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综述与启示.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5624439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4.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综述与启示.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综述与启示.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综述与启示.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综述与启示.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综述与启示.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综述与启示.doc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综述与启示.doc

《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综述与启示.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综述与启示.doc(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综述与启示.doc

摘要:

系统地回顾了近年来国外有关古村镇、历史文化街区、文化遗产地等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研究,以及国内传统村落、古村镇等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研究,从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保护方法、保护对象、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保护效果、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等多个方面,总结经验教训,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的水平提升,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

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旅游

  中图分类号:

c91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144(2016)-08-89(8)

  传统村落是指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1]。

然而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传统村落的数量正在逐年缩小,传统村落的历史与文化正在渐渐消失。

为了更好地保护传统村落,从2012年到2014年,住建部等七部门陆续公布了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总计2555座村落被列入保护范围。

怎样做好这些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并且在保护中谋求发展,以发展促进保护,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在广泛征引国内外有关古村镇、历史文化街区、文化遗产地等保护方面的研究,尤其是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基础上,总结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教训,希望能够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下一步的保护提供有益的参考。

  1国外相关研究

  传统村落是中国特有的说法,国外没有直接的对应名词。

因此,本文主要征引国外关于古村镇、历史文化街区、文化遗产地等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研究,借鉴其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教训,包括保护主体、保护方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保护效果及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五个方面。

  1.1保护主体

  1.2保护方法

  vuthihonghanh(2006)提出,在保护城市文化遗产时,应该训练当地居民成为有能力的管理者;鼓励社区参与,促使政府与居民形成伙伴关系;将文化旅游作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手段[10]。

martabordignon等(2009)在对中国四川丹巴古塔群进行案例分析时,发现可持续旅游是有效保护文化遗产的方法,并且要注意解决经济发展、环境质量、社会公平之间的内部矛盾,体现文化的历史价值[11]。

svenssoneva(2009)研究瑞典varmland北部后,建议在土地贫瘠、人口稀少的地区,若想在寻求发展并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时,应降低对旅游业的依赖,并采取与当地居民生活方式一致的方法[12]。

nakamuranaohiro(2013)研究日本saru河后指出,寻找原住民和非原住民的共同点,并让前者自主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更有利于保护本土文化遗产[13]。

shahrulyanisaid等(2013)认为,在遗产保护过程中,应提升公众的保护意识,有效发挥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并且当地政府应采取划分保护带与缓冲带、进行遗产和旅游管理、引入好的筹资机制等措施[14]。

  1.3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4保护效果

  1.5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

  b.sluman等(1985)提出,旅游是让遗产保护获得支持的一种方式,能为保护带来资源并提供经济来源[24]。

moscardogianna(1996)认为,正确的导游解说能够产生思考型的游客,而思考型游客对于保护和管理建筑文物,以及旅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5]。

audaxz.p.mabulla(2000)以坦桑尼亚为例,认为文化旅游是非洲获得文化遗产管理资金的途径,其收入应该被用来保护和管理资源,资助保护行动,以及进行资源复原的研究调查[26]。

yotsnam.kalavar等(2014)研究发现,居住于坦桑尼亚的马赛人对文化遗产旅游持有不同的看法。

其中年轻人赞成文化遗产旅游,认为可以借此机会获得经济利益,而老年人则相反[27]。

  2国内研究

  近年来,国内学者对于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日益重视,主要包括保护主体、保护方法、保护对象、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保护效果及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六个方面。

  2.1保护主体

  王云才等(2006)将传统村落分为遗产性村落、特色性村落和保护性村落,认为前者应纳入北京市文化遗产管理范畴,后两者则由地方进行统一管理[28]。

童成林(2014)提倡由政府主导,对传统村落进行整体保护,构建区域层面的保护格局,并将物质环境更新与村民生活改善相结合[29]。

陈振华等(2005)总结了台湾传统村落的保护方式,包括避免政府的霸权模式,倡导“自下而上”的社区自我发展,培育乡村社区自发和民间团体主导的模式等[30]。

姜勇(2013)认为应在延续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建立村民参与机制,适度发展特色产业,增加村民收入[31]。

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应建立政府与居民共同保护机制,如周乾松(2014)、孔苏颜(2014)认为,各级地方政府应各司其职,在加大传统村落保护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的同时,由政府部门、人大、政协加强督查,并尊重村民自治的权利,让开发成果惠及全体村民或社会共享[32][33]。

