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会变迁史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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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会变迁史料
改设省会述闻(王之春议将桂省迁邕)
广州中西新报云:
八月十五日,桂林西友函称,前抚丁中丞业已启程北上。
新抚王芍棠中丞尚未到省,闻暂驻梧州,将赴南宁巡阅。
并闻王中丞议将南宁改为省城,惟尚未具奏。
盖以此地与法人较近,办理交涉诸多利便,且密迩滋乱之区,剿抚尤易也。
1902年10月11日
(第72册第273页)
桂抚奏请以南宁府为首府
北京电云:
广西巡抚林绍年近以法国于广西边境有驻扎大军之计画,且与本省交涉繁多,而首府桂林府僻在西省北隅,办理殊多不便,故于日前电达政府,请将省城移于南宁府。
政府业已允准,不日即须实行矣。
(译大阪《每日新闻》)
1906年4月20日第4版第1栏
(第83册第192页)
记广西抚署改迁南宁事(广西)
广西巡抚本驻桂林,前曾奏请迁往南宁,将旧镇台衙门改为抚署,早由梧郡统税局筹拨银十万两作为修建之费。
西抚现已驻节南宁,一俟署屋落成,即须迁入。
闻三司亦一律迁往。
其梧郡之桂平梧盐法道,则迁回桂林旧署,梧道署则改作行台。
其所以必迁抚署之原因,固为居中控驭起见,又以越南边塞久为法国领土,且有法兵驻扎,若不速迁府署,则相隔太远,未免鞭长莫及也。
又闻南宁城外之旧槟榔关须开商埠,此事系由某国为主动力。
缘该处地近法界,不先开辟,异日必为法国势力圈,故特为先发制人之举云。
(来)
1906年5月13日第2版第2栏
(第83册第417页)
石御史疏争广西迁省(北京)
广西迁省一事,传闻已久,现闻石侍御长信奏称:
“广西迁省,劳民伤财,非徒无益,而且有害。
”并闻折中极言有不可迁者三,有不必迁者二。
已奉硃批“政务处议奏”。
(吕)
1906年8月1日第3版第2栏
(第84册第308页)
移驻广西提督于南宁(北京)
政府以南宁府已开商埠,地方紧要,亟应移派大员驻扎,即将广西提督衙署移建该埠,以资保卫。
闻经政务处奏明,奉旨依议。
(吕)
1906年9月20日第4版第1栏
(第84册第796页)
又议广西移设省会(广州)
广西巡抚驻扎桂林,僻处西北,于所属东南边界鞭长莫及。
前次岑前督在粤曾议抚署移驻南宁,嗣以迁移省会需费浩繁,遂而中止。
去冬,政府又有桂抚移驻梧州之议,当由张抚电致粤督,熟商此事。
闻张安帅以移驻关系重大,须通盘筹算,方能决定办法,故彼此往返电商尚未筹妥,须俟桂抚将各处情形考察完毕,始克决议。
(子)
1908年2月29日第1张第4版第4栏
(第92册第626页)
京师近事(磋议桂抚改驻南宁事)
桂抚改驻南宁一事,迭经政府磋议,兹闻政府以西省边防关系至重,非改驻未易兼顾,拟仿直督驻天津办法,所有司道概不更动,并修一铁路,借以往来两地,传递要公,刻已电饬细查情形,以凭酌核。
1909年2月11日第1张第4版第2栏
(第98册第438页)
桂抚移驻南宁之筹商(广西)
广西巡抚移驻南宁一事,政府与张坚帅几经电商。
而张相国终以铁路不通,两处不能兼顾为虑,已谕张坚帅酌量办理矣。
1909年3月28日第2张第2版第2栏
(第99册第389页)
广西议会解散之恐慌
广西临时省议会因省防统领秦步衢违法逞凶,在议场逮捕议院徐新伟,全体解散,以致桂林绅商学界大形恐慌。
当经发布传单,集议挽救之法。
兹将其传单录左:
启者:
昨闻确信议,院议员全体辞职,已经通电各省及各府、州、县。
又闻军政府各局、司长全体决议辞职。
似此情形,则旧议员既去,新议员不来,都督已去,各局、司长又全体辞职而去,广西大局立见糜烂,我全省父老子弟岂宜坐视不理?
