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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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管理,杜绝违章,确保每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公司财产完全,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的管理网络,劳务队以及各施工队内部也要相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2、项目部、各施工队要认真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换季换岗、特殊工种教育、班前班后教育等,组织应知应会,重点工种考核。
所有的员工必须经考核合格注册后方可上岗。
各种教育活动必须进行文字记录。
3、大型(或特殊)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特殊季节施工等要有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业时严格执行层层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种验收手续要齐全。
4、原则上各施工队配备不同颜色安全帽。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扣好帽带,穿戴好个人作业的其他防护用品。
着装整齐、统一,管理人员还须佩戴胸卡。
禁止穿背心、拖鞋、短裤或者赤脚、赤膊等不文明着装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嬉戏。
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章作业,并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和各种机械操作工须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7、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有安全防护措施,操作中要遵循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
临边、洞口等处的安全防护设施,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临时用电,由项目部统一规划,电气组统一布设电线。
未经许可,禁止任何人私自拉电线、改动线路、使用电加热器具或拆装机电设备。
配电箱必须上锁。
9、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一律实行人机配套管理,及时由专业人员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严禁触摸他人操作的设备、电闸、开关阀门等,严禁拆除损坏设备的安全防护、安全信号装置等。
施工设备在停用或维修时必须拉闸断电,重点设备还须上锁。
10、现场的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无动火证,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火。
施工现场及有禁烟火标志处严禁有为烟。
11、施工人员必须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禁止乱扔料具浪费材料,共同搞好场容场貌和文明施工,促进安全生产。
12、项目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各施工队班组要坚持日日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整改。
13、一旦发生事故,施工队长应及时报告项目部、劳务部,组织抢救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14、项目部对违反制度造成不良后果或事故的责任人、施工队、劳务部视情节轻重,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对于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用,要设立专门资金的帐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财务部在项目施工前首先落实好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需资金。
3、财务部在施工前首先落实好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要采取的安全措施所需资金。
4、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对原有的安全生产条件不断进行改善,财务提供必要的资金。
5、财务部为参加每年建设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提供必要资金。
安全教育教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了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工程项目全体人员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安全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培训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二、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部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保用品规章制度,安全基本知识,事故安全。
2、工程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
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防水、防毒、防爆、防尘知识及事故发生时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对生产过程进行安全检查,执行如下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定为三级定期检查和专项、季节性不定期检查,即:
①班组日检;②项目部周检;③公司月检。
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执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1)、专项安全检查如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前项目部组织人员检查验收。
季节性安全检查如气候交替、大风、大雨预报未到前及过后,项目部要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须有检查记录、隐患处置记录、复查记录。
2、公司月检:
每月月底,由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带队、工程管理部门、综合部派员参加,对公司属下的各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性安全检查(并通报安全大检查情况),对查出的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措施、定期限整改,并进行复检。
对逾期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甚者勒令停工整顿。
3、项目部周检:
项目部每周由安全生产组及各班负责人参加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措施、定期限进行整改,并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4、班组日检:
各班组长或班安全员每天班前、班中、班后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项目部安全员必须每天深入进行现场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措施、定期限进行整改。
按公司奖罚规定对奖罚人员进行造册登记。
6、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要及时进行归档。
7、安全生产检查表(参照JGJ59—2011内容)。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对职工因工伤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和制定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四条职工伤亡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类:
一、轻伤事故:
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
仍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三、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四、重大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第五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他快速方法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市劳动局、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及有关部门。
报告事故简况,力求准确。
对谎报工伤事故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第六条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一、轻伤事故:
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调查,分公司派员参加。
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及时报到公司。
二、重伤事故:
由分公司负责人组织调查组(包括工会、质安、技术等负责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派员参加。
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
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表书》于事故发生后10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安监站。
三、死亡事故:
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拍照或者录像。
收集伤亡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语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
