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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国家安全

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国家安全

只有找到创新与风控、创新与安全的平衡点,才能在突破束缚创新的制度、体制、机制时,互联网金融创新在开辟新跑道时,又不会因为创新过度出现翻船现象,即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差异化高效用与高效益并存。

 

当下,互联网金融成为金融创新的时髦名词,在游戏规则未定、未来前景依靠想象的背景下,创新与伪创新鱼龙混杂。

检验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标准是什么?

从历史的观点看,检验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标准有:

一是生产力标准,即是否促进产业升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企业生产效率提高?

二是生产关系标准,即是否促进收入分配更公平,促进社会和谐,进而实现消费者效用提升?

三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否区配、是否协同创新,进而在国家金融安全的前提下推动中国经济体效益提升?

四是经济结构优化推动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法制创新,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因此,互联网金融创新不是独立的,而是与经济、社会相关联的“互联”式创新。

 三效(效率、效用与效益)提升与三公是检验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基本标准。

在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背景下,推动三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法制创新),才能寻找到互联网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国家安全的平衡点。

只有找到创新与风控、创新与安全的平衡点,才能在突破束缚创新的制度、体制、机制时,互联网金融创新在开辟新跑道时,又不会因为创新过度出现翻船现象,即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差异化高效用与高效益并存。

 一、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三个标准

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的价值,首先是经济效率的提高。

互联网金融创新实现的经济效率的提高,一是创造出当前尚不存在或未显现的行业,即“未知、未现、未来”的行业,竞争格局未成,游戏规则未建,实现市场创新、需求创新、财务或金融创新,即实现价值创新。

二是通过扩展现存的产业边界,通过资源、政策、管理创新,进而对现有技术、产品、市场进行重组,从而在现有市场边界外发现、创造、重构出新市场。

无论是创造出新产业,还是对现有产业的重构,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进行资源创新、政策创新、战略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科技创新、市场创新,开创自己特别的蓝海“根据地”。

 本人的智本创新论认为,互联网金融创新基于市场扩展或市场创新,但又要超越市场创新,即要通过系统的诸如资源、政策、管理、科技、产品和市场创新,实现价值创造、实现和分配的组合创新,突破传统的价格竞争所形成的“红海”,拓展新的非竞争性的市场空间,创造新资源、发现需求,从而超越竞争。

政策创新是先行区新蓝海战略的基础,政策创新又基于知识创新推动的科技创新,科技创新与政策创新,通过资本创新,对资源创新提供杠杆,在政策创新、科技创新、资源创新的基础上,实现知识、资本、智慧创新的统一,实现对金融压抑的行业或企业进行管理和战略创新,创造客户价值提升、市场扩展和企业效益提高同步进行的佳境。

 价值创新(ValueInnovation)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基石:

价值创新将创新与效用、价格与成本有机整合成一体,通过改变、创新、再造产业结构,重新设定市场游戏规则,面向潜在需求者、合并细分市场并整合潜在客户,整合“未知、未来、未现”的客户,实现效率、效用和效益的统一。

 互联网金融通过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创造新的市场空间,引导新的巨大需求。

实施互联网金融战略的公司无论规模大小,管理者无论年龄长幼,产业无论朝阳夕阳,企业无论是刚进入市场还是已有根基,所有制无论私营国有,技术含量无论高低,注册地无论国别,都可以通过效率提高、效用提升创造新价值。

 二、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价值链条

 互联网金融创新从价值链创新的次序,可分为价值创造、价值实现与价值分配,但有时三者会交互在一起。

比如余额宝是在金融领域通过技术创新,在价值分配出现了金融创新,对支付宝持有人提高了收益,将原来由银行享有的收益,分配给了支付宝持有人,但对整个金融行业效益提升作用不大。

从国家利益层面,互联网金融创新核心是在价值创造领域通过效率提高实现价值创新,这需要从六个方面综合创新来实现。

 任何创新意味着机会和风险并存,互联网金融创新也不例外。

为此,互联网金融创新者要善于使用战略布局图:

获取当前国内外经济、政治、文化、产业、市场、生态、社会诸方面的竞争状况以及这些力量作用方向与市场的错位情况,同时了解国际或国内竞争对手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产业战略、金融创新和资本投资总方向及其偏离均衡的情况。

只有了解这些情况后,互联网金融创新者才能在资源、政策、管理、技术、产品、市场六维创新布局上,放弃无关大局但费资不菲的项目,将力量集中在提升创造价值的因素上,并围绕客户效用提升进行战略创新。