兹定于三月三号十一点钟在明伦堂开绅商学界全体大会,议筹救济方法。
届时务乞贲临,陈述意见或备意见书送到会场为幸。
特此通告。
绅商学界公启
1912年3月16日第2张第6版第2~3栏
(第116册第632页)
桂林绅商学界电(通报省议院员辞退情况)
南京大总统、参议院、各部院长,各省都督、议院、军政府,广西各府、县议会、各埠报馆予鉴:
二月二十八日,本省议院议员全体辞退。
据其理由谓系省防统领秦步衢带兵蹂躏议场、逮捕议员,业经通电各省及各府、县。
秦步衢统领旋即通电辩释。
绅商学界全体以事关大局,当即开临时大会,公推代表上书慰留,略诉秦统领果出于违法逮捕议员、蹂躏议场,即由军政府加以相当处分足矣;议院为人民代表宪法上机关,不能轻易解散云云。
求其答辩,议院仍置之不理。
嗣由代表频诘议长及议员,其答复谓已经通电各处,未便收回成命;且议员人数太少,在法律上已无效力。
据此答复,则议院辞退实出于人少之故,前次通电,藉词而已。
特此电闻,统祈详查。
此次交涉函件,俟后奉寄。
桂绅商学界全体叩,军政府代。
蒸
1912年3月17日第2版第1栏
(第116册第636页)
广西迁省南宁之先声
梧州人桂林失省会资格,且又值议会解散,决议迁省南宁。
兹将其电文录左:
桂林军政府、议院分送各府厅州县、自治会、商会鉴:
前南、太、泗、镇、百色、归顺八属代表来电,拟在邕组织议院,敝府极表同情。
盖以桂林为省会实阻碍进化,今民国成立,诸待建设,以迁省南宁为第一要着。
今既得多数之同意,极应实行。
拟先就组织议院一件以为迁省开始,凡各属举出临时议员,请即赶紧赴邕筹议一切,勿再赴桂,致稽时日而失机会。
梧州议案研究会叩
探投行营陆都督鉴:
秦步衢临会逮捕议员,唆众迫胁军政府,立法行政机关均被蹂躏。
乞从重惩处,并决计迁省南宁,大局幸甚。
梧州议案研究会叩
探投行营陆都督钧鉴:
桂人党争激烈,议员解散,既无立法机关,又复纠众胁迫军政府官房辞职,孰与行政?
乞即决计迁省南宁,勿狃旧见,大局幸甚。
梧城自治会叩
1912年3月19日第2张第6版第2栏
(第116册第656)
广西参议员电请改选
广西行营陆都督暨临时省议会鉴:
鄂议会发起临时国会,我省不表赞同,仰见高明,维持大局,无任钦佩。
参议院皓、哿两电计达钧览,参议院之组织原根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实国民根本的机关,关系甚大,稍有变动,立见危险,万不可不维持。
至参议员应由民选,当然改易。
吾省额派五人,请即选举迅速来院,俾相代替,至盼。
邓家彦、刘崛、曾彦叩。
漾
1912年3月26日第2张第6版第4栏
(第116册第718页)
广西议员被捕情形
桂省防统领秦步衢于前月至桂林议院逮捕徐议员一事,已略见前报。
兹闻是日议院方会议事件,突有秦统领乘坐四人大轿,并率军队数十名,前后呼喝而至。
及入议场,即行发议,惟所出之言异常庞杂,与从前当副议长时迥不相同。
时甘议长已有不悦之意,未几又与徐议员争论领枪之事,以致互相冲突。
秦竟在议场上大肆咆哮,拍案詈骂,一若布告徐议员领枪济匪罪状者。
然迭经议长法令禁止,均皆不听。
议长以其威势迫人,不可向迩,扰乱议场之秩序,即令散会。
秦即怒握徐手下场,并向其背猛扑数下,徐议员所戴之帽亦横飞数武,复喝令军队拘回署内。
徐议员欲却步不前,又被军队威迫不过,遂挺身而去,蜂拥过市,如捕大盗。
城内商民均未知所犯何罪,多有惊而讶之者。
当时各议员见此情形,莫不发指眦裂,以为议员被辱至此已极。
故于三月一号即行全体告退云。
1912年3月27日第2张第6版第3栏
(第116册第726页)
广西政界之怪状(桂林大绅为抵制迁省而组织国民公会闹事)
桂垣诸大绅因独立后顿失势力,乃为植党计,组织一国民公会。
各府人亦有为其所愚,附名入会。
其实该会之用意,全在排斥外府人及抵制迁省而设,故未几遂有拥众闹军政府及带兵捕议员之事。
拥闹军政府
陆都督于二月二十四号出省,各大绅即连日密谋对付。
蒙经、卢汝翼二人初欲用国民公会名义标贴长红,后该会中之稍明事理者力为阻止,始改用国民全体名义于二十七号沿街标长红、开大会于福建会馆,谓蒙、卢二人妄定官制。
是日,开会时间已过,到会者寥寥。
该大绅忽而变计,乃沿街鸣锣大呼:
“蒙、卢二贼倡议迁省,亟须驱逐。
如赞成者即请到会。
”于是到会者颇众。
初由石宝恭登台宣布,继由曹柜演说迁省之害,谓:
“蒙、卢主张此事,请大家同到军政府,将渠打死!