  2.2保护方法

  冯骥才(2009,2011,2013)认为,当下古村落文化保护方法主要有分区形式、居民博物馆形式、景观形式和原生态形式四种。

并提出通过请专家参与、使传统村落现代化、以利用代替开发、提高村民的文化自爱与自信等方法,对传统村落进行严格和科学的保护。

同时,每个村镇的保护形式应因地制宜并保持个性[34][35][36]。

王小明(2013)探讨了新阶段传统村落整体性保护的方法,包括根据现有遗存做新的规划,将整个古村落的民俗、自然生态和文化传承保护统一列入规划,建立博物馆、院落精品样板,听取专家的建设性建议等[37]。

周乾松(2013)提出了一系列传统村落的保护方法,包括加强传统村落申报与定级、实行分类保护与分级管理、出台传统村落保护法规、加大传统村落保护的财政投入、让保护成果惠及全体村民等[38]。

在现代科技运用方面,蔡建(2007)在gis支持下,建立了图形数据库、属性数据库和图像数据库,并运用gis的查询、三维可视化、数据和空间分析功能,进行古村落保护规划[39]。

党安荣等(2013)运用rs与gis等技术,调查与识别传统村落资源的重要性与敏感性,并探讨了科学规划与管理保护传统村落资源的完整性与真实性,最终达到合理利用与永续发展的问题[40]。

潘刚等(2014)通过分析传统村落的保护原则和特点,阐述了街景技术在传统村落保护中的优越性和应用可能性[41]。

  2.3保护对象

  郑霞等(2009)提出对物质和意态形式的传统村落公共交往空间进行保护,包括保持并营造田园自然景观交往空间,保持并恢复优秀乡土建筑交往空间,以及发掘和保护民俗活动空间[42]。

汪如钢(2011)认为,应从风貌与格局、建筑与院落、乡土与环境三个方面,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43]。

陶伟等(2013)在句法视角下对广州传统村落进行研究,得出应将空间结构的整体性作为传统村落保护的重点[44]。

杨振宇等(2014)提出,传统村落的保护内容应涉及到空间格局和传统建筑两方面,并针对不同的村落类型施行不同的保护模式[45]。

谢文海等(2014)认为,应针对传统村落的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和生态三个方面进行保护,并实施不同的保护方法[46]。

吴威龙(2014)提出,对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景观风貌协调区分别实施相应的保护措施[47]。

孙志国等(2014)认为,保护的内容涉及到地方性与民族性建筑风貌、少数民族传统医药、遗传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等[48]。

  2.4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蔡海鹏(2005)认为,经济发达地区在保护中存在多种问题,包括利益表达的单一化导致规划的单向效应性,对市场的变化的反应过于敏感而导致投资的盲目性,在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运行过程中政府角色的尴尬[49]。

李晓丹等(2013)阐述了保护侗族传统村落时存在的问题,包括生产生活方式和家庭结构的改变,空巢现象严重,传统木结构建筑易受火患及自然侵蚀等[50]。

谢佳(2013)分析了保护?

?

陂古村的不利因素,包括居民改造原有住房与保护传统民居的矛盾,古村落的开发利用与资金缺乏的矛盾,以及建筑材料、工艺的变革与原有建筑风格保留的矛盾[51]。

冯骥才(2013)认为,传统村落保护的难题在于它现状复杂,需要牵涉政府各分管部门的配合,并且可借鉴的中外经验都极其有限[52]。

段威等(2014)认为,“空心化”现象、“破旧立新”的商业开发和村民无序地“自发更新”,是当前传统村落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53]。

王梦娜(2014)阐述了近年来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官方过度干预、学术界过度参与、忽视对民间艺人实施活态性的“人本化”保护,以及忽略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54]。

李孟竹(2014)通过对马栏村的研究,提出其保护和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村落整体风貌渐遭破坏、传统民居保护亟需开展、基础设施和居住条件较为落后、产业发展不健全[55]。

  2.5保护效果

  吴冰等(2004)以陕西省韩城市党家村为例,研究发现古村落居民整体旅游意识较低,参与能力较差,无法深入理解并参与开发、经营管理和保护,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古村落保护的效率[56]。

车震宇(2008)研究发现,一些管理严格的村落常对传统民居采取“冻结式保存”,从而导致了因无人使用、缺乏维修而产生的破坏,这种“保存性破坏”在传统村落保护中往往被忽视[57]。