 互联网金融创新者以“价值创新”为核心,即围绕如何降低成本、扩大市场、提高收益创造新价值。

价值创新超越现有的国内国际的竞争格局、客户效用提升、企业价值提升,实现“价值”与“创新”兼顾。

价值创新超越了“技术创新”及“市场创新”,而是重构现有经济制度、经济政策、内外资源、管理体制、技术水平,推出新产品,从而开拓新市场。

互联网金融创新者往往是生产要素如资源、政策、制度、管理、技术与服务的重新组合者,通过生产要素重构、创新与组合,提供产业相关利益方价值创造、价值实现与价值分配的新平台,最终实现价值创新:

低成本、高效用和高效益兼顾。

因此,资源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及金融创新,必须围绕客户效用提升、成本控制(或下降)和企业效益提升三原则的条件下,价值创新才会发生。

价值创新本质追求差异化和低成本,差异化(个性化)满足了客户效用和价值提升的需求,低成本满足了企业价值创新即效益提升的需要,是自利利自他思想的完美平衡。

互联网金融创新是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同时为客户创造更高效用,以较低的价格向客户提供更高的服务创新效用。

互联网金融价值创新只有在客户效用、服务价格和服务成本协调一致的时候才会发生。

 互联网金融创新是典型的“结构再造主义”思维:

市场边界和产业结构都可以进行重构,产业边界可以再造。

结构再造的前提是时空是不停变换的,要获得最高效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战略就得与变化中的资源、体制、管理、技术相匹配,才能推出合乎客户或企业需求的服务创新,从而开拓出新市场。

服务创新包括体制、制度、法律、管理等综合创新。

结构再造主义推动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打破现有的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客户结构,重新塑造市场边界,实现差异化、低成本、高效用、高效益并存。

 为此,要从根本上改变、提升、调整互联网金融创新战略布局,需要将战略思维从竞争转向非竞争的资源、政策、管理、技术、产品、平台或市场重构上,从显性的客户竞争转向隐性的非客户挖掘。

互联网金融创新者将战略重点从竞争性价格战转向非竞争性的市场和非客户后,就能够重新发现新产业、新市场可能的空间与价值潜力,进而跨越现有产业边界,重建客户价值提升的战略。

 互联网金融创新战略必须具备三个特征:

重点突出、与众不同以及令人信服的主题,诚如是,互联网金融创新才可能实现可持续的价值创新。

 三、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五元运行

 在互联网金融创新运行过程中,存在五元力量相互作用的关系:

一是互联网金融创新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对立统一过程,这一过程通过消费群体心理(及心理引导下的行为)与经济思潮、经济政策变化、经济增长、不同产业间估值变化、供求周期关系五元力量相互作用下运行的,这种作用是相互关联的,既有正向的作用,也有反向的作用。

比如,智能手机作为科技创新推动的产品创新,改变了互联网产品的供求结构与供求关系,导致了消费者行为与心理的变化,消费者行为与变化作为市场力量,产生新的投资与消费需求,反作用于现有金融政策,倒逼金融政策创新,或出现旧金融政策压抑金融创新现象;金融政策的变化,必然反应于互联网金融相关产业的增长变化,受政策鼓励者,迅速增长,受政策压抑者,增长受阻;不同的增长前景,导致投资者对不同创新领域的估值作出不同的评判。

比如,商业银行的互联网金融创新还未受鼓励或投资银行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在风险防控名义下受压抑时,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估值反而没有得到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估值提升,或估值不足;不同的估值前景,导致资本市场的资金供求的大变化,受创新鼓励者,估值前景好,资金需求容易在资本市场得到满足。

二是消费群体心理之间以及经济思潮同其他力量之间存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并呈现此消彼长和不断融合的趋势。

消费群体心理和投资者行为为切入点可以而且能很好观测互联网金融运行的特征,消费群体心理和投资者行为成为互联网金融运行规律的第一面“镜子”。

三是经济金融政策错配导致金融压抑,金融压抑与互联网金融创新空间存在负相关关系。

金融越压抑、金融价格与实体经济发展、实体经济结构间错配程度越大,互联网金融创新空间越大。

四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空间不仅受到群体心理和理论思潮、经济政策、估值变化、周期供求因素的影响,同时也直接或者间接地对其他几个因素产生促进或者制衡的作用。

五是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经济增长,直接决定不同产业估值的消长与经济结构的变化,互联网金融创新通过与科技创新结合,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才能避免互联网金融创新泡沫。

六是供求失衡形成的经济周期由经济思潮影响的经济政策主导,经济思潮、经济政策竞合的“结果”,表现为供求关系的失衡,经济增长因此发生周期性变化。

 四、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国家安全

 1.互联网金融创新的风险点

 任何创新都存在风险。

当创新的风险积聚大于创新的价值创造并对经济增长、产业转型升级形成负面因素,危害消费者利益导致经济危机,即偏离了价值创新(高效率、高效用和高效益)的三原则时,为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国家有关互联网金融的政策就会转向。

