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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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范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范
(草本)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施工现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工程安全目标标准。
2.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要素的指挥者,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者。
3.项目经理要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纳入工作议事日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项目经理要组织好对本工程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或组织制定防护措施。
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5.项目经理要组织好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组织好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安全生产教育等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作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6.项目经理要选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热爱本职工作的人任专职安全员。
要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使他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真正有职工、有责、有权。
7.项目经理有权拒绝不安全的指令,作到不违章指挥。
对违章作业人员,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使责任者和职工受到教育。
8.项目经理保证本项目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的质量,严禁使用伪劣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
9.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验收的实施。
10.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上报,协助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工作。
对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使干部职工受到教育,防止此类事故在此发生。
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2.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意识。
3.搞好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和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提高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4.队长是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施工队长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期的安全生产检查,配合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6.负责组织施工用电和施工机械安装后、使用前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7.保障施工现场的道路要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各种机械设备布置合理,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整齐有序。
8.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协助事故的调查工作。
机械工程师(材料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制定项目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并跟踪落实,保证项目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2.对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要坚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准用证,对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坚决拒收。
3.对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合格,对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修复或进行报废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提供产品使用情况。
4.对批准的施工电气产品及安全防护用品,要纳入供应计划,保证及时供用。
5.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别设专库进行严格保管,并建立建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支领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机械配件库房要经常打扫卫生,保证库房所有材料存放整齐有序。
7.负责物资和设备的防潮、防雨、防锈、防晒、防火工作,危险物品和有毒物品的单独隔离存放并加锁及防盗工作。
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
2.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搞好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前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4.经常组织本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5.配合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按期整改。
6.参加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在使用前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7.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8.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9.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逐级上报,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班组兼职安全员协助班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2.配合班长组织本班工作学习和新工作入场安全教育工作。
3.协助班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班后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4.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5.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做好作业现场状况自检工作,发现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兼职 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项目经理部制定的规章制度。
2.护场守卫人员要保卫好施工场区的一切财物,按规定作好夜间值勤巡逻,防止施工场区财产被盗。
3.坚持做好场区出入制度,禁止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主动配合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开展好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狠抓事故苗头,消除治安灾害事故隐患,重点抓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范教育。
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
定期组织消防保卫检查,并建立保卫消防工作档案。
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3.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正确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维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
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并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5.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上报。
听从统一指挥,积极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食堂炊事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食堂炊事人员要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持健康证上岗。
2.工作期间要正确穿戴好工作服(如白衣、白帽、白套袖。
女同志要将长发绑扎起来戴好白卫生帽)。
3.炊事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4.伙房卫生要经常进行打扫,保持伙房卫生。
对使用的所有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并有防蝇灭鼠措施,做到食堂内无蝇无鼠。
5.食堂要买卫生、新鲜的疏菜,严禁腐烂变质的食品出现。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项目部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交纳保险金,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2.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要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各种设施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整齐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施工现场必须要有醒目的安全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工地办公室需有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图。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光膀子、不准穿裙子。
5.要正确穿戴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
6.严禁任何人在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7.施工现场不得吵闹、玩耍,不得由高处向下抛掷东西。
8.办公室、职工宿舍不得使用电炉子、电褥子。
9.严禁在危险品、易燃品、仓库等场所吸烟,施工现场不准随意动火。
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1.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2.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值班人员方可放行。
3.非施工人员及非本项目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联系业务或找人,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外来人员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不得留宿工地。
4.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5.不准在休息时间在宿舍喧哗。
不得随意动用他人财物,严防治安事故发生。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保证生产中防火安全。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施工队长、材料员、班组长、兼职安全保卫人员等为成员的消防领导小组。
3.项目部消防器材、设备由公司统一购置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有足够消防器材并保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
4.在下面易发生火灾的场地必须设置适宜的灭火器材:
(1)重要及精密设备设施部位
(2)电气控制箱柜部位(3)电气焊操作的地点(4)职工食堂及宿舍房。
5.工地负责消防人员必须熟悉消防知识,能熟练地使用消防器材工具。
6.工地一旦发生火灾,应迅速向当地消防队报警并报告公司,立即组织工地职工扑灭火灾,防止火灾蔓延。
7.工地上易发生火灾的地方,要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牌。
8.电工、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
动火前,要消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
易燃、易爆物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10.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
11.食堂炉灶必须设计火门或隔档,防止火喷出燃着可燃物,炉灶1米内不得存有易燃物品,以保证炉灶周围的整洁和安全。