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
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报公司。
公司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因故不能按期填报时,事故单位应申明理由,由公司报请劳动局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填报。
第七条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作出标记,标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现场图。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依照批准程序方可清理现场。
一、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二、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三、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批准。
第九条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一、真实、客观的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经济处罚:
按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处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分为: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二、扣压、拖延执行“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安全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三、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致使设计本身有缺陷或工艺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四、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五、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订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六、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七、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八、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九、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第十二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要同本人见面,要及时宣布,并归入惩处者本人档案。
第十三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如受惩者不服,有权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诉。
第十四条为了正确的记述、反映各分公司安全状况,掌握事故发生趋势,判断和确定问题范围及调查事故原因,更好地、有的放矢地做好事故预测、预防工作,各单位应准确、及时的将“事故统计报表”报公司。
“事故统计报告”不能按时报出的,必须申明理由。
第十五条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需按下列规定批准后方可结案。
一、轻伤事故由分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公司批准结案。
二、重伤事故由分公司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公司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结案。
三、死亡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市劳动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市政府批准结案。
四、重大死亡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市劳动局,市政府呈省政府结案。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遇上级规定不符以上级规定为准。
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叶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关键。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实处,特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督促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激励项目安全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考核对象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消防保卫员、机械管理员、班组长等人员。
三、考核办法
1、采用评定表打分办法,应得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评分标准打分(详见考核评分表)。
实得分80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时间:
每月月底进行一次考核。
3、实行逐级考核,分公司接受总公司考核,项目部项目经理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四、奖惩办法
1、对实得分80分及其以上达优良标准者,给予100~200元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2、对实得分为70分以上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200元,警告批评,以观后效或调理工作岗位等处理。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均在月份工资中及时兑现。
门卫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要对警卫目标的安全负责。
自学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经常主动汇报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必须有人代班后方能离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值班人员必须佩戴值勤标志,穿戴整齐,认真负责,严禁酗酒。
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工作卡或出示出入证,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事由,出示证件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本工地,严禁小孩、无关人员进入。
5、严格监督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正确配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赤脚和赤膊人员进入工地。
6、非施工人员私自闯入施工现场,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对有疑问者,劝教不改者,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汇报。
7、凡工地内的材料、机械、设备及其它物品出工地,必须要有现场主要领导出具的放行证方可放行,否则作偷盗论处。
宿舍管理制度
1、工人入住工地宿舍,必须由班组长申请,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
2、住宿人员是本工地人员方能留宿,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不能留宿本工地宿舍(经保卫人员登记且批准的除外)。
3、宿舍的床位、被褥、水桶、安全帽、工作服等生活用品要干净,放置整齐,并编号写上姓名,不得随意摆放。
4、爱护环境卫生,各班组必须人负责每天打扫宿舍,以保证宿舍的干净。
5、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煮饭炒菜,不允许烧电炉,严禁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等。
6、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聚众赌博。
7、搞好宿舍内外清洁卫生,不得乱泼乱倒,应设垃圾污水池(坑),排水沟等。
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2、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组织体系,由项目经理负责,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实行消防责任制,监督各班组消防火灾隐患。
3、加强教育和培训,定期对各班组工人进行安全防火及消防知识、消防制度教育。
4、现场必须设立醒目安全防火标志和安全警示牌,建立安全防火档案。
5、施工临建以及施工材料堆放和管理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然易爆危险品应专库存放,专人管理。
6、进行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和“十不烧”的规定。
7、对于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应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检修,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8、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严禁吸烟,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9、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内必须配备充足灭火器,任何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违者重罚,定期更换灭火剂,时刻要保证灭火器具有效可靠。
10、施工现场要保持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的畅通无阻。
11、任何班组及个人不得违反消除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动火审批制度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首先要分清一、二、三级动火范围。
