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市化工作简报第75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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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市化工作简报第75期

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工作

简报

第75期

市新型城市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2012年8月27日

 

目录

[工作动态]市社工委认真组织起草《关于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他山之石]国内城市社会管理创新的启示

[工作动态]

市社工委认真组织起草《关于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起草过程

1、起草背景。

去年2月以来,中央和省委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工作,并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等政策文件。

今年2月,万庆良同志在全市社会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厘清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激发社会自治功能,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

6月,万庆良同志在南沙召开的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务虚会上,正式把社会管理问题作为当前制约我市新型城市化发展、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九个关键问题之一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随后,方旋同志在市社工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对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政策文件的起草工作做出了部署。

2、调查研究。

从今年3月开始,吴沙同志带领市新型城市化发展第十五专题调研组,按照万庆良同志提出的“目标、问题、对策”六字要求,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服务管理这一主题,深入基层和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就加强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完善“一队三中心”体制机制、特大镇村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城市社区去行政化改革等专题,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掌握我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加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专题调研报告》。

5月,按照方旋同志的指示要求,市社工委负责人带队,到各区(县级市)开展调研活动,就全市流动人员与出租屋管理、各区(县级市)社会组织的培育监管以及各街道“一队三中心”建设等问题进行调研,进一步深化对创新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

通过参加新型城市化发展专题的一系列调研学习,理清了对策思路,明确了目标任务,为文件的起草奠定了坚实基础。

3、学习考察。

4至6月期间,吴沙同志与社工委负责同志分别带队前往武汉、成都、苏州等地学习交流,并随同市党政代表团前往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参观考察,通过与兄弟市就社会建设规划、社会建设领导体制、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以及流动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进行广泛交流,并实地考察其社会建设成果,学习借鉴了兄弟市的成功经验,为文件起草提供了重要启示。

4、起草编制。

7月中旬开始,文件起草小组在方旋、吴沙同志的亲自指导下,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系统梳理前一阶段调查研究和学习考察取得的成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总体部署,结合广州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工作实际,着手谋篇布局、搭建文件框架,经过几易其稿、反复修改,形成了文件初稿。

5、征求意见。

市社工委就牵头起草的文件分三个层面分别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区(县级市)、街镇等70多个单位的意见,并充分听取各级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对文件反复进行修改。

市社工委三次主持召开有相关部门、基层单位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两次召开专家学者恳谈会,两次提交党委、政府会议审议讨论,共收集意见建议158条,按照集思广益、广纳博取的原则,吸纳各种意见建议125条,使实施意见更加规范完善,充分体现文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6、意见协调。

市社工委以万庆良同志在南沙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务虚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民生问题和社会管理问题作为文件起草划界的主要依据,与市民政局就各自牵头起草的配套文件的分工进行协调,明确各自的侧重点。

《关于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侧重于民生工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事项;本《实施意见》侧重于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社会建设统筹规划等事项,同时力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市委第二次务虚会后,市社工委按照市新型办的要求,与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单位就《实施意见》交叉重叠部分进行协商,并形成了一致的修改意见。

二、特色亮点

《实施意见》共分九部分37条。

提出了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同时还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统筹规划、创新流动人员与出租屋管理、创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创新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加强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强社会建设的组织领导等措施要求,涵盖了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社会建设统筹协调等多方面内容。

总体上体现了六个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体现前瞻性。

《实施意见》围绕加快新型城市化发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和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任务,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民生幸福为理想追求,以协同善治为基本方向,力求以社会创新产生的体制优势和社会活力,推进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为此提出了对广州城市发展具有前瞻性的目标定位。

如建设“慈善广州”,到2015年底前广州城市公益慈善指数位居全国特大城市前列。

二是突出社会服务管理重点,体现针对性。

流动人口管理、基层社会管理、群众权益保护是目前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

《实施意见》针对流动人口管理问题,提出了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机构建设的对策措施;针对基层社会管理问题,提出了理顺条块关系、优化考核体系的对策措施;针对群众权益保护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民主公开的对策措施。

