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编制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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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委托编制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参与(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委托乙方办理该工程的报价手续。
甲方负责提供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图纸会审及有关的所有资料。
乙方负责与报价有关一切事宜。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造价师盖章:
2014年12月09日2014年12月09日篇二:
预算编制委托协议书
预算编制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常州富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受托人(乙方):
常州晟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工程预(结)算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委托服务项目名称:
罗溪中心小学图书馆、室内篮球场装饰工程。
二、委托服务的时间:
自2011年9月18日至2011年9月22日。
三、委托服务的内容:
编制工程报价书。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用于编制预(结)算的资料;
(二)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委托的预(结)算内容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预(结)算编审工作并出具预(结)算书;
(三)乙方有为甲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及报告内容等进行保密的义务。
五、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拒绝或未按期向乙方支付预(结)算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不向甲方提供预(结)算书;
(二)甲方未同乙方协商而擅自变更或减除已签订的协议,不得索要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三)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并因此须支付乙方总协议款25%的违约金;
(四)乙方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不能按期完成甲方工作,或未同甲方协商擅自变更、减除乙签订的协议,应视为违约,违约金为总协议款的25%。
六、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收费标准:
按本项目工程结算时确认的工程总价款的2‰计取。
(二)结算方式: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服务费总价款),经双方协商,乙方提交预(结)算报告文件时一次结清。
七、其他事项
(一)如实际情况需要并乙方提出要求,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工作中必要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法律修改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遗留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
2011年9月18日日期:
2011年9月18日篇三:
标书编制委托协议(网发版)
标书编制委托协议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电话:
邮箱: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项目名称】工程第标段个资质共套投标标书编制签订本协议。
1编制内容。
完成投标预算编制,形成商务标部分;完成技术方案编制,形成技术标部分;依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其它内容。
2编制质量。
各项内容的编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规范规定。
3编制费用。
编制费用按下表规定的比例计算。
本工程预估预算金额万元,预估标书编制总费用约¥元。
费用分两次支付:
签订本协议后,甲方支付预估费用60%的预付款(¥元);标书交付时,甲方付清余款。
4甲方责任。
提供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答疑文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资料,提供工程所在地主要材料和设备预算价格等全部资料;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给乙方标书编制费用。
5乙方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标书编制所需要的资料内容;规范地编制投标文件,并按约定时间完成一份初稿(pdf格式电子版)供甲方审阅;根据甲方审阅标书初稿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标书;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证件和资料、商业机密保密;协助甲方完成标书的打印、装订、密封(甲方支付打印、装订、密封的费用);按本协议规定收取甲方支付的标书编制费用并出具收据。
乙方不参加开标会,不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修改、不伪造资料。
6成果提交。
甲方提供预算材料和设备价格的时间月日前,提供基本资料的时间月日前。
乙方提交标书初稿的时间月日9:
00时前。
装订标书的时间是月日时,地点:
道克图文英雄山店。
7其他。
投标有风险,经甲方审阅定稿的标书,无论开标结果如何,甲方均全额支付标书编制费用;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甲方缴清标书编制费用后自动失效。
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分执。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
年月日
乙方:
【乙方代表】
(签字)协议签订地点:
标书编制费用收据篇四:
标底编制委托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
编制委托合同
二〇一二年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
委托人(建设单位):
受托人(代理机构):
江西北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总投资(规模):
4、结构及层次:
二、项目联系人员
1、委托人指定的联系人:
,联系电话:
2、受托人指定的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三、合同天数
1、开始时间:
20年月日
2、完成时间:
20年月日3、合同完成总日历天数:
天
四、委托业务范围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服务业务范围为:
按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图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内容。
其他委托内容
\
。
五、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人的权利
⑴按合同约定,接收委托服务成果;
⑵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⑶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⑷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⑸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二、委托人的义务
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⑵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报酬。
⑶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
⑷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信息价等,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⑸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在本合同内约定;⑹根据需要,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⑺委托人应尽的其他义务:
\
\
六、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人的权利
⑴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⑵对工作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⑶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答复;
⑷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⑸有权要求委托人对委托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⑹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服务内容开展服务工作。
⑺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二、受托人的义务
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⑵在委托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服务活动,并如期完成受托工作;⑶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相关的咨询服务;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密;⑸向委托人提供全套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
⑹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⑺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⑻受托人应尽的其他义务:
\
七、服务费用的约定
一、本合同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服务费计取标准为:
。
。
二、代理费支付方式为:
三、其他有关费用约定
⑴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⑵委托人在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服务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⑶服务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
八、合同变更与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2、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
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大写):
叁仟元整。
受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服务费全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金额服务费给受托人;
九、争议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在本合同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
。
⑴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⑵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服务工作完成并结清款项后自动终止;3、本合同一式贰份,委托人壹份,受托人4、补充条款:
壹份。
委托人(公章):
受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篇五:
预算编制委托合同(简易版)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服务类别、工期
1、项目名称:
。
2、服务类别:
。
3、咨询期限:
咨询人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完整咨询材料后天内完成咨询工作。
第二条委托人责任
1、委托人负责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以下简称第三人)的协调工作,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工作条件。
若咨询人需勘察现场或到咨询项目所在地现场办公,委托人应免费提供临时办公场地及必要的辅助设备,并负责为咨询人提供食宿。
2、委托人于签定合同后3日内按咨询人要求提供咨询项目原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委托人应在3日内对咨询人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咨询人要求进行现场勘测的,委托人应在5日内陪同咨询人进行现场勘测。
若因咨询项目需要对地形地貌等进行测量,委托人需及时提供测量结果。
第三条咨询人责任
1、咨询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采用正确的咨询方法,就咨询项目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服务,并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一式份。
本业务咨询成果文件内容包括:
2、咨询人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未经委托人同意,咨询人不得将该资料提供给第三者。
3、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
正常服务是指咨询人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咨询工作所提供的服务;“附加服务”是指正常业务范围以外协助委托人所做的附加工作。
第四条咨询费用支付办法
双方约定本咨询项目咨询服务费按编制工程造价支付,单项工程咨询服务费用不足壹仟伍佰元的按壹仟伍佰元收取。
签订合同后天内委托人向咨询人预付(按预计收入的30%以上考虑,收费15万元以上的大型项目需列进度款元,余款委托人领取咨询成果文件前结清。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其他
1、如咨询人无故终止合同,已收咨询费退还委托人,并按已收咨询费的5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咨询人不退还已收咨询费,委托人按已付咨询费的50%向咨询人支付违约金。
2、若因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材料有误,导致咨询人返工,按如下办法处理:
(1)咨询人未正式开展咨询工作前,委托人发现材料有误,及时通知咨询人并换回正确材料的,咨询人必须积极配合,不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2)咨询人正式开展咨询业务后,委托人发现材料有误,通知咨询人并换回正确材料的,委托人按咨询人已完成工作量的50%计算咨询补偿费补偿咨询人。
(3)领取咨询成果文件后,委托人发现材料有误,需要咨询人重新出具咨询成果文件的,咨询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办法累计。
3、若因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成果文件有误的,咨询人必须无条件修改至合格为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若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下,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