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559116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4.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2页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2页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2页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2页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2页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2页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docx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docx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萍乡市公路管理局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办字[2009]101号精神,按照市及省厅、省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省厅、省局的部署要求,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市场建设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为萍乡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公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公路建设项目的规划、评审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

  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路行政行为和公路建设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建立规范的公路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廉政、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项目建设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三、治理重点与责任分工

  本次专项治理要围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设备材料采购、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和使用、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附属工程建设监管等环节,重点查找和解决以下突出问题(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

  1、是否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权谋私行为;

  责任单位:

监察室、工程科、组宣科

  2、是否存在工程项目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初步设计未经审批或施工许可未经办理就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

工程科、计财科、监察室

  3、是否存在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周期不足,勘察设计深度和设计比选方案不够,设计质量下降,导致变更频繁;

  责任单位:

工程科、勘察设计院、监察室

  4、是否通过肢解工程、化整为零等方式违规招标,或只对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或只对工程招标,重要设备、原材料的采购不依法招标;

  责任单位:

工程科、监察室、计财科、审计科

  5、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严谨、公平,是否通过不合理提高投标门槛、设定不合理评分办法等手段,“量体裁衣”,排斥潜在投标人;

  责任单位:

工程科、监察室、养路科

  6、是否存在投标人通过挂靠、借用资质、伪造业绩、相互串通等手段进行围标串标;

  责任单位:

工程科、监察室、总工办

  7、是否存在委托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内外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评标专家不公正的问题;

  责任单位:

监察室、工程科、养路科

  8、是否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定进行实施和管理;

  责任单位:

工程科、养路科、监察室

  9、是否存在施工、监理企业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通过虚假签证和变更设计虚增工程量,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问题;

  责任单位:

工程科、监察室、计财科、审计科

  10、建设单位对合同中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施工管理人员的更换和到岗情况监管是否到位,施工单位合同履约监管是否到位;

  责任单位:

监察室、工程科、总工办

  11、工程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滞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或不按计划、合同、进度付款;

  责任单位:

财务科、工程科、审计科、养路科、监察室

  12、工程设计的变更、概算的调整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责任单位:

工程科、监察室、财务科、审计科

  13、是否存在工程建设招标后监管薄弱,专业化管理人员缺乏,质量和安全管理粗放,有的工程试验检测数据科学性、真实性不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责任单位:

工程科、机务科、养路科

  14、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客观规律,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盲目压缩工期,不能保证合理工期,造成质量隐患;

  责任单位:

工程科、监察室、机务科

  15、工程进度是否按计划完成,并且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和决算;

  责任单位:

工程科、监察室、财务科、审计科

  16、附属工程建设是否严格按规定实施,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等行为;

  责任单位:

监察室、工程科

  17、对投诉、举报是否进行了认真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是否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责任单位:

监察室、工程科、组宣科

  四、治理方法和步骤

  专项治理的时间为2009年7月至2011年12月,具体步骤和阶段划分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2009年9月底以前)

  成立萍乡市公路管理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萍乡市公路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局专项治理人员学习培训,召开全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部署全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各单位具体方案于9月20日前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并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互联网、工作简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及举报电话,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2009年9月至12月)

  各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对2007年1月1日以来,总概算或实际投资50万元以上,所有竣工和在建(包括已全部或部分交付使用但未竣工决算),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逐一清理,建立项目台帐。

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围绕专项治理工作提出的

  篇二: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市专项治理检查组各位领导:

  区委、区政府对这次检查工作非常重视,银峰书记、海祥区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但银峰书记到中央党校参加学习,海祥区长到北京出差,因此,我受两个主要领导的委托,代表XX区委、区政府向检查组汇报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不当之处,请检查组批评指正。

  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XX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41号)、XX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治工发〔20**〕3号)要求,我区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招投标活动等七个重要环节,期间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投资项目、以及其他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对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以案件查处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1、突出问题排查情况

  经统计,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我区共有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243个,其中投资规模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87个,投资规模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的63个,投资规模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17个,投资规模5000万元(含)以上的76个;其他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有119个。

合计项目总数362个。

  经过排查发现,多数单位基本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操作,做到程序规范、科学决策、严格招投标、强化质量和安全监管、工程建设手续和资料齐全。

但是,多数项目或多或少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经自查和抽查,发现问题788个。

其表现形式:

(一)项目决策环节问题208个;

(二)环境影响评价问题104个;(三)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和出让问题60个;(四)规划管理问题79个;(五)招标投标问题37个;(六)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类问题263个;(七)资金安排使用问题37个。

