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外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资料.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5565924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5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大外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资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电大外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资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电大外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资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电大外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资料.doc

《电大外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资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大外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资料.doc(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电大外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资料.doc

1(A)是印度法制历史上最古老的第一部正规的法律典籍。

A《摩奴法典》

2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典是(B)。

B《乌尔纳姆法典》

3在罗马法中,仅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称为(D)D市民法

4《古兰经》k中的固定刑罚是(A)A经定刑

5英国的民事法院系统中高等法院的法庭设置中不包括(A)。

A郡法院

6(C)是奠定君主立宪政体的重要宪法性法律。

C《权利法案》

717世纪-18世纪资产阶级最进步的文件之一,被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B)。

B《独立宣言》

81868年,明治政府制定的第一部刑法典是(B)。

B《假刑律》

9赋予日本最高法院以违宪审查权的是(A)。

A1946年日本《宪法》

10标志欧洲联盟由关税同盟到单一市场、由经济一体化到政治一体化完成的是(A)。

A.欧洲联盟条约

11楔形文字法的集大成者是(B)。

B《汉穆拉比法典》

12在古希腊,(A)提出的自然法是法律与正义的基础。

A.斯多噶学派

13(D)是奴隶社会最发达完备的法律。

D罗马法

14法国“六法”体系的核心是(B)。

B民法典

15美国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反垄断法是(A)。

A.谢尔曼法

17《国法大全》中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是(B)。

B《优士丁尼法学总论》

18、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是(B)。

B《德国民法典》

19世界上第一部以“经济法”命名的经济立法是(A)。

A《煤炭经济法》

20(A)是最早的一部资产阶级商法典。

A.法国《商业法典》

21标志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确立的事件是(C)。

C“马布里诉麦迪逊”案

22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的国家管理形式是(A)。

A总统制

23欧洲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和实际立法机构是(A)A理事会

23古希腊成文法标志是(B)B《德拉古法》

24《汉穆拉比法典》规定的同态复仇原则和血亲复仇原则主要适用于(B)。

B侵犯人身罪

25当五大法学家未能取得一致性意见时,一律以(A)的著述为准。

A伯比尼安

26古罗马法人格权不包括(C)。

C财产权

27在古印度第一等级的是(A)。

A婆罗门

28在古印度第二等级的是(B)。

B刹帝利

29(D)是伊斯兰法的根本渊源。

D《古兰经》

30(A)教会法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A圣经

31西欧早期封建制主导法是C)C日耳曼法

32(B)法兰最早的成文法典B《撒利克法典》

331967年英国《刑事法令》颁布后,确立新的犯罪分类,不包括(D)。

D重罪

34英国小陪审团的人数为(C)。

C12

35英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是(A)。

A内阁

36法国第一部宪法是(B)B1791年宪法

37法国资法律制度确立(A)A六法”体系

38美第一劳资法是(D)D塔夫脱—哈莱特法

39美国宪法修正程序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B)国会2/3多数州议会要召开的制宪会议提出  

40苏专门审理反革命案(B)B特别法庭

41先后模仿的体制是(C)C先法国后德国

42日本封建法初步确立(A)。

A.《大宝律令》

43(A)是欧盟具有基础条约细则A条例

44在法国行政法院的体系法国本土和海外省的地方行政诉讼机构是(C)C行政法庭

45法在1789年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A)。

A人权宣言

46日第一部成文法典是(A)。

A《大宝律令》

471787年《权利法案》确认(B)权利B公民权利

1在罗马法的发展过程中,诉讼程序先后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包括法定诉讼、程式诉讼、特别诉讼。

(√)

2教会法中的刑罚种类有死刑、惩治罚、报复罚、补赎(×)

3“贝壳放逐法”是克里斯提尼执政时的(√)

41919年《德意志共和国宪法》确立了司法独立原则,规定了违宪审查制度。

(×)

5德国《1975年1月1日修订的1871年5月15日刑法典》废除了死刑,将无期徒刑定为最高刑。

(√)

