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5580935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2.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3页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3页
亲,该文档总共2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docx

备课本之民法总论

 

民法学教学设计

 

(2004-2005学年第2学期)

 

教学部门法律学系

任课教师雷群安

教学专业法学专业

教学班级04(本)

 

民法学讲义之民法总论

第一讲民法总论

参考书目:

1、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1版

2、龙卫球.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

3、王泽鉴.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5、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6、[德]迪特尔.梅迪库斯.邵建东译,德国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1版

 

韶关学院课程教学设计(4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章民法概述

教学目标与要求:

教学重点与难点:

1、民法的概念

2、民法的调整对象

3、各项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及其功能

教学素材:

教材、教参、电子教案

教学方法:

讲授法

课型

教学过程: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p1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的涵义

1、形式上的民法与实质上的民法.

2、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

3、民法典与《民法通则》)

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p3

一、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第三节民法的渊源p13

一、民法渊源的涵义

二、制定法

1、宪法中的民法规范,

2、民事法律

3、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自治法规、经济特区法规中的民事规范

6、国家机关对民法规范的解释

7、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

三、民事习惯

第四节民法的适用范围p16

一、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三、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第五节民法的基本原则p20

一、基本原则的涵义

二、平等原则

三、自愿原则

四、公平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复习和练习

关键术语

民法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思考题:

1、简述民法的分类。

2、简述民法的调整对象。

3、民法与商法在适用上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4、民法与经济法的差异有哪些?

5、论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韶关学院课程教学设计(5学时)

教学内容: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教学目标与要求:

教学重点与难点: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民事权利分类的根据与意义

4、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之间的区别

教学素材:

教材、教参、电子教案

教学方法;讲授法

课型

教学过程: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p30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三节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二、事件

三、行为

第四节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一、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概念

2、民事权利的种类

(1)、财产权与人身权

(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3)绝对权与相对权

(4)、主权利与从权利

(5)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6)既得权与期待权

(7)原权利与救济权

3、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

4、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

二、民事义务

1、民事义务的概念

2、民事义务的种类

(1)、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2)、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

(3)、真正的义务与不真正的义务

三、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的概念

2、民事责任的特征

3、民事责任的分类

(1)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

(2)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3)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

(4)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

(5)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

复习和练习

关键术语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事实事件行为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财产权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绝对权相对权主权利从权利既得权期待权原权利救济权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单独责任共同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

思考题:

1、如何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2、民事权利分类的意义是什么?

3、简述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之间的区别。

 

韶关学院课程教学设计(5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三章自然人

教学目标与要求:

教学重点与难点: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3、监护制度

4、自然人的户籍和住所

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7、个人合伙

教学素材:

教材、教参、电子教案

教学方法:

讲授法

课型

教学过程:

第三章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自然人和公民

1、自然人的概念

2、公民的概念

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3、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1、行为能力与意思能力

2、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

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无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自然人的住所

一、住所与居所

1、住所的概念

2、居所的概念

二、住所与户籍

1、决定住所的标准

2、住所在民法中的意义

第四节监护

一、监护的概念

1、监护的概念

2、监护的性质

二、监护人的设立

1、为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

2、为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4、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7、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四、监护的终止

1、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

3、监护人丧失行为能力

4、监护人辞去监护

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

第五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1、宣告失踪的概念

2、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

3、宣告失踪的效力

4、失踪宣告的撤销

二、宣告死亡

1、宣告死亡的概念

2、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

3、宣告死亡的效力

4、死亡宣告的撤销

第六节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的概念

2、个体工商户的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

1、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

2、农村承包经营户的特征

三、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第七节个人合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

1、个人合伙的概念

2、个人合伙的特征

二、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

1、合伙的出资

2、合伙财产

三、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

1、合伙事务的执行

2、入伙

3、退伙

四、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

1、合伙债务的概念

2、合伙债务的承担规则

五、个人合伙的终止

个人合伙终止的原因

 

复习和练习

关键术语

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人  被监护人  宣告失踪   宣告死亡  被申请人的利害关系人  户籍  住所   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人合伙