目前各单位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狠抓问题整改工作,能够整改的问题已基本完善,其余问题也作了清理、说明和处置。

  2、招投标活动监管情况

  

(1)招投标交易中心建设情况

  按照中央、XX市及我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在永川召开的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会议精神,正积极推动工程建设有形市场的统一交易平台、综合监督平台及整合评标专家资源等

  有关工作。

目前,由区发改委和监察局提交的中心建设方案已经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定,我区拟建的工程建设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国有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及政府其他公共资源全部入场交易,力争7月份进行试运行。

  

(2)招投标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出台健全招投标制度的规范性文件。

我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为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对招投标核准、公告发布、评标委员会组建、招投标活动违规违纪的处理及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二是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面推行了《标准文件》,进一步推进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我区每年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要求,切实制定工作方案,分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

我区2008年、2009年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标率及招标率均达到90﹪以上。

  (3)招投标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从2009年10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查处中介机构、投标单位违法问题4个,行政处罚万元,没收投标保证金25万元。

一是对某咨询公司在代理我区珞璜工业园一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2009年11月,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建委联合进行调查,按照《XX市招标投标条例》之规定,要求代理公司和业主及时整改,并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是对重庆某园林公司违反政府采购法,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行为,联合区财政局进行了查处,作出没收投标保证金15万元、处以成交金额280万元的1%罚金28000元、三年内禁止参加XX区政府的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并进行了通报。

三是某建筑投标单位中标后无故拖延,不签订合同,没收其10万元投标保证金。

四是某投标单位伪造资格证件,受到5万元行政处罚,对该企业相关人员也给予了经济处罚。

  3、土地出让合同清理情况

  

(1)供地情况

  2008年至2009年,我区共供应房地产用地11宗,面积公顷,收取土地综合价金万元。

全部以招拍挂方式出让。

  

(2)土地供应程序情况

  坚持土地供应年度计划制度。

每年供地计划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会同规划、建设、发展改革等部门共同编制完成,经区府审定后报XX市国土房管局备案后执行。

2008年至2009年的房地产用地供应均无超计划用地和无计划指标用地现象。

在规划部门出具规划控制指标后,区国土房管局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本审计评估的通知》(渝府发〔2008〕122)号规定加强对经营性用地成本审计评估,参照XX市基准地价、征地成本、整治成本后测算土地出让起始价,并拟定出让方案,由原区地价委员会集体决策确定。

土地公开出让公告在国土公告栏、拟出让地块现场、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区

  电视台公告,最大限度的达到公开告知目标。

竞买结束后,按相关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出让合同均符合XX市国土房管局规范文书格式标准。

在合同签订十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XX市土地交易中心网上公布并通过建设用地备案系统上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3)土地出让价金收缴情况

  我区均在竞得人完清土地综合价金后,才与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土地综合价金直接进入财政非税专户,并按规定解缴国库,管理和使用均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擅自减免和以各种名义向用地单位返还或“借出”资金的行为。

  (4)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

  供地后不存在擅自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和改变建设要求、规避土地有偿使用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现象。

  4、违规调整容积率问题清理情况

  经清理,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109个,其中,调整规划用地性质的项目1个,调整容积率的项目11个,竣工验收时增加容积率的项目8个。

调整规划用地性质的项目属局部调规,经区政府2006年第43次常务会审议同意局部调规,有调整用地性质批复。

调整规划容积率的11个项目均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前,且主要集中在几江东部新城,调整行为以通过区政府审议或区规委会研究为许可依据,缺乏法定依据。

《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后,为进一步规范规划管理,区规划局对东部新城控规进行了整合,通过2009年第一次区规委会审查后,于2009年6月完善了相关报批程序。

对竣工验收时增加容积率的8个项目,区规划局进行处理和罚款,共计34万元。

15个项目现已符合规划。

2007年至2009年3月31日,区国土房管局共收取土地出让金万元,其中,涉及超建筑面积补收的出让金万元。

  5、政府采购工作监管情况

  

(1)严格实行管采分离。

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落实管采分离的监督、操作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管理模式,即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实施全程监督,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设、采购预算管理、资金监督管理、确定采购方式、受理供应商投诉等工作;监察局负责对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审计部门对各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工作实施财务审计监督;区政府采购中心及部门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按各自职责具体组织实施采购。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依法做到应采尽采。

我区从2003年执行《政府采购法》以来,采购量逐年上升,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2009年政府采购扩展到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和特色机构,目前已对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2009年实施政府采购974批次,支付采购金额10929万元,节约资金1269万元,节约率为了%。