6罗马法与日耳曼法相冲突均适用罗马法。

(×)

7英美法系中只有判例法没有成文法。

(√)

8英国是近代宪政的策源地,其宪法被西方学者誉为“近代宪法之母”。

(√)

9美国1787年宪法确定在联邦中央与各州的关系中,联邦宪法是全国最高法律。

(×)

10欧法院的司法判例不是欧洲联盟法的渊源。

11古印度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王诏令、教法典籍和佛经。

(×)

12美国《独立宣言》的理论基础是主权在民论和三权分立论。

(×)

13楔形文字法在结构上比较完整,一般均采用序言、正文、结语。

(√)

14俄罗斯联邦法仍然沿袭了大陆法系的成文法传统。

(√)

15英美法系中只有判例法没有成文法。

(×)

16公元16世纪时被称为《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的包括《优士丁尼法典》、《优士丁尼法学总论》、《优士丁尼学说汇编》、《优士丁尼新律》。

(×)

18美国是第一个制定反垄断法的国家。

(√)

19在司法体制上,法国是典型的二元主义制度国家,行政案件与普通案件分别由行政法院和普通法院审理。

(√)

20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的帝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君主立宪制。

(√)

21日本明治维新前的法律属于中华法系。

(√)

22苏维埃国家的诉讼制度大量借鉴了资产阶级诉讼制度重的法律原则,与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十分接近。

(×)

23古希腊的公法比私法要发达,而公法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雅典“宪法”。

(√)

24古希腊法是奴隶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错)

25种姓的再生人主要是指吠舍。

(错)

26联邦宪法和法律是全国最高法律。

(错)

27英国宪法被称为“刚性”宪法。

(错)

28法国被誉为“行政法母国”。

(对)

30美1787年宪法生效时有公民权的规定(错)

311998年9月英国最终废除了死刑(错)

32美《社会保障法》是第一部正式以“社会保障”命名的法典。

(对)

34美国联邦各州都已经废除死刑。

(错)

36德《1975刑法典》废除了死刑(对)

371924苏宪是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错)

38俄法仍然沿袭了大陆法系的成文法传(对)

39欧盟法基本渊源基础条约、国际协定(对)

40德1877年《法院法》司法独立原则。

(对)

41欧洲法院判例不是欧盟法的渊源(错)

42古希腊法律进入成文法阶段的标志是《梭伦立法》的颁布。

(错)

43罗马法是奴隶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

(对)

44美国第一部法典刑法《联邦修正法律》(对)

45伊斯兰法最高渊源是“圣训”。

(错)

46条例是欧洲联盟最重要的立法、具有基础条约实施细则的性质。

(对)

47日耳曼法是个人本位的法律,属人主义的法律。

(错)

48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责任内阁制”的确立,使国会获得了至高无上的立法权。

(错)

49在英国的陪审制度中有两个陪审团:

大陪审团负责起诉,决定是否对嫌疑人提出控诉;小陪审团负责审理,决定被告是否有罪。

(对)

50普通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世界性法律体系。

(对)

1种姓制度是古代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也是古印度法的核心内容。

种姓是与种族、姓氏有密切关系的社会集团,各集团内实现族内婚,职业世袭。

按法律将印度人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等。

2《优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译为《法学阶梯》,以盖尤斯同名著作为蓝本,参照其他法学家的著作改编而成,公元533年底完成。

它是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简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

3《乌尔纳姆法典》是指创制于距今4000年两河流域的乌尔第三王朝国王乌尔纳姆时期的法典,它是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它的出现为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的发展开创了法典化的时代。

4贝壳放逐法克里斯提尼改革中规定的一项措施,即先由民众大会通过投票方式,指定应被放逐的危害国家的分子,然后公民在贝壳或陶片上书写人名进行表决,以确定其是否被放逐。

它是公民直接维护民主制度的一种举措。

5《汉穆拉比法典》是制定于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时期的一部法典,它是流传至今的楔形文字法中最完整的成文法典;它分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具有君权和神权相结合的特点,它是楔形文字法的典型代表,对后来西亚地区的法律制度有着重要影响。