复习思考题 

1.试析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与联系。

2.试析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的区别。

3.试述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民事责任的承担。

4.试析个人合伙债务的承担。

 

 

韶关学院课程教学设计(4学时)

教学内容:

第四章法人

教学目标与要求:

教学重点与难点:

1、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2、法人的成立

3、法人的能力

4、法人的机关

5、法人的变更与终止

教学素材:

教材、教参、电子教案

教学方法:

讲授法、师生互动讨论

课型

实验课

教学过程:

第四章法人

第一节法人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1、法人的概念

2、法人的特征

(1)、法人是社会组织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3)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与责任的组织

3、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法人的分类

(1)、《民法通则》的分类(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2)、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3)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

(4)、本国法人与外国法人

第二节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比较

3、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2、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法人机关

一、法人机关的概念与特征

二、法人机关的种类

1、法人机关的构成

2、法定代表人

三、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关系

第四节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一、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概念与特征

1、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概念

2、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特征

二、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成立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3、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

三、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种类

1、非独立性的分支机构

2、相对独立性的分支机构

第五节法人的设立、变更、终止和登记

一、法人的设立

1、法人设立的概念

2、法人设立的原则

3、法人设立的方式

4、法人设立的要件

5、法人资格的取得

二、法人的变更

1、法人变更的概念

2、法人变更的类型

三、法人的终止

1、法人终止的概念

2、法人终止的原因

3、法人的清算

四、法人的登记

1、法人设立登记

2、法人变更登记

3、法人注销登记

4、登记的效力

第六节联营

一、联营的概念

二、联营的形式

1、法人型联营

2、合伙型联营

3、合同型联营

复习和练习

关键术语

法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法定代表人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联营

复习思考题

1.试析法人的本质。

2.试述法人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3.试述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4.试析法人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的效力。

5.试述法人的清算。

 

韶关学院课程教学设计(3学时)

教学内容:

第五章物与有价证券

教学目标与要求:

教学重点与难点:

1、物的概念和特征

2、物分类的根据与意义

3、货币

4、有价证券

教学素材:

教材、教参、电子教案

教学方法:

讲授法

课型

教学过程:

第五章物与有价证券

第一节物

一、物的概念与特征

1、物的概念

2、物的特征

(1)、物存在于人身之外

(2)、物能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

(3)、物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

(4)、物以有体物为限

3、物的法律意义

二、物的分类

1、动产与不动产

2、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

3、特定物与种类物

4、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5、有主物与无主物

6、主物与从物

7、原物与孳息

8、货币(货币的概念货币作为民法上物的特殊之处)

第二节有价证券

一、有价证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有价证券的分类

1、设定一定股份权利的有价证券设定一定物权的有价证券设定一定债权的有价证券

2、记名有价证券无记名有价证券指示有价证券

3、有价证券的几种主要类型(票据债券股票提单

复习和练习

关键术语

物动产不动产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特定物种类物可分物不可分物有主物无主物主物从物原物孳息货币有价证券

复习思考题

1.试述物的特征。

2.试述物的分类。

3.试述有价证券的分类。

 

韶关学院课程教学设计(5学时)

教学内容: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教学目标与要求:

教学重点与难点: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3、民事行为的成立

4、意思表示理论

5、民事行为的效力

6、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教学素材:

教材、教参、电子教案

教学方法:

讲授法

课型

教学过程: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1、民事行为的概念和内涵

2、事实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3、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1、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

2、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行为与双方行为、多方行为

2、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

3、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

4、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

5、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

6、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一般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

3、推定形式

4、沉默形式

第二节意思表示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

二、意思表示的分类

1、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2、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

3、独立的意思表示和非独立的意思表示

4、明示的意思表示与默示的意思表示

5、健全的意思表示和不健全的意思表示

三、思表示瑕疵

1、欺诈

2、胁迫

3、乘人之危

4、重大误解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1、般成立要件

2、特别成立条件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一、实质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

3、标的须合法

4、标的须可能和确定

二、形式要件

第五节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1、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2、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特点

3、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

(2)、肯定条件与否定条件

4、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1、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2、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延缓期限与解除期限

(2)确定期限与不确定期限

3、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六节无效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

