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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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建筑工程安全)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

8标区间土建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监理实施细则

交底

审批:

日期:

编制:

日期:

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一期8标区间土建工程

1.2业主:

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

1.3设计单位: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1.4承包商:

上海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1.5监理单位:

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6工程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

1.7工程概况:

铜川路站—枫桥路站区间,上行线起于SDK27+245.520,止于SDK28+044.631,下行线起于SDK27+245.520,止于SDK28+045.390,短链长1.094m,单向全长约798.8m,在里程SDK27+602.023处设联络通道及泵房一座。

盾构穿越的主要土层为④淤泥质粘土、⑤粉质粘土。

一台盾构机从枫桥路站北端井始发,沿上行线推进至铜川路站南端井后,盾构机在井下掉头,沿下行线向枫桥路站推进,最后在枫桥路站北端井进洞解体。

枫桥路站—中山北路站区间上、下行线起于SDK28+221.440,止于SDK28+791.000,上行线短链0.409m,下行线短链0.274m,单向全长约569.2m。

盾构穿越的主要土层为②-3b砂质粉土、④淤泥质粘土、⑤粉质粘土。

两台盾构机自枫桥路站南端井始发推进,其中最后200m隧道呈上下重叠状,竖向进入中山北路站北端井。

1.8本工程项目风险评估

1.8.1风险源之一:

盾构侧穿及下穿建(构)筑物基础与大型管线,盾构推进时对建筑物、管线的变形十分敏感,在施工中要加强对建筑物、管道的观测,严格保持开挖面土压平衡,减少土体扰动,防止过大偏差,当盾构推进保护区前24m处,降速严控盾构方向,确保平稳穿越,控制地层损失率≤5%

1.8.2风险源之二:

上下隧道重叠施工。

枫桥路站——中山北路站区间隧道施工,上、下行隧道均由枫桥路站南端头井出洞推进,穿越3号线和中山北路内环高架施工,上、下行隧道成上下重叠隧道进入中山北路站端头井进洞。

施工难度较大。

首先要按先下层隧道施工,后上层隧道施工的原则,按设计要求在掘进时同步注浆填充率≥150%,按设计图进行土体加固及控制要求施工。

1.8.3风险源之三:

枫桥路站――中山北路站区间隧道穿越轨道交通3、4号线和中山北路内环高架,盾构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对轨道交通3、4号线的影响和对中山北路内环高架桩基的影响。

1.8.4风险源之四:

枫桥路站――中山北路站区间隧道盾构施工需下穿已使用的合流污水管道,隧道顶至污水管底距离仅有1.5m,盾构推进时应采取措施,减小对合流污水管道的影响。

2.编制依据

2.1本工程监理合同书;

2.2本工程监理规划;

2.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守则》(试行);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

2.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2.6《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

2.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2.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1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

2.1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

2.12《市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市重大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标准》;

2.13《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流程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目标值

4.1事故负伤率控制在0.6‰~1.5‰;

4.2杜绝重伤、死亡、火灾、交通管线、设备等重大事故;

4.3没有业主和社会相关方的投诉;

4.4粉尘、污水的排放和噪声值达到城市管理标准;

4.5创建安全生产标化工地,争创上海市(市政)文明工地。

5.安全监理的职责和主要工作

5.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和安全抵押合同并监督实施;

5.2编写监理规划中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5.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其实施;

5.4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及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

5.5参与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编制对应的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其组织施工;

5.6审查:

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5.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5.8复核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5.9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

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

5.10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旁站监督检查;

5.1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安全监理人员每月二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专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5.12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对上周现场安全工作进行讲评,对本周安全生产的要点提出预控意见;

5.13参加创建文明工地的活动,编制本项目监理创建文明工地规划并定期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创建活动进行督促、检查;

5.14填写安全监理日记,编写安全监理月报,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和安全监理台帐管理;

5.15参与工程预算和对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实施监督等其他与工程安全有关的工作。

6.安全施工监控要点

6.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6.1.1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6.1.1.1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对孔洞口(水平孔洞短边尺寸大于25cm,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cm的)都要进行防护。

6.1.1.2各类洞口的防护具体做法,应针对洞口大小及作业条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分别进行设计规定,并在一个单位或在一个施工现场中形成定型化,不允许由作业人员随意用材料盖上的临时做法,防止由于不严密、不牢固而存在事故隐患。

