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产房继承公证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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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产房继承公证书.doc

一、办理房屋继承产权过户所需资料

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必须具备以下资料:

1、继承公证书或继承法律文书;

2、继承人身份证证明;(核验原件)

(1)北京市:

身份证复印件;

(6)非完全行为能力人:

监护公证书原件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如两人以上共有的,还须提交共有权证,共有人协议);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5、原房屋购房时的契税完税证明;

6、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公证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等)

8、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缴交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房屋继承产权过户程序

1、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6、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

7、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三、办理房屋继承产权过户税费标准

1、继承公证费

公证收费为该房产评估价的2%

2、评估费

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100以下(含100)5

2.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3、手续费

2000年8月16日(以继承公证书确定的日期为准)以前继承房屋的,由继承人按评估的0.5%交纳手续费;自2000年8月16日起(含8月16日)继承房屋的,由继承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交纳交易手续费。

4、印花税

(1)合同印花税,按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收取。

(2)权证印花税5元;

5、其他费用:

产权登记费:

100;工本费:

68;

备注:

1、房屋继承由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受理

2、具体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仍以北京市各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现执行的规定为准。

北京市房产赠与费用:

办理房屋赠与首先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需先做赠与公证,包括赠与公证书与受赠公证书。

房屋需做评估,然后将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准备齐全交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就可办理房屋赠与手续。

在办理房屋赠与公证时需提交下面的文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公证书,受赠公证书;

(3)房产价格估价报告或者按照指导价计税;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5)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其中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与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6)私有平房的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7)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本市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8)楼房提供:

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

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9)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

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10)受赠人是非完全行为能力人提供监护公证书原件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房屋赠与的费用主要包括三部分

:

一是房屋评估费,由评估部门收取(如按指导价计税不收取评估费)

;二是房屋赠与公证费,由公证机关收取;

三是按房屋评估价或指导价的3%收取的契税,由国家税务部门收取。

另外还有房产证印花税每本5元

1、关于限购。

一般情况下限购影响赠与,不影响法定继承。

2、关于姨夫的房产继承问题。

首先,需要确定那套房子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

房子在您姨夫名下,如果是婚后所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只有50%的产权涉及到继承问题,这50%既不能由其孙子直接继承,也不能由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在把房产所有人改成孙子的名字,只能采取继承和赠与房屋一并登记,但这涉及到赠与,与限购政策冲突了。

3、关于央产房。

需要一个类似央产房审查办公室的机构审批同意,出具个同意的材料。

4、关于继承、遗赠、赠与的材料准备。

(1)房屋赠与

需要材料:

a.登记申请书原件;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d.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e.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f.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g.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

h.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

i.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j.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时限:

10个工作日

(2)继承和赠与房屋一并登记(房屋为夫妻双方共有,其中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将自己对该房屋的所有权赠与该房屋的其他继承人)

需要材料:

a.登记申请书原件;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d.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e.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f.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g.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时限:

10个工作日

(3)房屋继承、遗赠

需要材料:

a.登记申请书原件;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d.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e.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f.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继承除外)。

时限:

10个工作日

5、关于公证费用。

在国家公证费收费标准规定下各个地方有所不同,所以最好去公证处咨询下。

可以参考下

一套“央产房”要顺利地完成整个交易过程

需要大约九个步骤

(以买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为例):

第一步:

填表

“央产房”业主可以自己去“交易办公室”(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在下篇的“央产房”问答中有详解),也可在定点经纪公司领取《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登记表》。

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

同时“央产房”业主需提供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超标处理结果。

报“交易办公室”核准。

业主还需准备好如下资料:

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者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出售人没有建立住房档案的,

应补交住房档案,否则无法在“交易办公室”进行核准工作)。

第二步:

委托、交易

“央产房”业主可自行寻找客户,或者委托定点经纪公司负责寻求客户。

“央产房”业主与定点经纪公司签订《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由经纪公司撮合买卖双方并达成成交意向。

第三步:

签合同

“央产房”业主如果自行寻找买房客户,建议您一定要与买方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

委托定点经纪公司,则经纪公司为买卖双方约定时间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

如买方不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则直接转到第五步;如买方需做银行按揭贷款,需提供如下资料:

身份证、户口簿、人名章、收入证明、所在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加盖红章、一寸照片两张、学历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第四步:

买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房产评估买方自行或者定点经纪公司将该套房屋的资料提供给评估事务所,由其进行评估,并缴纳评估费(买方缴纳),评估费=评估价×3‰。

约见律师买方需填写相关资料,由律师初审其贷款资格,同时缴纳保险费、律师费。

保险费按规定缴纳,律师费为贷款额×2‰。

报批银行审贷。

第五步:

物业交割

买卖双方自行或者由定点经纪公司经纪人陪同,进行水、电、煤气等物业交验,同时签订《物业交割单》。

第六步:

办理权证过户。

北京市城八区权证过户手续各不相同,业主自行办理会很麻烦,代理机构制作了《北京市城八区权证过户手续表(房改房)》供您参考,但具体流程还需依据各区房管局相关规定。

在此建议业主找定点经纪公司代为办理权证过户手续。

第七步:

买方与该套房屋的物业公司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合

同》

“央产房”业主应督促买方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供暖合同》,免去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第八步:

完税、取证

买卖双方自行或者由经纪公司代缴税费、领取新的房产证。

第九步:

银行放贷,房主领款

银行审查完税票,批放贷款。

房主到银行或者定点经纪公司领取房款。

特别注意:

购买央产房办理产权过户,应该向所在区权属登记部门

提交以下材料

?

央产权的房屋是中央国家机关或其直属企业房屋,再次上市交易必须经过“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才能上市交易。

但出售时还需提交:

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书、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

办理央产房过户手续的前提条件是缴纳完毕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买卖双方到场,任何一方不能到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除需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之外,还需提交如下资料:

?

(1)买卖双方提交材料:

?

身份证明(核验原件),如本市市民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市民提交身份证、居住证(寄住证)或暂住证复印件;军人提交军官证复印件;港澳同胞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或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北京市涉外安全项目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房证明及相关部门批准符合购房条件准予购房的证明;台湾同胞提交台胞证复印件、北京市涉外安全项目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房证明及相关部门批准符合购房条件准予购房的证明;外国人提交护照复印件、北京市涉外安全项目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房证明及相关部门批准符合购房条件准予购房的证明;非完全行为能力人提交监护公证书原件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

(2)与原产权单位买卖契约(已购公房);(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者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出售人没有建立住房档案的,应补交住房档案,否则无法在“交易办公室”进行核准工作)

?

(3)房屋所有权证;

?

(4)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

如所有权证无图,则不需提交。

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

(5)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一式三份;

?

(6)完税凭证;

?

(7)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发票。

(8)必须经“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审批同意并取得了《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后才能上市出售;

?

(9)提交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书;?

(10)物业费、供暖费清结证明。

必须要得到单位的同意才能上市.首先你的房子的所在单位是否在央产办公室建档,若建档即可办理过户。

你需要到蓝岛的央产房管理办公室取一张上市单,填好后到单位在上面盖个章,再让单位给你出具一个物业供暖结清证明,这个同样也是需要盖章的.得到这两样东西后,就可以上市了.反过来说,如果单位不同意给你盖这两个章,房子是绝对卖不了的,即使房产证已满5年.

如房产在蓝岛有备档,本人持房产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购房合同到蓝岛央产交易大厅去办表,一周左右就可以了

?

篇三:

房产传承:

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比较分析

房产传承:

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比较分析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房产传承的问题,是赠与、继承还是买卖?

每种方式各有利弊,所涉及到的手续和税费情况又是怎样的?

小编特将房产传承的几种方式进行比较分析,供当事人和法律同行参考。

房产的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所涉及的税费及手续之比较:

1、继承:

房产继承一般不能直接在房管局过户,需要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者由法院裁判后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该规定的依据是司法部、建设部于1991年联合下发《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按该“联合通知”的要求,不管是法定的还是遗嘱继承房产,还是赠与、遗赠房产,只要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都需要提前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虽然在人民法院公告2014年第8期发布的一则南京市的行政诉讼案例中认定,该通知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范畴,且与《物权法》《继承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不能成为房屋登记主管部门不履行房屋登记法定职责的依据。

南京市住建局和江宁区住建局房屋登记部门也表示如果手续齐全,公告无异议后,可以办理相关房产登记。

但在北京市朝阳区房管局网站上的信息依然提示房产继承过户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交继承权公证文书或法院判决。

税费情况:

继承权公证费用:

依据京发改[2013]2067号文件,公证处办理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收费标准为: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房管局办理过户收费情况:

1、交易手续费:

1元/平方米。

2、登记费:

住宅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

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

5元/本。

房管局过户需要材料:

申报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5.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房屋遗赠的,还应当提交契税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

城六区央产房继承、遗赠的,还应当提交《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变更情况通知单》原件。

房屋抵押期间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期间,继承人继承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应当到场,并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他项权利证书或者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6.房产赠与:

房产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2015年1月29日起,北京进一步简化房产赠与环节中的手续,办理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与时无需提供赠与公证,而是改为提供亲属关系公证。

所需资料包括亲属关系公证;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的结果通知单;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证;赠与人身份证;受赠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

在新手续实施后,以望京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为例,赠与公证收费公式是100平方米×26000元(公证处地区指导价)×2%,费用为52000元。