  (3)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

执行政府采购申报、确定采购方式、专家参与标书的制作审查,全程参与政府采购监督,防止采购中的不廉洁行为。

狠抓合同规范化管理,确保参与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利益,维护公平、合理有序竞争的采购秩序。

及时拨付政府采购资金,严格支付管理。

建立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的监督教育并实行年度考核。

  (4)采购方式灵活多样,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一是对“商品或服务通用性强、规格型号统一、采购频繁、价格相对稳定”的标准项目实施定点采购,提高政府采购的时效性和效率,确保工作需要。

二是对时间急、季节性强的重大项目报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批准,采用可行的招标方式招标,完善采购程序,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违纪案件查办情况

  专项治理排查期间,区纪委监察局已经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2件,涉及14人,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1人、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人、村社干部11人,有3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另有涉及森林工程建设方面的案件2件,正在立案调查中。

  一是对双福卫生院院长杨某、副院长陈某在该院工程建设中收受贿赂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杨某被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区监察局进行了立案处理,于2009年12月对二人均作出了行政开除处分,同时区人力社保局作出了开除公职处分。

二是查处了慈云镇原人大主席胡某在江合(江津-合江)公路建设中伙同11名村社干部贪污征地补偿款案件,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区纪委对胡某进行了立案检查,2009年12月,报经区委研究决定,给予胡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时,慈云镇纪委对11名村干部进行立案检查,给予党纪处分,其中撤销党内职务9人。

  上述案件查处后,我们向全区发出了通报,各单位纷纷将其作为加强廉政教育、规范行政行为的反面典型,增强了我区广大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意识。

  三、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及建议

  1、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统筹,统一认识。

为进一步深化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区整合两项工作,充实检查组,选抽专人进入专项治理办公室,扎实做好排查工作,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顺利接受中央和重庆检查组的检查,3月5日,召开牵头部门负责人会,明确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人、联系人,规范了材料和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3月15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暨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再部署会议,通报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张庆凯、副组长蹇泽西进行了安排部署和强调。

会后各单位以更加扎

  实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认真仔细排查每个项目存在的问题,建立项目台帐,摸清了项目底数,并汇总形成自查报告。

5月19日,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再次召开由牵头部门和检查组参加的工作推进汇报会,对迎检工作和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和强调。

  二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排查问题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基础,排查工作开展得好坏,直接关系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

我区结合实际,制发了《全区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关于填报建设项目数据库的通知》,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同时将其他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纳入排查范围。

为全面掌握我区工程建设项目的情况,将XX市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方案规定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投资额由500万元以上降低为200万元以上,其他投资项目由3000万元以上降低为1000万元以上;并且将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其他投资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要求各镇街、区级部门和其他投资主体也要进行统计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好台帐,但不列入抽查范围。

  各单位按照区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方案和3月15日区委区府召开的会议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安排人员,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管理、规划许可及程序、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等七个环节进行详细自查。

部分项目较多的镇街和区级主管部门,结合本辖区、本系统实际,将区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方案转发到村居、所辖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站所,确保排查工作上下联动、纵向到底。

  三是部门审查,确保不漏。

区专治办将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其他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362个项目清单发给专项治理牵头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对相应环节问题进行再次审查清理,确保问题一个不漏。

我们将突出问题分期分批制发整改通知,规定整改牵头单位或主管部门、责任单位、整改时限,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是重点抽查,强化监督。

为全面掌握各单位排查工作情况,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区专项治理办公室组织区纪委监察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及区级有关主管部门30余人,分三个组,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专项治理检查的项目同时进行,采取“听、查、看、核”的方式,其中抽查专项治理项目52个,包括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大、社会关注度高、对江津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的项目,饮水安全、医疗卫生、学校教育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和群众比较关注的项目,发现问题123个。

我区还充分发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主观能动作用,建立多层次监督检查网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进行安排,全面参与该项工作。

  五是注重协调,强化办案。

案件查处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助推剂。

为强化办案工作,4月20日,区专治办召开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办案协调工作会,形成了办案协作机制。

区纪委监察局、区检察院都将专项治理方面的案件查处列为办案工作重中之重。

同时,为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我们将专项治理举报内容和举报电话通过江津广播电视台、江津日报和江津新闻网站向社会公

  篇三: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总结

  xx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监督检查》、《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州、县领导的讲话精神和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已全面开展,现将专项治理工作排查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认真开展排查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会议,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及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进行了清理。

领导小组人员深入到各个项目建设单位和部门对项目建设的各方面环节进行具体了解,掌握摸清各个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就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力争通过工作早安排、早发现问题,把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公共行政管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