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寄宿生管理工作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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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夜间巡查制度。
学校要指派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人员成立夜间巡查队负责对学生宿舍巡查、学校夜间的安全保卫及突发事件做出应急反应,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实行值班登记制度。
学校要在门卫及宿舍楼部设立值班室,严格执行非寄宿生不得在校留宿,寄宿生在住校期间不得在校外留宿的规定。
实行寄宿生考勤制度。
寄宿生在规定的住校期间,学校专(兼)职生管教师要负责进行点名,发现擅自出走或擅自在外留宿的要及时报告、处理。
实行寄宿生请假审批制度。
寄宿生在学校规定的住校期间因病或因事需离校的,须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或事先取得学生监护人的认可,或由监护人来校接学生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离校。
第八条建立家校联系卡制度,班主任要经常保持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
教师要深入了解学生,通过家长学校、座谈会、个别谈话等途径了解学生的思想表现,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九条实行男女生宿舍分离制度,要特别加强对女生宿舍的管护工作,女生宿舍必须由女生管教师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条强化寄宿生往返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
学校要安排好寄宿生往返学校时间,做好学生往返学校登记工作,教育学生不乘坐无证车、非客运车和超载车辆。
第十一条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要加强宿舍楼的管理与维修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对宿舍楼建筑及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做好记录、报告、维修、更换、停用、工作。
特别在雨季、汛期、台风等来临前要对宿舍进行全面检查。
要保证宿舍楼安全通道的畅通,严禁在宿舍楼道内堆放杂物。
四、队伍管理
第十二条寄宿生的专(兼)职管理人员为寄宿生的生活指导老师,必须服从学校领导,完成学校布臵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雷厉风行,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注重人文关怀,多为学生着想,多为学生解忧,大力倡导“有困难告诉老师,有疑惑告诉老师,有矛盾告诉老师”的服务承诺。
第十三条寄宿生管理人员对学生要富有爱心、童心和责任心,平时要深入寄宿生中,了解寄宿生的生活情况、身体状况和思想动态,帮助低龄和心理、身体有缺陷的寄宿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寄宿生管理人员实行轮岗制必须24小时有人在岗,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请假未经校长、值日领导准许的不得离校。
如遇突发事件应迅速回校。
第十四条组建督导队,做好学生宿舍区设备、安全、卫生等检查工作,督促学生按时起床、上课、就寝、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增强自我服务意识。
第十五条如遇寄宿生生病、生活有困难时,生活指导老师要主动帮助,让学生体会到学校、老师的温暖,同时指导学生合理安排生活。
学校要根据寄宿生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言行举止等,开展寝室创优评比活动。
五、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宿舍要做到无屋漏、无蚤虱、无蛇鼠、无蜘蛛网、无危险品定期消毒,保持空气流通。
做好室内外保洁工作,宿舍内外要做到无饭菜、无果壳、无纸屑及其它一切污物,并保持干燥。
第十七条生管教师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被褥要折叠方正、排列整齐,要经常晾晒,保持清洁。
口杯、脸盆、毛巾、箱子要摆放整齐。
要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
做到勤洗脸、洗脚、刷牙、洗澡衣服、鞋袜要经常换洗。
并经常检查督促。
第十八条生管教师对尿床、生疥、有传染病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并督促其及时治疗。
发现传染病的要及时隔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要加强对食堂的管理、监督,实行每日检查、每餐取样制度对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记录,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卫生。
六、寝室管理
第二十条教育学生严格按作息时间表进行作息。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作息的应先向寝室长报告,再由寝室长向生活指导老师报告。
学生要按时起床、晨炼、进餐、上课,每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个人卫生的清理,迅速就寝,保持室内安静。
教育学生在休息时间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不在寝室内高声谈笑、追跑。
第二十一条学生不得随便到别的宿舍乱串或长时间逗留,更不准随便进入异性宿舍。
有事情要进入的,须经生管教师同意后方能进入。
学生上课、自习时间不得随意进入寝室。
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
未经他人同意不准乱动他人物品。
同寝室同学应和睦相处提倡文明、团结、互助精神。
严禁在寝室讲粗话、打架、闹事严禁在寝室打扑克、抽烟、喝酒、赌博。
第二十二条教育学生讲究卫生。