徐红罡等(2012)以宏村为例发现,虽然当地政府努力进行原真性保护,但是由于对保护原则的僵化理解,导致了保护与社区发展发生冲突,造成了文化遗产保护趋向于表面化、静态化、无机化、旅游化[58]。

卢道典等(2014)通过对地处广州大学城区域的练溪村文化景观特色保护与传承的研究,发现练溪村成功地从以渔耕为主的农业传统村落转型为现代岭南印象园,其岭南水乡村落景观特色得到保护和传承。

但原住民整体搬迁及外来文化符号移植,也使村落原住民的社区认同感受到削弱[59]。

刘渌璐等(2014)在借鉴其他学科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从保护效应、社会效应、经济效应、环境效应四个方面,拟定了传统村落保护实施效果评估体系,分析了不同的保护行为带来的优劣后果[60]。

  2.6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

  车震宇等(2010)认为,在旅游发展中,应控制并保护传统村落的非主要游览区,让原有村民仍然生活在该区域,以维护传统村落的氛围[61]。

吴桢楠等(2010)提出,在优化传统村落的特色乡土风貌的同时,应加强地区形象与旅游市场推广,引入适当的文化旅游活动[62]。

李萍等(2012)在对齐云山传统村落的调查中发现,旅游发展可以帮助保护道教文化遗产,维持传统节日的庆祝活动,传播中国文化传统[63]。

韦亚(2013)提出,传统村落是布依乡村旅游开发的核心资源,文化生态式乡村旅游开发为布依传统村落保护提供经济保障,两者具有依存关系[64]。

吴理财(2013)认为,对村落传统文化进行旅游开发,有利于改善古村落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状况、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并且能实现经济发展与传统文化保护的协调一致[65]。

刘韫(2014)调查发现,嘉绒藏族居民对传统民居保护的动机大多出于旅游收益的驱动。

虽然旅游发展促进了村落传统民居的保护,但保护作用依然有限[66]。

张同升等(2014)以卡麂坪为改造试点,通过保护更新乡土建筑,传承乡村民俗文化,发展极具地方自然、人文特色的式乡村生态旅游,实现了利益多方共赢[67]。

  3国内外研究的启示

  3.1对今后研究的启示

  3.1.1研究范式方面

  人文与社会科学范式的研究多,理工科范式的研究很少。

如johnpendlebury(1999)[3]、finocchiarocastro等(2011)[5]、cogginschris等(2012)[9]、寇怀云等(2015)[68],张鸿雁等(2016)[69]众多学者通过案例分析、思考与总结的方式,运用人文与社会科学范式,对传统村落的保护进行研究。

但如蔡建(2007)[39]、党安荣等(2013)[40]运用gis技术等理工科范式进行研究的成果数量并不多。

虽然保护的指导思想、保护原则、保护模式等非常重要,但如果缺乏操作性的保护规范、程序与技术,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就难以落到实处。

所以在此基础上,应该重视理工科范式的研究,探索做好实际保护工作亟需的规范、程序与技术。

  3.1.2研究取向方面

  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必须进行实时的横向比较和动态的纵向追踪相结合的研究。

从上述研究发现,目前许多学者都只是对传统村落保护进行静态的横向比较研究,例如关注保护和发展中产生的矛盾,探究村落保护的效果,提出村落保护的方法和途径等,从而忽视了动态的纵向追踪研究。

仅仅就某个传统村落或文化遗产区域进行当下的静态研究固然重要,可以比较全面地描述具体的现象,发现具体的问题,但是在分析影响因素,概括该现象发展规律时,探索保护与发展内在联系的时候,就会遇到阻碍。

因此,在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时,不单单要关注静态的横向研究,还应加入动态的纵向追踪研究,两者相结合,将研究结果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也更有利于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进行。

  3.1.3在研究方法方面

  在传统村落保护研究中,既要进一步强化量化研究,并注意新方法的运用,比如运用数据挖掘技术、信息系统、建立方程模型等,同时也要高度关注对于质的研究。

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是组织或个体,心理和行为都非常复杂。

如果过于侧重量化研究,在设置多种控制变量的情况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概括统计规律,但把研究结果运用到实际工作时,可能会遇到无法解决的特殊问题。

而通过档案法、观察法、深度访谈法、案例分析法等收集的质的资料,往往可以弥补量化研究的不足。

因此,在充分了解传统村落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提倡将量化研究与质的研究相结合,运用更多元化的研究方法,对传统村落的文化遗产保护进行更全面的研究,也更有利于提升村落的保护质量和效果。