6《圣经》是基督教各派信仰的基础,是教会法最重要的渊源,不仅是教皇立法的主要依据,而且本身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教会法庭活动的主要准则,对世俗法院也有一定的约束力。

《圣经》包括《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两部分。

7《权利请愿书》1628年《权利请愿书》是国会在资产阶级革命酝酿期间针对国王查理一世滥用职权而制定的法律。

它重申了大宪章对王权的限制及对臣民权利的允诺,列举了国王滥用职权的种种行为,宣布:

非经国会同意,国王不得强迫征收任何赋税;非经合法判决,不得逮捕、拘禁、驱逐任何自由民或剥夺其继承权和生命

8衡平法是指英美法系中独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种形式的判例法,它是14世纪通过大法官法院的审判实践活动,以衡平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整套法律规则。

9对价是英国契约法之一,指以自己的诺言去换取对方的诺言,或是为了使对方作出某些有利于自己的行为而以自己对等的行为来保证。

10遵循先例原则“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指以相似的方法处理相似的案件,并遵循既定的法律规则与实践”,即一个法院先前的判决对以后相应法院处理类似案件时具有拘束力。

拘束力体现在一个判决中的“判决理由”,附带意见仅具说服力

11《人权宣言》是法国于1789年8月革命高潮中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它借鉴美国《独立宣言》的内容:

以“天赋人权”为理论依据,阐述了资产阶级的人权理论,以“主权在民”“三权分立”阐述了资产阶级国家理论,还阐述了资产阶级的法制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不溯既往无罪推定和不得非法逮捕等。

它对法国及世界人权、公民权和法制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12、《独立宣言》:

于1776年7月大陆会议通过的由资产阶级民主派杰裴逊起草的北美人民反抗殖民者压迫、争取民族独立的宣言。

它以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认”和“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础,宣称自由、平等,为美国宪法的诞生奠定了政治基础,被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

1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司法审查权是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通过审查有关案件解释宪法,审查联邦和州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行政措施,宣布违反联邦宪法的法律和行政措施无效。

14大陆法系也称罗马——日耳曼法系、民法法系或成文法系,它以欧洲大陆法国和德国为代表,在罗马的基础上,事例其他法律成分,逐渐发展而成的世界性法律体系。

15法国六法也称“法国六法体系”,主要是以宪法为根本法,以民法为核心,在各个主要部门法领域都制定相应法典的一整套体例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法体系。

包括《法国民法典》《法国民诉法典》《法国商业法典》《法国刑法典》《法国刑诉法典》,全称为《拿破仑法典》。

16《魏玛宪法》1919年1月德国召开国民会议,改组政府着手制定正式宪法,于1919年7月31日通过新宪法、并决定8月11日颁布施行。

这就是《德意志共和国宪法》,简称《魏玛宪法》。

分为两编,是当时世界上最长的一部宪法。

第1编规定了联邦的组织和职权,第2编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7罗斯真理是11世纪时古罗斯国家为适应封建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所颁布的法规和对习惯法和法规加以整理汇编成的法律文献,贯穿了封建特权原则,标志着俄罗斯法已初具规模。

18《大宝律令》是日本“大化革新”后于701年颁布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它以唐《永徽律》为蓝本,是一部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法典。

法典条文完备、法理清晰,是“大化革新”后国家的法律、法令的集大成者,也使日本封建制度以法典形式确定下来。

19潘德克顿法学15世纪末叶,随着罗马法成为德国各大学校的必修课程,研究罗马法蔚然成风,涌现出许多罗马法学家。

法学家们特别偏重对优士丁尼《学说汇纂》的注释与研究,并在研究的过程中注重创造一些抽象的法的概念。

因而被称为“概念法学”或“潘德克顿法学"。

20欧洲法院是根据欧洲联盟基础条约设立的独立机构,其职责是保证欧洲联盟的法律得到尊重,保证在解释和适用欧洲联盟法律过程中的法律统一。

21巴黎条约:

法国首先在1950年提出“舒曼计划”,主张把可能引发战争的法德两国全部煤钢资源置于一个共同的高级机构的管理之下,根据这一计划,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

卢森堡等六国于1951年4月18日在巴黎签署《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又称《巴黎条约》

22、万民法,原意为“各民族共有的法律”,是由罗马国家机关制定并保证其实施的罗马法。

万民法的内容着重于财产所有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万民法主要来源于罗马法固有规范,同时也吸收了其他民族的规范。

与市民法比较,它具有简易、灵活、不拘形式等特点。

23蛮族法典从公元5世纪末期开始,大多数日耳曼国家从协调与被征服地区的居民关系、调整各部族原有的习惯与基督教教义教规的关系的需要出发,都模仿历代罗马皇帝的做法,在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成文法典,这类法典在历史上称为“蛮族法典”。

1、简述罗马法的基本特征私法极为发达完善,这是由于罗马高度发展的商品经济所提供的根本条件,也是罗马作为世界性帝国的特殊条件使然;立法形式灵活简便,独具特色,使罗马法成为奴隶制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法制建设与法学研究紧密结合,使罗马法的法制与完善具有比较成熟的理论基础,也使在理论性、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升华;深湛的原则和制度与科学的概念及术语对后世法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卷轶浩翰、规模巨大的法律编纂。

2、简述古希腊法的基本特征。

法律结构体系比较完整,一般采用序言、正文和结语三段论式的表述方法,贯彻“君权神授”的思想,强调法典的“公平”、“正义”和神圣不可侵犯性。

法律的内容涉及面较广,包括民法、刑法等各方面;楔形文字法大多是司法判例的汇编,未规定一般抽象的概念和立法原则;无宗教、道德规范,是关于世俗法律关系的规定,即为人定法,而非神定法。

3简述《摩奴法典》的基本内容及影响《摩奴法典》共分为十二章;它全面论述了吠陀的精义,阐述梵天创世说、法的定义是脱离爱与恨欲望的行为规范和法的本源是全部吠陀;确定了以种姓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制度:

种姓制度、国有或王有的土地所有制、保护高姓种姓的债权制度、种姓内婚姻制度、不同种姓同罪不同罚的刑法制度和神判为主的诉讼审判制度等。

影响:

《摩奴法典》一直以来都是解决印度教徒之间的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印度独立后诸法典的权威;以《摩奴法典》为大成的印度法系,在南亚次大陆和东南亚广大地域有着深远的影响,是信仰印度教或佛教国家的法律本源;它是印度法系的基础性法典。

4简述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罗马法有关私法体系被西欧大陆资产阶级民事立法成功地借鉴与发展;罗马法中许多原则和制度也被近代以来的法制所采用;罗马法的立法技术已具有相当水平,它所确定的概念、术语,措词确切、结构严谨、立论清晰、言简意赅、学理精深;罗马法学家的思想学说对后世资产阶级法学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5简述雅典宪法的民主性特点雅典宪法的民主性表现:

在形式上承认公民的平等权利;民众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并享有广泛的职权;国家公职人员均由选举产生,而且集体职务多于个人职务,凡重大公务均由集体决定集体负责;由公民通过各种制度和措施直接维护民主制度。

雅典民主制度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实质上是奴隶主阶级的民主:

宪法虽然赋予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平等权利,但事实上能够参加者极其有限,具有阶级局限性;参加民众大会的公民可以得到一定的津贴,但参与人数也极其有限;公民虽有权提出议案和参加表决,但复杂的立法程序无法使民众真正行使权利;担任公职具有较为严格的要求,使公民参政机会实质上不多。

6简述教会法的基本特点教会法是与神学密切联系的神权法,而非世俗意义上的国家法;教会法是封建法,它按照世俗封建秩序建立起完备的教公权力的等级结构,在具体制度中体现了封建性质;教会法具有相当完备的法律体系,包含有教阶制度、犯罪与刑罚制度、司法程序制度等。