”后有某君起谓:
“欲驱逐蒙、卢二人,须有充分的理由方可。
”曹大声喝曰:
“尔敢反对乎?
打!
打!
打!
”某遂不能毕其说而退。
曹即与范锡朋、王寿龄、石宝恭四人为代表,率领众人同往军政府。
及见陈军政司长后又不能言出理由,只云“要驱逐卢、蒙”而已,后由陈司长开导始,各退出。
带兵捕议员
秦步衢自署巡警道以来,威福自用,气焰逼人,出入皆拥兵护卫,及兼充省防统领,横肆愈甚。
既与范、曹等商定大闹军政府之策,又闻议院是日开会,因到会场欲表意见。
不料,与徐君新伟因言及办团事互相冲突,秦竟在议场将徐扭出。
徐稍却步,秦遂将徐猛扑一下,以致徐帽落于地下。
秦复大喝:
“去!
去!
”其带来之兵勇谓:
“大人许尔去,尔敢不去么?
”竟将徐牵到团防局,后由苏君继轼、廖君济斌到局力劝,始将徐君放回。
而各议员即于次日开议,通电辞职。
自此两事发生,各府人之留桂者已大有不安于桂之象。
适何君宗羲任警示厅长,秦既运动商家具禀挽留,更运动巡官警兵等相率辞职以要挟之。
陈军政司长亦无可如何。
故何君任事三日,即行告退。
于是,各府人去桂之心更决,时则有桂人魏继昌、何锡龄、陈用光、廖延泰、黄□等遍发传单,于三月二号开大会于明伦堂方图挽救,到会者千余人。
当即举定代表六人到议院及军政府挽留各议员及司局长。
是时,舆论大不直秦、曹等之所为。
越日乃有国民公会布告,谓驱逐蒙、卢二君之会并非该会所主张,以冀掩人耳目云。
1912年4月3日第2张第7版第1~2栏
(第117册第27页)
桂省迁邕之请愿
桂省职员电桂林政界云:
行营陆都督、桂林军政府、广西各局,分送各府、县自治会、商会暨各报馆均鉴:
查办行营陆都督铣电谅均接览。
惟是因大局未定,不得不择政治上措施敏捷之地,以控制一切。
桂林僻处边隅,内治外交诸多窒碍。
一旦地方有事,必鞭长莫及,坐视糜烂,浔、梧、郁前乱是其明证。
此应迁省者一。
财政虽属困难,而建设之初,因陋就简,所费无多。
此可迁省者二。
都督出巡实由桂林措施不敏之故,都督既出巡,丛脞益甚。
广西自改革以来政治上之进行迟滞,其弊悉由于此。
迁省于邕,都督常驻,于政治上之责任有归,进行必速。
此应迁省者三。
此三种理由,迁省之事更觉急不容缓。
现南、太、泗、镇、色、思、顺、梧、浔、郁各府新选省会议员均已到邕,柳、平亦电约二十五号来邕。
可见大势所关,人心一致,议员等正为广西大局计,并无私意存于其间。
尚祈我都督、我父老兄弟共鉴其衷,并恳临时省会议员即日就道来邕筹议一切。
至于赴桂共议之说,迁延时日,贻误广西,议员等虽死不敢奉命。
浔龚政、梧黄宏宪、柳张鸿治、郁李拔超、武罗先清、
南龚图琛、太区矩荣、黄金熙、镇易桌霖、色杨煊、
上江鸿瑞、归张炳朝议员等同叩。
南宁府长代。
印
1912年4月8日第2张第6版第6栏至第7版第1栏
(第117册第72~73页)
广西临时议会电(陈暂不迁省缘由)
袁大总统、广西联合中央政治会、黎副总统、参议院、各省都督、临时议会、各报馆、陆都督,分送各府、县长、自治会、商会、各报馆均鉴:
迁省事,议员等岂不谓然?