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

2、民事行为的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

二、无效民事行为的分类

1、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

2、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民事行为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4、标的违法的民事行为

5、标的不确定或自始客观不能的民事行为

三、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3、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第七节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

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受欺诈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4、受胁迫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5、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三、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

1、撤销权的概念与性质

2、撤销权的产生和内容

3、撤销权的行使

4、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5、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6、民事行为撤销对第三人的效力

第八节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

1、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

2、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特征

二、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1、民事行为能力欠缺

2、处分权限的欠缺

3、代理权的欠缺

4、债权人同意的欠缺

三、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追认

1、相对人的催告权

2、相对人的撤销权

复习和练习

关键术语

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偿的民事法律行为 物权行为 债权行为有因行为 无因行为 意思表示 意思主义理论 表示主义理论 文义解释 体系解释 目的解释 习惯解释 诚信解释 无效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复习思考题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2、民事行为的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

3、意思表示的解释方法有哪些?

4、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5、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6、什么是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韶关学院课程教学设计(4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七章代理

教学目标与要求:

教学重点与难点: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2、代理的种类

3、代理权的行使

4、无权代理

5、表见代理

6、代理关系消灭的原因和后果

教学素材:

教材、教参、电子教案

教学方法:

讲授法

课型

教学过程:

第七章代理

第一节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一、代理的概念

代理的概念:

广义的代理狭义的代理

二、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之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须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三、代理与相关概念

1、代理与传达

2、代理与代表

3、代理与行纪

4、代理与委托

5、代理与代位权

四、代理的适用范围

1、代理的适用范围

2、代理适用的限制

第二节代理的分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

1、委托代理的概念、委托代理的产生与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理的概念和适用

3、指定代理的概念

二、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

三、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

四、本代理与再代理

1、再代理的概念

2、再代理的特征

3、再代理的产生

第三节代理权

一、代理权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发生

1、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

2、基于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的指定而发生、

3、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而发生

三、代理权的授予

1、授权行为的性质、

2、授权行为的形式和内容、

3、授权不明及其责任

四、代理权的行使

1、代理权行使的概念

2、代理权行使的原则

五、滥用代理权的禁止

1、滥用代理权的概念

2、滥用代理权的主要类型(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六、代理权的消灭

1、委托代理权的消灭原因(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2、法定代理权、指定代理权的消灭原因(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死亡或者代理人死亡或者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机关取消指定、其他原因)

第四节无权代理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1、无权代理的概念

2、无权代理的特征

二、狭义的无权代理

1、狭义的无权代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2、狭义无权代理的原因

3、狭义无权代理的效力

4、无权代理人的责任

三、表见代理

1、表见代理的概念

2、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3、表见代理的效力

 

复习和练习

关键术语

代理 直接代理 间接代理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代理证书 代理权 代理权的限制 复代理 委托人的自动介入 委托人的介入权 

第三人的选择权

复习思考题

1.试述代理的分类。

2.试析代理权的性质。

3.试述代理权行使的限制。

4.什么是复代理?

5.间接代理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韶关学院课程教学设计(3学时)

教学内容:

第八章诉讼时效与期限

教学目标与要求:

教学重点与难点:

1、诉讼时效制度的概念

2、诉讼时效制度与除斥期间制度的区别

3、诉讼时效制度的中止和中断

4、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

教学素材:

教材、教参、电子教案

教学方法:

讲授法

课型

教学过程:

第八章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一节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1、诉讼时效的概念

2、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比较

二、诉讼时效的效力

1、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三、诉讼时效期间与分类

1、诉讼时效期间的概念与特征

2、诉讼时效期间的分类普通诉讼时效与特殊诉讼时效、特别法上的诉讼时效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

1、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2、诉讼时效的中止

3、诉讼时效的中断

4、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比较

5、诉讼时效的延长

第二节期限

一、期限的概念

二、期限的确定和计算方法

 

复习和练习

关键术语

时效 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 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 诉权消灭 期限 期间 期日

复习思考题

1.试析诉讼时效制度与除斥期间制度的区别。

2.试析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与中断的关系。

3.试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初中作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