6.1.1.3较小的洞口可临时砌死或用定型盖板盖严,较大的洞口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面满铺竹笆或脚手板,边长在1.5m以上的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在四周设防护栏杆或按作业条件设计更合理的防护措施。

6.1.2临边防护

6.1.3.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都要按规定搭设临边防护栏杆。

6.1.3.2临边防护栏杆搭设要求:

A.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B.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C.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6.2施工用电检查

6.2.1外电防护

6.2.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在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建筑设施、不得堆放构件及材料等。

6.2.1.2当在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规范》规定了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水平距离)

外电线路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4m

6m

8m

6.2.1.3当由于条件所限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应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栏并悬挂警告牌等防护措施。

6.2.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为了防止意外带电体上的触电事故,根据不同情况应采取保护措施。

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是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带电造成触电事故的基本技术措施。

6.2.2.1工作接地

将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叫工作接地,阻值应小于4Ω。

有了这种接地可以稳定系统的电压,防止高压侧电源直接窜入低压侧,造成低压系统的电气设备被摧毁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发生。

6.2.2.2保护接地

将电气设备外壳与大地连接叫保护接地,阻值应小于4Ω。

有了这种接地可以保护人体接触设备漏电时的1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6.2.2.3保护接零

将电气设备外壳与电网的零线连接叫保护接零。

保护接零是将设备的外壳故障改变未单相短路故障,保护接零与保护切断相配合,由于单相短路电流很大,所以能迅速切断保险或自动开关跳闸,使设备与电源脱离,达到避免发生触电事故的目的。

6.2.2.4重复接地

所谓重复接地,就是在保护零线上再作的接地就叫重复接地,其阻值应小于10Ω。

重复接地可以起到保护零线断线后的补充保护作用,也可降低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和缩短故障持续时间。

在一个施工现场中,重复接地不能少于三处(始端、中间、末端)。

在设备比较集中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应做一组重复接地;在高大设备处如塔吊、外用电梯、材料提升机等也要作重复接地。

6.2.2.5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严格分开。

在采用了TN-S系统后,如果发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错接,将导致设备外壳带电的危险。

6.2.2.6采用TN系统还是采用TT系统,依现场的电源情况而定规范《规定》: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6.2.3配电箱、开关箱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它们的设置和运用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6.2.3.1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A.配电箱应作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箱,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

这样配电层次清楚,即便于管理又便于查找故障。

同时要求,照明配电与动力配电应分别设置,自成独立系统,不致因动力停电影响照明。

B.“两级保护”主要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

6.2.3.2漏电保护器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2.3.3配电箱和开关箱

A.分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不但对线路和用电设备有监视作用,同时还可以对开关箱起补充保护作用。

B.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C.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D.开关箱是分级配电的末级,使用频繁、危险性大,应提供间接接触防护和直接接触防护,主要用来对有致命危险的人身触电防护。

6.2.3.4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不允许将两台用电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合置在一个开关箱内,避免发生误操作等事故。

6.2.3.4.1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

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6.2.3.4.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应装设端正、牢固。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移动式分配电箱的下底距地面大于0.6m,小于1.5m;

6.2.3.4.3不允许使用木质电箱和金属外壳木质底板。

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

箱内的连接线宜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有外露部分。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6.2.4现场照明

6.2.4.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

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6.2.4.2照明装置在一般情况下其电源电压为220v,但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

A.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时,应采用36v;

B.使用行灯其电源的电压不超过36v;

C.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D.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E.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用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6.2.5配电线路

6.2.5.1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严禁使用裸线,绝缘必须良好,不允许有老化、破损现象,接头和包扎都必须符合规定。

6.2.5.2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伤害和介质腐蚀,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电缆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面0.2m处,必须加设护套管。

电缆不允许长期浸泡在水中和穿越道路不采取防护措施的现象。

A.直埋电缆必须使用铠装电缆,埋地深度不小于0.6,并在电缆上下铺5cm厚细砂,最上部覆盖硬质保护层。

B.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扎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6.2.5.3应该采用五芯电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为TN-S,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专用的保护零线任何时候不允许有断线情况发生,否则将失去保护。

6.3起重吊装安全

6.3.1起重吊装包括结构吊装和设备吊装,其作业属高处危险作业,作业条件多变,施工技术也比较复杂,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其内容包括:

现场环境、工程概况、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6.3.2起重机

起重机械按施工方案要求选型,运到现场重新组装后,应进行试运转试验和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有记录签字。