惟自到省后调查近日财政现象,始知非今日所能骤办。
请将实在情形详为陈之。
吾省收支向属不敷,所恃以为弥补者,惟受协及部拨各款,光复以后均归无著,收入之款不过田赋、统税、盐税、杂款等项二百三十余万。
比以匪风不靖,各款均受影响:
田赋仅收一成,杂款不过二成;统税、盐税稍旺,亦只四成。
支出之款极力节减,每月亦须四十二万余元,军饷己月占二十二万余元。
收支比较,相悬甚巨,惟恃银行收回放出各债以为撑持。
现各埠商务未复,已不可恃,必至动用库储。
库款不过数十万,仅敷两月支持。
且总银行放出桂林市面之债,共八十余万。
近以迁省风潮,各商停办货物,异常恐慌,商务损失已属不少。
如再绕邕,必至相率倒闭,公家债权必归泡影。
且各商总行在桂林,其支店分设各埠者,伊负分银行债务总行□(歇)业,支□(店)随之,□(公)家所损,奚止八十余万?
况商场变动,税收必至锐减,暗中销耗,更属不少。
凡此所陈,均系实情,军政府各司经联名电告在邕议会矣。
此就事实言之也。
读南宁迁省集议所成立议会灰日通电所引约法,未免误会。
查《广西临时约法》第四十七条载“议会于每年法定时期自行集合”云云,系指议会既成立之后,每年届法定时期,由议会自行集合,非随时随地可以自行集合之谓,法义原自明白。
今机关在省而集合在邕,且迁省要政不议决于省会,而议决于非法定机关之集议所,尤属不合。
此就法理言之也。
现都督出省巡阅,心力交瘁,已请病假,而省局危迫如此,不筹善后,率为轻动,万一省会根本动摇,糜烂即在目,桂省固先受其灾,影响所及,东廿□□无宁日矣。
议员等系为地方谋幸福,求治安起见,睹此危状,不敢不言。
尚乞各大君子俯念桂省颠危,主持公论,并请大总统、陆都督仍始终维持,广西幸甚!
无任迫切,待命之至到省。
广西临时议会参议员全体同叩
1912年4月18日第2版第1~2栏
(第117册第166页)
广西临时议会电(告成立)
袁大总统、黎副总统、参议院、都督、临时议会、谘议局、分送各报馆均鉴:
查广西议院以谘议局改设,旋经解散,兹各府、县议员遵据临时约法四十七条自行集合,于四月九号在南宁府集合,成立广西临时议会。
所有电文请径寄本会。
谨此报告。
广西临时省议会叩
1912年4月20日第2版第2栏
(第117册第186页)
(陆荣廷电复袁世凯反对广西迁省)
广西临时议会主张迁省各议员近在南宁集合,通告成立。
袁总统以都督原驻桂林,该会忽迁南宁违背定章,恐出少数人自由集合,当电陆都督查复。
陆昨日电复亦反对迁省,主张另行组织省议会。
(桂林)
1912年4月22日第2版第1栏
(第117册第204页)
广西都督府电(报告迁省事不可行)
袁大总统、参议院、黎副总统、黄留守、都督、督抚、临时议会、各埠广西同乡会、各报馆均鉴:
奉袁大总统元电开:
顷据南宁来电,自署“广西临时省议会”,据称系遵《广西临时约法》四十七条自行集合,已于四月九号在南宁成立议会等语。
查临时省议会组织及选举方法,前经通令应由原设谘议局商准该省都督妥定办理,旋因各省以组织问题纷议不决。
复经通令,凡省议会现未成立之省分,以原设谘议局改称临时议会在案。
此次南宁组织之省议会,究竟依据何种方法而成?