三是突出社会建设领域难点,体现挑战性。

为有效应对社会转型风险,中央和省市都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其他一些省市也处在积极探索阶段。

建立符合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新型社会治理结构和社会建设体系,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直接借鉴。

《实施意见》对突破社会建设领域的一些难点问题,如在理顺政府职能部门与街道的关系、街道与社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等方面作了一些具有挑战性的尝试与探索。

四是突出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体现可操作性。

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涉及面广,《实施意见》按照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的要求,突出强调了政策规划引领作用和推进决策作用,提出了编制《广州市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和《广州市社会建设中长期重点行动纲要》,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区服务、社工服务、志愿服务等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社会政策实施效果的社会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和社会建设指标评价考核体系,各街镇建立加强社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社会领域党建网络化体系等一系列指向性、实操性的对策措施;在明确突出重点工作的完成指标、完成时限的同时,还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增强了文件的可操作性。

五是突出解决社会服务管理瓶颈问题,体现创新性。

《实施意见》围绕目前社会服务管理的瓶颈问题,如社会组织培育监管问题、虚拟社会监管问题、社会诚信问题等,提出了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移;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打造“志愿者之城”;加强虚拟社会现实化管理,逐步推行网络实名登记制;引入SA8000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建立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广州”等一系列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举措。

六是突出政策完整连续,体现衔接性。

《实施意见》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发[2011]11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包括7个配套文件)精神的同时,注意与《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以及《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意见》(穗字〔2011〕14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特大镇、村社会服务管理的意见》(穗字〔2011〕16号)等文件的衔接,确保社会政策的连续性、完整性、稳定性。

(市社工委供稿)

[他山之石]

国内城市社会管理创新的启示

从北京、上海、南京、成都、济南等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来看,在创新社会管理上有以下一些重要启示:

启示一:

社会建设必须着重加强组织领导。

上海早在2003年就成立了全国首家省级社会工作委员会,作为上海市委的派出机构,根据市委授权,负责对全市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非公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的工作以及相关的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研究和督查。

2005年又成立上海社会服务局与社工委合署办公。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工作体系的构筑,2009年上海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上海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工委。

北京市于2007年成立了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2008年又建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第一副组长的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建设办。

各区(县)也相继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党委社会工委、政府社会办。

在街道(乡镇)建立了社会工作党委,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社会建设工作体系。

启示二:

社会建设必须着重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为发挥社会建设规划的引领作用,《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全国第一个省级社会建设规划于2011年12月正式出台。

《规划》全面、系统地部署了首都社会建设工作,明确提出构建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动员、社会环境、社会关系五大体系,使社会服务更加完善、社会管理更加科学、社会动员更加广泛、社会环境更加文明、社会关系更加和谐的目标。

《规划》设计了29个专栏,围绕五大体系建设,提出了28项核心指标。

社会服务类包括城镇居民收入、就业、保险、住房、教育、健康、养老等12项指标;社会管理类包括社区规范化建设、网格化等3项指标;社会参与类包括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志愿者等4项指标;社会环境类包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群众安全感指数等5项指标;社会关系类包括和谐社区(村镇)创建、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等4项指标。

构建五大体系,实现28项主要指标,成为“十二五”期间首都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

启示三:

社会建设必须着重加强政策支持引导。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建设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

自2008年出台《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以来,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在社会服务管理、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会队伍建设、志愿者工作、社会领域党建等方面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北京市社会建设“1+4+X”的政策体系框架。

上海市在社会政策体系建设上高瞻远瞩,围绕改善民生和促进和谐,充分考虑地方实际,以统筹城乡、兼顾全局的眼光进行科学地规划设计,社会建设方面的法规、政策、制度相当完善,为社会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南京市于今年建立了幸福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用“幸福指标”考核区县和部门的工作,并将此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整个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群众满意为导向,突出群众幸福感受,包括客观指标42项和主观指标21项。

客观指标占整个考核权重的70%,主要包括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就业服务、公共安全等指标。

