节约用电。
(2)供电线路架设、电气设备的配置与施工负荷相匹配,选用经国家节能认证的产品,逐步淘汰低效、高耗电的产品,减少电能的直接损耗和间接损耗。
(3)在施工区、主要用电负荷区安装专用电表,对用电情况进行监视和测量。
9.4.5.2施工中对水资源的控制
(1)遇有当地供水管网设施、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部在施工前,应会同业主、监理或当地部门制定切实可行措施,防止对供水管网的破坏和浪费、破坏水资源。
(2)项目部根据施工所在地水资源实际,对由业主或当地机构供水的,安装专用水表,对用水情况进行监视和测量;对项目部自建的临时供水设施,安排专人负责运行管理。
(3)在水资源短缺地区施工,项目部应制定对雨水、微咸水的收集、处理、利用措施和对海水的利用措施,节约水资源。
(4)项目部应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用水管理。
对供水设施、闸阀、龙头进行维护检查,防止“跑、冒、滴、漏”,节约水资源。
9.4.5.3施工中对油料的控制
(1)项目部采购部门采购的油料,必须满足施工机械性能的要求,严禁使用劣质油料,防止造成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2)项目部对燃油的使用,建立定机、定额领用制度,控制油料消耗。
9.4.5.4施工过程中资源消耗控制
(1)实行定人、限额领料制度
项目部各施工作业队所需主要材料,按批准的物资用量由施工作业队安排专(兼)职材料员领取;项目部物资部门建立各施工作业队领料台帐,做到日清月结,控制超计划领料。
(2)合理下料,提高材料利用率
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建立钢筋(钢材)加工场、木材加工场,采取集中下料、合理套裁、综合利用等措施,提高材料利用率。
(3)由项目部物资部门负责组织对加工余料和废旧物资材料进行回收和修旧利废。
(4)合理使用代用材料和当地材料
在施工过程中,按“保证质量、节约资源、代用合理”的原则,实行以钢代木(如以钢管代替木方),以塑代木等,提高材料的周转次数、节约资源;
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开挖和回填的土石方平衡方案,采取合理的施工顺序和措施,进行爆破、转运和堆渣,合理利用土石方开挖渣料;
对工程所需的土料和砂石料,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对合同规定的料场复勘核查后,编制料场规划,按监理审批的开采范围和开采方法进行开采和使用。
料场取料结束后,按要求进行环境恢复和保护工作。
(5)工程技术部门根据不同施工时段,优化施工方案,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降低能源、资源消耗。
(6)保证工程(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品。
项目部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严格执行“三检”制,避免返工,防止和减少不合格品的发生。
9.4.6办公、生活中能源资源的控制
9.4.6.1办公、生活用电,优先选用节能型照明灯具、延时开关、声控开关等。
及时更换耗电量大、已老化的灯具和开关。
9.4.6.2及时维护办公、生活电器设施,特别是发动机及电机等,保持其良好的技术状态。
9.4.6.3随时关闭水龙头、电源开关,各种用电设备、仪器不用即关。
9.4.6.4夏季制冷,室内温度不低于26℃;冬季取暖,室内温度不超过20℃,以节约能源消耗。
9.4.7能源、资源消耗的统计分析、检查考核
9.4.7.1项目部定期对能源、资源进行统计,填写“能源资源定额表”、“能源、资源消耗月报表”,按要求分别报公司工程建设部、计划部。
9.4.7.2项目部在每月召开生产经营分析会时,对消耗量大、价值高、执行中偏离定额的能源、资源进行统计分析,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9.4.7.3公司在每年底根据年度节能降耗目标和能源、资源定额指标,对分公司、项目部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制定下年度节能降耗目标和能源、资源定额指标的重要依据。
10、废弃物管理
10.1废弃物分类
按废弃物状态可分为:
固体废物、液体废物、气体废物。
按废弃物性质可分为:
危险废物、一般废物。
10.2办公和生活区废弃物管理
10.2.1项目部办公区废弃物管理
(1)项目部办公区各办公室设废纸篓,收集一般废物;并指定位置设置危险废物收集箱,分类并作标识,安排专人管理。
(2)项目部复印机感光鼓、激光打印机硒鼓、墨盒等危险废物,办公设备及配件材料的固体废物等,由公司制定有关规定并进行管理。
10.2.3项目部办公和生活区应在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场所设置明显标识,在存放和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泄漏、防雨和防飞扬等设施,以防止危险废物、有害废物的泄漏或受雨冲刷后污染环境。
10.3生产、施工现场废气和废水排放管理
10.3.1废气排放管理
选择使用达到环保要求的各类机动车辆、设备,采购和使用合格的燃料,按要求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确保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10.3.2废水、废液排放管理
(1)生产、施工过程中合理控制化学品的使用,禁止直接向水体或土壤中倾倒化学品和成分不明的液体。
(2)废机油、汽油、柴油等危险废物由项目部物资部门组织及时回收,放置专用容器内,并做好危险废物标识,禁止直接排入水体或土壤中。
10.4固体废物及一般废物管理
10.4.1施工弃渣按合同要求运送到指定的弃渣堆场,采取措施保持弃渣料堆积体周边的边坡稳定,做好弃渣料堆积体边坡的保护和排水管理,防止雨水冲刷产生渣场废水。
10.4.2施工现场固体废物(废钢材、木材、五金材料、工作服、橡胶制品和废纸等)由项目部采购部门组织及时回收,并设置废品库分类存放,做到合理回收及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10.4.3废电瓶、电池、油漆、油漆桶、焊渣、化学包装物等废弃物由项目部物资部门及时回收,分类存放。
10.5危险废物管理
10.5.1项目部主管部门负责委托所在地有合格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供方妥善转移并处置危险废物。
处置供方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此类危险废物处理项目;
(2)有省、市级环保部门颁发的此类危险废物处理业务许可资质。
10.5.2项目部物资部门获取供方上述资质的复印件,备案留存。
10.5.3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转移、运输管理的规定。
11、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在声源处、界墙周边设置噪音监测点,实施动态监测,及时进行调整,安排专人进行监控和记录。
噪声控制指标需符合下表限值:
不同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
应采用先进机械、低噪音设备进行施工,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
塔吊作业指挥,使用对讲机传达指令。
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夜间施工。
(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加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检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第六条相关记录
6.1环境因素评价表
6.2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6.3重要环境因素监测及控制记录
6.4能源资源定额表
6.5能源、资源消耗月报表
6.6环境保护检查表
6.7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
6.8环境保护月报表
6.9环境保护培训交底及隐患整改验证记录
6.10废弃物处理统计表
第七条附录
7.1环境保护措施(部分)参考
7.2废弃物分类表
环境因素评价表
序号
活动/产品/服务
环境因素
存在地点
环境影响
时态
状态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条款或条款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