倘系少数人自由集合,断不准冒省议会之称。
若系照章成立之会,则都督原驻桂林,该会又何以迁至南宁?
希即详细查明,仍按照迭次通令办理,并望电复等因。
奉此,查桂省光复后,即将谘议局改为议院,暂以旧时议员组织之。
旋经仿照各省变通办法,拟定《改选议院、临时议员简章》第七条,由谘议院议决公布施行,并改名称为“临时省议会”。
各属议员业经照章选定并召集于四月一号到省。
乃议员有主张迁省南宁者,径行到邕组织迁省集议所,旋于灰日通电报告议会在南宁集合成立,时都督抱病行营,省事委炳焜等代办。
当于文日以“迁省事非今日所能办到”电告南宁各议员,其文曰:
“迁省非今日所能办到,迭经都督明白宣布,袁大总统电来亦谓可暂从缓。
窃以吾桂近日财政现象已陷危险,如再迁省,则更无从收拾,请为我诸公详陈之。
吾省收支向属不敷,当时有受协及部拨各款为挹注,差堪弥补。
光复以后,两款均归无着,所恃以收入者不过田赋、统税、盐税、杂款等项二百三十余万。
比以匪风未靖,商民惊恐。
影响所及,税收因而歉薄,田赋仅及一成,杂款不过二成;总税、盐税稍有,亦只四成。
支出之项极力节减,每月亦须二十二万余元,以军饷为大宗,月占三十二万余元。
收支比较,相悬甚巨,惟恃银行收回放出各债以为撑持。
比以各埠商务不复,己不可恃,势将动用库储。
而库款不过数十万,仅敷两月支持。
处此危迫之秋,即不迁省,已费踌躇;若迁省议成,开办费亦须一二十万,此犹小焉者也。
总银行放出桂林市面之债,数在八十余万。
近以迁邕议起,各商停办货物,异常惊慌,商务损失已属不资。
如竟迁邕,必至相率倒闭,公家债权必归泡影。
且各商总行在桂林,其支店分设各埠者,多负分银行债务。
总行歇业,支店随之,公家所损,奚止八十余万?
况商场变动,□(税)收必致锐减,暗中消耗,更属不少。
此第就公家一方面言也。
查桂林商务盛时数达千万,常时亦少百万,若迁省则商务必一落千丈,而商家受累更深。
桂林商会前已有电呼吁行营。
桂商亦吾同胞,何忍听其失所?
凡此所陈,均系实在情形。
诸君如有善后之策,俾公私俱不困敝,则迁省之议,炳焜等无不乐为赞成;若尚无把握,则此举不妨从缓。
炳焜等为大局起见,心所谓危,不敢不言。
惟诸君察之,并盼示复”等语。
复于铣日再电南宁各议员,其文曰:
“迁省问题,以财政危迫,刻难办到。
经于文电备陈款曲,屏营竦听,未蒙省查,迭准诸君灰、元通电报告设会成立系根据本省临时约法第四十七条‘议会于每年法定时期自行集合开会、闭会’之文。
查自行集合虽曰根据条文,但集合须在一定地点。
今在邕集合在法律上是否可认为正式之集合,此问题尚待研究。
窃以原文法义,系指议会开闭时期经法定后,每年届期由议会自行于一定之地点集合,并非随地可以集合也。
且省之当迁与否,必须正式提出议案,经正式解决方为合法。
今种种法定手续并未履行,而议员到邕成立议会是否正当,此问题亦待研究。
况各省之省会变迁,只可由省议会建为议案,亦必须得都督之同意,待中央政府之承认。
若径由各省议会为转移,于中央政府行政之统一权不无妨碍。
此但就法理上言也。
以事实论,文电所陈财政危险问题,自应解决。
即解决矣。
他如对于桂林善后之预备,对于南宁建设之预备以及迁省之手续、之时期,凡此重大问题并待解决,自非诸君到省成立议会纵容。
如曰议会可在南宁筹画,何能以臻万全?