6.3.2.1起重机经检测后方可以使用,但须持有市级有关部门定期核发的准用证(安全合格证)。

6.3.2.2经检查确认安全装置包括超高限位器、力矩限制器、臂杆幅度指示器及吊钩保险装置均符合要求,当该机说明书中尚有其他安全装置时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检查。

6.3.2.3起重扒杆的选用应符合作业工艺要求,扒杆的规格尺寸通过设计计算确定,其设计计算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并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扒杆选用的材料、截面以及组装形式,必须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组装后应经有关部门检验确认符合要求。

6.3.2.4扒杆与钢丝绳、滑轮、卷扬机等组合后,应先经试吊确认;可按1.2倍额定荷载,吊离地面200~500mm,使各缆风绳就位,起升钢绳逐渐绷紧,确认各部门滑车及钢丝绳受力良好,轻轻晃动吊物,检查扒杆、地锚及缆风绳情况,确认符合设计要求。

6.3.3钢丝绳与地锚

6.3.3.1钢丝绳丝数在一个节距中超过10%,钢丝绳锈蚀或表面磨损达40%以及有死弯、结构变形、绳芯挤出等情况时,应报废停止使用。

6.3.3.2扒杆滑轮及地面导向滑轮的选用,应与钢丝绳的直径相适应,其直径比值不应小于15,各组滑轮必须用钢丝绳牢靠固定,滑轮出现翼缘破损等缺陷时应及时更换。

6.3.3.3缆风绳应使用钢丝绳;其安全系数K=3.5,规格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缆风绳应与地锚牢固连接。

6.3.3.4地锚的埋设应经计算确定,地锚的位置及埋深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扒杆作业时的实际角度。

6.3.4根据重物的外形、重心及工艺要求选择吊点,并在方案中进行规定。

吊点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且吊点应在重心之上。

重物应垂直起吊,禁止斜吊。

6.3.4.1当采用几个吊点起吊时,应使各吊点的合力作用点,在重物重心的位置之上。

必须正确计算每根吊索的长度,使重物在吊装过程中始终保持稳定位置。

6.3.4.2当构件无吊鼻需用钢丝绳捆绑时,必须对棱角处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伤钢丝或切断钢丝。

6.3.4.3钢丝绳做吊索时,其安全系数K=6~8。

6.3.5地耐力

6.3.5.1起重机作业区路面的地耐力应符合该机说明书要求,并应对相应的地耐力报告结果进行审查。

6.3.5.2作业道路平整坚实,一般情况纵向坡度不大于3‰,横向坡度不大于1‰,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5m以外,且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6.3.5.3当地面平整与地耐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路基箱、道木等铺垫措施,以确保机车的作业条件。

6.3.6警戒

6.3.6.1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6.3.6.2除设置标志外,还应视现场作业环境,专门设置监护人员,防止高处作业或交叉作业时造成落物伤人事故。

6.4施工机具检查

6.4.1电焊机

6.4.1.1电焊机进场应经有关部门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改正结果,确认合格。

6.4.1.2按照用电的规定,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接地),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300mA×0.1s)。

6.4.1.3电焊机必须安装空载降压保护装置,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6.4.1.4焊接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30m,并不准有接头。

6.4.1.5露天使用的焊机应该设置在地势较高、平整的地方并有防雨措施。

6.4.2气瓶

6.4.2.1不同的气瓶,瓶与瓶之间间距不小于5m,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

当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6.4.2.2乙炔瓶不应平放夏季应防爆晒,冬天解冻用温水。

6.4.2.3施工现场应设置集中存放处,不同类的气瓶存放有隔离措施,存放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切有明显标志;不能存放在住宿区和靠近油料、火源的地方;存放区应配备灭火器材;保护瓶阀,应装好瓶帽。

6.4.3潜水泵

6.4.3.1潜水泵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接地),开关箱中装设漏电保护器

(15mA×0.1s)。

6.4.3.2潜水泵应放在坚固的筐里置入水中,泵应直立放置;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禁止拉拽电缆。

6.4.3.3接通电源应在水外先进行试运转(运转时间不超过5min),确认旋转方向正确、无泄漏现象。

6.4.3.4叶轮中心至水面距离应在0.3~0.5m之间,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

6.4.4盾构系统

6.4.4.1督促电瓶车司机检查电瓶车各部件性能、电瓶信号灯和报警器,尤其是制动系统必须每天检查,要保持完好运行状态,若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报当班负责人派修理人员及时修理。

