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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华瑞紫荆一期(西园一期及东园)

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

审批:

编制时间:

2017年02月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

1、工程项目特征

(1)项目名称:

华瑞紫荆一期(东园一期及西园)

(2)建设地点:

郑州市丰硕南街以东,天元路南,新苑路以北

(3)建筑面积:

23.92万㎡²

(4)建筑用途:

住宅及商业楼

(5)结构类型:

住宅:

剪力墙结构;商铺、地下车库:

框架结构

(6)计划工期:

731日历天

(7)工程概算:

(8)工程质量目标:

主体优质结构,其他精品工程。

(9)工程特点:

(主楼)CFG复合地基、筏板基础,框架剪力墙结构。

2、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相关单位名录

(1)建设单位:

郑州华瑞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设计单位:

河南省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承包单位:

河南国信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瑞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勘察单位:

河南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4.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5.施工合同;

6.监理合同。

三、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抢险应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资质证书》;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土方工程:

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地下埋藏物的保护措施足否齐全完整;

C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基坑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脚手架:

A脚手架设计方案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脚手架使用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③模板施工:

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结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模板施工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④高空作业: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⑤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安全防护棚(通道)的设置是否合理,并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通道)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⑥塔式起重机:

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E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⑦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施工用电负荷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匹配;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临时用电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A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B现场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C建筑、生活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中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①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②对重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中;

④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9.对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现场安全管理细则

(一)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应在取得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开工;总承包单位和每一个分包单位都应经过安全资格审查认可;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之间签订安全协议书。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安检体系及人员岗位分工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下列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

模板工程

起重吊装工程

脚手架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场监督。

对于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专家组人数不得少于5人,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

4.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机械安全状态检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进场施工机械的完好状况检查

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和控制装置检查

垂直运输设备装拆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5.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环境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规范

排水系统是否畅通

“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

易燃、易爆物资的安全措施

出入口及高危作业区的警示标识

现场防雷措施等。

6.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

7.施工单位应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体系。

8.为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施工单位应加大安全投入,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规范安全操作,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对于安全违规者严格管理,强硬制止。

9.施工单位发现按设计图纸施工不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时,应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变更设计。

10.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有红灯示警。

11.施工单位对监理下发的关于安全方面的通知,要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整改,报监理复查并及时回复相应通知。

12.按照《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施工单位应按下列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①1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地不少于1人;

②1—5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地不少于2人;

③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房屋建筑工地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并按专业配备人员。

④分包单位人员超过50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13.项目经理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各管理人员中逐级分解确定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实现全员安全控制。

14.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害和存在问题;要定期向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应有签字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②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③应注意的安全事项;④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⑤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15.施工单位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项目经理部必须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规定,对所有新进场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的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

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规定:

公司教育内容是: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经理部教育内容是:

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施工班组教育内容是: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制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16.建立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拟定于每周一下午,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安全防护、安全操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

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确定危险程度。

对作业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签发安全整改通知,由相关部门确定并落实整改,同时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整改完毕应予以复查。

17.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18.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19.施工机械(特别是现场安设的起重设备等)必须经安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0.施工单位要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落实,不得挪作他用。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齐全,并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二)、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消防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相关规定。

施工单位要建立各项防火制度和措施,健全消防机构,并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存放地点明显,易于取用,并定期进行抽检,以满足安全要求。

2.挥发性的易燃材料,不得装在开口的容器及放在普通仓库内。

装过挥发性油剂的空容器,应及时退库。

3.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得小于15米,距离其他区域不得小于25m;仓库区、易燃、可燃材料堆积场距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20m。

4.施工单位要加强安全防火培训,努力增强职工安全防火意识与应变事故的能力,熟练掌握操作技术,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5.防火措施:

①施工现场做饭、烧水应在室内进行。

沥青加工应选在避风无可燃物的地方进行,加工点备砂包,做到工完火灭。

木工下脚料按指定空地堆放,不许焚烧。

②严禁乱丢烟头,经常提醒教育职工,不在施工现场吸烟,吸烟必须到休息室内或指定吸烟场所,吸后必须踩灭烟头,不准随手乱丢。

③注意用电安全。

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电源搭接火一定由熟练的电工操作,其他人员不准随意搭火,违规操作。

④使用电、气焊时,施工现场的易燃物品必须清除,以免因电火花引发周围易燃物品,酿成大祸。

⑤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对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定期更换,以免失效,防患未然。

⑥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

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加强巡视,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提醒施工人员并责令其立即消除;对火灾隐患严重者,下达定期整改通知单,对逾期不改者,安全员有权令其停止施工。

⑦建立健全奖罚制度,对于不重视防火措施而引发火灾的,不论事故大小,均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⑧加强防火安全教育。

凡生产调度会、安全会上,都要强调防火的重要性、实行一日小检查,一周中检查,月终大检查。

要对防火工作做的好的施工班组、队实行奖励;对于措施不力,经指出后不及时整改者,实施停工整改及经济处罚。

(三)、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饮水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

2.工作地点附近应设饮水站,使工人能及时足够的喝到清洁的饮用水。

3.夏季施工,应根据气温条件,适当调整作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

4.餐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体检查,并持有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饮食服务。

5.严禁将不卫生、腐变的食物购进食堂或将变质食品留下餐用,防止中毒事件发生,以确保职工能吃上干净卫生的食品。

6.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并及时将生活垃圾清理到指定堆放点,集中处理。

7.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露天作业集中的地方应设足够的休息凉棚,对从事高温和露天作业的工人应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条件的清凉饮料。