当此建设之时,百端待议,间不容发,文报往返,稽事废时,岂曰便利?
此就事实上言也。
以法理上言若彼,以事实上言若此,而议会之不能在南宁成立,迁省各问题之尚待辩论,诸君高明,当能见到,无待焜等之喋喋也。
现都督抱疴行营,凡事委焜等代办,际此风尘纷纭,自知奉职无状。
然与诸君谊切同舟,休戚与共,中棹洪流,惟期同济。
管窥所及,敢不沥陈。
惟乞俯察愚蒙,猥加采择,即速来省成立议会,以维大局,不胜迫切,待命之至”等语。
惟议员能否到省,尚难逆料。
谨先电复,并希省内外各同胞查照为叩。
桂林军政司陈炳焜,财政司严端,民政司陈
树勋,司法司张仁普,教育司唐钟元叩。
效
1912年4月23日第1版第4栏至第2版第2栏
(第117册第213页)
广西南宁议会电(称迁省系多数议员意见)
袁大总统、黎副总统、参议院、各报均鉴:
广西临时省议会在南宁成立,经隹电报告,计西省议员总额九十六名,而集合南宁者七十七人,既过五分四之数,报告成立自为正当。
忽接桂林于九号电复报告成立省议会在桂,不知称省议会系一府属之组织,抑系合全省之组织?
广西不容有两个省议会,更不容以一府而组织全省立法机关。
现报告在桂省议会究以何种议员组成,乞即由钧处严诘。
至南宁省议会之报告,系由浔州府议员蒙启勋、□览时、朱廷栋、骆鹏程、龚改、刘经才、郭松年;南宁府雷恺泽、周锡、杨梁堉、刘振西、苏进琨、李家福、陈荣湘;太平府黄运兴、杨茂昌、□景荣、钟世烝、冯朝纲、陆宝树、梁明纶、苏韶熙;泗城府黄金熙、黄燮中、许鹏远、朱集华、武鸣庚、黄璧璋、林相殷、吴楸周、罗先清、韦佩珍、唐之钧、覃占□;梧州府□文沧、林绎、李炎、何窅荣、林宝华、杨奎光、卜世伟、封祝椿;庆远府罗□椿、李玉函、韦光廷、韦冠元、覃兆祥、吴世昭、吴原熙、杨春荣,郁林府李拔超、李秀、刘贤侯、何梅芳、陈贤任、龙受之、谭树立;柳州府杨森、杨弢、潘廷举、张鸿治、翟富文、罗云章、陈峻云;平乐府王永锡、何纲、梁栋昌、罗彩林;百色府杨兢、韦继祥、黄居正、谭其绍;归顺府曾日省、张丙朝、莫踰智;镇安府周鼎三、杨铭勋,上思府江鸿瑞,共十四府议员组织而成。
各议员是否由各地方人民依照法律选举,仍乞由钧处将议员姓名电询各府属长官,便悉事实,何敢诬报?
如桂林之误报成立,淆乱闻听,有意破坏共和,尤为违反法律。
迁省南宁由各府人民发动。
自独立以后,群知内政外交,亟当奋进,而政治枢机,偏在桂林,诸多窒碍,不若南宁为全省要区,实有政权行使之便利。
早由各府人民发动意思,一致公举代表集议南宁为迁省之计划。
众议员等具地方人民代议资格,自以地方人民之意思为意思,不敢因桂林一府少数之私意,不计全省之利害也。
谨闻。
广西临时省议会叩。
祃
1912年4月26日第1版第4栏至第2版第1栏
(第117册第243页)
广西南宁议会电(驳国务院关于迁省责难)
急
袁大总统、参议院、黎副总统、黄留守、孙中山先生、各报馆,桂林军政府送各府、县长、自治会、商会钧鉴:
艳日接军政府勘电开,北京国务院寝电:
迁省问题,固应从本省人民多数同意,但未经援照法定手续公布施行以前,断无“自由移治”之权。
本议会于提出迁省议案决议后,自当依据法定手续,将决议案咨请本省军政府公布施行,所谓“自由移治”,不知据何指驳?