  3.1.4研究内容方面

  现有的国内外研究文献主要关注于保护主体、保护对象、保护方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保护效果、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等六方面的研究内容。

因此,除了进一步深化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的现有研究内容之外,还应关注和拓展一些其他的内容,例如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共赢的传统村落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影响传统村落保护的内在因素、相应的监督机制、具体的保护技术等问题。

结合更多元的学科背景和研究方法,拓展和细化研究内容,将对于传统村落的保护研究落到实处,优化传统村落经济社会发展模式。

  3.2对保护工作的启示

  3.2.1必须明确保护目标

  在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存在“为保护而保护”与“建设性破坏”的双向困局。

李晓丹等(2013)[50]、段威等(2014)[53]、王梦娜(2014)[54]等学者的研究都印证了在保护过程中存在双向困局的问题。

因此,只有明确保护目标,才能真正达成保护成效。

例如罗长海等(2010)在探析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机制时认为,促进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首先要立足于村落的保护,而非市场的开发[70]。

宋绍杭(2011)等在规划历史文化名村的多元功能的过程中,就明确地指出应该以严格保护为前提,在提高原住民生活质量的基础上,满足其他人群的空间需求[71]。

建立正确的目标是保护工作的基础,在后续保护工作中围绕该目标建立恰当的保护机制,实施相应的保护方法,确保保护目标切实达成。

  3.2.2必须明确保护主体,并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

  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主要是政府和当地居民,从以往的经验教训来看,政府负有保护与监督的双重责任,政府一方面直接负责保护或为保护提供政策、资金、技术支持,鼓励当地居民做好保护工作,另一方面还要对文化遗产保护进行监督。

simloolee(1996)[2]、tasmurat等(2009)[4]、周乾松(2014)[32]、孔苏颜(2014)[33]等学者的研究内容都涵盖了这一点。

但是,当政府既是保护者又是监督者时,往往很难取得良好的保护效果。

因此,政府的角色应是引导者、支持者和监督者,能否做好实际的保护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当地居民的广泛参与和社区增权。

这和vuthihonghanh(2006)[10]、陈振华等(2005)[30]等学者的观点一致,政府和居民应结成良好的伙伴关系,鼓励居民参与,倡导村落“自下而上”的健康发展。

  3.2.3必须因地制宜地选择保护方法和技术

  传统村落分布地域广,不同地区甚至是同一地区的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存在差别。

以黄山地区和黔东南地区为例,在民居建筑方面,两个地区的传统村落民居的样式、材料、格局、建筑与装饰工艺等,差别很大。

在民俗文化方面,黄山地区主要以徽州文化为主,与黔东南的文化差异很大。

而黔东南地区少数民族居多,各民族的文化之间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正如冯骥才(2013)[36]认为,每个村落的保护形式应因地制宜并保持个性。

杨振宇等(2014)[45]提出,应该针对不同的村落类型,施行不同的保护模式,提高保护的效果。

因此,在进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应根据当地的民居建筑、民俗文化等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保护方法和技术,保持村落原有的独特个性和文化,让保护更加有成效,而不是运用千篇一律的模式对村落进行大规模复制。

  3.2.4必须重视保护效果

  保护效果如何,标志着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成败。

然而正如吴冰等(2004)[56]、车震宇(2008)[57]、徐红罡等(2012)[58]等学者研究发现,一些传统村落的保护效果并不理想,甚至一些消极的保护效果容易被忽视。

因此,必须重视保护效果和对保护效果的评价。

应建立科学评价保护效果的长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保护效果进行评价,评价主体主要是政府的相关部门、学术研究机构与其他独立的社会或民间机构。

同时,也要建立权威的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确保保护效果评价工作的有序进行和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3.2.5必须在发展时关注保护

  b.sluman等(1985)[24]、moscardogianna(1996)[25]、李萍等(2012)[63]、吴理财(2013)[65]等提出,旅游发展有利于改善村落环境,提高村落经济收益,从而推进村落保护工作。

同时,也如韦亚(2013)[64]提出村落旅游发展和村落保护具有依存关系。

姜勇(2013)[31]提出,村落应该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适度开发。

由此可见,村落保护与发展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恰当的村落发展能够推进村落的保护工作,恰当的村落保护工作能够促成村落的发展。

只有谋求保护与发展的共赢,在发展中关注保护,以保护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才能实现保护和发展的共赢,实现长期有效的保护成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