2、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审批手续,动火许可手续按一、二、三级动火审批程序。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在禁火区、危险区域内动用明火的,除办理动火许可手续外,还必须落实安全、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并确认无火险隐患和危险性。
4、焊、割作业者,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动火许可证方可上岗,并严格遵守焊割“十不烧”规定。
5、动用明火作业区域必须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和指派专人对动火作业区域进行监护,明确职责,手持灭火器进行监护。
6、施工观场的动火作业必须做到“二证一器一监护”。
治安保卫制度
1、成立工地保安小组,落实治安责任制,维护建筑工地的治安秩序。
2、认真执行有关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4、做好要害部位和重要物资的保卫,搞好以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治安全事故为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
5、对工地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巡逻检查,发现和解决事故苗头及隐患漏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进行巡逻检查,定时、不定时驻地施工现场、宿舍区进行巡逻,制止打架、赌博、酗酒及大声喧哗。
查禁内部人员参与黄、赌、毒、嫖等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并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惩罚。
盘查或观察形迹可疑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及时报告领导或扭送公安机关。
7、上级保卫部门的工作者安排,执行事故临时警戒,现场保护和护卫巡逻任务。
8、保安人员要政治可靠,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于治安工作,能坚持原则。
9、保安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服从领导、服从指挥;遵守纪律;大公无私、不贪污受贿;不包庇坏人、不陷害好人;不泄露机密、不侵犯群众利益;平等待人、办事公正、实事求是;立场坚定、敌我分明。
10、工地保安人员必须做好工地民工证件的审查,登记工作,不允许“四证”不齐全者进入工地施工(计生证、身份证、暂住证、劳务证)。
11、严禁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及闲杂人员在工地停留。
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建筑施工现场能改变“脏、乱、差”的面貌,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要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区,要落实责任到人。
环境卫生工作要保持经常化、制度化。
一、施工区环境卫生管理
1、施工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做到平整,无积水,无黑臭、无垃圾、排水顺畅。
2、施工作业面要做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要安排专人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各类物资堆放整齐,无散落物。
3、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重罚。
4、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堆放不得超过一天。
5、楼内清理出的垃圾,要用容器蔌小推车,用塔吊或提升设备运下,严禁高空抛撒。
6、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应采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或流溢。
7、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严格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防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音的综合措施。
二、办公生活区环境卫生管理
1、工地办公室的卫生工作有专人打扫,办公用品保持整洁,做到窗明地净。
2、工人宿舍区要有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值日安排表,做到天天有人休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3、设置生活垃圾装容器,垃圾及时清理。
杜绝乱倒乱垃圾的不良现象。
4、生活废水应设置污水池,要做到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倒乱流。
5、工人宿舍及周围环境,要定期喷洒药物消毒,要设专人做好除“四害”工作。
6、工地设置吸烟处,做到不随意吸烟。
三、食堂(厨房)卫生管理
1、食堂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并要落实到人。
2、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要符合餐饮行业健康标准,并且每年进行一次体验;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做到“三白”(白衣、白帽、白口罩),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脚,禁上随地吐痰。
3、食堂的餐具、食具严格进行洗刷、消毒,应有专用的存放设备。
4、采购要把好关,不得购买腐烂变质原料及食品。
5、贮存仪嚣要隔墙、离地,要遮盖好或密封好,要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
6、茶水桶应加盖封严,要保证卫生饮水,防止病从口入。
7、要设专用带盖桶(缸)盛放丢弃食物,并及时清运,不可存放过废。
四、厕所浴室卫生管理
1、厕所、浴室设置屋顶墙壁要严密,门窗齐全,便槽内必须铺设瓷砖。
2、厕所、浴室内必须有水源可供使用。
厕所要设有洗手水源,要设专人天天冲洗打扫,做到无积垢、垃圾及明显臭味。
市区工地厕所要有冲水设施。
3、厕所应定期消毒,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定期打药或撒白衣灰粉,消灭蝇蛆。
4、厕所应设化粪池(或集粪坑),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
露天粪池必须加盖。
5、浴室应设有排水沟(或排水管道),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
食堂卫生责任制
1、炊事人员应对食堂(厨房)的卫生负全面责任。
2、炊事人员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分健康证,并且每年应进行一次体验,严禁无证人员上岗。
3、炊事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发、勤剪指甲)。
4、炊事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做到“三白”(白衣、白帽、白口罩),并保持清洁整齐。
5、不得使用腐烂变质原料物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6、制作过程的刀、案板、盆、碗及其他盛器、筐、水池子、抹布等用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7、共用食具用完后要及时清洗干净消毒。
8、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
9、熟食存放应有防蝇(虫)的措施。
10、盛放副食调料的容器要经常擦洗,做到物件本色,要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11、要及时清理丢弃的食物。
12、每天餐后都要清洗餐桌、食堂(厨房),以保持清洁、无异味。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做好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检查活动。
一、各班组每天上班前15分钟,由班组长认真组织本班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活动,总结前一天安全施工情况,对当天的作业环境,当天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当天工作内容的安全技术要求,操作工艺流程以及特殊部位的技术要求,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二、班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防护设施周围的作业环境等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无患,才能使用和进行作业。
三、班组长每月5日前要将上个月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交至安全员,由安全员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后收集整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材料供应组根据项目部对防护用品的需求统一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工程处材料审批。
二、材料科在收到《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后,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合格供应商,并尽快组织购买,以满足施工要求。
三、安全科在防护用品进场前应配合材料采购部门对防护用品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并索要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M《产品准用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单》。
四、仓库保管员要求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分类存放、分类保管。
五、现场安全员根据公众、作业环境要求给职工发放适用的、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填写和保存《防护用品领用登记》。
六、由工程处安全科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工种、作业环境要求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