宥电又谓“果有迁移之必要,应由将来正式省议会议决,呈请中央政府公布”,不知“正式”二字是否对于临时之区别。
若临时议会不能议决事件,援“临时”二字类推解释,则临时参议院一切中央及各省临时机关均同赘疣,均可解散。
至宥电有谓“此时临时省议会仍应于桂林集合,若不赴召集,即行解散,毋庸迁就”云。
惟本会议员系从地方人民之意思集合南宁,万不能背地方人民之意思而赴桂。
大总统、国务院可以破坏共和,我广西民选临时省议会议员不能违反代议之名实也。
我各地方人民可以不出代议士,我议会可以自由解散,不受政府之解散也。
广西临时省议会议长林绎叩。
艳
1912年5月3日第2版第1栏
(第117册第312页)
广西南宁议会电(斥国务院刁难迁省)
袁大总统、参议院、黎副总统、黄留守、孙中山先生、各报馆、各省都督、省会分送各府、县长、自治会、商会、桂林军政府均鉴:
艳日桂林军政府转国务院宥电,指迁省问题仅认将来正式省会有议决权,是临时省会不能议一省事;又主张在桂军政府对于南宁成立之省会全员召集赴桂,否则解散。
是民国议会所有特权,刹削殆尽矣。
同日又接桂林军政府转国务院报房艳电称,总理谓宥电系胆发,请即注销。
尚有以见国务院之改过不吝。
乃东日复接桂林军政府转国务院卅电开:
艳电悉。
宥电既经通布,请勿庸注销云。
是艳电既取销第一宥、艳电,又取消第二艳电,而主持第一宥电。
第一电之不适法,第二电自承之;第二电之不适法,第三电自承之;以为误登而注销,犹可以为误发,而既经通布,毋庸注销。
由报房误发,由国务院追认,则国务院可以任意反复,径行不违。
对于一省议会如此,对于人民可知。
一省议会若隐忍不言,人民更何所诉是非?
难没情迫词戆,敢乞大总统公裁为要。
临时省议会长林绎,副议长雷恺泽、杨煊,共议员七十人叩。
冬
1912年5月10日第1版第4栏
(第117册第381页)
南宁广西议会电(呈选举正副议长结果)
急
袁大总统、黎副总统、参议院、各省都督、督抚、省议会、谘议局、桂林军政府分送各府、县长、自治会、商会、各报馆鉴:
本会四月二十二号选举正、副议长。
正议长林绎得四十一票;副议长雷恺泽得四十一票;杨戎得三十九票。
适符到会出席议员总额之半,均当选为议长。
并定于二十五号举行开会会仪□。
耑此电达,即希公鉴。
广西临时省议会。
漾
1912年5月4日第2版第3栏
(第117册第322页)
广西迁省问题之纷扰(陆荣廷电请中央裁决)
前月陆都督致北京袁大总统、参议院电云:
广西迁省南宁一事,两承钧电,均经详加开导,电请临时议员迅速赴桂开会后再行决定;无如各议员均不愿往,且欲趁此时会急速成立。
缘迁省之说,前督岑春煊倡之,前抚张鸣歧继之,谘议局议决之,皆尚争持不果。
独立后,浔、梧、郁、邕、柳、庆、太、泗、镇、平、百、上、归、武十四府议员仍申前议,以迁省南宁大有裨益,于现在、将来之内政、外交急欲进行;而桂林议员等则以财政困乏,损失甚巨,且大局初定,人心动摇,请暂缓迁。
彼此争持,各执一说。
惟浔、梧等十四府议员集合南宁,宣告省议会成立,议决迁省问题,桂林议员又必欲十四府到邕之议员赴桂开议会,方能解决。
两不相下,遂各径行电陈钧处,一则以十四府议员之同意集合南宁,根据议员五分之四以上到会理由,报告省议会成立,主张迁省南宁;一则报告临时议会遵饬成立于桂林。
荣廷智浅才庸,不能裁断。
本日复集十四府议员苦口劝仍之桂,百口同声,坚不允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