主观指标占整个考核权重的30%,主要包括收入状况满意度、工作状况满意度、教育状况满意度等。

启示四:

社会建设必须着重搞好部门协作与社会协同。

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北京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协调机制、区县社会工委、社会办工作协调机制、“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社会建设信息协调机制、社会建设决策咨询工作协调机制,并与首都高校、科研机构共建了10个社会建设研究基地。

南京市社工委在加强部门协作的同时,与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及高校、科研机构之间形成了比较密切的协同推进机制。

启示五:

社会建设必须着重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

随着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社区成为人们居住和生活的最终落脚点,成为社会建设与管理的基础和重心。

为此,成都市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将部分涉及民生的服务事项从区、街道一级下沉到社区,同时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严格限制政府部门将一些行政性事务随意转移给居委会,确需转移的,要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南京市建邺区积极探索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确立“资源向下,民主向前,民心向上”的理念,把社区居委会过去承担的政府事务剥离出来,成立邻里协调、居民安全等民主议事的专业委员会,将大批机关干部派到社区担任社区党支部书记,将各种资源向社区倾斜,充分发挥社区在服务居民、促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社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启示六:

社会建设必须着重不断创新社会服务管理。

上海市有流动人口897万,流动人员服务管理面临巨大挑战,为此在上海市公安局设置了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安指导、部门职责、社区实施”的原则,建立了一个体制(人口管理与服务体制)、一个平台(信息平台)、一部规章(《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暂行)》)、一支队伍(1.4万人组成的社区综合协管队)的“四个一”工程。

北京市积极推广“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

北京市东城区按照完整性、便利性、均衡性、差异性原则,将全区17个街道、205个社区划分为589个社会管理网格。

根据人、地、事、物、组织等基本情况,将所有网格划分为住宅、商务商业、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四种类型;根据社会管理秩序、治安环境状况,将所有网格划分为日常管理、一般防范、重点关注、综合治理四种等级。

以网格为单位,围绕社会服务管理的具体工作,逐人、逐地、逐事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做到精确定位、精选定人、精准定责,实现网格全覆盖、工作零缝隙,实现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参与多元化、支撑信息化。

南京市积极推行“1委(党委)1居(居委会)1办(综治办)1站(公共服务站)”的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建立民生工作收集、落实、反馈等机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社区服务管理网络。

启示七:

社会建设必须着重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上海市社会组织发育较早,也是内地第一个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城市。

上海市通过建立培育基地、提供开办经费、服务项目资助、公益创投等多种方式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探索建立了“上海市社区公益服务招投标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制定下发了《上海市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目录》。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成全国首个社会组织集聚办公、共享服务资源的“浦东公益服务园”,仅2011年政府购买服务金额就超过6亿元。

成都市政府主导成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计划募集资金规模5亿元,政府财政先期投入2.5亿元,通过该基金会扶持社会组织发展。

北京市把社会组织公益服务纳入统一规划,2010年以来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项目664个,2010年全市筹集社会资金22.98亿元,支持1867个社会组织实施公益项目2735个。

启示八:

社会建设必须着重和谐包容、共建共享。

和谐社会,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

没有共同参与和建设,就不会有社会持久的繁荣与发展;没有共同享有,就不能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上海市以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公共医疗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为基础,做好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苏州市把流动人员子女纳入本地教育发展规划,全市400多所公办中小学均承担接收外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任务。

济南市积极倡导“同城同待、包容共融”理念,拓展完善暂住证公共服务功能,持有流动人员暂住证可享受招工应聘、住房贷款、社会保险、工商登记、购车上牌、子女就学等多项市民待遇,流动人员子女可以享受“无差别教育”。

(市社工委供稿)

 

报:

庆良、建华、桂芳、志佳、方旋同志,陈国、亚伟同志,各专题调研组牵头市领导

送:

各专题调研组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发:

各区、县级市党委、政府,各街、镇,各村、居

联系电话:

83103277邮箱:

xcb@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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