当下,互联网金融创新,既承担了价值创新的要求,更需要在全球格局下,承担人民币国际化的使命。

只有当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国内发展经济、提升人民生活,对外与国家的国际利益相匹配时,互联网金融创新才能借助国家的力量,在价值创造、价值实现与价值分配领域快速发展,只有这样,互联网金融才能在新金融、新证券、新保险及大数据创新应用于各产业领域实现预见风险、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控制风险,真正实现价值创新。

 2.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国家安全漏洞

 政策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更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互联网信息技术日新月异、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时候,如果政府不进行政策创新以适应市场的需要(表现为不作为),就有可能在全球信息革命中失却先机。

政府政策创新既表现为出台对互联网产业的扶持政策,如引导基金、公司上市、信贷优惠等方面,也可表现为舆论宣传、国产信息产业品牌宣传等。

如果我们将经济、社会力量按1-8分成8级,政策在信息产业领域特别是互联网金融领域不作为:

政策占最小比重为1,舆论引导倒数第二为2,结果将是这样:

政策不作为,导致特大型、传统、垄断产业独占了互联网金融创新最大权重,比重为8(也可表现为伪创新),即特大型传统垄断企业占有了互联网金融创新需要资金、资源、人力,即使新兴产业创新活跃(占比7)、新金融产品供应丰富(占比6),如果消费心理认可度低(占比3),即没有群众认可与国际品牌的金融创新,是毁灭性创新,是价值毁灭而不是创造,这就造成国家金融安全的大隐患。

 3.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国家安全控制

 互联网金融创新风险控制点(对角线数字相加均10,见表2):

 

(1)能否满足客户群体心理与消费需要,决定了互联网金融成功与否(占最大权重为9),市场作为看不见的手,在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2)中小型新兴产业在互联网金融创新中的效益贡献权重为8,相当于特大型企业或传统产业的四倍,比大型国有与大型民营资本企业相加还大。

 (3)政府政策作为“看得见的手”积极有为(占权重6),积极推动舆论宣传与品牌创新(占权重7),通过互联网金融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形成,从而实现国家安全。

 表2表示,如果按照其权重配置社会资源,则在互联网金融创新中,整个经济体实现创新效益最大化,即实现创新的帕累托最优,这样的话,互联网金融创新促进了国家经济安全,其资源分配方式为对角线或对面相加均为10:

比如政府政策占权重为6,其对角线上的大型民间企业占权重为4;中小型创新型企业权重占8,其对角线上的特大型传统垄断企业权重为2;如果消费者的权重为9,其对面(角线)上的供求关系的权重则为1;如果舆论宣传权重为7,其对(面)角线上的大型国有企业的权重为3。

 4、互联网金融创新与自主品牌

 在国际信息技术公司大量渗透中国有关产业的背景下,即使国家政策积极有为,但互联网金融企业如果不是中资掌握,国家金融安全仍然会受到威胁。

中国资本门户网站与交易平台,由于无法在国内资本市场融资,纷纷向国际市场融,外资趁机控制了国内主要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在资本作为话语权与权力说话的时候,中国资本丧失了金融创新平台主导权,在外资平台上进行互联网金融创新、交易、结算,在大数据时代,容易造成国家金融安全风险。

 要实现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自主权,就得进行资本创新,允许有创意、有前景但财务情况亏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或上市,监管机构的责任是要求相关企业信息披露完整、及时、准确,投资者根据信息披露情况进行风险识别并决定投资与否。

政策创新通过资本市场创新,逐步培养自主的互联网金融品牌企业,这也是对互联网金融机构两手抓、积极有为推进其发展的举措。

 5、互联网金融创新与传统文化发扬

 中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国家扶持下,得到快速成长,但要想企业基业长青,还得需要注入与自身文化基因相关的企业文化基因。

儒家的以客户效用为中心的弘扬人性之善的仁爱思想、道家的以身观身的职业道德伦理、佛家的缘起性空免费结缘思想、法家的法制建设防止人性之恶思想,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大潮中,都缺一不可。

儒道佛法四家组合的四轮驱动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文化,不仅可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可持续进行,还可以在创新过程中有效、提前、预防金融风险与国家安全隐患。

 结论

一是发挥国家政策有形之手的积极作用,加大互联网国家级平台建设,防止外资继续控制新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导致国家金融安全失控;

二是在互联网消费已经成为大众习惯的背景下,加大舆论宣传,推动制度创新与政策创新,加大对中小型创新型互联网信息企业扶持,加大国产自主互联网金融品牌建设;

三是加大以信用为核心的大数据建设及传统文化的诚信建设结合,宏扬人性之善,从传统文化中为中国互联网金融注入中国仁爱诚信、互联互助文化基因;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四是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制建设,防止人性之恶膨胀,以适应并保护创新为中心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作者:

李国旺来源:

《互联网金融》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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