而亲属关系公证只需要300元左右,为市民节省了不少开支。

税费情况:

房管局会对所赠房产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

以上三项一般都由受赠人支付。

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

应当注意的是:

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

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

房产赠与需要的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赠与合同原件(赠与方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房管局买卖房屋过户手续: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2008年10月15日以后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买卖合同原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房屋被征收的,提交区(县)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和被征收人明细表;共同共有转为非等额按份共有的,提交共有方式和份额的变更协议;房屋拍卖的,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应载明委托人、拍卖人、买受人姓名或名称、房屋坐落、成交价格等内容,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未载明以上内容的,还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5.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申请整幢楼房或者整宗土地上的房屋转移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划拨用地的文件;其中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用地的,还应当提交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划拨用地转让的批准文件。

已购保障性住房上市的,还应当提交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上市出售意见原件。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房改房、自住型商品住房等房屋按市场价出售的,还应当提交补交土地收益的证明原件。

标准价、优惠价房改房出售的,还应当提交补交房屋差价或者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城六区央产房上市的,还应当提交《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变更情况通知单》原件。

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进一步做好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23号)要求,提交购房家庭通过资格核验时申报的全部家庭成员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境外自然人,还应当提交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原件。

境外自然人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的,在办理预售登记和权属登记时,还应当提交所购商品房符合实际需要自用、自住原则的书面承诺。

境外自然人投资本市非自用、自住商品房的,还应当提交商务管理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原自用、自住商品房进行出租、转让的,按上述原则办理。

房屋抵押期间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期间,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应当到场,并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他项权利证书或者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律师提醒:

继承是房产传承最普遍的形式,但是现在因为房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的案件不胜枚举,所以人们也越来越关心生前的传承行为。

赠与和买卖都是在生前实现传承,这种生前过户行为很好的保证了房屋所有权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实现房产所有人的意愿。

用老百姓的话说这种方式比较踏实,以免百年之后子孙因为房产继承问题引发纷争。

但是生前过户行为也有其弊端,在我们处理的案例中就有很多老人完

成了生前过户后,子女不孝顺的情况,当老人空空如也的时候,真的是晚景凄凉。

所以说是通过继承、赠与还是买卖实现房产的传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方式。

综上所述:

本文本着实用、便捷的原则,结合最新法院判例及税费新规,为您梳理呈现房产继承、赠与及买卖三种方式的内涵、税费缴纳标准及办理手续。

具体哪种方式适合您,需要根据上述规定及您的家庭构成、房屋面积等因素量身定做!

(魏绍玲撰稿)篇四:

房产传承:

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比较分析魏绍玲律师

房产传承:

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比较分析|魏绍玲律师

房产传承:

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比较分析|魏绍玲律师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房产传承的问题,是赠与、继承还是买卖?

每种方式各有利弊,所涉及到的手续和税费情况又是怎样的?

魏绍玲婚姻家事团队特将房产传承的几种方式进行比较分析,供当事人和法律同行参考。

房产的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所涉及的税费及手续之比较:

1、继承:

房产继承一般不能直接在房管局过户,需要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者由法院裁判后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该规定的依据是司法部、建设部于1991年联合下发《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按该“联合通知”的要求,不管是法定的还是遗嘱继承房产,还是赠与、遗赠房产,只要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都需要提前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虽然在人民法院公告2014年第8期发布的一则南京市的行政诉讼案例中认定,该通知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范畴,且与《物权法》《继承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不能成为房屋登记主管部门不履行房屋登记法定职责的依据。

南京市住建局和江宁区住建局房屋登记部门也表示如果手续齐全,公告无异议后,可以办理相关房产登记。

但在北京市朝阳区房管局网站上的信息依然提示房产继承过户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交继承权公证文书或法院判决。

税费情况:

继承权公证费用:

依据京发改[2013]2067号文件,公证处办理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收费标准为: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房管局办理过户收费情况:

1、交易手续费:

1元/平方米。

2、登记费:

住宅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

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

5元/本。

房管局过户需要材料:

申报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5.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房屋遗赠的,还应当提交契税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

城六区央产房继承、遗赠的,还应当提交《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变更情况通知单》原件。

房屋抵押期间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期间,继承人继承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应当到场,并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他项权利证书或者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6.房产赠与:

房产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2015年1月29日起,北京进一步简化房产赠与环节中的手续,办理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与时无需提供赠与公证,而是改为提供亲属关系公证。

所需资料包括亲属关系公证;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的结果通知单;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证;赠与人身份证;受赠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

在新手续实施后,以望京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为例,赠与公证收费

公式是100平方米×26000元(公证处地区指导价)×2%,费用为52000元。

而亲属关系公证只需要300元左右,为市民节省了不少开支。

税费情况:

房管局会对所赠房产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

以上三项一般都由受赠人支付。

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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