8.产生有毒、烟雾、粉尘、噪声等的作业场所应避开生活区。

9.施工现场应有急救、保健站等设施,并备有急救药品、止血设备。

(四)、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规定

1.施工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用电平面布置规定进行,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2.施工用电变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

3.严禁使用老化、破皮、漏电的电线和电缆。

4.配电箱内应有标记,下引出线整齐,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5.各种绝缘导线应架空敷设,没有条件架设的应采用护套缆线,缆线易损线段要加以保护。

施工用电干、支线架设高度应符合:

架空线高度大于4米、电缆高度大于2.5米(或埋深大于0.2米)。

6.各种配电线路禁止敷设在树上。

各种绝缘导线的绑扎,不得使用裸导线,配电线路的每一支路的始端要装设断路开关和有效的短路、过载保护。

7.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架,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

接地线和接零线应使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单股铝线。

零线不得装设开关及熔断器,接地线或接零线中间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在明处,导线不应承受拉力。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下列设置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

高度在20米以上的井子架、高大架子、正在施工的高大建筑工程、塔吊及高大机具、高烟囱、水塔等。

9.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0.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活可靠。

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明露的带电体。

11.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的照明灯线路的架设,除护套电缆外,应分开设置或穿管敷设。

施工照明应有专用回路,灯具金属外壳接零。

12.凡未经检查合格的设备,不得安装和使用。

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13.施工用电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架设线路、安装灯具、手持电动工具等作业。

14.凡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的性能或妥善的防雨措施。

15.动力开关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用电开关箱应统一编号、安装位置适当,周围无杂物,箱体下边高出地面60cm,箱内闸具齐全,熔断丝匹配。

16.施工用电要统一管理,用电必须办理手续,严禁擅自私接乱拉临时用电。

(五)、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1.龙门架及井架、塔吊、室外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其安全防护要符合《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导则》中的规定要求。

2.各类施工机械如桩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砼、砂浆搅拌机、电焊机、潜水泵及手持电动工具等,其安全防护要符合《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导则》中的规定要求。

3.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方能使用。

施工机具的操作必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的规定,专人持证操作,实行一人一机一岗责任制,并悬挂操作规程牌,严禁与证照不符的人操作或委托他人操作。

电动机械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锯、钢筋机械要有防护罩。

4.机械操作人员严禁酒后工作,工作时集中精力,注意周边环境变化,严禁违章操作,确保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

5.现场机具实行定置管理,要求排列整齐,定置定位。

6.上班前必须将所操作机具按要求进行班前检查,认定正常后方可运行。

应随时注意机具运转情况,如发现异常,立即进行处理,并将运行处理情况记录在案,以备抽查。

7.各种机具必须严格执行检查、保养、维修管理制度,未经修复好的机具一律不得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

8.所有机具必须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努力掌握安全防火知识,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9.所有机具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操作技术,遵章守纪,努力做好机具的安全防护措施、防冻措施和自身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10.对机具的连锁联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制动装置、转向装置等应经常进行检查,保证灵敏可靠,确保正常运行。

11.施工中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火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12.露天机械、传动部件应设安全防护罩。

(六)、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板及支撑体系、洞口及临边等安全防护的管理规定

1.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并符合《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导则》、《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设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及《建设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2.脚手架中立杆的支垫、间距、剪力撑的设置、脚手板的铺设、出入口的防护等都应严格按有关要求及审批方案认真执行并仔细检查。

3.卸料平台不准与脚手架连接,并有限荷标牌。

4.钢管脚手架四角应设置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装置。

5.模板工程要有专项施工方案,对大跨度、大高度、大荷载模板及支撑体系施工方案应附有支撑系统验算计算书。

6.模板及支撑体系中支撑立柱的支垫、支撑材质的使用、支撑立柱的间距、水平支撑、纵横剪力撑的间距等应符合方案要求,并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砼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7.水平安全网、竖向安全网都要随建筑外形封闭防护,严禁出现漏空无防护现象。

施工所使用安全网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8.卸料平台两侧栏杆自上而下要加挂安全网;每两层楼面四周挂平网;操作层下小于等于10m应设平网;洞口边长大于1.5m四周应有防护栏杆,洞口下挂平网;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且小于等于10m应设一道封闭平网。

9.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应设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10.阳台、洞口、通道、楼梯、楼层、屋面等临边部位要设护栏(上栏杆1-1.5m,下栏杆0.5~0.6m)。

11.对于现浇板的烟、风道预留洞口、轴线传递预留洞口等要及时加设盖板防护。

12.通道及出入口上要设防护棚。

13.临时通道、跳板、扶梯等部位的铺设、绑扎应牢固、封闭、无断裂、无缺档。

(七)、安全施工的纪律规定

1.遵守安全规则,严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工作时集中思想,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本工种作业。

2.严禁工人酒后作业,喝酒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和作业中不准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3.不准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

4.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5.不得录用有精神病、心脏病、癫痫病等患者上岗作业。

6.不准破坏和污染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努力改善生产环境,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个人对要求实施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8.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2m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9.无安全防护措施不准进行危险作业,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不准自高处往下投掷物料。

11.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现场。

12.施工现场不准会客,不准带小孩(包括家人)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3.不准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14.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

15.准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安全警告、安全禁止、安全指令、提示等标志不得任意拆除、挪动和损害。

16.在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不得在同一部位上下同时作业。

17.认真履行用电审批制度,遵守统一布置,集中管理的原则,不得擅自私接电源,乱拉电线,严格按规定安全用电。

六、安全施工监理手段

1.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对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项目监理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予开工。

4.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停工整改。

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视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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