6.4.4.2每天检查路轨完好,安全装置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不留隐患。

6.4.4.3检查盾构机各部位操作人员上岗证及操作规程,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当班负责人进行整改。

7.风险点及监理防范对策

序号

分项工程

危险性

风险控制点

风险防范对策

脚手架搭设、拆除、使用

坍塌、人、物体坠落

A.材料质量

B.脚手架搭设、拆除、使用

1.搭设前能验证钢管质量

2.编制脚手架,模排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期分批验收,合格挂牌

3.脚手架拆除办理审批手续,现场设警戒线,有人监护

4.地基承载力符合设计规范

5.搭设、拆除脚手架执行高处作业有关规定,操作人员身体健康

6.脚手架四周实行全网封闭

施工机具

触电、机械伤害

A.施工机具(用电机具)

B.中小型机具安装使用

1.进场施工机具验收资料齐全、完整

2.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正确使用劳防用品

3.机具安装后进行验收

4.机具维修排除故障时应断电挂牌

危险品保管及动火作业

火灾、爆炸

A.电焊机

B.危险品(气瓶、油品)存放

C.动火作业

1.电焊机包括安全附件,符合安全规定,验收挂牌

2.危险品仓库符合防范规定,专人负责

3.申办动火审批手续,现场设监护,配灭火器材

4.动火人员挂证上岗,严格“十不烧”规定

5.气瓶间距及同明火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电焊机防御设施健全

大型机械(桩机、装拆、位移、使用)

机体、倾覆、物体打击、坠落、设备事故

A.机械设备完好

B.大型拆装

C.机械移位、吊装作业

1.大型机械持有特种机械合格报告、进场验收合格、技术资料齐全

2.编制大型机械装拆方案,装拆单位资质及安装使用前的验收

3.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遵守“十不吊”规定

4.编制起重机械吊装方案,下达吊装令,实行吊装动态检查

序号

分项工程

危险性

风险控制点

风险防范对策

现场临时用电

触电

A.现场用电按审批方案布设

B.用电机具保管发放维修检查

C.现场及宿舍用电

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安装后验收

2.落实专人负责制度,维护、检查、记录

3.进场用电机具验收合格,记录健全

4.电线埋设、架空、高压线的防护符合规定

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防护用品

6.宿舍严禁乱拉电线,使用加热器

7.照明灯具应按规定使用和敷设

安全防护

坠落

A.三宝、四口防护

B.高处作业、悬空作业防护

1.正确使用合格三宝产品

2.编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方案

3.及时、分期、分批进行验收

4.临时拆除防护设施及时恢复

5.高处作业平台隔离设施齐全

6.正确使用安全带

食堂卫生

食物中毒

A.食堂资质

B.食堂管理制度齐全

1.食堂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有健康证

2.留样菜、进货验收、冰箱检查记录健全

3.餐具消毒,食堂卫生无“四害”

8.文明施工监理要点

8.1督促、检查并协助承包商办理各类政府主管部门许可证及申报。

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许可证;掘路执照;公路、城市道路施工许可证;临时占路许可证;渣土处置证;封堵原排水管道报批手续;夜间施工许可证;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地铁监护手续等;

8.2施工现场场容场貌

8.2.1施工工地明显处应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内容:

工地名称、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商、项目经理、开竣工日期等,现场内主要进口应设置“五牌二图”。

8.2.2检查工地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内容应详细、字迹应工整规范。

8.2.3督促承包商按规定做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的分隔、路栏设置,并应划分责任区,设标牌,分片包干到人。

8.2.4施工现场内应有排水措施,废、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前必须经沉淀,运输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

8.2.5监督现场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及时清理,渣土外运应执行有关规定,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8.2.6施工区域与交通便道应有明显的分隔,在施工过程中保持交通便道的畅通。

8.2.7检查并督促承包商建筑垃圾应堆放在规定地点。

8.2.8工程竣工后检查督促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程现场清理工作。

8.3施工现场料具管理

8.3.1要求各类材料堆放整齐,散料之间围档高度不得低于0.5m。

8.3.2检查料场排水措施是否畅通无阻。

8.3.3督促承包商依据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冻、防火措施。

8.3.4要求施工现场重视施工材料的合理使用。

8.3.5督促总包单位采购劳防用品,严禁分包商擅自采购。

8.4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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