12.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液体,易爆物品和大量的可燃物品。
严禁使用电炉取暖,不准在床上躺着吸烟。
13.明火作业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
14.凡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能整改的必须马上保质保量整改,对一时因故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有应急措施,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关人员或有关领导责任。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各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班组长全面负责。
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高低、体力强弱和性情特点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班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教育、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2.各班组长要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并教育其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章蛮干,更不得擅自动用机械、电气、安全防护设施等。
3.认真组织好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布置好本班组人员相应的工作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下班前班组人员的执行情况,并做好活动记录,提高活动效果。
4.班组每变换一次工作内容或同类工作变换工作地点,都要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5.班组长要经常自检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并整改,不能及时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做好记录。
6.班组长要对本班组的新工人做好入场安全教育,并认真填写教育记录卡。
7.班组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报告,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为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3.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4.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和建筑垃圾要按施工总平面图指定的区域分类,堆放整齐,并制作统一标牌进行标识。
5.公司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项目部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
6.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场地清。
7.施工现场要设置吸烟室,禁止随意吸烟。
8.施工现场的施工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界线。
9.宿舍要坚固、美观、保温、通风,按季节设置保暖、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宿舍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
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保持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和安全。
10.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私自接电源线。
11.现场会议室(办公室)要整齐悬挂镶于框内的岗位责任制度。
12.施工现场应设临时厕所,并符合卫生要求,严禁随地大小便。
13.食堂设置排水设施,设有防尘、防鼠害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炊事人员要有健康证,穿戴白色工作服上岗。
14.现场应设淋浴室,夏季能保证职工按时洗浴并符合卫生要求。
15.现场设立饮水处,保证供应卫生饮水。
16.生活垃圾要袋装或成盛放在带盖容器内,并设专人及时清理。
17.工地应配备保健医药箱,并设置专用的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小的外伤能够自行处理,大的伤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置。
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卫生防病意识。
18.妥善处理泥砂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得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19.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20.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和职业危害。
21.运输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运输中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
建筑垃圾要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
22.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3.夜间照明设备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劳动防护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公司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防护用品,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3.公司按要求提取安全费用,满足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所用资金。
4.公司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采购人员必须到有资质的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购买劳动防护用品。
5.采购人员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各种证件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标志。
三、劳动防护有品的验收
6.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7.劳动防护用品验收人员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各种证件必须齐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标志,外观合格,不得过期。
否则,禁止入库。
8.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单,仓库管理人员接到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单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9.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专门储存、专人保管。
10.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防止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或变质。
1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在储存过程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2.公司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
13.公司安全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监督,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4.公司必须加强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教育培训,并监督检查员工正确配戴和使用。
15.公司把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用途、正确配戴和使用等做为对新员工及每年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培训、学习和考核。
16.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17.公司定期、不定期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除进行教育外,按“三违”论处,进行罚款。
18.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和损坏劳动防护用品者,一律折价赔偿。
七、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报废
19.劳动防护用品由于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单位出具证明,办理更换手续。
20.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或领取,必须以旧换新,对于过期、损坏等报废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集中存放,定期消毁,严防流失。
2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起重机械安全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
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经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司机守则;
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
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部门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
附:
起重机械年检、月检、周检、日检项目如下:
一、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每周应检查下列检查:
1.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
2.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
3.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
4.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
5.双制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轨道的安全状况;
3.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现场作业设备安全
一、双轮銑作业安全
1.施工现场应按地基承载力要求进行整平压实。
2.应根据桩的类型(桩长、桩径、地质条件、施工工艺等)综合考虑选择设备。
作业前,应由施工技术人员向机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3.安装前,应检查并确认钻杆及各部件无变形。
4.安装钻杆时,应从最后一节开始,逐节往下安装。
不得将所需钻杆长度在地面上全部接好后一次起吊安装。
5.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
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人。
6.使用前必须检查系统各部件的运行情况,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工的指挥。
所配置的电动机、内燃机、卷扬机、液压装置等应按照相应装置的使用安全要求操作。
7.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8.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各部件连接牢固,限位报警装置有效。
9.卷扬钢丝绳应经常润滑,不得干摩擦。
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参见起重吊装机械安全相关规定。
10.作业前应进行下列检查,确认安全。
(1)各部件完整,联结牢固、正确。
(2)动力系统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3)电气系统接线可靠,仪表正常。
(4)卷扬提升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钢丝绳符合规定。
(5)钻架钢结构无裂纹损坏、严重锈蚀、开焊、变形。
11.启动前,应将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启动后,应作空运转试验,检查仪表、温度、制动等各项工作正常,方可作业。
12.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
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机械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
13.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14.施钻时,应先将钻杆缓慢放下,使铣轮对准槽位。
钻机发出下钻报警信号时,应停钻,并将钻杆稍稍提升,待解除报警信号后,方可继续下钻。
15.钻进中卡钻时,应立即停止下钻。
未查明原因前,不得强行起动。
16.钻进时,当机架出现摇晃、移动、偏斜或铣轮内发出有节奏的响声时,应立即停钻,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钻。
17.作业中停电时,应将各控制器放置零位,并及时将钻杆全部从孔内拔出,使铣轮接触地面。
18.成槽后,应将槽口加以保护,防止跌落。
19.作业后,应将钻杆及铣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