严禁随地吐痰、大小便,乱丢废物,严禁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严禁往窗外和走道倒水、扔杂物、摔东西。
教育学生爱护宿舍区设施,不损坏公共财产,发现损坏现象要及时向生管老师报告。
凡丢失、损坏寝室公共物品的应照价赔偿。
七、餐饮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要建立师生食堂食物采购登记制度。
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
第二十四条生活指导老师在每学期的开学初要对寄宿生的生活进行专项指导。
教育学生按时就餐、服从管理,要认真做好值日工作。
教育学生用餐时不走动、不讲话、不乱倒饭菜,爱惜粮食,保持餐位清洁,做到文明就餐。
第二十五条生活指导老师要及时解决学生无米、无饭、无菜、饭菜酸臭等问题。
确保学生生活安定与饮食安全。
第二十六条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的中小学生。
每生每天给予最低生活补助费1元,全年补助300元,每年在校天数按300天计算。
其中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小学寄宿生每天最低生活补助费2元,全年补助600元。
初中寄宿生每天最低生活补助费3元,全年补助900元。
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拔付。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的生活补助费,学校要采取发放菜票的形式,不得发现金给学生,也不得挪作它用。
并按月在校务公开栏和食堂醒目位臵公布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收支情况。
八、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实行寄宿生到校“首问”责任制。
建立双休日寄宿生回校后的清点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到校情况。
对未按学校规定准时到校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弄清原因。
实行住校生周末回家“签领”制,做好寄宿生的清校等安全工作。
生管教师每周及时填写寄宿生离校返校登记卡。
第二十八条寄宿生回家,不准在路上逗留。
未经父母同意不准在亲戚、同学家做客、留宿。
到家要向父母打招呼,回校要向父母告别。
寄宿生未经生管教师批准不得外出住宿,不得私自让外人留宿,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寝室。
第二十九条每晚熄灯后,生管教师要做好查铺、点名工作。
寝室长要汇报本寝室同学就寝情况。
对学生私自离开寝室的,生管教师应立即摸清私自离开寝室的原因、去向等具体情况,并向校领导汇报、通过一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属违纪的要按校规给予处理。
对寄宿生突发疾病、打架斗殴、食物中毒及遭遇校外人员滋扰、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应积极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第三十条加强对女生的生活指导,专(兼)职生管女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开一次对女生的专项教育会。
关心指导女生的学习、生活及掌握自我安全防范常识。
第三十一条严禁寄宿生玩火。
严禁把火源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寝室。
严禁在寝室内点蜡烛、使用明火,严禁私自搭接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
九、文化生活管理
第三十二条寄宿制学校要全面推行“五个一”工程即一台电视机、一台洗衣机、一块菜地、一个烫、一块肉鱼。
第三十三条学校对寄宿生的文化生活,学期初要作出具体的安排充分发挥各时间段的教育功效。
学校对寄宿生一天的生活要科学安排做到学习、活动、休息三不误。
积极开展群众性的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注重寝室文化在陶冶情操培养性格等方面的作用。
第三十四条要确保寄宿生每天有不少于2小时的活动时间和8--9小时的睡眠时间。
十、后勤保障
第三十五条学校要根据寄宿生的规模和数量,加大对学校宿舍和食堂的建设投入。
尽量满足有住宿需求的学生在校住宿、用餐。
第三十六条学校要成立师生食堂管理机构,加强对食堂的监管。
要指派专人为食堂管理员,督促食堂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建立健全食堂各项制度,做到责任到人。
食堂必须取得当地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证明,督促从业人员参加卫生知识培训,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第三十七条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卫生室,由学校直接管理。
所需的设备、药品、经费由学校负责解决。
对条件还不具备的寄宿制学校要与当地卫生院、所建立联系,做到有固定的人员、联系电话,遇到偶发事件随叫随到。
学校要配备医药箱,备些常用药品并能够处理简单的伤病。
要配备专(兼)职的保健人员。
十一、考核奖惩
第三十八条寄宿生的管理工作,列入校长及有关责任人年度考核,列入学校的年度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三十九条因寄宿生工作管理不善而出现安全隐患,被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以书面形式下达整改通知书。
且拒不采取措施的整改学校,取消学校负责人、有关责任人及单位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第四十条凡在寄宿生管理工作中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玩忽职守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构成犯罪的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十二、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乌金山镇流村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