7简述英国法律体系中制定法的种类。

(1)欧洲联盟法。

这类制定法包括各成员国签订的有关欧洲联盟根本问题的条约和欧盟立法机构制定的各种法规,主要包括机构法与实体法两类;

(2)国会立法。

是英国近现代最重要的制定法;(3)委托立法,又称为附属立法,即国会讲特定事项的立法权委托给本不享有立法权的政府部门、地方政权或其他团体,从而由这些机构制定成法令、条例、章程、细则等。

8简述英国宪法的渊源中主要的宪法性法律。

英国主要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有:

《大宪章》;《权利请愿书》;《人身保护法》;《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和《议会法》。

9简述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议会主权原则,即国会在立法方面拥有最高权力;分权原则,国会拥有立法权、内阁掌握行政权、英国王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司法权由法院掌握;责任内阁制,即内阁必须向国会下院负责;法治原则,规定非依法院的合法审判,不得剥夺任何人的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拥有自由权是自然权利。

10简述英国法与美国法的不同点共同点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判例法的基本制度是实行“遵循先例”的原则;强调程序法的重要性;没有对法律部门进行系统分类。

不同点法律移植中的批判精神;立法和司法双轨结构;制定法的比重和作用较大;制定法和判例法更具有灵活性;浓厚的种族歧视色彩。

11美《统一商法典》主要特点法典适用的对象与传统的商法典不同,它可适用于商人也可适用于一般的民事买卖行为;法典的内容范围比传统的商法要窄;法典灵活实用,突破了普通法的许多传统原则,力求符合当代商事交易的要求,是以成文法改造普通法的成功范例。

12简述法国行政法的特点行政法构成独立的法律体系;有独立的行政法院体系;重要的原则来自于行政法院判例,无完整的行政法典。

13简述《德国刑法典》的结构与特点结构:

刑法典由总则和两编组成;总则规定了罪的分类、刑法适用的原则和范围等。

将犯罪分为重罪、轻罪和违警罪三类。

第1编“刑例”.规定刑罚的种类;第2编“罪及刑”,列举了各种犯罪及其处罚,实即刑法分则。

特点:

采纳了资产阶级刑法原则;以严厉刑罚维护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镇压人民的反抗;严格保护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以专章规定宗教罪。

14简述1993年《俄罗斯联邦宪法》的主要内容

(1)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是实行共和制、联邦制的民主与法治的国家,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

(2)规定了俄罗斯联邦的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宣布“俄罗斯联邦平等地承认和保护私有制,国家所有制,地方所有制及其他所有制形式”;(3)承认并保障公民地权利与自由;(4)国家权力的行使实行立法权、执行权和司法权三权分立和相互独立;(5)宣布司法审判权只能由法院行使。

15、简述欧洲联盟的主要机构。

理事会或部长理事会,是欧洲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和实际立法机构;欧洲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法院。

16简述日本明治维新在法律制度方面改革的内容。

法律制度方面:

(1)司法行政与法院审判开始独立,先后设立刑部省和大审院,统一领导司法行政,下设各种法院专掌审判;

(2)颁布《假刑律》。

《新律纲领》、《改定律例》等刑事法规,修改原有刑律,改革刑罚体系,废除答、杖、徒、流四刑,改为惩役和死刑两种,并减轻刑罚,缩小死刑的适用范围;(3)加强法律教育,创办法政研究所和法政学校,翻译外国法律,聘请法、德等国法学专家来日讲学和帮助进行修订法律,从而为建立西方化的资产阶级法制奠定了基础。

17简述普通法自身存在的缺陷。

(1)保护范围有限。

普通法的保护范围足由令状确定的。

令状是由大法户以国下的名义颁发的要求接受令状者履行某种行为的命令。

(2)内容僵化。

由于普通法是在封建自然经济环境中形成的,其内容十分陈旧、僵化。

(3)救济方法有限,普通法的救济方法以损害赔偿为主.而且只能对现实的损害进行赔偿,对于无法以金钱衡量的损失以及受害人将来可能遭受的损失则不予考虑,这就会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18简述日耳曼法的基本特点。

日耳曼法是团体本位的法律;日耳曼法是属人主义的法律;日耳曼法是具体的法律,而不是抽象的法规;日耳曼法是注重形式、注重法律行为外部表现的法律;日耳曼法是世俗性的法律。

19试述罗马法的五种分类。

根据法律调整的不同对象划分为公法与私法;根据法律的表现形式划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划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根据立法方式不同划分为长官法与市民法。

20试述普通法系的特点。

它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以法官的审判实践活动为基础,以归纳法为法律推理方法,不分公法和私法。

21试述《法国民法典》的制定过程、渊源和特点。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民法典》,是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统一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巩固大革命的胜利成果的产物。

渊源:

革命初期的各种民事立法和法制原则;革命前的王室法令;习惯法;罗马法中《法学阶梯》;前巴黎高等法院的判决和教会法;自然法学和启蒙思想特点:

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早期的民法典,反映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的要求,贯彻“个人主义民法原则”,民事权利平等、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原则;保留了旧制度的若干残余;注重实际效用、缺乏理论概括;继承了罗马法传统。

22试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1)主要法律渊源不同;

(2)继承罗马法的程度不同;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它不仅继承了罗马成文法典的传统,而且采纳了罗马法的体系、概念和术语。

(3)法律体系和法官的作用不同。

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分工明确,强调制定法的权威。

(4)司法组织与对程序法的重视程度不同。

大陆法系的法院一般采用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分离的双轨制。

(5)重视理论和实际效用的程度以及概念、术语和技术风格不同。

23试述德国民法典的结构和特征

结构:

分为总则、债务关系、物权、亲属、继承等五编。

内容和特点:

《德国民法典》以罗马法《学说汇纂》为蓝本,是资产阶级国家制定的规模最大的一部民法典。

反映了19世纪末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的特征,也是德国资产阶级和容克贵族相妥协的产物,具有时代的法律特征和自己的特点,具体有:

第一方面,法典适应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在贯彻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上产生了变化。

如肯定公民私有财产所有权不受限制的原则,但对所有权的行使增加了某些限制性规定,反映了资产阶级民法思想从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的变化;肯定了资本主义“契约自由”原则,并保护资产阶级和容克贵族对雇佣劳动的剥削;确认民事责任方面的过失责任原则。

第二方面,法典规定了法人制度,承认法人是民事权利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成为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

第三方面,法典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

容克贵族的土地所有权受到特别保护;在亲属法方面保留中世纪的家长制残余。

第四方面,在立法技术上讲究逻辑体系严密、概念科学、用语准确。

24试述欧洲联盟法的基本特点和历史地位。

基本特点:

其一,欧洲联盟法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国际法:

从主体上,包括各成员国国家、欧洲联盟机构及各成员国的公民和法人;从法律关系上,欧洲联盟机构和一定范围内的公民和法人都直接承受权利与义务,成员国公民具有欧洲联盟和成员国的双重身份;从制定上,欧洲联盟的立法与决策机构有权根据基础法自主制定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法律及直接与非成员国及国际组织缔结条约;从效力上,欧洲联盟各法律可在各成员国直接适用,也具有优先效力;从执行上,欧洲联盟设有自己的法院、自己的审理、其判例具有拘束力。

其二,不同于国内法:

它独立于国内法的单独的法律体系,实施过程中也与各成员国国内法具有相对独立性;缺乏强制执行力,效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成员国的态度。

第三,是西方两大法系的影响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融合了两大法系的不同特点。

成为独特的法律体系。

历史地位:

已成为使两大法系融合的一个重要动力;对世界法律发展的影响将日渐突出。

25简述信托制与受益制的区别。

首先,信托制的标的更为广泛。

受益制的标的仅仅是封建地产,而信托制的标的可以是任何形式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